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馬上就要到一年一度的勞動節了,在我們的部落格中曾有發佈過一篇「勞動節到底有什麼意義呢?」的文章,簡單分享了關於勞動節的起源以及休假的原則。不過近期還是有不少讀者詢問我們有關勞動節的一些休假細節,因此我們還是特別再整理一次有關今年的勞動節休假資訊,提供給各位參考🙂
👉🏻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才有勞動節休假
有一些讀者任職公司的休假制度是完全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的,因此休假常會以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告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主,不過因為該行事曆並沒有標註5月1日為休假或補假在哪一天,這代表今年並沒有勞動節休假嗎?當然不是!依照勞基法第37條以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在勞動節當日勞工應放假一日,而一般公務人員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工」,因此公告給公務機關及公務人員參照使用的「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當然也就不會把勞動節列在上面了。
簡單來說,公務人員全年度的國定假日共有11天,而勞工因為多了一天的勞動節,全年的國定假日為12天(如果具有原住民身份,還會再多一天歲時祭儀)。
👉🏻固定在週六、週日休假的勞工
那如果是如上所述,比照公務機關行事曆休假的一般企業,勞動節(5/1)這天本來就已經放假了,又該怎麼處理呢?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規定,如果休假日(國定假日)剛好遇到例假或休息日時,則應補假在其他工作日,至於要補在哪一天,就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了。以今年來說,金融業大多會補假在4月30日(週五),因此也有不少公司行號會比照辦理,但如果因為業務性質而無法在這天休假的話,其實協議調整到其他工作日再休假(例如5/3)也是可以的。
👉🏻排班制勞工
至於是排班制的員工,如果在勞動節當日是排定為原本的例假或休息日的話,則同樣可比照上述的邏輯另外協商補假;但若當日是約定的出勤日的話,則原則上應免除掉當天的出勤義務並工資照給,但如果經過協議,也可以讓勞工在當日出勤,並另外發給一日的加倍工資或是協議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
順帶一提,如果是工讀生的話(時薪制部分工時人員),假如5/1當天是有約定出勤且實際上也有工作的話,則雇主應依照其實際出勤的時數發給加倍工資,例如原本約定時薪為160元的話,則每小時應發給320元。但若當日並沒有約定出勤,也不需要該工讀生特別出來加班的話,雇主則不用另外計算工資。
其實每一次遇到的國定假日休假或補假原則的邏輯都是一樣的,總之對勞方來說,不是取得一天的有薪休假,就是取得一日的加倍工資,只要掌握好這些原則,應該就不會有爭議而能夠安心放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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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一集節目,我們要請大家來討論目前台灣職場上,從企業機構到政府單位都在浮濫使用的派遣勞力問題。獨立特派員記者張筱瑩、周明文,要為大家揭露派遣的面紗底下,雇主和派遣業者之間「通謀虛偽的意思表示」。 在我們的報導當中,固然不乏為了自己的生涯規劃而投入派遣行業的受訪者,但多數都是受迫從比較好的...
勞基法原住民假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是時代力量的七天假之一。自2016年《勞基法》修惡後,我們擇定七個具有紀念價值的日子,持續推動修法,希望讓這些日子都能成為台灣的國定假日。
今天,是國際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紀念日。
50多年前的今天,聯合國正式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後通過的兩公約,深切啟發國際間對人權保障的重視。
41年前的今天,以美麗島雜誌社為主的「黨外人士」,組織民眾遊行和進行演講,訴求民主與自由,期盼能在國民黨威權統治下解除黨禁、戒嚴。
而當時,和平的訴求卻被執政者視為暴行,下令鎮暴。警總大肆逮捕「黨外人士」,並將之醜化為「暴力份子」。隨後,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多人,大規模軍事審判「美麗島大審」更是引起國際關注。
#以積極行動實踐人權主張
在國際人權日的今天,檢視時代力量在人權推動的成績單,自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今年8月正式運作,賦予可主動調查國家法律、政策中可能侵犯人權的問題的同時,時代力量即注意到國家人權委員會缺乏職權行使法作為工具,並提出相關草案。且身為民意最高機構的國會,也應有專責處理人權議題的委員會,所以積極提案力推設立人權委員會,並獲得立法院各政黨支持,目前已有初步共識,我們希望能夠盡速啟動黨團協商討論這項重要議題。
除此之外,時代力量積極推動多項人權法案,包含
#勞動人權
勞權部分,推動最低工資法制化,經計算勞工每月最低工資為3萬1309元;制定「國定假日法」還原7天假,將國定假日明定為19天;修改勞基法相關條文,將勞檢權改由中央直屬,統一規範裁量尺度定。
#居住人權
杜絕不當 #土地徵收,除要求修法明確化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外,也將提出落實舉辦行政聽證及廢除區段徵收等三大修法方向;貫徹#土地正義部分,攸關實價登錄2.0的三個法案,《平均地權條例》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在第一會期已提出修法,本會期會繼續提出《地政士法》的修正草案,並督促財政部能儘速啟動囤房稅修法,落實房地交易透明化,遏止炒房行為。
