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裝檢 主官表示:「這絕對不是司令部在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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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絕對不是勞檢在找碴!」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指出,雇主應重視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的重要性,「因為這是勞檢員可以檢查有沒有超時工作、有沒有正常休假的依據」,而且在常見的違法態樣中,包括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加班工時超過法定上限、連續上班超過6日,如果沒有確實記載各種出勤情況,勞檢員將無法在第一時間參照。
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 在 吳焜裕教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勞動2分鐘】電傳勞工的工時問題「勞動部」指導了嗎 ?
依照勞基法,雇主須準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寄載勞工出勤情形。但對於事業場所外,藉由現代科技或電子通信設備履行勞動契約的勞工,依照勞動部的「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工作時間的履行要由勞工舉證提出。
明明雇主對於勞工肩負指揮監督權,工作時間有無履行、如何履行的舉證,卻全由勞工負擔。
這樣的舉證責任分配,是公平的嗎 ?
如果勞公提出的履行證據不被雇主所採信,勞工怎麼辦 ?
不是有法律規定就好,怎麼執行與確實落實勞工保障,才是最重要的。
而勞動部,似乎還未明確回答。
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 在 張花冠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正大學前店家違反勞基法,開罰!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舉發校門前店家未依勞基法最低工資時薪115元規定雇用工讀生,嘉義縣社會局啟動勞動檢查,第一波稽查13家,發現8家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另有2家補件中,違者將開罰2至30萬元。
社會局長翁章梁呼籲中正大學及臨近的嘉義大學、吳鳳科技大學學生要有自主性,必要時抵制不依勞基法雇工的店家,並歡迎學生檢舉,社會局一定依法處理,絕不寬貸。
社會局12月8日接獲中正大學學生申訴,指校門口前多家店家未依勞基法時薪115元規定雇用工讀生,社會局實地前往進行勞動檢查後,發現確有其事。
社會局第一波共稽查13家合法營業的店家(中正大學校門口前合法店家有34家),發現只有1家合格、2家未以時薪雇工、8家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23條第2項「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等事項計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第30條第5項「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規定,另有2家申請補件中。
合法營業的店家必須受到勞基法規範,為維護自身權益,學生打工應堅定立場,要求資方給付最低基本工資時薪115元,甚至可透過學生組織抵制不依法雇工的店家,並向社會局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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