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月文章
一直以為台灣可以守得住呢次疫情,點知5月中起一下爆得咁勵害,警戒令下分店幾乎停業三個月,雖然8月中已經全部正常營運,但街上人流依然寥寥可數,其實同停業冇咩分別。
台北店係首衝影響最大,因配合旺季,每年4月開始員工會由三名增至五名,而當中會有兩名正職及三名兼職(時薪員工)。
里奧叔叔(Edward)保留兩名正職同事放有薪假由5月中至6月底,但時薪員工只好先行資遣,以為可以頂到正職同事既人工不變。但最後疫情繼續升溫,7-8月仍要停業的情況下亦只好以停薪留職安排。
而台中及高雄同事都有類似安排,好彩大家都明白目前處境,放假、減班、停薪都少不免
台灣勞基法比香港勞工法例難搞,好多時都會有意想不到的問題發生,少少野做錯就比人罰錢,為安全不犯法起見,好多公司都會以年費(大約3-5萬台幣)聘請律師當法律顧問,而服務範圍多數是面對勞基法和顧客問題,當然 與員工保持良好溝通和商討比一切都重要,對簿公堂還是可免則免。
好多人會話,轉戰網購可以嗎?
唉…消費需求大減轉去邊度戰都係一樣,做咗十幾年生意真係從來未遇過咁壞既情況,呢幾個月每日返到公司都係與同事你眼望我眼,等運到😅 而生意最好嘅公司,應該只有Uber eat & Food panda
政府推出舒困
當然冇人想拿到舒困金,因為要生意下跌超過一半先拿到以每名正職員工4萬的補助,咁政府到底用咩標淮嚟分別兼職同埋正職呢?
今次就以4月30日入職而且有投正職勞保作標淮,亦即係話有D為咗慳錢而冇幫員工投勞保嘅公司就拿唔到舒困金,勞資法亦有規定,不論正職與兼職,上班第一日就需要投保,否則犯法。
里奧台北、台中、高雄合共正職員工10名,其他都係時薪員工,每名正職4萬都有40萬,咁緊係要申請啦,文件齊全的話好快就批出,前後大約只用左2星期。
打開銀行戶口一睇…What ? 點解得8萬既?
當時心情沉咗一沉,原來係人事部同事處理投保時經網上投保,正職員工及時薪員工上的選項誤將8名正職填了時薪員工。
大家諗下當時里奧係咩心情?想痛駡一頓呢個同事嗎?(絕對想)
但發脾氣又有咩用呢,炒咗呢位同事亦無補於事,最後只好與經勞保局,經濟局溝通解釋,寫十封八封email解釋一下,希望有彎轉啦。
搞咗成個月,到今日都依然未搞掂,到有結果時再同大家分享。
而呢位人事部嘅同事可能怕我追佢承擔責任(其實邊有得追,只能怪自己管理不善)一出事就話家人送佢去美國打疫苗要辭職,所以話呢,有乜野比有父蔭更幸福。
台灣政府下個月又推消費卷啦,相信一定對消費市場有幫助,但都要疫情真正減退先啦,呢方面我對政府仍然有信心的。
#台灣做生意話難唔難
#真係要係台灣認真做過幾年生意先講自己有經驗
#台灣人事VS香港人事
#移民台灣
#投資移民
#日希移民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8的網紅阮昭雄,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家好,今天是 #台北市議會 #民政部門 質詢。#阮昭雄 質詢重點如下: #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數量不足,引發民眾熱議,第一線的 #里長 成為眾矢之的,責備聲浪不斷。阮昭雄建議府級單位應主動在第一時間協助里長布達,讓民眾明白怪罪里長乃無濟於事,不要讓里長吃力不討好。 阮昭雄質詢,新聞報導提及第二波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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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兼職法例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嗨嗨大家,現在求職的管道真的比以前多上許多,不少人嚮往自由的工作模式,會選擇自行接案,以前米編學生時期也自己接過案,那時候覺得蠻酷的,可以發揮自己的小小專長掙取一點收入,不過那已經是遠古時代的事情了(笑)。不過接案雖然時間彈性,但其實有些細節與風險是大家要事先留意的,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就整理了幾個重點,有興趣的讀者就一起往下看😆😆😆
👉🏻接案注意事項
現在上網GOOGLE接案相關,可能就會有蠻多前輩的經驗分享,告訴你要注意哪些細節,其實不外乎就是工作內容的說明、權責劃分、款項交付方式與著作權歸屬的問題,通常會建議白紙黑字說清楚會比較好,除了避免工作量被無限上綱,未來在發生爭議時,也能有相關證明。(還是要提醒一下,合約的部分一定要看清楚,@minz.freelancer 跟 @freelance_mkt 那邊有更多接案的技巧分享,有興趣的趕快去找他們看看!)
