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告贏了!
亞泥20年花蓮採礦執照確定撤銷。
本來就不該快速包庇偷渡通過展延的。
已經特許包庇,
不用環評挖了64年了(1957年至今)。
新城山也從原本776公尺高,
已經採到只剩兩百多公尺,已挖掉一座101的高度,
挖够了吧。
循正當程序,好好遵守環保法律,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再申請許可,有這麼困難嗎?
但是悲哀的是
即便展延被撤銷
#只要不修礦業法亞泥仍然可以繼續挖喔!
遲來的正義終於到來!!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亞泥的上訴。
從106年得知經濟部火速展延亞泥的違法展限開始,
淑芬不斷在立法院質詢、與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推動礦業法修法,
民間團體、 謝孟羽律師等也與當地的原住民族居民持續尋求司法上的正義,
歷經四年多,
最高行政法院終於判決確定。
判決中強調,
#國家作成礦業權展限決定前應踐行與原住民族之諮商同意參與程序(原基法21條),#爲立法者課予之義務,#立法者意思明確。
#不能因爲立法院目前有礦業法修法提案,
#反稱現行法原基法第21條規定無規範礦業法採礦權展限之效力。
#簡單來說就是原基法已經規定,
#不能說礦業法沒寫就不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
法官更說,
#採礦權20年爲一期,可無限次展限,並以不得駁回爲原則,
#且在准駁前,採礦權視爲存續
#實質上爲幾乎不間斷並以破壞土地環境方能採集自然資源之典型影響蘊育原住民族族群及傳統文化之開發行爲
#事後參與充其量只是開發者事後提出之回饋,存乎開發者單方意願,
#原住民族對其土地繼續變化之事實,已失足以及時保障其權利及意願之機制。
不過,因為現行礦業法的規定,
亞泥被撤銷處份之後,
回到「申請中」的狀態,經濟部將重做處分。
在經濟部做出處分之前,
####
最最悲哀的是不修法
#亞泥仍可以持續採礦,#不需要停工。
開議了。
#礦業法非修不可。
*最高行政法院完整新聞稿
https://tpa.judicial.gov.tw/tw/cp-1689-475944-67060-021.html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火箭發射場豈是ㄧ張行政命令就可設置》 ~高金素梅團隊 依書2020.09.30 今天,科技部業務報告,高金素梅委員針對「科技部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作業指引」提出書面質詢。 自2月份晉陞科技公司的火箭在南田部落試射失敗,爆發非法使用農地爭議,更引起各界對公共安全與環境影響的質疑。 由於晉陞公...
「原基法21條」的推薦目錄: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台東縣議員陳政宗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原住民基本法在現行國家的法律定位屢遭嚴峻考驗 的評價
- 關於原基法21條 在 原基法21條4項解釋惹議原團座談討論2017-03-18 TITV 原視新聞 的評價
原基法21條 在 台東縣議員陳政宗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卡大地布陳抗行動 聲明》
4月20日,台東縣政府再度展延「知本光電案」合約。這是縣府對得標廠商「盛力公司」未能於合約限期內完成「用地變更」,第二度給予合約展延。
針對縣府四年來「維護廠商、漠視原住民族權益」的做法,卡大地布部落要堅定的發佈以下聲明:
ㄧ、
106年1月20日,縣府以標案「知本建康段太陽光電教育及示範專區開發計畫先期作業委託服務」委由得標廠商象騰顧問公司進行「光電專區預定地調查探勘」。依原基法21條,此標案屬於「部落周邊公有土地之學術研究調查」,應與卡大地布部落諮商並取得同意。但是,縣府並未依法踐行原基法21條,在部落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靜悄悄的於106年8月完成標案的期末報告。
依「毒樹果理論~證據採用原則」,縣府106年非法程序取得「光電專區先期作業報告」,衍生出來的結果「知本光電標案」也是非法。台東縣政府自106年至今,「知本光電標案」始終是非法進行。卡大地布部落依法捍衛主權、守護傳統領域!
二、
107年1月5日,縣府於知本國小辦理唯ㄧ的ㄧ次光電說明會,1月10日「知本光電案」即公告招標。縣府竟然將踐行「原基法21條諮商並取得同意」的法律責任包裹在標案裡,發包給廠商盛力公司。政府的法律責任可以外包?台東縣政府將「原住民族權利」外包給廠商了!
