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何宣教?》
圖/文:蔡頌輝(Andrew Chai)
網友的一則留言觸動了我想寫這個題目。一個網友在我分享漫畫的粉絲專頁上留言:「請問你是否曾經因爲做了漫畫事工太久而感到厭倦或乏悶嗎? ……」同樣的問題我們也可以用在宣教上。全職宣教二十多年,筆者見過各種參與宣教的人,有一些只是三分鐘熱度,有一些參加過幾次短宣,有一些上工場幾年之後就打退堂鼓,也有一些用盡一生投身宣教。到底是什麼因素造成這不同的表現?筆者反思後發現,動機是關鍵。
本文嘗試分析基督徒參與宣教的不同動機,並從中去探討哪些才是健康及經得起考驗的動機,盼本文可作宣教工人自身的檢討,也可以讓教會知道應該從哪些角度去推動信徒參與宣教。
一、出於待遇
在社會上找工作,人通常會先考慮:「薪水多少?工作環境如何?工作時間長短?有何福利?……」一旦轉移到服事的領域,這動機就顯得很「不屬靈」。要是一個基督徒真的以此作為是否全職服事最重要的考量,他大概永遠不會踏上這條路,因為社會所能提供的條件往往要好很多,除非是像韓國這一類基督徒很多、教會規模很大、傳道人待遇很好的地方,但這也引起了別的問題——教會出現很多不是真正想服事的傳道人。然而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即便待遇不應該成為吸引人投入全職的因素,也不應該成為那些有感動投身全職到最後決定退縮的因素。教會若期待更多全職宣教同工興起,至少應該讓他們對生活沒有後顧之憂,能專心服事。
二、出於興趣
「興趣」聽起來好像也不太屬靈,不過筆者認為是極重要的。一般人很難長久持續地做一件自己沒有興趣的事(雖然不是不可能),那些能做到的,往往是在做的過程培養了興趣。有一個心理學家(Mihaly Csikszentmihalyi)曾經做過一個調查,採訪了两百位從藝術學院畢業出來超過十八年的藝術家。他發現,成爲專業畫家的都是那些在學生時代就能享受繪畫之樂的人。那些因爲想要賺錢或是出名而入校就讀的人,大多數漂浮不定地去從事其它行業。他說:「畫家必須想『畫』——勝於一切。如果畫家坐在畫布前面,開始盤算這幅話可以賣多少錢,或是揣測評論家會怎麽說,他就無法追求原創之路。創意的成就乃在於一心一意地沉浸在裏面。」同樣的,如果一個人在宣教工場從事教育、醫療、輔導、傳道……是因為他喜歡做這些事,那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只不過,單單這個動機顯然是不夠的。
三、出於成就感
這個動機聽起來也不屬靈,不過有時候在現實中是一種需要,畢竟每個人都期望看到自己的努力會有所成果。若你問我,是什麼因素讓我每天毫不厭倦地畫信仰反思漫畫,並且在網路上分享?除了上一段所述的「興趣」,坦白說,我完全不否認臉書上的「讚」、「分享」,還有網友們的留言肯定和鼓勵是我持續到今天的一大動力。在宣教的事奉上也一樣。一點點的果效,不管是有人信主、生命改變、成長、獻身做傳道人,或者只是別人對我們的鼓勵和讚賞,往往都能帶給工人莫大的動力。但是,宣教動機若是為此,不可能撐太久。
四、出於順服
宣教工作是主的吩咐,神的子民理當順服。大家最熟悉關於大使命的經文寫道:「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十八18~20)原文「使……作門徒」是命令式語氣,被視為該段經文一系列動詞中的主要動詞。一個基督徒會承認耶穌對祂的子民有絕對的主權,進而順服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顯示該基督徒已經有一定的成熟度。然而,如果參與宣教的人純粹是因為順從指示,卻不知道發令者為什麼要吩咐他去做這事(即做這事的本意),那麼就算他可以堅持一生不離崗位,也可能不會喜樂。
為了從小建立孩子們的信仰基礎,我們家很早就要求孩子要固定讀經,每一天至少十節經文。這個對我們這些傳道人而言是極其輕鬆有享受的事,對一個五、六歲的孩子而言卻是一個苦差!儘管我們費盡口舌去向他解釋讀經的重要性和好處,孩子們還是常常讀到唉聲嘆氣。為什麼?因為按他們的年齡,他們尚未能真正體會和了解讀經的可貴,而只是順從父母的吩咐罷了。神的子民若只知道耶穌的吩咐而不了解背後的珍貴意涵,結果也是一樣。
