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頭條一寶 2.0:你有聽過「厭女」嗎?
在父權制度下,男人和女人展現了不同程度的厭女,一起來認識。
【厭女】
「厭女」的意思是「對女人的害怕或憎恨」。追究其義,mis代表厭恨,gyny代表女性。有人以「厭女情節」或「厭女文化」表示。
「厭女」是一種存在於父權體制下的普遍信念,認為女人天生就是邪惡的、無知的、能力低下的,而且是造成人類苦難的主要原因。
從古至今人們都如此相信,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厭女文化】
厭女文化出現在暴力色情媒介中,將女人描寫成是性剝削和凌虐的自願受害者;出現在絕大多數貶抑女性的詈語中,或是女人「需要」賞幾個耳光或「好好幹一幹」之類的戲弄中。
厭女文化影響深遠,例如:古代智慧的女醫者,經過歷史的變遷,今日的形象竟成為烤小孩吃的女巫。從中世紀的女巫獵殺,到近來波斯尼亞的塞爾維亞恐怖主義,數百萬的女人因此遭到磨難和殺害。
【日常生活中的厭女】
厭女激起男人的優越感,合理化男人侵犯女人,使女人採取防守的姿態,並且乖乖守住自己的本分。
性騷擾、性暴力成為女人日常生活的現實;大眾媒體將女體當作物品展示,將其存在的主要目的視為是要取悅男人、滿足男性凝視。
苗條至上的文化理想,讓女人厭惡他們自已的身體,並引起自我憎恨和自我否定。
【內化的厭女】
厭女文化對於助長女人厭惡他們身為女性特別有力,這是內化壓迫的例子之一。
愈多女人內化厭女文化的意向和態度,挑戰男性特權或父權體制就愈發困難。
事實上,一般的女人不太會將父權看成是有問題的,因為自我厭惡的本質就是將焦點放在自我,當成是造成自己不幸的唯一原因,包括自我厭惡在內。
【詈語中的厭女】
即使是對男人或者男性支配最輕微的批評,常常都會引起「厭恨男性」或「抨擊男性」的指控;但是在父權體制下,「厭女」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卻相對地不被重視。
舉例來說,我們常用和女人有關聯的辱罵字眼來羞辱男人──娘娘腔、娘兒們、狗娘養的、媽媽的兒子;另一方面,當人們試圖去侮辱女人時,卻是直接以突顯或惡意中傷女性本身的字詞──母狗、妓女、蕩婦等來稱呼他。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9722819881791&id=178614532992620
仇女懶人包: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6522111729508&id=633434507
社會頭條一寶 2.0:許多男人在網路上肆意發表不負責任的厭女留言,其實就是一種在網路世界對女性施加暴力的表現。
這些人總是可以很輕易地說出一些惡毒的話來攻擊女人,現實生活中是如此,網路世界也是如此。
多一點同理心,不要讓自己成為殺人兇手。
#厭女
一
竺宥璋:看了令人心碎的一則新聞⋯
哥只想說,多一點同理心,永遠不要輕易論斷人!
