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徵收案」已經不是理不理性的問題,是合不合理的問題,更是違不違憲的問題?它已經徹底違反人民的居住自由!
你知道【區段徵收】是什麼嗎?
區段徵收是政府主導的土地開發,本質是政府強迫土地所有權人【一定】要參加的合建事業。所以你要不領錢走人,要不申領抵價地。
然後就出現兩種結果:
1.人民被迫把土地全售出,你領取了徵收補償費後,從此失去土地
2.地主若不願全賣,可以申領抵價地,賣六成,拿回四成土地。但位置在哪裡?要等日後抽籤決定,完全沒有自主權,充滿不確定性,請問,這還是合建嗎?這根本就是強奪人民財產!
----以上是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徐世榮的看法------
接下來我想說說我自己採訪的【淡水開發案】
淡水二十年前開始開發新市鎮,做大規模【區段徵收】,當時很多農民以為徵地是為了造橋鋪路,做公共設施用地,是為了國家發展,是做好事,所以價格雖低也願意賣地,有的農民區段徵收後,拿了部分補償費,領回四成抵價地,問題是他的地不再是他的老家,因為開發案,他的地從農地變建地,得負高額地價稅,很多人付不起,幾年後還是被迫把土地全賣給建商!
【他的家,就這樣被蠶食鯨吞】
淡水新市鎮一期開發案,二十年前就開始,當初徵收了1,613公頃,原本政府說這樣可以紓解人口壓力,讓13萬人進駐,但這麼久了,才住進1.3萬人,不到原規劃的1/10.到現在還有一堆空地沒蓋,因為來買的人少,因為交通問題根本沒解決。
結果現在營建署卻又要開發第二期,又要來"區段徵收",要強迫更多人民賣他們住了一輩子的土地!
很多人說,那你不要賣啊!就跟你說【不行】!人民的土地一但被政府相中,被納入區段徵收,就像古時王爺強搶民女,根本沒有說不的權力!!
那到底為什麼,你政府非要來【區段徵收】不可?是為了繁榮淡水嗎?是要讓更多人買得起淡水的房子嗎?也不是。
講明白點,是因為【政府沒錢】
因為【政府沒錢】,所以它徵了人民的土地後,再賣給建商財團->充實國庫
->而建商【買地養地】,蓋了高樓大廈後,再賣給人民
所以最後政府建商都有錢了!但是我們還是買不起房子!
如果你不配合賣地,營建署跟開發商,每天會來敲你家的門、指責你是不配合都市建設,阻礙城市發展的釘子戶,還會威脅你,如果淡海二期開發不成,營建署就"沒有錢拿來補助淡水輕軌",淡水交通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請問一下,蓋輕軌不是政府口口聲聲開出的支票嗎?為什麼又要靠人民賣自己的土地,幫政府籌錢?政府徵了人民的地,卻不用在公用建設,而是低價賣給建商,讓建商再高價賣房,給另一批辛苦工作的人民來賺大錢,這樣合理嗎?
我覺得不合理!我採訪了好多淡水老農民也覺得不合理!為大埔農地抗爭的人,也覺得不合理!但是這種「區段徵收」,卻【完全合法】!
所以,你還期望人民怎樣呢?面對這種從北到南、鋪天蓋地、惡劣失控、強搶民宅的開發案,你還要跟他講理嗎?還要跟他講法嗎?它根本已經違憲了!
聲援大埔案的民眾,拆了內政部大門,很多人說他們是暴民,很多人說裡面有職業學生,有民進黨人蓄意鬧事,但試問,哪一個抗議場合不是魚龍混雜?各懷著不滿而來?
重點在於這訴求到底有沒有正當性?政策該不該檢討?如果我們整天只會講秩序、講非暴力、講和平,那不只沒有同理心,根本只是怕麻煩的反動思想
不是民主,亦無理性!
同時也有1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的網紅蔡旺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旺詮質詢時指出,臺南市府帶頭哄抬地價,區段徵收的土地標售案,起標價與得標價遠遠高於附近地區平均地價,直呼地政局與都發局成了「土地開發局」? 下午質詢時,旺詮從社會責任的角度切入,分析市有土地標售的問題,蔡旺詮提到,政府應該承擔整個社會的責任,看看如台積電、奇美等大廠,都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CSR),...
區段徵收是什麼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旺詮質詢時指出,臺南市府帶頭哄抬地價,區段徵收的土地標售案,起標價與得標價遠遠高於附近地區平均地價,直呼地政局與都發局成了「土地開發局」?
下午質詢時,旺詮從社會責任的角度切入,分析市有土地標售的問題,蔡旺詮提到,政府應該承擔整個社會的責任,看看如台積電、奇美等大廠,都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CSR),撰寫年度報告書檢討今年為社會做了什麼,甚至有專門部門在規劃回饋社會。反觀我們市府,卻在以標案哄抬地價,逐漸財團化,不覺得格外諷刺嗎?
另一方面,雖肯定地政局長陳淑美的專業與努力,也知道標售案價格問題是一脈相承的,不過還是必須請地政局規劃相關因應措施與檢討機制來遏止歪風。陳淑美回應,非常認同社會責任的觀點,並會積極演研擬相關措施。
而關於市有地用途的問題,他以正在落實中的台南市青年社會住宅為例,目前興建目標是2,000戶,預計2023年完工。然而這些青年社會住宅用地全都來自國防部,當中完全沒有市府用地,這點也由都發局長莊德樑親口證實。而本該回饋市民的市有地,都拿去標售了,根本是將臺南市的責任轉嫁給國防部,自己的土地拿來標售,別人的土地拿來承擔社會責任,可形容「相當傑出的一手」。
此外,旺詮也提及鐵路東移的照顧住宅,其中市府不願用市地做公共空間,周邊竟然沒有任何戶外停車場,對住戶來說極為不便。而且原本承諾住宅一樓的店面會有道路經過,後來發現完全沒有通道,店面無法經營,動線阻礙連當倉庫都有困難,到底是市府騙人還是建商騙人? 最嚴重的是安全問題也有隱憂,店面與圍牆(區段徵收土地範圍)過於接近,空間不夠寬敞,雲梯車無法進入,若發生火警或急病等意外事故,誰來負責?