五、出於需要
在很多宣教性質的聚會中,我們可以聽到許多宣教相關的數據以及當今世界各地宣教工場的情況,告訴我們目前世界上哪些地區、哪些國家還有多少人還沒有聽到福音,或還有多少族群還沒有自己的聖經等等。這種做法是希望讓會眾因看見需要而做出當有的回應去參與宣教。這個角度也沒有錯,耶穌就曾因看見許多人好像羊沒有牧人一般(看見需要),而呼籲門徒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去收他的莊稼。(太九35~38)
筆者在大專畢業之後不久就踏上全職宣教事奉。那時,教會每天早上都有弟兄姐妹聚在一起為各類事項禱告,我是負責收集普世宣教的代禱部分。當筆者越了解世界各國的宣教近況時,心中宣教的感動就越發強烈。雖然這不是促使我踏上全職的全部因素,但至少是部分因素。因看見需要而回應呼召是好的,不過如果參與宣教單單因著看見需要,整個心態就變得很消極。
六、出於榜樣
很多獻身當宣教士的人都曾經深深的被歷代宣教士的生命故事所激勵。在許多宣教信息中我們也聽到講員指出,教會必須做普世宣教,因為初代教會一開始便是一個宣教的教會。無論是個人或教會,神都放置了許多很好的榜樣供我們效法。希伯來書作者寫信給一群因信仰而受迫害的基督徒時,也向他們提起歷史歷代信心為人的榜樣:「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1~2)耶穌和使徒也多次提到要信徒效法他們的榜樣(如約十三15;徒二十35;彼前五3等),儘管這些經文不一定直接指向「宣教」,至少可以看出聖經要我們在各方面向歷代美好的見證看齊,當然也包括宣教方面。
不過,榜樣的效法叫人把兩個生命作比較,很多人也許根本不敢跟屬靈偉人相比,更不用說耶穌,何況比較的結果可能會如以利亞一樣絕望:「耶和華啊,罷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王上十九4)
七、出於世界觀
筆者認為這是最根本、最重要,最被忽略的動機。所謂「出於世界觀」,就是指基督徒藉著聖經的啟示,接受並深信其中所論關於神、人和世界現今之光景的一切,又了解神子民在其中所該扮演的角色,進而願意擔起責任、做出回應。以這種方式回應的人,深深地知道從事宣教背後的價值和意義,這種認知支撐著他去面對服事上的一切挑戰和艱難。
聖經一開始便清楚地表達,宇宙萬有都出自於一位創造者,因此也只有祂才配得稱為神,並配得萬物和人類來敬拜。創造的敘事也啟示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神將管理大地的職責託付於人。到了創世記第三章,人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導致受造界美好的次序被徹底破壞。後來,上帝揀選亞伯拉罕來開始一個救贖計劃,要從他建立一個歸屬於神、順服神的群體——以色列——來向不認識獨一真神的世界作見證,使世人歸向神並順服祂,像以色列人一樣。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領受的律法,實際上是人作為人本來應該有的職責和樣式(只是這些都因罪被破壞了)。舊約歷史顯示,以色列人在神所託付於他們的使命上是失敗的,以致被神交在外邦人的手裡接受管教。神的應許並沒有因此而落空。到了新約,耶穌道成肉身,將神的國帶到人間,並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復活,完成了偉大的救贖。耶穌所成就的一切成全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要他做多國的父(創十七4),因為凡接受耶穌基督為主的人,不分種族、地位和性別都成了亞伯拉罕的後裔(加三26~29),而這基督裡的新群體也繼承了舊約以色列人的使命,為獨一真神向世人作見證(彼前二9)。耶穌升天之後,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在門徒身上,新群體(教會)誕生,將福音從耶路撒冷往各地、各族傳開。直到耶穌再來那一天,神的目標和計劃將分毫無誤地完成,萬國萬民都要來到寶座前,敬拜獨一真神,萬有因此就恢復了受造時的美好,謂之新創造。
