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綿市政總質詢_4
#第282次市政會議
🌀第282次市政會議中,提到為保障捷運系統用地原地主權益,地主在取得70%權利金之後,除非繼承的情形下,禁止地主利用30%產權買賣或移轉產權,此外,在未來地主參加區段徵收時 #必須繳還市府當年協議價購的金額(70%權利金)才能獲得區段徵收後100%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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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綠線 #徵收機制 #權利金 #遙遙無期
#公平正義何在? #民眾心聲不可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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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綿認為地主將土地交給政府使用之後,對於何時能夠完成配地,遙遙無期,且政府使用期間完全無收益,缺乏公平正義 #桂綿希望市長用租金方式來承租🏠
鄭市長說明,捷運所需用地已循都市計畫程序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原則採取一般徵收或協議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權,但考量地主日後區段徵收的權益,捷工局提出讓現階段被一般徵收的地主,可改採取領取土地協議當時的市價70%權利金,並待區段徵收計畫公告時,將已領取的權利金繳回,此方法也能同時保留地主將來參加區段徵收的權益。
#市議員張桂綿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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