#中秋連假開始🥮🥮🥮
雖然今年中秋節因為疫情的關係,沒有辦法像以前那樣跟親朋好友辦烤肉趴,不過還是在家跟自己同住的家人一起開心享受中秋節~
除了放假跟相關的活動之外,目前處於上班狀態的大家有沒有領到公司發放的 #中秋獎金 或是禮盒呢?
很多公司在應徵員工時,除了原本的薪資之外,還會附帶不少的員工福利來吸引人才加入,例如 #員工旅遊、#三節獎金、辦公室免費茶點都是蠻常看見到的項目,其中又以三節獎金最為普遍,而所謂的三節獎金,通常指的是春節、端午及中秋三個大節日,雖然獎金的數目通常不會太多,不過對於員工來說絕對是額外的小確幸,不過有些人可能會想說,我進公司這麼久了,卻沒有領到過任何的三節獎金,這樣公司是不是有違反 #勞基法 的疑慮呢?
對於三節獎金這個部分,其實在勞基法中並沒有特別去進行規範,雖然常會聽到很多公司發放三節獎金,但它的性質仍然是獎金,而勞基法主要保障及規範的是勞工的 #工資,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是否有 #經常性的給予,像是每月會固定發放的薪資就是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
但如果是業績獎金,因為得按照每季業績是否成長來進行發放,就不會屬於是經常性的給予,因此,若雇主沒有每季都給予業績獎金,是不一定會違反勞基法的,因為那屬於是獎金的範圍而非工資的一部分。
但是!在某一種情況下,雇主如果沒有發放三節獎金,可能就會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喔!
而這種情況就是雇主當初在與你談薪資及工作內容時,有將三節獎金或是年終等獎金列入固定的薪資範圍內,雙方按照這樣內容簽訂了 #勞動契約,雇主就必須按照契約內容去執行,不能以那些獎金不屬於經常性的給予就不發放給員工,因為只要在勞動契約中有協定三節獎金或年終獎金屬於薪資的一部份時,這些獎金就會是屬於雇主經常性的給予,等同於是雇主應該發放給員工的工資。
假如故意不發或是隨意苛扣,就會違反 #勞基法喔 !除了公司及雇主的名字可能會被公布並限期改善外,最高還可能會面臨新台幣 #一百萬元 的罰鍰!
因此大家在過節的同時,也要記得關注一下工資的發放是否正常,雇主是不是有惡意去苛扣甚至直接拒絕應該要發放的工資,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可惡的 #慣老闆 欺負!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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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溫馨提醒:文長慎入,但很重要! 台灣在2018年邁入「高齡社會」,失能人口數已破百萬,照顧者有65%是失能者的家人,#評估至少有231萬人因照護而影響到工作,而失能者親屬的就業比例,也從原本的41%下降到32%,相當於有9%的上班族為了照護家人而辭職。 據統計,#照顧一位失能者走完生命...
勞基法免費諮詢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現在求職的管道真的比以前多上許多,不少人嚮往自由的工作模式,會選擇自行接案,以前米編學生時期也自己接過案,那時候覺得蠻酷的,可以發揮自己的小小專長掙取一點收入,不過那已經是遠古時代的事情了(笑)。不過接案雖然時間彈性,但其實有些細節與風險是大家要事先留意的,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就整理了幾個重點,有興趣的讀者就一起往下看😆😆😆
👉🏻接案注意事項
現在上網GOOGLE接案相關,可能就會有蠻多前輩的經驗分享,告訴你要注意哪些細節,其實不外乎就是工作內容的說明、權責劃分、款項交付方式與著作權歸屬的問題,通常會建議白紙黑字說清楚會比較好,除了避免工作量被無限上綱,未來在發生爭議時,也能有相關證明。(還是要提醒一下,合約的部分一定要看清楚,@minz.freelancer 跟 @freelance_mkt 那邊有更多接案的技巧分享,有興趣的趕快去找他們看看!)