基督徒投身宣教最根本的原因,應該就是認清神這個偉大的計劃,看見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及看到宣教事業的永恆意義和價值。
筆者期盼,教會在竭力推動會友參與宣教的當兒,不要輕忽神學基礎的建造,而神學的教導也不應該不以宣教為其導向。神學根基的建立是極其費時費力的,其果效卻是最持久的。
十二門徒次序 在 蘇哥哥 蘇銘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12 我的讀經筆記
福音主日第二周邀請到超偶蘇銘翔,他有極佳的口條,用超幽默的方式介紹自己人生的奇遇。
清苦的經濟背景,國中放牛班的特殊遭遇,建中市長奬、台大法律系、台大法律研究所。
兩次人生奇特的遭遇,都是透過禱告,經歷上帝的能力,使他的人生有奇妙的轉折。
今天讀使徒行傳十34-48節
本段是第四景的前後段記載。
這樣全神貫注的聽眾,真是難以再找得到了;彼得很敏銳,立刻以這種場合作為講章的起點。彼得表示,他如今明白,神接納一切敬畏祂又行公義的人,不分種族。神並不看人的表面。
「不偏待人」(34節): 神不偏心,一方面惡人不能指望神在審判時會偏袒他們(羅二11;弗六9;西三25;彼前十17;申十17);而另一方面,沒有一個人需要擔心神會偏心而不接納他。
人若敬畏神,行義(參彌六8),就蒙祂悅納(35節)。這並不是說,人可以在耶穌基督的代贖以外得救,而是基於祂的死與復活,凡是願意接受,又承認自己有需要的人,都可以有份於這福音。
彼得既清楚聽眾們想聽福音,就立刻傳講。這篇講辭與使徒行傳中其他講辭不同的地方,在於它稍提及耶穌早期的生活(36節),而不是一開頭就講猶太人領袖棄絕耶穌,釘祂十字架。
「和平」(36節)一字在此含有最深的意思,與「救恩」是同義詞,不但是指神與人之間的爭鬥敵對消除了,而且也指雙方在和好的狀況下所開展的積極祝福。雖然是賜給以色列人,卻也是為萬民的,這平安的信息已於耶穌在世的日子實現了。
由於聽眾不是猶太人,可能他們對耶穌的認識,不及彼得在耶路撒冷的聽眾,因此在這裏做一個完整的說明。彼得想要做的是補足哥尼流及他的親屬密友對耶穌認識的不足(38節)。
彼得前幾篇講章是直接向猶太人講,指控他們把耶穌治死,而在這一篇對非猶太人的講章裏,就不能這樣說了。對耶穌在猶太人手下受死,他似乎只輕描淡寫地帶過,不過重點則放在舊約早已預言這件事(39節)。
這位被猶太人釘十字架的耶穌,神卻叫祂第三天從死裏復活了(40節)。然後,神讓一批特選的見證人,目睹祂的復活,這些人是特為這目的而蒙選召的。這責任不會加在一些不適合的人身上,惟獨託付給那些長期與耶穌交往,又在祂的使命上有份的人身上(41節)。
耶穌復活以後,吩咐門徒傳道給眾人(指猶太人),信息包括證明耶穌是神所立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42節)。最後,彼得宣告說,根據先知的見證,凡信的人必因耶穌的名得蒙赦罪(43節)。
若與以前的信息比較,有其相同及不同之處。相同的是福音的內容:福音是基督為世人的罪受死和復活,赦罪賜永生,世人惟有悔改信主方能得救。
然而,彼得這次在有關神的描述上卻有些不同。彼得用了較多的講論來描寫神,因為聽眾是外邦人,不是熟悉舊約聖經的猶太人。神不偏待人,祂悅納各國的虔誠人;耶穌是萬有的主、更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這是「因才施教」的結果。
彼得正說話的時候,聖靈已降臨在聽的人身上了(44節)。猶太人怎樣在五旬節接受聖靈,又用方言讚美神,這時外邦人也接受了完全相同的恩賜,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46節)。
外邦人既已蒙聖靈所洗,當然就有資格接受水禮。於是彼得詢問與他同來,代表教會的猶太信徒的意見(47節)。當時沒有人反對,於是彼得就吩咐替信主的人施洗(48節)。
由於這是福音的第三波,按一8的次序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從(1)耶路撒冷、(2)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3)直到地極。地極,可以指到外邦人之地,每個階段都有聖靈降臨時的記號。所以既有聖靈第一次降臨時的一切記號,彼得便為他們施行洗禮。