我們永遠不知道我們躲在螢幕後打出來的酸言惡語,會對別人帶來什麼樣的傷害⋯
謹言慎行啊⋯
#新聞連結在一樓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5377834316289&id=178614532992620
【【厭女症】厭女,是男人「變成男人」的一種手段?】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61035480576744&id=184899118190398
INCEL厭女的發言,其實是年輕世代男性對於這個社會單一陽剛特質憤怒的表現,性別平等運動不斷強調多元與尊重的當下,獵豔文化卻還是用單一標準在強調男性的價值時;新一代的男性一方面開始有了系統性的教育在推動性別平等,另一方面卻依舊被傳統「男子氣概」的方式束縛住,在不知道怎麼宣洩自己的挫折下,最後才演變成了無法挽回的暴力行動。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6979
那些失意男性在網路大肆發表恐同、厭女、種族主義、仇恨穆斯林、黑人等言論。到了現實,開卡車撞人、毆打辱罵少數族裔等等,對弱勢的仇恨在現實上可是會表現出來的。
若在坐視不管,這些人真的很有可能在現實上殺人或打人罵人。
來源:
https://m.facebook.com/frankchen111/posts/1969686086388385?notif_id=1527559950397617
從黃安要陪蔡英文睡,到這兩位垃圾公開討論別人是否為處女,蔡英文的女性身分讓她必須承受各種性羞辱,我們從未聽過誰用“睡”陳水扁或馬英九來羞辱他們。
https://t.co/sekLWkSz7f
https://twitter.com/bee_hsu/status/996975331075543040?s=19
賴天恆/第一次「仇女」就上手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2894184?from=udn-referralnews_ch1008artbottom
制裁「壞女人」的方式很多。這當中當然包括比較「溫和的提醒」,像是說教、揶揄、嘲笑;到比較「直接的手段」,像是羞辱、醜化、譴責、公審,甚至訴諸暴力、脅迫、性騷擾、性侵害。
https://www.plurk.com/m/p/mtv07t
「仇恨言論說出的當下便確認了誰該來接收。它本身並不描述任何傷害,更不是在說完後產生傷害的後果。說出仇恨言論本身就執行了傷害,它確認了社會中哪些人是比較低等的。」
Judith Butler,
〈Excitable speech: a politics of the performative〉,1997。
「網路上的仇恨言論從來不是「開玩笑」而已,無論是非自願性處男對俊男美女的叫囂,或是針對女權、針對男同志的嘲諷,文字會傷人,而敘述久了、多了,傷人的就可能不只是文字了。」
來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728657161164&id=663261163
「因為交不到女朋友就覺得全世界對不起他的人,會怎麼對待他的另一半呢?」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91647660917497&id=100002168395737
那些塑造或好玩跟風仇女風氣的人其實全部都是共犯
因為他們散播女生就是母豬下賤活該被殺的觀念
根本邪惡源頭
這世界是很多智障的
他們會打從心裡相信這種觀念
然後付諸行動
https://twitter.com/SaloNyx/status/1008626234287255552?s=19
有些暴力是孤絕至極的產物。
情/殺:「情感」不是暴力的動機,控制才是
https://sosreader.com/n/user/@haveyouheard/article/5a8ea384eceaedde8df7ddec
白黴菌:滑ㄌ五分鐘臉書:
社會新聞三寶年輕男人中年男人老男人的新聞:
【年輕男人因女方不是處女,將她分屍後畏罪自殺。】
【中年男人因覺得妹妹過太好,他過不好,持刀到妹妹工作的牙醫診所,卻找不到妹妹,便砍王姓醫師和二位護理師洩恨。王醫師死亡。】
【老男人因拿不到妻子千萬房產,分屍離婚妻子死不認罪】
留言替兇手辯稱男人因有精神疾病或邊緣型人格才會殺人,一定有苦衷。女方一定有錯才引發殺機。怪女人怪法官怪廢死。
