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升官 狗尾續貂」新聞稿
台灣史上第一椿總統告平民的刑事案件,在台北地檢署2021年愚人節前夕同時寄發「起訴書」和「不起訴書」給同一被告的鬧劇之後,2021年7月28日上午9時30分將在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上演續集。劇情撲朔迷離之處如下:
1.蔡英文 Tsai Ing-wen告彭文正「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的選他字卷宗,都還沒有依彭文正聲請調取卷宗供檢、辯及法官閱覽,要如何開庭整理爭點?又要如何決定追加黃偉漏掉起訴「違反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呢?
2.彭文正告蔡英文「誣告」的卷宗都還沒有依彭文正聲請調取卷宗供檢、辯及法官閱覽,要如何開庭整理爭點?
3.黃偉檢察官明顯失職,或有意或無意,把我方最重要的兩份足以讓正常人合理相信蔡英文沒有合格博士論文的書狀(1)補充告訴理由狀及(2)調查證據再聲請狀,訂入誣告卷宗內;審判法官在沒有調卷審查這兩份書狀及所附20多項證據之前,如何能周全客觀地整理本案事實、證據及法律上爭點及不爭執事項呢?
4. 物證中至少16封以上之英文影印信函及文件,至今尚未依法及依被告聲請翻譯成本國文字,致使証據違法、無法驗證為有效,要如何整理證據上爭點?
5. 被告自2019年6月評論論文門至今,遭受死亡威脅、跟監、駭客入侵、國家機器介入等多起生命及人權遭侵犯事件。又值疫情嚴峻,法院所訂庭期,未考慮被告自國外返國需受集中隔離的潛在國家暴力風險,在未完備作業流程下率爾開庭,為何剝奪被告親自到庭的防禦權?
6. 以上訴求,被告及律師多次遞狀聲請,包括:聲請(一)、(二)、(三)狀、準備狀、刑事陳明狀、聲請證據保全狀、聲請調查証據狀、及陳報檢方應追加狀等⋯,除”駁回保全證據”外,至今均未獲法院隻字片語回應。
被告彭文正教授及委任律師李震華、張靜將拒絕出庭,以表達對司法程序不周全、不公正的嚴正抗議。
2021年7月27日 彭文正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的網紅江志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江志銘:請柯P公開呼籲小英政府積極處理「扁案」!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於今(12)日市政總質詢時表示,「扁案」明顯為政治案件,審判過程有諸多不公與不法,但政黨再度輪替已經一年多,從來沒有看到小英政府有對「扁案」有任何積極處理的作為,因此要求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呼籲蔡政府,必須嚴肅正視並積極處理「...
卷宗英文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先生每天早上七點出門, 晚上十點後回家, 到家就躲進書房看卷宗,最近因為中央防疫策略出錯他要幫忙善後,竟還敢叫我不要出聲影響他幫中央想辦法,一氣之下,已經好幾天不跟他說話了,不過還是有幫他準備早餐就是了。
今天又有一些很奇怪的新聞, 就回應一些跟我有關的… 先生說的很對,陳佩琪寫的跟他無關,我只是一個小市民,但和總統有一樣多的言論自由吧?
這段時間幕僚總是急call我, 說好多記者在問「陳佩琪拒打AZ疫苗」的issue,實在有夠離譜。市議員可以在議會上「痛批」我一個基層醫師沒打疫苗?記者是何來的權力下標題評論人家是否接種疫苗或接種何種疫苗?當下就賭氣地跟幕僚說:「 我下診後馬上去打」
幕僚勸我別衝動, 說新聞幾天就過去, 但衝動去打,信用卻是賠在自己身上,因為我的專業老早告訴我不要打,要我考慮清楚。
印象中以前政治人物的一舉一動都會被大肆報導,媒體和政論節目都會熱烈討論,但現在好像都在討論我打不打疫苗,都不討論總統蔡英文打不打,大家難道不會懷疑為何媒體對同一件事情會有如此不同的關注度?更何況我不是政治人物。
我常想…
若不是民進黨執政, 蔡英文沒打疫苗會如此鴉雀無聲嗎?