三、
107年2月11日,卡大地布召開部落會議,決議「不同意知本光電案」,並於2月1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六項聲明及訴求,請縣府撤回光電案,重新回到諮商階段。但縣政府不願回應部落,繼續招標程序讓盛力公司得標。於是,縣政府隱身幕後,將廠商盛力公司推到幕前,不顧卡大地布部落會議「不同意知本光電案」的決議,申請於108年6月1日由臺東市公所代行召開部落會議,部落被迫投票,過程中「委託票、家戶代表、部落行政區界定及投票戶數不明增加」的爭議不斷,目前已進入司法訴訟中。縣府跟廠商口口聲聲尊重部落,但卻用盡手段分化部落。
四、
卡大地布部落早在於107年2月1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創造部落、縣府及廠商三贏局面的六大訴求,主張區域規劃之內容應包括「主權保障、生態守護、人文運用、教育推廣、遊憩休閒及經濟發展」等多面向機能,並縮減光電開發面積,保障人與土地的永續發展。但縣府始終不願對話,現在,更ㄧ再讓廠商展延合約。
以上四點聲明,我們看到縣政府犧牲原住民族權利、扶持廠商利益的立場。今天犧牲卡大地布部落,明天會犧牲哪個部落?卡大地布部落三大拉罕將帶領部落族人,串聯台東縣各部落,於5月7日進行「捍衛主權 守護傳統領域」陳抗行動。
我們的串聯陳抗行動將會持續進行!
5月7日(五)
09:00~09:30台東縣立體育場 集合
09:30 陳抗隊伍 出發
10:00 台東縣政府前抗議
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看到了卡大地布部落的聲明
我支持卡大地布拒絕光電的陳抗行動
5月7日(五)
09:00~09:30台東縣立體育場 集合
09:30 陳抗隊伍 出發
10:00 台東縣政府前抗議
————————————————————
《卡大地布拒絕光電陳抗行動 聲明》
4月20日,台東縣政府再度展延「知本光電案」合約。這是縣府對得標廠商「盛力公司」未能於合約限期內完成「用地變更」,第二度給予合約展延。
針對縣府四年來「維護廠商、漠視原住民族權益」的做法,卡大地布部落要堅定的發佈以下聲明:
ㄧ、
106年1月20日,縣府以標案「知本建康段太陽光電教育及示範專區開發計畫先期作業委託服務」委由得標廠商象騰顧問公司進行「光電專區預定地調查探勘」。依原基法21條,此標案屬於「部落周邊公有土地之學術研究調查」,應與卡大地布部落諮商並取得同意。但是,縣府並未依法踐行原基法21條,在部落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靜悄悄的於106年8月完成標案的期末報告。
依「毒樹果理論~證據採用原則」,縣府106年非法程序取得「光電專區先期作業報」,衍生出來的結果「知本光電標案」也是非法。台東縣政府自106年至今,「知本光電標案」始終是非法進行。卡大地布部落依法捍衛主權、守護傳統領域!
二、
107年1月5日,縣府於知本國小辦理唯ㄧ的ㄧ次光電說明會,1月10日「知本光電案」即公告招標。縣府竟然將踐行「原基法21條諮商並取得同意」的法律責任包裹在標案裡,發包給廠商盛力公司。政府的法律責任可以外包?台東縣政府將「原住民族權利」外包給廠商了!
三、
107年2月11日,卡大地布召開部落會議,決議「不同意知本光電案」,並於2月1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六項聲明及訴求,請縣府撤回光電案,重新回到諮商階段。但縣政府不願回應部落,繼續招標程序讓盛力公司得標。於是,縣政府隱身幕後,將廠商盛力公司推到幕前,不顧卡大地布部落會議「不同意知本光電案」的決議,申請於108年6月1日由臺東市公所代行召開部落會議,部落被迫投票,過程中「委託票、家戶代表、部落行政區界定及投票戶數不明增加」的爭議不斷,目前已進入司法訴訟中。縣府跟廠商口口聲聲尊重部落,但卻用盡手段分化部落。
四、
卡大地布部落早在於107年2月13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創造部落、縣府及廠商三贏局面的六大訴求,主張區域規劃之內容應包括「主權保障、生態守護、人文運用、教育推廣、遊憩休閒及經濟發展」等多面向機能,並縮減光電開發面積,保障人與土地的永續發展。但縣府始終不願對話,現在,更ㄧ再讓廠商展延合約。
以上四點聲明,我們看到縣政府犧牲原住民族權利、扶持廠商利益的立場。今天犧牲卡大地布部落,明天會犧牲哪個部落?卡大地布部落三大拉罕將帶領部落族人,串聯台東縣各部落,於5月7日進行「捍衛主權 守護傳統領域」陳抗行動。
我們的串聯陳抗行動將會持續進行!
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火箭發射場豈是ㄧ張行政命令就可設置》
~高金素梅團隊 依書2020.09.30
今天,科技部業務報告,高金素梅委員針對「科技部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作業指引」提出書面質詢。
自2月份晉陞科技公司的火箭在南田部落試射失敗,爆發非法使用農地爭議,更引起各界對公共安全與環境影響的質疑。
由於晉陞公司的探空火箭發射是科技部的太空中心標案,於是,在各界要求的壓力下,科技部密集召開跨部會會議,於是,終於有了上週公告的「科技部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作業指引」草案。
但是,科技部的「作業指引」其實只是短期租用ㄧ塊公有地作為火箭發射場,因為是短期租用,法規上禁止有固定地上設施,所以,發射火箭的火箭固定平台就不能搭設,所以,要進場發射火箭的廠商就必須採用技術更高的「移動式平台發射」,也就是機動車發射。
我們要質問科技部:
1.台灣民間有機動火箭發射車嗎?尤其是像晉陞公司的中型二節式火箭。
2.科技部有「移動式平台發射」的技術查核機制嗎?