關於女人的新聞:
【美國愛荷華州即將通過全國最嚴格墮胎法,一有心跳則不可墮胎】
【愛爾蘭墮胎合法通過新聞底下:『墮胎的女人是屠夫冷血殺人!』】
以後會持續提醒這些事。
每天發生不缺題材。
仇女社會會繼續包容這些死巨嬰,放任男性巨嬰們到處傷害他人,最後怪女人同性戀性少數司法身上。
#巨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76273802409043&id=100000793172163
【回顧】
一「全場等著看!雞排妹還原尾牙性騷現場 痛揭「不堪過程」 | 娛樂星聞」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09847929155277&id=58498608164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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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女文化 例子 在 倫敦男子日常 london.nanzh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金曲獎這麼好看不是沒有道理。當中有政治、有性別議題、能緬懷過世音樂人、可以盡情讚揚我們自己的國家、溫馨地為鄰國好友香港加油、替臺灣喝彩,任何人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我們的音樂獎項有演奏類、有演唱類,語言包含國語、台語、原住民語、客語、英語、粵語等等,身為香港客家人後代的 A 先生曾羨慕地告訴我,你的國家好棒,竟然如此尊重多元文化。香港客家人佔了香港人口三分之一,台灣客家人只佔了台灣五分之一,相較之下,我們卻有這麼豐沛的客家音樂能量。
突然想起了今年全英音樂獎的小插曲,榮獲最佳樂團獎的 The 1975 藉著致詞時,主唱 Matty Healy 引用了《衛報》音樂版副總編 Laura Snapes 寫的一篇專欄,希望呼籲大眾正視音樂界普遍存在的「厭女」文化(Misogyny)。身為英國乃至全球的當紅樂團, The 1975 把得獎榮耀轉為實現社會責任,為需要被關心的族群發聲。為此主唱 Matt 事後還跟不同意他的歌迷在推特上吵架。
大家熟悉的美國葛萊美獎也曾經無數次在紅毯、於舞臺上,透過歌手、主持人的眼耳鼻口表達各種樣貌的自由空氣。
而我們真的很幸運,在臺灣這塊小小的土地上,存在著這份得來不易的自由權利,以及美妙的音樂盛會。這不但是我們的大敵國不可能擁有的,更是亞洲國家相當罕見的例子。
為什麼?因為我們是民主、自由的國家。
Leo王得最佳國語男歌手時說:「我覺得能夠生在台灣,是非常幸運、幸福的事情,身為一個創作者,一直以來我就是想什麼、就寫什麼,我認爲這是最重要最重要最重要最重要的事。」
最重要的無它,就是自由。
《玫瑰少年》得獎時, 蔡依林 Jolin Tsai說:「葉永鋕的故事提醒了我,在任何情況,我都可能成為某一種少數,所以更要用同理心去愛。這首歌獻給曾經認為自己完全沒有機會、沒有選擇的你,你一定要選擇你自己、支持你自己。」
共同作曲人剃刀蔣則說:「獻給所有自由的靈魂。」
每一個臺灣人都是在世界上的少數,但我們一定要相信自己,並選擇自己,不可以受外力干擾、懷疑本我。
在台灣的創作舞台上,我們一直都不僅有愛恨情愁,更具備公平正義,這是任誰都無法剝奪的價值。
一起珍惜我們的國家吧,繼續驕傲地說出:我們是臺灣人。
The 1975 事件報導:https://pitchfork.com/…/the-1975-call-out-male-misogynist-…/
#GMA30 #金曲30 #GMA 金曲 GMA
_《FOTO PASEO 倫敦漫遊與生活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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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女文化 例子 在 PrideLa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想睏未訓 .. 深澀的文字吞下也有點難 .. 不過相片很好看 ..
