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領租屋補助還要先被漲房租?】
前兩天PO了一篇租屋補助開跑的文,有收到部分民眾來訊說:「陳律師,我跟房東說想申請租屋補助,請房東協助提供文件,結果房東說要申請就要漲租耶(;´༎ຶД༎ຶ`)」
我有一個在 #實務上可行 的建議!
先談談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些用來說服房東的説法,抱歉啊,我覺得都好像不太有效?像是:
1. 「跟房東說:萬一不申報被抓到逃漏稅,這樣會被罰2、3倍的罰款,得不償失!」
謎之音:這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房東都沒在怕捏。
2. 告知房東可以檢附相關證明來扣除因租賃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如: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等等。
謎之音:不報稅就不用節稅,幹嘛多此一舉?
【不然你説説看啊,你多行?】
我建議用來說服房東最好的理由是:#公證租約,雖然要繳稅,但租約如果出問題房子可以快速取回。
十幾年前我剛開始當律師的時候,真的沒什麼人在公證租約,因為租約一旦公證,國稅局會去跟法院公證人調資料,租金收入就跑不掉了,所以我幾乎沒看過幾件有公證的租賃契約。
但近幾年變化超大,我在南港、內湖做法諮服務時看到民衆拿來的租約經過公證的比例極高,房東們忽然不怕繳稅了!
簡單地說,經過公證的租約,在房客不還房子的時候,有機會可以直接請法院把房客趕走;但如果沒有經過公證,一定要跑訴訟程序,快則半年一年,慢則兩三年都有可能,才能請法院把房客趕走。
訴訟期間的時間、房子在這些期間內被房客佔用的損失、訴訟完了以後前面這些損失可能也拿不回來⋯⋯,種種因素,讓越來越多房東們開始公證租約,增加的一點點稅金就當繳保險費吧!
所以啊,如果房東想公證租約保障權益,趁政府釋出利多時當然是最好的時機,而房客們也可以順利申請補助囉(⁎⁍̴̛ᴗ⁍̴̛⁎)
#民之所欲長在又新
#奶爸律師
#陳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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