對於現今的教會來說,受洗與受聖靈乃是同一的經驗,而不是兩次分別的經驗。
至於在十九1-7的記載,因為當時的門徒只領受了施洗約翰悔改的洗,所以當他們奉主名受洗後也隨即領受聖靈,故這絕非是兩次的經歷。
最後,猶太人與外邦人新的團契得以堅固,因彼得在哥尼流家住了幾天。同時,這段時間足以讓消息在彼得回去之前,先傳到耶路撒冷。
十二門徒次序 在 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theologia autumnitas rosea est - 陳韋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第一隻羊〉
作者:陳韋安
正如前文所言,教會的行為模式乃是「沒有領導概念的領導」——彷似沒有領導,卻處處皆是領導行為。雖然處處皆是領導行為,「領導」一詞從來不是教會強調的用字。
雖然不少有關「領導學」的基督教書籍都以舊約帝王或新約耶穌作為領導的範例或榜樣,但是,聖經其實沒有一個直接與現代管理學概念相容的「領導」相關字。教會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行為模式,從來都不是「領導」與「被領導」,而是彼此相愛(約15:17)、彼此相助(弗4:16)、彼此饒恕(弗4:32)、彼此順服(5:21)、彼此包容(西3:13)、彼此相顧(希10:24)、彼此服侍(彼前4:7)等。
所謂「教會職事」,其實也只不過是「服侍」的形態與行動。教會的職事不是整體的權力階級(hierarchy),而是動態的服侍行動——最少,這是新教所強調的看法。「信徒皆祭司」這概念不僅打破教會的權力階級,更強調職事的行動性,任何職事都源於職事本身的行動。「牧師」源於「牧養」,「教師」源於「教導」,「執事」源於「服侍」等。總的來說,「職權」源於「行動」。這次序不能逆轉:行動構成位份。沒有行動,所謂「職權」就甚麼也不是。
聖經唯一與領導有關的乃是「跟隨基督」。「跟隨基督」是最直接的領導典範。門徒跟隨耶穌,在祂的後面跟着走,這正是一種「帶領」與「被引領」的關係。毫無疑問,我也無需多加解釋,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領導者。祂是教會的元首(弗4:15)。因此,從神學角度來說,教會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算不上真正的「領導」與「被領導」。不過,我再強調,就客觀的組織行為而言,教會仍然處處都是領導行為——這就是我所說的「沒有領導概念的領導」。
這個「沒有領導概念的領導」,正好表達在約翰福音第十章有關牧羊人與羊的比喻之中。在約翰福音的比喻裡,羊圈內只有兩個角色:牧羊人與羊。耶穌基督是大牧人,任何跟隨基督的人都只是羊圈內的羊群。因此,所謂「教會領袖」,其實都只是一隻羊。不過,教會領袖卻是羣體裡的第一隻羊。從本質來說,第一隻羊與羣羊無異。他們都是跟隨耶穌的羣羊。
不過,第一隻羊卻是最敏銳耶穌的羊。牠跑在最前,不,正確來說,牠跑在第二位,真正的領袖耶穌的後面。牠處於耶穌基督與羣羊中間。從現代管理學的行為而言,後面的羣羊跟隨着第一隻羊。不過,這只是一個表面的現象。實際上,後面的羣羊其實正在跟隨耶穌基督,第一隻羊也正在跟隨耶穌基督。因此,具體的說,這「跟隨基督」的羊圈關係乃是如此:
耶穌 - 第一隻羊 - 羊群
這關係正描繪了教會出現的「沒有領導概念的領導」。任何教會領袖都不應忘記這圖像。教會的領導關係仍然是羊與羊之間的關係,仍然是「彼此」的關係,卻在跟隨基督的形態下,展現出領導行為。無錯,領導行為一直在教會發生,卻從來都不如世間組織般的明顯。重點不是權勢、不是地位、不是特權。無論是牧者、執事或團契組長,他們都不應忘記自己的真正身份:他們只是走在前頭的「第一隻羊」。
我想說的是,一旦,第一隻羊忘記這身份,充當與別不同的牧羊犬或牧羊人,問題就出現了。
(下回再續)
〈談教會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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