#環境人權
強化環境保護部分,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彌補行政單位執法能量不足之問題、《能源管理法》明定政府單位節能與使用綠能等作法,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協助減緩地球暖化、《水土保持法》則希望公開水土保持審查的資訊並公開審查。針對《空氣污染防制法》主張排放有毒空污,不應抵換交易、明文授權地方,可制定更嚴格標準。而《礦業法》更是時代力量長期關心之議題,主張要實踐原住民族諮商同意,並落實礦權展限之環評。
#性平人權
時代力量於本會期,正式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修正案,明列7項女性常用生理用品免徵營業稅。女性生理用品免稅,除了促進性別實質平等,更能實際減輕女性朋友在經期生理用品上的財務負擔;積極推動跨國同婚,保障跨國伴侶能夠平等享受婚姻的權利保障,並儘速提出跨國同婚的修法草案讓分隔兩地、無法共同生活的困境獲得解決。
#41年前的台灣歷史,#就是香港如今的政治現實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在民主化過程中,不容忽視的重要事件,是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關鍵轉捩點。
從民眾和平遊行演講、不明人士激化群眾、警民衝突擴大、鎮暴車和鎮暴警察登場、催淚瓦斯或荷槍實彈、醜化抗議群眾、以國家安全為由濫捕和起訴人民。這一幕幕對台灣人來說已成歷史的場景,卻正活生生在香港上演。
41年前的台灣歷史,就是香港如今的政治現實。唯一改變的是照片畫面從黑白變為彩色,而不變的是巨大的威權仍令人窒息。
雖然我們一方面慶幸,台灣已打破威權的桎梏,持續深化民主和自由的價值,令人遺憾地,香港卻在極權高壓統治下無法呼吸。時代力量將持續關注、聲援香港,同時監督政府強化援港機制,我們也再次敬告中國和港府,不要再漠視人權,用威權和暴力來對抗民意注定會失敗,民主和自由終將勝利。
時代力量殷切期盼,人權乃至於民主和自由的價值,能夠在台灣更加深化,同樣也希望這些價值在世界各地都能夠彰顯,讓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都可以被尊重及保障。這條路很難,但我們的努力不會間斷。
在爭取人權的路上,時代力量過去不曾缺席,未來也一定會有時代力量的身影。
勞基法原住民假 在 考航空好簡單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飛特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誠徵空服員,擔任最先進商務專機客艙組員。
飛特立航空於民國99年登記成立,航機規模有Hawker Beechcraft, Embraer Legacy, Gulfstream, Global Express等機種。 主要營運項目: • 商務專機業務 • 醫療包機業務 • 商務飛機及自用飛機代管業務 • 商務飛機維修業務 • 商務飛機會員制業務 • 商務航空營運基地業務 • 飛機租賃與買賣及其它代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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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主基地:台北 (執行任務時需隨機至世界各地)
考試流程:
書面審查、電腦測試、面試、體檢、報到 考試日期:以電話個別通知 *** 業經考試,錄取後將接受商務專機訓練,合格後將以座艙經理任用。
*** 訓練區分地面課程及
隨機實習,依學員個人航空相關經驗程度,訓期將需 3-12 個月。
工作待遇面議(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工作性質 全職
上班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405 巷 123 弄 3 號 上班時段 日班,需輪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接受身份 上班族、應屆畢業生、原住民、二度就業 工作經歷 3 年以上
學歷要求 大學,科系要求 不拘
語文條件 英文 -- 聽 /精通、說 /精通、讀 /精通、寫 /中等 日文 -- 聽 /略懂、說 /略懂、讀 /略懂、寫 /略懂 台語 -- 精通
其他條件
1. TOEIC(多益測驗)650 分以上,2 年內有效證明文件。
2. 具有航空相關經驗、有 VIP 高端服務業熱誠者及諳日語與台語者優先考慮。
3. 有醫護背景或 CPR 訓練證書者優先考慮。
4. 須簽署勞基法第 84-1 條約定書。
聯絡人 康小姐
勞基法原住民假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一集節目,我們要請大家來討論目前台灣職場上,從企業機構到政府單位都在浮濫使用的派遣勞力問題。獨立特派員記者張筱瑩、周明文,要為大家揭露派遣的面紗底下,雇主和派遣業者之間「通謀虛偽的意思表示」。
在我們的報導當中,固然不乏為了自己的生涯規劃而投入派遣行業的受訪者,但多數都是受迫從比較好的勞動條件,落入「勞動彈性化」的洪流當中。有一位受訪者在「彈性化」之後,原本就稱不上優渥的兩萬四五千,降到一萬三千塊。還有人發生職業災害卻得不到合理的賠償,因為真正進用他們的老闆躲在兩三家派遣業者的白手套後頭,而這兩三家人頭派遣公司,透過輪流雇用的手段,也奸巧地規避了勞基法課予雇主照顧勞工的責任。
經營者總是會說,「派遣是職場的趨勢」、「企業必須彈性地運用人力,撙節人事成本,提升經營效率」。這些當然都是不爭的事實或者基本的經營法則。但是勞基法不就是為了適度節制雇主們一味講究績效以致犧牲勞工權益而存在的嗎? 更值得玩味的是,所有的老闆都說使用派遣「沒有違法」,實際的狀況應該是,使用派遣根本還「沒有法」。一字之差,讓他們可以悠遊於法令的灰色空間,大玩假派遣的遊戲。
在歐日等國的立法例當中,派遣有一定的期限,用人單位也不能指定特定的員工,以避免雇主玩法操弄。但在「派遣無法,卻有法派遣」的台灣,透過違反法理的假派遣白手套,老闆們丟卻了人事包袱,但勞工們卻越來越像秤斤論兩的商品,也更難找到有穩定收入的工作,保障他們的經濟權利。假派遣當道,再不透過合理的立法規範,台灣是不是從此要進入一個不穩定的灰色就業年代?
