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Uber到oBike,台灣共享經濟出路在哪裡】公聽會LIVE
凝聚社會共識,加速法規擬定,共享經濟潮流台灣不落後!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日舉辦「從Uber到oBike,台灣共享經濟出路在哪裡」公聽會。徐永明委員表示未來共享經濟在台灣會以更多元型態出現,可能與現有產業並存或互補,國發會最近也積極推動相關法規,因此,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公部門官員出席討論,找出適合台灣的共享經濟模式。
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oBike亂象包括「隨騎隨停」、「大量投車」,缺乏整體規劃便推動,呼籲業者應進行各投車點供需分析、與政府協商公共空間運用、定期檢視公共區域停車狀況,也可建立預約機制做有效管理。自行車道可考慮採行道路分級、分流規劃管理,將自行車與機車、行人做明顯區隔。李克聰表示除交通資源,住宿、人力、金融借貸或二手物品等皆可發展共享經濟,另外強調應做運具調查並以「社區化」為出發點,籌設在地化運具共享資訊平台。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共享產業具備透過數位平台完成買賣、以線上評價作為指標、服務提供者多為兼職等特性。但舉例oBike形成空間排擠效應卻難以限制,呼籲應因地制宜訂定配套措施,新營運模式產生不公平競爭也應管制。此外數位資安問題也不容忽視,歐盟共享產業法規架構值得台灣參考,單車問題亦可借鏡荷蘭。最後強調新創產業非單一價值,應兼顧消費者安全與環境等議題以取得平衡。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張新立表示,共享經濟首先應檢視基本法理,若使用開放公共資源應有政府授權規則才能維持競爭公平。其二則是運行方式,設置工程、路權是否具一致性,若無規範易產生混亂。第三為政策推廣,歐盟國家有政策風險評估,反觀台灣甚少針對交通政策做風險評估。最後是落實政策,空有法規卻缺乏執行會使法規公信力低落,才會出現oBike隨意推出外部成本卻交給政府解決情況。張新立最後呼籲,可考慮國情及文化後應給予新創產業獎勵,並應做政策評估檢視目標達成率。
淡江大學整合戰略與科技中心執行長蘇紫雲表示,共享經濟預估2025年可達3,350億美元,科技發達將個人與公共政策連結形成新公共議題,但同時也面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及市場重分配等問題。蘇紫雲強調,政府官本位心態應改變,服務應大於管理,法規做適度調整,業者本身也應自我管理,不應將外部成本轉嫁給社會。
國發會法協中心參事林志憲表示,目前除YouBike、Airbnb外仍有數種共享經濟產業,將儘速擬參考原則讓各部會處理共享經濟問題時有所依循。昨日線上諮詢會亦針對共享經濟問題討論,探討結果認為政府有責任進行把關,未涉及法規時將不介入,若涉及法規則會做適度調整。此外更強調除法規訂定外,更應重視社會共識,社會無法凝聚共識將造成政策推動困難,法規亦無法通過。
經濟部工業局知服組副組長吳振華表示贊成創新產業推動,將透過數位、平台及共享經濟來推動產業政策,並配合國發會、地方政府政策,兼顧勞工權益、環境安全等面向研擬相關制度。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許福添則表示,將透過修訂公司法放寬出資方式、發行無面額股票及有限合夥等,提供新創產業更友善的環境、提供更多元的選擇。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針回應,交通部最注重消費者安全權益社會安全,產業界發展若無影響公平性則不會介入。以Uber為例,駕駛人未經篩選,技術及背景不明且與乘客處於密閉空間,安全疑慮較大,因此交通部主張對Uber納保、納稅、納管。另外oBike問題因停車秩序產生混亂,因此政府介入執行取締拖吊等措施,未來地方政府將增加單車車位,業者也應向政府提出申請,溝通產業運作模式而非直接投入車輛,交通部會與業者討論並檢視法規不足之處。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提出四項建議。首先慢車管理問題須先解決,否則單車共享難以推動。第二,目前台灣交通體系以小客車為主,將限制單車模式發展。第三,oBike過度放車問題應與地方政府協調,因地制宜做出規範。第四,目前機車格收費不夠明確,oBike業者未對營運成本付出應有代價。