👉🏻僱傭還是承攬
再來要分享的是今天的重點,接案到底算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呢?簡單來說,承攬關係著重於「工作成果的完成」,例如像承包油漆或木工工程的廠商,只要完成約定的工作標的,就能獲得報酬。僱傭關係則著重於「提供勞務的過程」,受僱者只要在聘僱期間為另一方持續工作,就能取得報酬(或稱工資)。
看了上述的說明大家應該都會有個底,大部分的接案其實都屬於承攬關係,且承攬契約因非屬勞雇關係所以不適用勞基法,但就算名義上約定為承攬關係,有爭議發生時,勞政機關仍會依個案事實審視勞資雙方有無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來判斷實質上是否為僱傭關係,畢竟實務上現在不少假承攬真僱傭的情況rrrr
我們先前有針對承攬關係與僱傭關係寫過文章,有興趣的可以去官方部落格看看這篇➜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傳送門🚪 https://twworkforce.com/2017/11/22/laborcontracts/)
👉🏻被欠薪的問題怎麼辦?
若真的遇到業主欠薪的問題,因承攬非屬勞雇關係且不適用勞基法,所以找勞工局處的幫助其實並不大,建議可以採取下列幾個方式看看:
❶存證信函(可以參考這篇文章➜關於存證信函,應該怎麼寄才好呢?)
❷聲請支付命令
❸蒐證報警處理或直接提告(可善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管道)
以上就是我們針對接案的一點小分享,其實不管是正職兼職打工派遣接案,在接下工作前都應該要盡可能的全方面考量各種情況,事先約定好且留下相關佐證,雖然聽起來很麻煩但其實根本就不會,多花個幾分鐘多瞭解相關規定或法令知識,對自己是有益無害啦~(不小心又變成米編媽媽了😆😆😆)如果你有接案的經驗,也都歡迎在底下留言跟我們分享!祝大家安好~看完貼文的都是好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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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請注意!分流上班不能算休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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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疫情升溫,本週已有許多企業啟動居家辦公,需要繼續營業的公司也紛紛改為分流上班,然而我卻收到許多民眾陳情,指出公司竟要求員工自行使用事假、特休配合分流!或要求「沒有」收到檢疫和隔離通知書的民眾不得出勤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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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醒大家,若民眾沒有被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應檢疫隔離,公司視需要可以要求隔離不出勤,但是要照給全薪,也不可要求事後補班喔!此外,員工分流上班仍需紀錄工時,依照勞基法,公司不能將分流上班劃分成特休或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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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已建請勞動局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導,若公司的防疫規範已明顯違反勞基法,建議保留完整證據,並填寫線上陳情表單與我們聯繫: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您也可以至台北市「單一陳情系統」留下公司名稱、地址與相關證據,要求勞動局發出「行政指導書」:https://hello.gov.taipei/Front/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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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防疫假別與薪資規定如下,請大家留意自身權益,也請雇主們注意、避免觸法
✅ #防疫隔離假
因「執行勤務」而需居家檢疫隔離,或集中檢疫隔離,雇主應支付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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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執行勤務者,勞工無需出勤、雇主得不給薪。未獲全薪之勞工,可申請每日1000元之防疫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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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雇主得不給薪。未獲全薪之勞工,亦可申請防疫補償金。
防疫補償金申辦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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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照顧假
為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高中以下持身心障礙症之子女,家長其中一人可請。
雇主得不給薪。但期間給薪之雇主,報稅時可從所得額中扣除雙倍給付薪資。
雇主不得拒絕,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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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照顧假
照顧對象不限,全年以七日為限,比照、併入事假辦理。
雇主不得拒絕,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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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健康管理
應雇主要求不得出勤者,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應支付全薪。
勞工自主健康管理者,則從事假、病假、特休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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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流上班
公司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分流居家辦公,不可要求勞工自行請假、使用補休或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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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疫情而 #減班(無薪假)
有停工或減產需求之企業,為避免資遣勞工,可與勞工「書面協商」減少工時(放無薪假),休息期間之工資不可低於基本工資,並應確實通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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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對防疫期間的勞動規範有問題,可撥打1999轉7016~7019,洽詢台北市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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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yingmeng.pros.is/report2020fw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勞基法免費諮詢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溫馨提醒:文長慎入,但很重要!