哎 .. 所以運動裡面要有好看的人領隊 ?! (大誤
【誰是女性主義者?】
「希拉蕊說,如果你相信這些(平權),他覺得這個就叫做女性主義者,但是人們會拒絕說,這樣子我是女性主義者。所以我們可以來想一下,這個分類為什麼會被這樣子看待。其實可能是同意這個主義的思想主張──當然,這個主義有不同的派別與思想主張──而你同意他的思想主張,可是你不想要這個標籤,為什麼?」
「女性主義與法律」的課堂中,教授舉了幾位否認自己是女性主義者的例子後,引述了希拉蕊的話,他認為只要相信「女人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有和男人相同的權利」,那便是女性主義者(不代表教授認同希拉蕊的話);然而,許多人不願意標籤自己為女性主義者,即使思想與女性主義(某些流派)相近,也拒絕把女性主義作為自己的身分辨識,或許這是因為這關乎到社會怎麼看待這個標籤,而這個標籤對於自己在社會的影響又是什麼。
女性主義被汙名化是一個問題,或許是肇因於對女性主義的氾濫使用與錯誤理解,因此這邊想要討論什麼是真正的女性主義,並且從「相信女性與男性享有相同權利便是女性主義者」的觀點開始。前年艾瑪華森(Emma Watson)在聯合國的演講中,也提及了女性主義的定義是「相信男人與女人應該擁有相同的權利與機會」(The belief that men and women should have equal rights and opportunities),這種觀點並沒有錯誤(至少以自由女性主義的角度來說),然而,這樣的論述常被誤解為女性主義只是在乎享有什麼權利與機會,卻忽略了更重要的核心價值,女性主義追求的是「平等」,尤其是女性受到壓迫的問題。
小編我曾在某個社團擔任幹部,並在社課中簡介女性主義的流派,而最後提出了一個問題:以我的身分(男性),適合說明女性主義嗎?進一步地,能否有資格成為女性主義者,以這樣的標籤自稱,進而主張女性權利呢?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麼不可以,但是我當時給予否定的答案,這邊更精準地說,應該是非常困難,肇因於男性作為父權結構中的相對優勢者,本身就存在許多限制,理由分為兩個層次說明:
第一、以我的生命經驗來說,我無法真正地詮釋女性在社會中遇到的困境。我從上往下觀看的時候,則自始觀看的位置就已經預設了我的立場,無論我多麼地想要突破、理解,閱讀再多的資料,終究是以父權中相對既得利益的角度,說明相對被宰制的對象;而這樣的預設立場是在父權社會中,因為性別而自始取得的優惠位置,因此我必須接受這樣的侷限性,沒有辦法真正地理解女性在父權中受到的宰制。如果男性要成為女性主義者,便要能夠認知到自己是居於多麼有利的位置、思慮有多麼的不足,進而是否能夠凝視結構中的不平等,並且願意根於平等的信仰,放棄因為結構中得到的紅利。也就是說,要認清這個社會中存在著父權,就必須先承認自己就是父權,只有認知到自己的優越與狹隘,才能夠看見在這個制度中受到壓迫的對象。
第二、我以相對既得利益的角度,為受到父權壓迫的人闡述其受到的宰制,本身就是利用我的地位在說話;如果我拔除了這個位子,是否能夠讓這樣的聲音受到同樣的重視,這是可以質疑的。當然作為只會吃睡跟翹課的垃圾大學生,除了上街頭抗議跟寫寫文章以外,沒有什麼人會重視我說的話;然而,放到社會的脈絡下,多數有發聲權力的人多是男性,大學教授、公司主管、政府高層、國家領導人等,明顯地性別間沒有對等的發聲機會,因此有足夠權力以女性主義的角度發聲的人,多數為男性的時候,這樣的推動結果還是依賴著男性的優勢地位,而女性沒有辦法跳脫這個父權框架,也就是說,女性自己本來就應該享有權利的本質,在父權架構中依然是不存在的。舉例來說,女性爭取在夜間行走而不必恐懼的運動「Take Back the Night」,是女性在夜間中遊行表示,然而,如果有男性參與這個遊行時,便破壞了活動的本意,因為參與的男性是以自己在夜間中不必恐懼的優勢,保護女性能夠在夜間無憂地行走,如此只是在既有的父權結構中,繼續預設誰是保護者、誰是被保護者。因此,當男性想要作為女性主義者的時候,必須了解自己的聲音是否能夠真的改變女性的弱勢結構,還是只是再度地強化了父權。
此外,不論性別,以什麼角度成為女性主義者,關乎這是否為「真的」女性主義。以下分成三個面向說明:
一、對於成為女性主義者的男性,若是因為在結構中受到壓迫,且基於自身希望活得自在才願意爭取性別平等,縱然也是破除父權架構的行為,也不能稱作女性主義。既然爭取的是男性的利益,終究會受到男性身分的限制,一旦男性受到壓迫的部分被除去後,還會繼續爭取性別平等嗎?又如果要放棄在父權中取得的相對利益,這樣還會繼續支持性別平等嗎?在思考問題時候,會著重關注男性利益的得失,還是性別平等呢?