很遺憾地,我們也必須把自己的雇主,公共電視台,當成報導的案例。包括公視還有同屬公廣集團的原住民電視台,因為所謂的員工編額限制,近年陸續變相使用承攬工、派遣人力甚至論件計酬等方式,從事記者、企劃、行銷等等繼續性的工作。在同一個機構、同一個部門裡面,大家都一樣接受主管的指揮調度,但在進用的身分上,同一項工作,竟然有各種不同的進用方式和待遇標準。公視用假派遣、假承攬造成了同工不同酬,新聞事件就發生在我們身邊,身為新聞工作者,我們完全沒有理由視而不見。
在整個採訪製作的過程當中,公視管理階層的態度,透露了一個好訊息,但也有一個壞現象。好的是,管理階層恪遵公視法規範的新聞製播公約,沒有對報導內容進行不當干預。壞的是,一如所有有權有勢的受訪者碰到「麻煩」,對於這個不只牽涉個案勞工權益,也涵括勞動政策討論面向的報導,他們都「不便接受採訪」。
這一好一壞其實也不算要緊。重要的是,透過這則報導,大家一起來討論這個勞動政策的大問題。同時,也期盼公視管理階層趕緊解決同工不同酬的派遣人力問題。勞雇雙方同在一條船上,千萬不要只管船兒跑多快,不問鍋爐火熱深啊。
獨立特派員製作人吳東牧 2008.3.5
勞基法原住民假 在 一例一休通過,「加班費」會提高? 「例」與「休」差別 的推薦與評價
「一例一休」三讀通過,《勞基法》第36條、第40條改成: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 ... 因此,原住民勞工可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公告的105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 ... ... <看更多>
勞基法原住民假 在 [閒聊] 分享關於【原住民朋友們的~祭儀假】 - 看板Salary 的推薦與評價
跟HR同仁們閒聊到,所以就分享上來給大家 :)
原文連結 https://reurl.cc/9lpeO
【原住民朋友們的~祭儀假】
除了一般的事病婚喪假,及生理假、安胎假、陪產假等,你知道原住民勞工朋友還可擁有
一天的「祭儀假」嗎?
◆ 據《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 及有關子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4條第6項「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
歲時祭儀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翻譯年糕 :
也就是說可在原委會公布的各族祭儀"期間",請一天的祭儀假,其性質等同國定假日。
所以,若員工欲請祭儀假的日子,為該員工原有之休息日或例假日,應另給補休一日。
如何請祭儀假?
只要提供具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不需出示參與祭儀之證明,在原委會公告之各族祭儀
期間,即可請祭儀假一日。
《補充》
會提到這個假別是因為在某個勞動法規的群組,有HR同行詢問大家的企業在出勤作業這一
段如何處理,以公假計嗎?
雖性質同為支薪假別,狀況比較少見,但建議,隨著勞工意識抬頭,相信這樣的狀況
會越來越多~建議還是請資訊人員增加一個假別,以利員工出勤紀錄的完整性跟正確性。
也避免一兩年後若剛好需要整理該員工的出勤紀錄
(勞檢或各種沒有什麼不可能的狀況~你懂的),
從系統上會無法辨識為一般公假或過渡時期給予的祭儀假。
或者人資已經換人了,系統資料撈出來是公假,但卻沒有印象這位員工有請公假的可能性
,到時候要去翻紙本資料~或找出註記資料~會~很~崩~潰~,所以以企業方及制度完善面來
說,就確實地依照勞動法規的趨勢跟上腳步,避免來日收拾瑕疵的作業工程哦。
108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
https://reurl.cc/xRO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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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29.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63552088.A.D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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