台灣在2018年邁入「高齡社會」,失能人口數已破百萬,照顧者有65%是失能者的家人,#評估至少有231萬人因照護而影響到工作,而失能者親屬的就業比例,也從原本的41%下降到32%,相當於有9%的上班族為了照護家人而辭職。
據統計,#照顧一位失能者走完生命全程的費用需要將近500萬元。為了減輕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的負擔,政府修法個人綜所稅特別扣除額的部分,增訂了「長期照顧特別扣除」,符合資格者,一年最多可以有12萬元的長照扣除額,受益人數推估有42萬餘人。
然而,台灣需要被照顧者眾,長照扣除額排富門檻的20%稅率限制,#將多數長照家庭皆排除在外。
我認為該項政策立意良善,但若我國長照服務能全面含括失能者被照顧的需求,#也就不需要再透過長照特別扣除額來減輕家庭的照顧負擔。
行政院列出的排富條款,將稅率限制訂為20%,也僅涵蓋了約5.5%的納稅人口,年所得淨額逾121萬者皆排除在外,我認為太嚴格了,政府應將稅率限制從原本的20%提高到30%,把這10%級距中的4.21萬人也納入適用對象,#受益者便會超過46萬人,約半數的長照家庭都能因此受惠。
此外,多納這10%級距的人數,#預估減少的稅損也只有約10億元,在過去5年皆超徵的狀況下,不至於造成稅基過度流失,卻能使民眾對該項政策更有感,我認為是值得的。
除了財政後援,全面性長照服務的提供也很重要。目前長照2.0的補助多以居家式和社區式服務為主,#缺乏對於機構式服務的補助,導致長照機構的資源不足且佈建不均,「排隊五年等不到床位」、「有錢也找不到長照機構的床」等說法四起。
弔詭的是,即使衛福部推估現在的長照住宿式機構缺口超過5萬張床,還有88個鄉鎮市區未設立或供不應求,#但國內住宿式機構的佔床率也僅有85%,究竟是城鄉資源分布不均?還是住宿式機構品質參差?還有待衛福部查清、解決。
此外,政府也應盡快清查閒置的公共設施空間,評估設置綜合式服務長照機構的可行性,並參考日本居家護理師的先驅秋山正子所開設的「生活保健室」,#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小規模多機能整合型服務中心,針對門診以上、在宅未滿的社區長照個案,提供免費的諮詢服務,並藉由聚集長輩成為日常串門子的地方,發揮預防保健的功能,實現在地老化。
在長照人力方面,居家照顧服務員和「照老闆」雖然因為薪資待遇提高與政府鼓勵創業而快速增加,但不夠全面的制度與管控,#卻也可能產生了許多弊端,像是勞動合作社設立的照服單位無法透過勞基法監測時數、勞工故意失業再從事照服工作以領最高10.8萬元的就業獎勵津貼等等,這也都需要政府再去徹查與改善。
此外,大部分的治療師白天都在醫院或診所上班,#僅一部分有接觸到長照業務的治療師會在下班後到個案家中進行居家復能的服務,社區的長照人力嚴重不足。
這都凸顯出了社區長照專業服務的血汗,還有夜間服務是服務者需求抑或是服務者需求等問題。
我再一次呼籲政府,#只有當長照單位的勞動條件比醫院好時,才會有人願意到長照領域服務,否則訓練出再多的照護人員或是醫護人員,最後還是都不願意「下場」。
💥建議
✔長照特別扣除額應提高排富稅收至30%。
✔護理人員為整合醫療與生活照顧最適合的專業人力。
✔協助護理人員成立、經營「社區保健站」。
💥提案
✔研擬除了稅制補貼外紓解長照負擔的方案。
✔提升住宿式機構「好床數及佔床率」的具體方案。
✔徹查居服申報、濫用失業勞工就業獎勵津貼的可能弊端。
✔改善居家專業服務的勞動條件與促進社區化的發展。
#質詢
#長期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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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免費諮詢 在 勞資爭議不看會哭- #1955 #免費諮詢【好消息】 近日在和勞工 ... 的推薦與評價
雇主違法不給半薪,你們可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可依法主動終止勞雇關係並要求雇主將你兒子資遣 (要給資遣費/ ... ... <看更多>
勞基法免費諮詢 在 [分享]從勞資糾紛,到官司結束- 看板Therapist 的推薦與評價
大家好,
*前情提要:
如果有治療師版忠實觀眾的話,或許對我有些印象,
我是曾經在3月中在本版po文詢問資遣費及違約金的小菜鳥OT,
當時因為執業診所制度大變離職,這兩週事件終於落幕了,
過程中有熱心的板友在文章下回覆,甚至發站內信給予建議,
最近有些朋友也遇到了一些勞資爭議,因此想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希望對接下來需要面對麻煩事的板友有幫助:"D
覺得正文太長,也可以直接看尾巴的Take Home Message歐!
