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之3
台中有位上市公司老闆
匯了5000萬元給他妹妹
他很忙沒時間
要他妺妺幫他投資股票
他妹妹投資股票賺了錢
共計5800萬元匯還給他
依贈與稅的SOP
國稅局要這位上市公司老闆
就這5000萬元繳贈與稅
也要他的妹妹
就這5800萬元繳贈與稅
這位老闆辯稱
他妹妹是幫他買股票
但SOP要他提出契約
他也辯稱
兄妺之間為什麼要簽契約
但SOP就是要當事人提反證
最後這位老闆和他妹妹
只好都補繳了贈與稅
贈與稅就是
靠這套SOP在課稅
對有錢人也許太嚴苛了
但這是讓有錢家族
把錢轉給親人時
不要漏繳贈與稅的SOP
這套SOP
天天在査有錢人
柯大人不是第一個
也不是最後一個
何況柯大人向長輩拿錢
是自己公開宣講的
不用別人檢舉
不用電腦抽査
抱怨國家沒事幹才査柯大人
沒道理
因為贈與税的SOP
在柯大人自己公開宣稱
拿柯父1000萬元時
就要啟動
不是國家沒事幹
而是天天都如此
匯 錢 給 別人 贈與稅 在 蔡正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贈與稅之2
一位有錢人
匯了1000萬元
給在國外念書的兒子
國稅局依贈與稅的SOP
要這位有錢人
證明這1000萬元不是贈與
結果只能證明
其中400萬元是
他兒子的學費和生活費
另外的600萬元
不能算「借錢」
應依SOP課稅
這位有錢人是個好公民
知道稅法SOP
既然這樣規定
就依法補稅
這位有錢人經營企業
也很成功
在社會也很有影響力
但並沒嗆國稅局
「叫夠大的人來講」
「為什麼沒去查別人」
「拿錢給兒子為什麼要借據」
這位企業家的態度
值得柯大人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