徐永明委員最後強調,本次公聽會除探討oBike衍生問題外,更重視整體共享經濟發展,相關法規應加緊研擬,不要事後亡羊補牢。徐委員同時呼籲業者推動產業創新時應重視觀感,若民眾產生負面看法便難以凝聚社會共識繼續推動。未來也會持續關注此議題,和學者專家合作也監督公部門執行,讓共享經濟能在台灣更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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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Uber到oBike,台灣共享經濟出路在哪裡】公聽會LIVE
凝聚社會共識,加速法規擬定,共享經濟潮流台灣不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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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oBike亂象包括「隨騎隨停」、「大量投車」,缺乏整體規劃便推動,呼籲業者應進行各投車點供需分析、與政府協商公共空間運用、定期檢視公共區域停車狀況,也可建立預約機制做有效管理。自行車道可考慮採行道路分級、分流規劃管理,將自行車與機車、行人做明顯區隔。李克聰表示除交通資源,住宿、人力、金融借貸或二手物品等皆可發展共享經濟,另外強調應做運具調查並以「社區化」為出發點,籌設在地化運具共享資訊平台。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共享產業具備透過數位平台完成買賣、以線上評價作為指標、服務提供者多為兼職等特性。但舉例oBike形成空間排擠效應卻難以限制,呼籲應因地制宜訂定配套措施,新營運模式產生不公平競爭也應管制。此外數位資安問題也不容忽視,歐盟共享產業法規架構值得台灣參考,單車問題亦可借鏡荷蘭。最後強調新創產業非單一價值,應兼顧消費者安全與環境等議題以取得平衡。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張新立表示,共享經濟首先應檢視基本法理,若使用開放公共資源應有政府授權規則才能維持競爭公平。其二則是運行方式,設置工程、路權是否具一致性,若無規範易產生混亂。第三為政策推廣,歐盟國家有政策風險評估,反觀台灣甚少針對交通政策做風險評估。最後是落實政策,空有法規卻缺乏執行會使法規公信力低落,才會出現oBike隨意推出外部成本卻交給政府解決情況。張新立最後呼籲,可考慮國情及文化後應給予新創產業獎勵,並應做政策評估檢視目標達成率。
淡江大學整合戰略與科技中心執行長蘇紫雲表示,共享經濟預估2025年可達3,350億美元,科技發達將個人與公共政策連結形成新公共議題,但同時也面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及市場重分配等問題。蘇紫雲強調,政府官本位心態應改變,服務應大於管理,法規做適度調整,業者本身也應自我管理,不應將外部成本轉嫁給社會。
國發會法協中心參事林志憲表示,目前除YouBike、Airbnb外仍有數種共享經濟產業,將儘速擬參考原則讓各部會處理共享經濟問題時有所依循。昨日線上諮詢會亦針對共享經濟問題討論,探討結果認為政府有責任進行把關,未涉及法規時將不介入,若涉及法規則會做適度調整。此外更強調除法規訂定外,更應重視社會共識,社會無法凝聚共識將造成政策推動困難,法規亦無法通過。
經濟部工業局知服組副組長吳振華表示贊成創新產業推動,將透過數位、平台及共享經濟來推動產業政策,並配合國發會、地方政府政策,兼顧勞工權益、環境安全等面向研擬相關制度。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許福添則表示,將透過修訂公司法放寬出資方式、發行無面額股票及有限合夥等,提供新創產業更友善的環境、提供更多元的選擇。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針回應,交通部最注重消費者安全權益社會安全,產業界發展若無影響公平性則不會介入。以Uber為例,駕駛人未經篩選,技術及背景不明且與乘客處於密閉空間,安全疑慮較大,因此交通部主張對Uber納保、納稅、納管。另外oBike問題因停車秩序產生混亂,因此政府介入執行取締拖吊等措施,未來地方政府將增加單車車位,業者也應向政府提出申請,溝通產業運作模式而非直接投入車輛,交通部會與業者討論並檢視法規不足之處。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提出四項建議。首先慢車管理問題須先解決,否則單車共享難以推動。第二,目前台灣交通體系以小客車為主,將限制單車模式發展。第三,oBike過度放車問題應與地方政府協調,因地制宜做出規範。第四,目前機車格收費不夠明確,oBike業者未對營運成本付出應有代價。