👉🏻僱傭還是承攬
再來要分享的是今天的重點,接案到底算是「承攬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呢?簡單來說,承攬關係著重於「工作成果的完成」,例如像承包油漆或木工工程的廠商,只要完成約定的工作標的,就能獲得報酬。僱傭關係則著重於「提供勞務的過程」,受僱者只要在聘僱期間為另一方持續工作,就能取得報酬(或稱工資)。
看了上述的說明大家應該都會有個底,大部分的接案其實都屬於承攬關係,且承攬契約因非屬勞雇關係所以不適用勞基法,但就算名義上約定為承攬關係,有爭議發生時,勞政機關仍會依個案事實審視勞資雙方有無人格、經濟與組織從屬性來判斷實質上是否為僱傭關係,畢竟實務上現在不少假承攬真僱傭的情況rrrr
我們先前有針對承攬關係與僱傭關係寫過文章,有興趣的可以去官方部落格看看這篇➜勞動名詞大對決!四種類型教你看懂勞動契約(傳送門🚪 https://twworkforce.com/2017/11/22/laborcontracts/)
👉🏻被欠薪的問題怎麼辦?
若真的遇到業主欠薪的問題,因承攬非屬勞雇關係且不適用勞基法,所以找勞工局處的幫助其實並不大,建議可以採取下列幾個方式看看:
❶存證信函(可以參考這篇文章➜關於存證信函,應該怎麼寄才好呢?)
❷聲請支付命令
❸蒐證報警處理或直接提告(可善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管道)
以上就是我們針對接案的一點小分享,其實不管是正職兼職打工派遣接案,在接下工作前都應該要盡可能的全方面考量各種情況,事先約定好且留下相關佐證,雖然聽起來很麻煩但其實根本就不會,多花個幾分鐘多瞭解相關規定或法令知識,對自己是有益無害啦~(不小心又變成米編媽媽了😆😆😆)如果你有接案的經驗,也都歡迎在底下留言跟我們分享!祝大家安好~看完貼文的都是好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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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兼職法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釋字第740號解釋之勞動趨勢分析/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藉由大法官解釋第740號之內容,林佳和老師本文似乎想要重新定義勞工,從比較大法官解釋之內容與德國民法611a之規範,分析德國法制上不同之思考脈絡,並且綜合憲法上基本原則之闡述,提出對於勞動趨勢之見解。通篇文章引經據典,卻不深澀,易讀好懂,值得對於勞動領域有興趣之讀者,仔細咀嚼。
✏關鍵詞:勞工定義、人格從屬性,740號解釋、類型強制、眾包工作
✏摘要:
釋字第740號統一解釋,試圖回答勞工應定義。大法官彷彿「前現代勞動法」的理解,重現於第740號,應遭揚棄與忽視。伴隨勞動世界巨變,向以他決取代自決、否定當事人契約選擇的勞動法,如何締約主觀意志、內容客觀形成、契約真正實踐之歧異間,努力兼顧與照應?法院之任務,或不在提供任何人均能輕易猜測的答案,而是一雖趨近法安定性要求,但能兼顧制度需求與社會意識的回應。最古老的勞動法提問:誰是勞工?釋字第740號之失敗,應更刺激新的思索。
✏試讀
🟧勞工概念同一性的重新思索