醫護有自己的專業,會決定自己適合的疫苗,我過去不表態是否打AZ 就是不想影響AZ的打氣,畢竟柯粉裡面有很大一部分是琪粉,我的臉書上已經說了我是 public figure,這點社會責任我還是會擔。不過今天既然市長都公開說了我要等好一點的疫苗, 那我就表明我要打mRNA疫苗,像BNT 或Moderna。不能選嗎?那你們發文給聯醫要院長開除我,我絕對尊重。
聽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今天記者會上回應記者提到我,說目前為止 AZ國外都已經施打得非常大量,也沒有因為副作用而暫停使用。呵呵,真的是這樣嗎?當醫生後, 工作常要跟病人溝通,我也逐漸甩開小時候 timid、 shy 的個性, 口條逐漸流利起來,也可寫出有獨到見解的文章。
我對疫苗的看法完全來自我的專業,側翼網軍對我的批評,已經到了醫學上所謂的 hallucination 等級了,但 Anyway ,人的社會終究會有一定比例的這種人,我是可諒解,但是…
這種黨一向只會打壓政敵,而不是提升自己的執政能力,但示弱、不發聲,人家只是打得更兇而已。 雖然跟他冷戰中, 但還是在此鼓勵他和柯粉及支持者:「 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開開玩笑佩琪別在意
#圖文不合之玉里橋頭臭豆腐好好吃
卷宗英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回顧【小燈泡案5週年:我們的社會改變了嗎?】
5年前的3月28日,患有思覺失調症男子王景玉當街砍死女童「小燈泡」,震驚全台。這起案件激起的多重社會問題,並未隨著兇手去年無期徒刑定讞而止息。過去幾年,台灣社會以一年一例的頻率發生精神疾病患者當眾隨機殺人事件:2018年5月台中,30多歲男子賴亞生闖進牙醫診所尋找妹妹未果,刺死上前勸阻的牙醫師;2019年7月嘉義,50多歲男子鄭再由於自強號上,因補票事宜刺死上前處理的鐵路警察;2020年3月新店,20多歲男子王秉華與妻子爭吵後,下車隨機砍殺機車騎士。
■一起不幸個案散發的漣漪,從政治到文化影響無遠弗屆
另一方面,這起案件也不僅只停留在個案家庭的不幸悲劇,而是進一步向公共領域幅射出各種不同面向的深刻影響:政治上,當年在媒體前因冷靜發言而引發大眾不同角度議論的受害者家屬「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於2020年當選第10屆立法委員,持續關注兒少、社福與精神疾病照護相關議題;文化上,以該案作為田調與劇本素材之一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2019年播出後,引發熱烈的迴響,帶領大眾更進一步思考難以理解的犯罪事件背後的人性與社會面貌。
延伸閱讀:【星星上的小燈泡,照向通往理解的漫長歧路】https://bit.ly/3cqhO3C
小燈泡案發生隔天的3月29日,剛當選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尚未就職的蔡英文即發出公開信,表示將「用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明確提出要從制度上積極改善、避免再發生類似憾事的承諾。
當類似案件仍一再發生、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判決持續引發外界爭議,我們盤點此案5年後,到底帶來什麼結構與制度上的改變?特別在社安網進一步的安排、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處境,以及因精神疾病減刑或無罪後的監護處分,在過往5年間有了什麼變化,相關政策是否能回應現實?
■社會安全網將投入252億元預算,為何仍與現實脫節?
行政院於2018年初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1期計畫」(107-109年),3年投入近70億元,今年即將進入社安網2.0的計畫,預計投入252億元。這個以家庭與社區為中心的計畫,理想上希望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社福資源,用更全面的角度關照高風險家庭的需求,實際的作法則是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設社福中心、增聘專業社工人力。
但在今年1月初跨黨派立委召開的社安網公聽會中,第一線工作者反映的卻是中央大量進用人力的同時,卻未建置完善的督導與行政分工機制,導致人力也不斷流失,而將自殺個案與精神疾病患者關懷訪視這兩種截然不同性質的工作模式合併,更是與實務經驗嚴重脫節。
雖然政策上號稱要朝向「整合」的服務方向,仔細檢視卻發現,執行面上仍如多頭馬車,社安網是委由各地方社會局執行,但實際在社區第一線面對精神病人,了解其病況穩定程度與生活狀況的「社區關懷訪視員」與「自殺個案關懷訪視員」則隸屬於衛福部的專案計畫,猶如網絡中的尷尬存在,即使已運作超過10年,仍面臨一年一聘沒有專業發展遠景、人力極度不足的窘境。
延伸閱讀:【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2Vtne4h
審計部近日公告訊息指出,近年社區列管精神病人約13萬至14萬餘人,衛福部原推估全國所需社區關懷訪視人力為425名,但囿於預算限制,僅有99名人力,每人平均約須負擔350至400名個案訪視工作,較英國(1:35)、香港(1:50)、日本(1:10)高出許多,監察院去年也對衛福部提出糾正案(字號:109內正0006),衛福部承諾將於今年再增加75名社區關懷訪視人力,只是類似的承諾在3年前(2017)就已提出:「每年增聘超過百名社區關懷訪視員」,但現實上從2017年至今,只從96名增加3名。
■ 被害人參與訴訟,提升司法中弱勢處境
當年小燈泡案發後,家屬往往透過新聞媒體獲知偵查進度,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除了凸顯所謂的「偵查不公開」淪為口號,在後續的審理過程中,也讓當事者深刻感受到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弱勢處境。