3.科技部有探空火箭發射的安全查核機制嗎?
4.科技部有火箭發射的環境影響評估機制嗎?
如果,這些查核機制都具備了,發射場還是在原住民族地區,那就依原基法21條進行部落徵詢同意;如果,不具備這些查核機制而出事,科技部要負起全部責任。
圈ㄧ塊公有空地,用ㄧ紙行政命令,火箭發射場就要開張,這是不行的。請科技部一周內回覆。
連結:
一、科技部公告《科技部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作業指引》草案: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o4EgWELEP4RRzn8M4V54OU4Rfihi7Blf/view
二、高金素梅針對草案的四點意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ym-nf6faJWg_YTh5GBA8akJSGZ8Ncv8/view
三、高金素梅書面質詢: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HiDrSAN0ieOBvnH0JGIn6hVN3oSQrzX/view
延伸閱讀:
《一路開後門 晉陞火箭發射將敗部復活?》
~高金素梅/2020.06.16
https://www.facebook.com/giwas888/posts/3076735662369654
《探討晉陞公司試射火箭的基本問題》
~高金素梅/2020.05.08
https://www.facebook.com/giwas888/posts/2978994745477080
《火箭發射場的原住民悲歌─太空科技發展? 原住民族血淚?》
~高金素梅/2020.03.03
https://www.facebook.com/giwas888/posts/2828958770480679
《再探南田試射火箭 :政府掩護非法?》
~高金素梅/2020.02.19
https://www.facebook.com/giwas888/posts/2800818479961375
《是政府失能?還是政府縱容?》
~高金素梅/2020.02.13
https://www.facebook.com/giwas888/posts/2787773324599224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ds2910D0mhA/hqdefault.jpg)
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卡大地布光電案的法律程序正義何在?》
~高金素梅.陳政宗2019.03.21
「卡大地布光電案」已引發部落的抗爭,台東縣政府在未獲得卡大地布部落諮商同意前,逕行評估可行性並完成光電案發包,然後要得標廠商自行去取得「部落諮商同意」。
這樣的過程是否符合法律的程序正義?
在高金素梅委員與陳政宗議員的不斷追問下,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終於正確的說出原民會內部討論過的結論,即~諮商同意權就是『部落事先知情同意的權利』。
所以,縣政府規劃的光電䅁在『卡大地布部落事先知情同意』之前即完成發包,這已經違反踐行原基法21條的程序,程序不正義,縣府已發包的光電標案自屬無效。
為原基法把關就是維護原住民族的基本權利,原民會責任重大。原民會必須有明確的法令解釋,並嚴格監督法律程序,保障了這兩個前提,即使原基法沒有罰則,但卻是司法判決勝訴的保障。
捍衛原權,原民會責任重大!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jSxvK7sh5lY/hqdefault.jpg)
原基法21條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守護原基法~泰武鄉飛彈基地案》
~高金素梅2018.04.11
今天,空軍與中科院第二度到我辦公室報告泰武鄉飛彈基地案。
此䅁緣於空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新建飛彈基地,未先遵循原基法21條「取得原住民族同意並分享相關利益」,逕自發包動工興建。此事經部落族人發現並向我舉報陳情,我要求軍方立即停工並與泰武鄉協商行使「諮詢同意」。
第ㄧ次協調會於3月22日於泰武鄉公所召開,各部落提出每年2~3百萬元的睦鄰回饋,由軍方代表㩗回研議,並訂4月13日開第二次協調會。
今天,軍方先來報告研議方案。軍方表示此䅁不符合睦鄰基金的各種法規,只能由各種業務費湊出40萬,加上中科院由工程費挪出40萬,合計80萬的回饋。
我拒絶了軍方的提議!
1.軍方必須依法行政,在睦鄰基金增訂配合原基法的辦法,依法支出,不能用各項業務費拼湊。如此才能可長可久。
2.軍方提出的回饋不得低於部落提出的下限2百萬。
守護原基法,我們堅定要求所有公部門必須依法行政,徹底尊重原住民族權利,不得有應付了事的心態。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vIPVnJMLqC4/hqdefault.jpg?sqp=-oaymwEbCKgBEF5IVfKriqkDDggBFQAAiEIYAXABwAEG&rs=AOn4CLCoASJUs0pUmuzjEpyD7E6AwJrmIA)
原基法21條 在 原基法21條4項解釋惹議原團座談討論2017-03-18 TITV 原視新聞 的推薦與評價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法務部長邱太三,3/7在立法院院會接受立委質詢,針對 原基法21條 第四項:「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做出這樣解釋。 ... <看更多>
原基法21條 在 原住民基本法在現行國家的法律定位屢遭嚴峻考驗 的推薦與評價
就目前南山部落的態度而言,基本上是傾向於後者而行,也就是透過共同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並公告「自然保護區」或「其他自然資源治理區域」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