在「重新回顧釋字740」之前,或許先轉向一更深沉的問題:當代勞動法令、勞動法學,是否真的需要單一的勞工概念?或換個方式說:單一的、適用於所有產業部門與勞工類型上之人格從屬性概念?學者Meinhard Heinze就提到,勞動者樣態千奇百怪,主管職雇員,短期、定期或微薄受僱者,乃至於意識傾向工作者(Tendenzträger),差異甚巨,單從現實上發想,就難以建構單一的勞工概念。Rolf Wank針對所謂「法律效果串」(Rechtsfolgenbündel),亦即該當之法律效果──保護、保障、特定權利,何時應以勞動契約為基礎,即主張應區分不同的職業類型──例如貿易代理人、地區主管,以及不同的僱用類型,例如全時、部分工時;不定期、定期;專職、兼職等,必須站在此目的,方有可能思考如何建構勞工之概念內涵。類似的,Wolfgang Hromadka亦主張一所謂「未來法的分級體系」(ein abgestuftes System de lege ferenda),亦即將個別的保護法律,聯繫至一具體的保護必要性,並從此建構個別法律中的勞工概念,事實上形同否定需要共通之人格從屬性意涵。
🟧勞工定義統一?平行的臺灣釋字第740號解釋與德國民法第611a條
關於德國新納入之民法第611a條,確實可能產生諸位觀察者所說的:無助於勞工概念之理解與澄清,反而增加新的、或說限縮與不恰當之要件要素陳列,非但無助於實務上個案的涵攝與認定,徒增新的困擾,包括產生是否立法者意圖創設新的、不同於長久實務累積之勞工概念的「不當意圖」?特別是否涉及隱藏之法的續造,乃至於有類似吾國統一解釋之必要性?前述的批評是否令人眼睛一亮呢?將這些觀察直接拿來套用對釋字740之評價,似乎毫無違和之處,可能更令人怵目驚心的,是釋字740更強化德國第611a條所帶有之不當限縮,釋字740事實上既大於第611a條,又小於第611a條:大於是說,釋字740如果真要著眼其實質拘束力,將可能產生遠比第611a條來得令人畏懼的改變,規範與實務的改變,它做的事實上不是統一解釋,而是創設、限縮長久累積之實質立法,這顯然有不當或甚至違憲之逾越大法官權限之嫌;說小於第611a條,當指相對 於第611a條之「比較忠實於終審法院之長久累積見解」,釋字740甚至自我設限,選擇性地將勞工之內涵做不當限縮,特別是加入「計算報酬方式」作為認定之重要標準,不禁令人慨嘆。第611a條的可能不幸,預見災難,在我們的釋字740下,不啻要加倍與惡化。
🗒全文請見:釋字第740號解釋之勞動趨勢分析/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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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兼職法例 在 阮昭雄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大家好,今天是 #台北市議會 #民政部門 質詢。#阮昭雄 質詢重點如下:
#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數量不足,引發民眾熱議,第一線的 #里長 成為眾矢之的,責備聲浪不斷。阮昭雄建議府級單位應主動在第一時間協助里長布達,讓民眾明白怪罪里長乃無濟於事,不要讓里長吃力不討好。
阮昭雄質詢,新聞報導提及第二波施打為12月,如果無此規劃,建議應主動發布澄清新聞,避免里長12月又要再被罵一次。
#防災士培訓
#防災不是口號、更非書面文章,應落實在生活中。阮昭雄監督下,#消防局 迄今培訓1503位防災士,疫情期間協助防疫有成效。今年底前預計再培訓200位,主要投入#校園防災。
921週年,阮昭雄辦公室舉辦「#防災生活化,#城市野營 #避難生活大體驗」公聽會,邀集產官學界一起交換建議,期望更落實生活防災的推動。
#勞工權益
最近勞工權益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不論是 #超時工作 還是 #吹哨者事件,都在提醒我們可以為勞工朋友們做更多事;對於 #違反勞基法 的處分能符合比例原則,我們要善性循環、而不是惡性循環。
尤其市區公車的職缺要盡快補足,避免疲勞駕駛;銀行業夜間職缺,有專業技術考量,盡量以銀行退休兼職為主,同時兼顧中高齡的就業市場。阮昭雄也呼籲設立”#吹哨者自治條例”,從公務單位先以身作則,落實公平正義。
#錢櫃火災公安