建議,將該處與店面相鄰的20M長的帶狀區段徵收地,拿來做公共停車場,益處有三其一,提供住戶停車空間,解決居民不便。其二,可以提供一旁店面的通行路線,履行原本對住戶的承諾。其三,增加車輛通行空間,讓救災車輛可以順利通行,解決安全隱憂。呼籲金錢不應該是市府唯一衡量的指標,面對目前市有地用途的問題,應該要有檢討機制以及相對的措施來因應。也應趁此機會弭補市民,拿幾塊市有地來蓋社會住宅或公有停車場等設施,如永康區公墓遷移後的區域被規劃成商業用地,他認為就應該拿來做為綠地或停車場回饋市民,展現市府的反省理念。千萬不要再拿市地來標售了,只會使地價飛漲,應多多關注市民的安全與方便,才是市府的應有的作為。
區段徵收是什麼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去年底爆發寶佳集團炒股案,震驚全國,該集團以建商起家,靠著土地建物買賣累積雄厚資金,並跨足股票市場,在房地市場呼風喚雨,也被認為是連續10年台灣第一大的推案建商。究竟是什麼樣的環境與政策,造就如此龐大的「建商托拉斯」想來答案很明顯,就是不斷被炒作哄抬的地價,中小建商進入市場的門檻越來越高,不斷被排擠,大型財團則從中獲益,全台第二與第三名的建商總資產合計,居然還比不上第一名的寶佳,令人驚訝。
這樣的情狀竟然在臺南也在逐漸崛起中。他提到其他縣市政府在打房、降低地價時,我們的市府卻跟國產署一樣,帶頭哄抬地價,區段徵收的土地標售案,起標價與得標價遠遠高於附近地區平均地價。
東區平實營區標售案,國泰建設以每坪65.4萬元得標、和宜建設以每坪58.3萬元得標、豐邑機構旗下旌旗開發以每坪98萬元得標。對比同期附近虎尾寮地區的地價只要40萬元,價差懸殊。
運河星鑽標售案,得標金額每坪從66萬到99萬不等,同期(109年)附近金華新街平均交易價每坪15.9萬元,同樣也是附近的金城街每坪13.5萬元,價差高達六倍。
南科實小附近地區,去年平均地價每坪10萬,區段徵收後飆漲到20-30萬。現在南科附近地價,A,B,C區20萬。F,G區20萬。L,M區30萬。其他如萬年路的舉喜重劃區,永康區的鹽行國中重劃區,族繁不及備載。區段徵收土地的起標價與得標價都遠遠高於周邊地段,。
這麼高的標價是如何計算的?有什麼標準?公平性又如何? 計算過程不公開透明,計算結果也不符合行情價。
台南市的債務還款率不斷提高,原來就市府「生財有道」,我們的地政局與都發局儼然就是「土地開發局」,帶頭哄抬地價,雖提高市府收入,但這樣的還款效率有意義嗎? 目前在平實營區,由寶佳集團推出的預售屋大樓,一坪就要40萬起跳,年輕人或一般中等家庭只有望而興嘆了!此外,旺詮也提到超高金額的標價排擠本土中小建商,只會圖利大財團,財團不斷累積資金,甚至形成壟斷,跨足各大行業,影響範圍也越來越廣,我們正在培養另一種托拉斯現象!所以旺詮呼籲,土地標案的標價應符合該地區行情價,甚至低於一兩成,照顧本地中小建商,才不會形成壟斷,市有土地也應釋出部分作為公共用途,如社會住宅或公有停車場等,而非全部拿來標售獲利,把土地翻倍漲當成是政府「德政」。
區段徵收是什麼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都發處工作報告第248頁中提到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
中央已在102年要求各縣市政府針對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希望能將土地還給人民,已達公平正義。
服務處於107年7月份接受民眾陳情希望市府解編「志航國小預定用地」,當事人行文給志航國小,校方表示因少子化緣故,已沒有必要性,當事人之後將該文給都發處,希望能還地於民。
107年8月與都發處長、科長等一同開協調會議,當初承諾107年12月舉辦公開展覽,事後回覆因逢選舉年業務繁忙,無法辦理公開展覽作業,因此該案又停滯不前,所以又至秘書長辦公室與處長、科長等人開會,希望重啟進度,當時答應會在109年8月舉辦公開展覽。
現在已經109年11月份了,目前進度在哪裡?每次會議一定都有會議紀錄,不能因為處長剛上任就以不清楚推責,這樣前面的進度是不是又會歸零?怎麼向民眾交代?
都發處副處長答志航國小一案劃為市區做檢討,情況複雜,需要時間較長,承諾於110年5月份定期會以前辦理公開展覽作業。
北港路區段徵收問題,都委會要求補足公益性與必要性,都發處補充什麼資料?
現在以「大眾運輸導向」為方向,並編列一筆500萬預算請廠商做可行性評估後,再送補充資料。
11月25日總質詢時間再與都發處深入探討北港路區段徵收之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