二、社會常見對於女權團體的批評,像是「女性只會爭取自己有利的部分,卻不會爭取也要當兵」,然而這是對於女性主義的錯誤理解,因為女性主義關乎的是平等(即使各流派間的平等定義不同),而非特定的利益,所以對於兵役問題應該要回歸整體架構的思考,為什麼需要當兵?由誰去當兵?兵役的環境是否能夠包容多元特質?兵役環境是否壓迫了女性(現實中的宰制以及軍中的性別歧視問題)?以及相當重要的,兵役之設立是否部分是基於帶有陽剛暴力特質的戰爭?而這些應該要從國家的兵役制度、社會結構、以及兵役本質作探討,再結合兵役環境中彰顯陽剛特質、對於女性不平等的問題,最後才能探討到能否達到「實質平等」的結果,而不是一句「不爭取義務」就能夠涵蓋而論。如果只是要爭取「你有什麼那我也要有」,不過是吵著糖吃,只是針對特定權利與義務之間爭執,卻沒有綜觀整個父權的結構,大多時候仍然是相對地壓迫著女性。
三、是否為「真的」女性主義的質疑,同樣地也適用於女性,常見於有些看起來非常成功,享受許多父權紅利、符合父權想像的「女人」的女性。若是他們只為特定的女性權利發聲,卻沒有看見整體父權結構中對於女性的壓迫,這無法被稱作女性主義,因為他們只是跳進了父權框架中,常常做做表面或是只針對特定群體的權利。結果,因此受到幫助的,大部份仍是那些很有機會或是已經享受權利的女性,至於多數的女性,在假象中性進步的社會規範下,結合著多元交織(同時具有數個不利身分)的複合壓迫中,依然繼續受到父權的宰制,而且女性本身地位愈弱勢,受到剝削的情況就愈嚴重。
綜上述,以男性的身分作為女性主義者,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本質上的不足,只透過認清自己的優越與狹隘,才能看見結構與壓迫,二是能力上受到侷限,則必須格外注意行為形成的效應;此外,關於什麼是「真正」的女性主義,必須思考女性主義的本質是性別平等,尤其是女性在父權結構中被宰制問題,而因為自身受到壓迫才投身女性主義的男性、社會常見假想的女性主義,以及打著女性主義名號但只謀取特定權利的女性,都值得質疑。
回歸到最一開始的問題,誰是女性主義者?小編我覺得討論上辨別誰是真的信仰「平等」才投入女性主義,能夠發掘許多假性平等的問題,進而照亮比邊緣之處更加邊緣的受壓迫者,不過這個問題最終只是表面的問題,沒有辦法實質上解決社會壓迫的困境,若是回歸到女性主義的本質思考,既然是要建立性別平等的社會,就算男性很難用這樣的思想為女性主張權利,只要不論性別都能真實地信仰平等,看見整體結構中交錯壓迫的深層結構,那個理想中的平等社會才有可能實現。
附註:
小編我沒有使用「生理性別」的概念,也就是沒有說「生理男性」與「生理女性」,是因為我認為「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都是社會建構出來的性別。人類的身體的確存在差異,但是將生理差異框架在特定類別,就是假想了特定類別應該有什麼樣態,像是女性應該要有月經、有明顯的胸部等,男性應該有陰莖、喉結、鬍鬚等,然而,如果缺少或是複合了特定生理特徵,例如有陰莖卻不會長鬍鬚、有子宮卻沒有明顯的胸部、同時有陰莖跟子宮,這些要怎麼被歸類呢?此外,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概念在社會中常被模糊化,例如長的比較壯卻有子宮的人叫做「男人婆」,便是這兩個概念無法被二元區分的例子。
延伸閱讀:
基進女性之聲─《我懷疑男性的「女性主義者」—而你也應該如此》
https://goo.gl/4DOuV4
基進女性之聲─《是「所有男人」:我們剝削性的厭女文化》
https://goo.gl/mbmwYk
艾瑪華森(Emma Watson)在聯合國演講全文及翻譯