錢櫃大火燒出嚴重的 #公安問題,也讓大家重新檢視公共場所的安檢問題。阮昭雄提醒,在不打擾受害者家屬前提下,台北市政府要善盡協助責任;據此法務局長表示,已透過 #消基會 跟 #社會局 和家屬保持聯繫,處理後續。
勞工兼職法例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勞工兼職法例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上禮拜三天內就發生兩起美食平台外送員的死亡車禍。肇事責任是一回事,這次討論度最高的其實是,這些所謂共享經濟平台跟外送員之間,到底有沒有「僱傭關係」?畢竟有沒有僱傭關係,對外送員影響很大!
因為這些打著共享經濟招牌的新創公司,都說自己只是提供服務,讓需要彈性工作的人來承攬業務,想透過承攬制度來避開僱傭制度裡面的各種聘僱成本,像是勞工的保險費用、退休提撥、有薪年假、年資成本、車輛保養維修等支出。BUT!這些成本其實很可能就是直接轉移到這些外送員身上。
很多人都說共享經濟的大旗已經不再光鮮亮麗了,許多問題都陸陸續續冒出來。政府法條跟不上新的經濟模式,勞工們權益受損,結果在許多國家都掀起爭議。
美國加州到上個月就拍板定案,透過網路平台媒合的企業像是Uber、Lyft等等類似的外送平台,都必須把合作的司機或外送員視為員工,從明年一月一日起,和一般勞工一樣的帶薪病假之類的權益都不能少。
德國則是針對新型態的經濟模式,提出「類似勞工」的定義,這種勞工是介於僱傭、承攬中間的類型,可以適用部分勞動法規內的權益保障。西班牙和義大利也都有類似這樣的制度。畢竟這些創新的經濟模式,也的確在某些面向,和傳統僱傭型公司不太一樣,在這種彈性接單的狀況下,要叫他們怎麼去算加班費?怎麼去一例一休咧?
不過到底該怎麼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益,政府真的該好好動起來,不要再等到出事了才亡羊補牢。到底企業跟這些外送員各自的義務權益有哪些,誰要負責保保險,越快講清楚越好!
目前台灣的外送平台中,只有戶戶送,才有完整的保險計劃,Foodpanda則是只有全職的人,才享有勞健保和車險,兼職的員工就只能自備車險,但要特別注意的是,
魔鬼藏在細節裡,不要以為「有保險」好像就沒事了,保什麼險也很重要。前陣子foodpanda就被抓出來說,外送員用自己的機車送貨賺錢,就會被算成是「營業用車」,所以就算那台機車有投保機車強制險或任意險,但如果外送途中發生車禍,保單還是不會理賠。因為營業用的機車險,目前只提供公司投保,個人不能投保。
新創app叫外送很方便,但提供服務的外送員卻有許多勞動風險,你認為外送員與平台之間到底該定義為什麼關係才適合呢?政府又應該如何為勞動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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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賽馬會點解刻意走勞工法例灰色位來逃避僱員保障呢?是否看準了學生兼職工的限制,「睇死你哋焗住做」呢?每年賺錢那麼多,還做做善事裝模作樣,為何不先善待自己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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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需要跟公司報備嗎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提供兼職工作、勞工兼職法例、勞工可以兼職嗎就來求職招募就業資訊站,有最完整兼職需要跟公司報備嗎體驗分享訊息.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