徐永明委員最後強調,本次公聽會除探討oBike衍生問題外,更重視整體共享經濟發展,相關法規應加緊研擬,不要事後亡羊補牢。徐委員同時呼籲業者推動產業創新時應重視觀感,若民眾產生負面看法便難以凝聚社會共識繼續推動。未來也會持續關注此議題,和學者專家合作也監督公部門執行,讓共享經濟能在台灣更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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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運輸與物流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oBike亂象包括「隨騎隨停」、「大量投車」,缺乏整體規劃便推動,呼籲業者應進行各投車點供需分析、與政府協商公共空間運用、定期檢視公共區域停車狀況,也可建立預約機制做有效管理。自行車道可考慮採行道路分級、分流規劃管理,將自行車與機車、行人做明顯區隔。李克聰表示除交通資源,住宿、人力、金融借貸或二手物品等皆可發展共享經濟,另外強調應做運具調查並以「社區化」為出發點,籌設在地化運具共享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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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張新立表示,共享經濟首先應檢視基本法理,若使用開放公共資源應有政府授權規則才能維持競爭公平。其二則是運行方式,設置工程、路權是否具一致性,若無規範易產生混亂。第三為政策推廣,歐盟國家有政策風險評估,反觀台灣甚少針對交通政策做風險評估。最後是落實政策,空有法規卻缺乏執行會使法規公信力低落,才會出現oBike隨意推出外部成本卻交給政府解決情況。張新立最後呼籲,可考慮國情及文化後應給予新創產業獎勵,並應做政策評估檢視目標達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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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法協中心參事林志憲表示,目前除YouBike、Airbnb外仍有數種共享經濟產業,將儘速擬參考原則讓各部會處理共享經濟問題時有所依循。昨日線上諮詢會亦針對共享經濟問題討論,探討結果認為政府有責任進行把關,未涉及法規時將不介入,若涉及法規則會做適度調整。此外更強調除法規訂定外,更應重視社會共識,社會無法凝聚共識將造成政策推動困難,法規亦無法通過。
經濟部工業局知服組副組長吳振華表示贊成創新產業推動,將透過數位、平台及共享經濟來推動產業政策,並配合國發會、地方政府政策,兼顧勞工權益、環境安全等面向研擬相關制度。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許福添則表示,將透過修訂公司法放寬出資方式、發行無面額股票及有限合夥等,提供新創產業更友善的環境、提供更多元的選擇。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針回應,交通部最注重消費者安全權益社會安全,產業界發展若無影響公平性則不會介入。以Uber為例,駕駛人未經篩選,技術及背景不明且與乘客處於密閉空間,安全疑慮較大,因此交通部主張對Uber納保、納稅、納管。另外oBike問題因停車秩序產生混亂,因此政府介入執行取締拖吊等措施,未來地方政府將增加單車車位,業者也應向政府提出申請,溝通產業運作模式而非直接投入車輛,交通部會與業者討論並檢視法規不足之處。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提出四項建議。首先慢車管理問題須先解決,否則單車共享難以推動。第二,目前台灣交通體系以小客車為主,將限制單車模式發展。第三,oBike過度放車問題應與地方政府協調,因地制宜做出規範。第四,目前機車格收費不夠明確,oBike業者未對營運成本付出應有代價。
徐永明委員最後強調,本次公聽會除探討oBike衍生問題外,更重視整體共享經濟發展,相關法規應加緊研擬,不要事後亡羊補牢。徐委員同時呼籲業者推動產業創新時應重視觀感,若民眾產生負面看法便難以凝聚社會共識繼續推動。未來也會持續關注此議題,和學者專家合作也監督公部門執行,讓共享經濟能在台灣更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