https://goo.gl/Ar9rKl
「Take Back the Night」的簡介(維基百科,英文)
https://goo.gl/QhEAZq
陳昭如,〈還是不平等 -- 婦運修法改造父權家庭的困境與未竟之業〉,《女學學誌》,第33期(2013)。
照片來源:http://goo.gl/rJm8ZD
小編 HS
厭女文化 例子 在 社會頭條一寶2.0 - 你有聽過「厭女」嗎? 在父權制度下 的推薦與評價
厭女文化 對於助長女人厭惡他們身為女性特別有力,這是內化壓迫的例子之一。 愈多女人內化厭女文化的意向和態度,挑戰男性特權或父權體制就愈發困難。 事實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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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厭女文化從語言、行為、標誌、想法表現出對女性的貶低及偏見,像是很多文字中帶有歧視女性之意味,就是厭女文化典型的例子。 遊戲玩法:為一位關主和 ... ... <看更多>
厭女文化 例子 在 [心得] 厭女- 看板book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dakouchou.blogspot.tw/2016/04/blog-post.html
方梓,生於1957年,她的散文集《采采卷耳》裡寫道,在她父母的年代,認為為了讓
妻子「聽話」,丈夫就應該要毆打妻子。
厭女,在臺灣所出版的相關書籍就我所知有兩本,一本是Gilmore寫的《厭女現象》
;一本是上野千鶴子所寫的《厭女:日本的女性嫌惡》。此詞的定義在前者為「phobia」
,也就是「恐懼、害怕」,以致於鄙視、唾棄;後者,意謂著男性藉由貶低女性證立自我
的價值,女性也藉由男性的這套模式而認識自我。
前書搜集世界各地自原始部落到各個風俗文化包括西方,對於女性及其相關現象(包
括乳汁、經血或者是陰部本身,還有一些延伸出的認知與象徵等等)所引發的男性恐懼;
以及精神分析與結構主義的理論依據。
《厭女現象》是先寫例證最後再將理論獨立成章,而作者並沒有要扣合兩者的意圖。
作者只有在最後寫道:「我極不願意以通行的理論來解釋所有的事情,而寧願讓讀者用想
像力去選擇最好的概念或將各種概念結合起來。」但更顯然的事情其實是,作者所提出的
理論並不能解釋書中所列的所有現象,更何況有些現象的解釋方式並不需要使用精神分析
:有些原始部落會認為「性」本身是骯髒的,因為女性在性愛的同時會在男性身體裡注入
毒素,短時間內會讓男性在打獵時表現不佳,長時間會讓男性中毒而衰敗致死。
身為「正常合理」的男性,一看到這段話,覺得這實在是太有趣了。因為這根本就只
是縱慾過度而後軟腿罷了。許多相關與性有關的「想像」,它是可以很簡單的以男性面對
慾望的反應,包括男性在精蟲衝腦時就會有一些非理性的舉動等等,來解釋。在男性把過
錯加諸在女性時,自然偏向於女性對於男性是種邪惡,非理性的誘惑。例子要舉太多了。
如果把這些回歸到根本的生理,而話語權又掌握在男性手上時,就很自然的能夠理解為什
麼男性對於女性有著「厭女」,亦即「恐懼」的現象。
啊,我沒有腿軟過,為了本人的面子,一定要加這句話。
是啊面子問題,對原始部落就不是了嗎?
我國中的時候,買過一本「紀曉嵐傳」。裡面有一篇故事是乾隆下江南時,遊河,看
到一位美麗女子,乾隆目不轉睛的看著。事後,紀曉嵐打趣式的問乾隆:
「皇上可知道什麼東西力量最大?」
乾隆猜不著。
「是美女。剛剛有一美女,使龍頭隨之轉動。」
你眼睛都移不開了,這像不像是梅杜莎?