*正文:
以下為我(記憶中)的經驗,但我知道過程中因為心情煩悶、情況混亂,
有很多環節應該可以做得更好,所以還是要找專業的律師啊!
約莫是在去年過年前後,我執業的診所突然更改制度,
包含薪資、福利,大主管也離開了,又多了一位不認識的總監,
受到很多因素影響,工作氣氛變得很差,因此我開始思考我的生涯(遠目),
一大因素是薪資福利與當初簽約時說的及公告的不同,
朋友建議我到台北市勞動局、有提供免費律師諮詢(針對勞資爭議),方式有二--
1. 面談諮詢:每週三、五下午一時三十分於服務台受理登記報名,下午二時至五
時提供服務。建議攜帶相關書面資料。
2. 電話諮詢:每週一、二及四下午二時至五時提供服務。臺北市境內請撥打1999
(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分機7019,通話限時為10分鐘。
諮詢後,有比較清楚自己該怎麼做,
但因為當時閱讀勞基法時看到有30日內終止契約的期限,
因此草草提出離職,在離職單上也未載明是"根據勞基法第14條規定提離職",
只寫了"因診所制度更迭頻繁",
之後我的律師說明這點影響到法官判定我是否是自願離職。
然後,根據勞動局諮詢律師的建議,我申請了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
Google搜尋"勞資 調解 申請"就可以找到申請表(A1),
我個人是直接去勞動局臨櫃索取、直接填寫交出,
局內人員會排期並通知你,也可以請局內人員協助改期,
雖然當次調解不成立,但調解委員在調解結果單(?)上寫的內容對我有利,
而且我是小菜鳥沒什麼存款,再加上有調解不成立的證明,
我就可以去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了。
所以調解不成立很重要,除非調解過程資方願意退讓。
調解委員在調解結束後建議我可以申請勞動檢查,
因為已經正式撕破臉所以無須擔心勞檢造成調解困難,
而我猜想診所應該多多少少有違規的地方(誤),
不過就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確實掌握證據並至勞保局及勞檢處申請,可以為政府爭取一些收入,
聽說我這次讓政府多進帳的十幾萬還幾十萬,不太確定。
申請法扶的流程為--
1. 打電話約申請時間及詢問要準備什麼文件
2. 親自到法扶基金會辦理申請,會有律師詢問你勞資爭議內容
3. 等待電話通知是否受理
4. 確認受理,負責律師會主動與你聯絡
之後我就順利申請到法扶律師的協助了,
有律師協助寫存證信函、處理訴訟相關事務,
我也可以安心順利地執行我下一份工作。
本次訴訟結果為--
1. 資遣費拿不到;法官認定我是自請離職,所以書寫離職原因時要注意。
2. 診所應歸還之前預扣違約金的部分。(此部分違反勞基法,可申請勞檢)
3. 要補匯之前少給的勞退金至我的勞退帳戶。(此部分可至勞保局申請勞檢)
4. 之前一直被我騷擾的律師學姊答應了我的邀約,希望可以和好。
*Take Home Message:
1. 發生勞資爭議請至勞動局諮詢律師、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
2. 調解不成立的話,可嘗試申請法律扶助。
3. 過程心情難免較浮動,可安排休閒活動,維持生活常規,
並盡量避免騷擾身旁親友,請盡量直接尋求勞動局或法扶律師協助。
真的十分感謝先前板友及親友的協助,如果內容有誤歡迎回覆指正我,
若有板友最近也遇到麻煩事,不妨參考take home messag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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