由於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以被告為主體,最關鍵的調查證據,訊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上訴權,都只能由檢察官進行,被害人家屬猶如法庭中的邊緣人,有鑑於此,2019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強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制,若是「故意、過失致人於死或致重傷」案件的被害人,或性侵害等案件的被害人,得於檢察官起訴後,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向法院聲請參與該案訴訟,以具體的制度規範使被害人有表達意見、檢閱卷宗的權利,加強在訴訟過程的參與程度。但有學者認為,當缺乏最關鍵的調查與訊問權,被害人在法庭中弱勢的地位並無改變。
■精神鑑定頻惹議,以無限期延長的監護處分回應民意
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在近三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都呈現出其犯行受精神疾病的影響,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於去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刑後監護處分5年。
該判決結果與家屬及大眾的期待有明顯落差,法務部長蔡清祥更表示,不願意樂見「每個犯了重罪的人都是用這樣的理由(精神疾病)來讓自己的責任減輕」;整個社會已醞釀出一股對於犯下重罪者屢因精神疾病減刑的不滿集體氛圍。不久後的台鐵殺警案一審、同年8月桃園男子梁崇銘吸毒弒母二審,接連因《刑法》第19條獲判無罪,瞬間引燃了民間的怒火,針對該如何處理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問題,立法院各黨團在上個會期先後提出10多個版本的修法草案,顯示出回應民意的急迫壓力,中央部會與各專業代表更頻繁召開會議,討論此一橫跨司法與醫療的複雜問題,甚至具體提出設置一處專門針對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精神病院」。
本月初行政院正式宣佈,將修法刪去現行《刑法》第87條監護處分最高的5年上限,經由專業每三年評估一次,可無限期延長監護處分的時間,意謂著往後即使因精神疾病無罪或減刑,犯下重罪並風險仍高的病患,國家仍可透過此一方式將其無限期與社會隔離,確保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小燈泡的幼小生命不幸消逝5年過去,面對仍不時發生的精神病患觸法事件、與實務脫節的社安網、標準令大眾困惑的司法判決,整個社會似乎已經失去耐心——像當年小燈泡媽媽嘗試理解地追問著:「他到底怎麼了,這些人他們的故事是什麼?」——去理解犯罪者背後的生命歷程,從而思考如何從家庭、教育、經濟等更廣闊的社會面向徹底改善與解決相關問題。
為了止息沸騰的民意,國家在面對精神疾病重罪者,選擇朝向防堵的思維,無限期的隔離。此刻箭在弦上的政策推行後,未來勢必要面臨更多從醫療單位的資源落差、受處分者的人權主張、精神疾病患者的汙名化更加嚴重等議題的挑戰。(文/張子午)
#報導者 #小燈泡案 #王景玉 #五週年 #精神疾病議題 #司法
卷宗英文 在 江志銘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江志銘:請柯P公開呼籲小英政府積極處理「扁案」!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於今(12)日市政總質詢時表示,「扁案」明顯為政治案件,審判過程有諸多不公與不法,但政黨再度輪替已經一年多,從來沒有看到小英政府有對「扁案」有任何積極處理的作為,因此要求台北市長柯文哲公開呼籲蔡政府,必須嚴肅正視並積極處理「扁案」,落實轉型正義。
隨著高雄市長陳菊,還有台南市長賴清德先後表態建議蔡英文總統應該要特赦陳水扁前總統,已經有好幾位議員同仁針對相同的問題質詢柯市長,今天就不再問相同的問題,而是換一個方式在這裡與柯市長針對「扁案」交換意見。
「扁案」不但「先押後審」,審判到一半臨時換法官,之後更有特偵組的檢察官涉嫌教唆辜仲諒做偽證,這些「不公不義」的事情,都明明白白寫在法院的卷宗裡面,但是自去年520政黨再次輪替以後,一年過去了,我們不但不曾看到小英政府有任何要重新檢討「扁案」的想法和動作,反而是法務部威脅要把阿扁總統關回去。
當年,柯市長因為愛滋器官移植案受到懲戒,被懲戒背後的原因,大家心裡都很清楚,那是因為柯市長是阿扁醫療團隊的成員,只要是跟阿扁有關的人,一律都會受到打壓,受到整個國家還有司法體系「特殊的待遇」。就某種意義,柯市長你也算是「扁案」的受害人之一。
對此,江志銘議員特別提出三個問題,要柯市長具體回答:
第一、 你認不認為「扁案」是政治迫害?
第二、 你認不認為阿扁總統所受到的審判是不公平的,甚至是違法的。
第三、 你願不願意在這裡公開呼籲蔡英文總統,應該積極重新檢討「扁案」,甚至要求蔡英文總統對要如何處理「扁案」給一個明確的交代。
最後,江志銘議員表示,柯市長因為愛滋器官移植懲戒案而決定參選,透過選票獲得的社會的平反,但阿扁總統卻完全沒有這樣的機會,如果柯市長真的認為「扁案」是政治迫害、是司法不公,就應該本著同理心,發揮首都市長的影響力,要求小英政府積極處理「扁案」,甚至特赦阿扁總統,讓「扁案」能夠真正的落幕,走入歷史。(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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