如果要評價這本書,我覺得太淺,而且離我們太遠。或許我們可以看到一些例證一些
解釋,但跟生活難以連結;與其很膚淺的認為沒有價值,不如說我比較難以用以檢視我自
己的思想以及生活環境。雖然書中所說的事情在臺灣也有一些例證:
作者談論對經血的厭惡,例子中有中國認為經血是la-sam,譯註說這是「骯髒」的臺語
。我大惑不解,拿去問了一些女性朋友。他們說像是經期不能進廟宇,很多男性對於衛生
綿很忌諱、也包括只能說「那個」、「小紅」等等的就像是佛地魔一樣不能直指其名。
我完全不知道經期期間不能進廟,有其他男性看到衛生綿就會開始抓狂,我也很難理解
為什麼我前女友說「那個」而不願直指其名。但至少對於「經期」以及「經血」,我個人
並沒有書中以及朋友敘說的「厭女現象」。
從這裡開始,我要來談另一本《厭女:日本的女性嫌惡》。
首先要說的是,作者分析的工具也是結構主義以及精神分析,所以「日本的女性嫌惡
」並不是合適的標題,而據查,日文原名並沒有這一行字。這是翻譯,也就是聯合文學編
輯的問題。請在看本文或本書時把「日本的女性嫌惡」這行字自動刪除。
再來,我看到一半,從溫暖舒適的沙發上跳起來,坐上書桌,打開臉書,撰文,標題
是:「或許張愛玲是男的」。這本書提到一些男性看待女性的現象時,張愛玲的角色完全
就像是書中的男性,作著一樣的事情。如本書第71頁寫道:
「男人只有獲得男性集團成員的認可,才能成為真正的男人。……男人即使不具備任何其
他條件,擁有一個女人還是足以讓他成為一個男人。」
張愛玲〈傾城之戀〉:
「一個女人,再好些,得不著異性的愛,也就得不著同性的尊重。女人們就是這點賤
。」
本書第72頁寫道:
「不管怎麼樣的女人,想要有男人緣的話,秘訣就是絕不能讓男人沒有面子。......
這些話就如同在告訴他:「只有我瞭解你的優點。」
這段話寫的根本就是胡蘭成對於張愛玲的手腕,胡蘭成是個非常會讚美女生的男人,
張愛玲本人缺乏自信,直接陷入胡蘭成的話語迷障中。這點,在半自傳作品《小團圓》以
及胡蘭成所撰《今生今世》皆相當生動:只有胡蘭成瞭解張愛玲。順帶一提,我前女友有
一回向我懺悔:「我真的太不會稱讚你了,我要反省。」
本書第85頁寫道:
「因此男人可以說「我愛你這件事,和你沒有關係。」」
張愛玲〈第一爐香〉,女主角薇龍說:「我愛你,關你什麼事?」這句話本為歌德所
說,不知張愛玲是否為之所用,但至少她也有一樣的說法。
以上的引文或許有一些斷章取義,而我學妹回了我一句話:「我不否認有這個現象呀
,但我覺得跟成熟度有關。」我完全同意。成不成熟是評價性用語,但我認為,這本書許
多非難男性對於女性的要求以及認知,其實同時也會出現於女性對於男性的行為中。
我看到一句話,心裡大笑,在第116頁:「女人追求的是關係,男人追求的是擁有。
」這句話談的是男性對於女性的支配,但我覺得,這完全適用於我跟我前女友之間,只是
,她追求的是擁有,我追求的是關係。如果談到支配,我想代換成另外一個詞,權力。我
前女友是女性主義者,而女性主義有一支談的是「權力」。在她文學院碩論的寫作過程中
,我常常跟她說:「我覺得人與人之間要看的是關係,而不是權力。」我在看她的論文時
,常常會覺得她用了太多權力作為分析的基準,但在我看來,她忽略了壓制之外的更多可
能性。
結論大概不只是張愛玲是男人,我也是個女人。
