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協助一個學生研究工作的養成,倒是遇到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龐雜的內容,在做分類時,是應該分的少些,還是分的多些。
舉個例子,一堆資訊要做分類,是要分成三大類這種數量少的,包含廣泛的;還是八大類,這種數量多,項下包含就會相對較少的。
若我在產業界與學校寫經濟學的論文時,被要求的會希望少。分類很少超過四類,大多都是三。主要的原因是可記憶性,與他人的溝通要易懂好記。以記憶的規律來說,三是個好記的量,而在分類上,以三類來分往往會分的更加直覺,再多,就需要稍為想一下,需要編個口訣幫助記憶了。
像是“產銷人發財”,這管理上的五大面向,口訣很好記、很生動,把“生產”、“銷售”、“人事”、“研發”與“財務”給編了進去。但要直接記上面五項,就不太好記了。
所以,在產業界工作時,能節縮項目,而將分類概念易懂淺顯是件重要的事,分類項目多,表面上看起來很專業、很認真,但不易記住,分類的直覺性相對差。
但在“研究單位”時,則傾向多項分類的概念,能分八類,就分八類,分到十二類,也行。這使我剛在台經院工作時,一開始很不適應。
所以,有個同事先進跟我說:“你要把研究報告寫成頁數厚到可以當枕頭的程度!”“你就是在寫一本枕頭!”
這話倒是點醒了我,因為在“研究單位”求量不求精。一般民眾的觀念,一份五百頁的報告,與一份十五頁的報告,當然五百頁的比較認真,有在做事。反正,都看不懂呀!
所以,寫起東西來分類愈多,感覺起來愈是豐富、有內容、有深度。
兩者的差異,說穿了也只是在“實用”與“感覺”上,分類項目少的重“實用”,而項目多的則重“感覺”。
但能力的養成上,我會建議習慣數量少的分類法,在大項分類下,再分小項,成為龐大的樹狀圖會是好的自我訓練修養。一方面,會使每個層級項目少,直覺理解度高,也會使整體的架構更加的穩固、完整。
例如那“產銷人發財”吧!仔細看看,“產銷發”這三件事,都是立基在商品或勞務上的行為,所以可以併成一大類下的三小類,就把“產銷人發財”,簡化成“人財貨”三大類。
如此,在分類的直覺性上較高,“人”身上有“錢”就能買“貨”,在有了“貨”這個索引後,要勾出“產”、“銷”、“發”也容易,貨得生“產”,生產後需要“銷”售,未來的貨需要再研“發”。
因為我的工作大部份時間都是向“不懂而想要懂的人”在說明、教學、訓練,所以“易懂好記”會是第一要務,儘可能的符合直覺與人腦記憶的限制,會令說的東西更容易被人群所接受。
有些感想,隨意說說,也倒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