當然不是呀,荒謬極了。
頁127說男性認為「男上(應該是「人」,錯字)在床上這麼拼命的目的,只是為了
讓女人達到性高潮」,是為了以「陽具」「支配」女性的高潮。在佛洛伊德於此強調陽具
的語境也有著男性在性愛關係中不可取代性的意涵,但這位作者小姐,你佛洛伊德毒中太
深了,小的我還有舌頭跟手指。而身為男性,在床上不讓女人高潮你要幹嘛?自顧自的射
精就好了?讓女生高潮會讓我覺得快樂,是因為對方快樂了,我們共同完成一件事。
我前女友(不好意思又出現了但我實在缺乏樣本)跟我在床上時她跟我講過,她認識
許多跟我有相似特質的男生,但她對他們都沒有慾望,只有我有。或許在床上,這句話聽
聽就好,但,如此書說的,「男人自己有性慾的對象才是女人,沒有性慾就不是女人」,
在這層關係上,女人看男人,其實也成立。
說了那麼多,代表這本書沒有價值嗎?撇除作者認為自己是結構主義者以及精神分析
者的觀點,回到本文的一開頭方梓的例子,我看到的時候非常驚訝。我從來不知道在臺灣
一個男人叫女人聽話的方式是毆打,更何況在書中說這句話的是女性鄰居。社會在轉變,
無論是張愛玲的中國,民國初年,或者是我所在的臺灣,現在是西元2015年,都與書中所
描述的日本不一樣。
當外省人來台時許多本省人都非常訝異,外省男性會幫忙打掃家裡。在一些文學作品
中,外省男性被認為是非常溫柔的。或許我們也可以說民國初年的中國就已經有女權的聲
浪了,我看過相關的文獻,與現在女性主義的訴求相差不遠。我們該說社會有在轉變還是
沒有在轉變呢?當然有,但我想,一些最根本的東西還存在著,或者是,還在想像的範疇
中。
社會是不斷變化的,《厭女》中所提出的現象或是例證並不必然適用於我們的社會。
也或者是,在趨於平等的社會中,這些現象普遍化至男女之間而不獨尊於男性,也或者是
,我們能夠聽到女性真實的聲音。對於後者,女性主義所提倡的「陰性書寫」相當重要,
而我自己在看過一些女性作者的文章後,我全然分辨不了男性以及女性在思考有何相異。
可能是因為我看得不夠多,或許也是我缺乏分辨的意識,更也有可能是,男女並沒有傳統
男性語言下的分別。都有可能。
雖然我花了一些篇幅在反駁這本書的觀點,但它並不代表能夠完全否定這部作品;頂
多是說,我們能夠藉由這本書與自己身處的社會對話。
這個結論看起來過於理所當然。但我必須說很重要。
本書的內容,有些我認同,這的確是男性對於女性的欺壓,有些認為的確有這個現象
,但我的解釋跟作者不一樣,或許也不認同它是厭女的表徵;也有些,我根本性的認為這
與男女無關,也有些,我自己沒有定見。
至於什麼是我們社會男性對女性的壓迫,我想要先探討的是我們對於男性以及女性的
定見。事實上,我並不認為社會有絕對正確的定見;或許我們知道男生是看外表女生是看
感覺,但其實男生也是看感覺女生也是看長相,頂多只能說是比例的差異。接下來,我們
才能討論對於女性的想像何者是來自於男性的偏見,只是「想像」或更甚於是為了證立自
己的地位而對女性的壓迫;還是某種真實或事實。
我承認這個要求在現在不太可能完全作到,但我想男性的聲音在女權的討論極其重要
,不然就會像這本書所示的,對於男性的認知也充滿了各式的「想像」或是以偏概全。我
更認為,談女權不如談「性別」。男性在這樣的社會架構下所受的壓迫顯然沒有女性高,
但不代表不存在,它應該要是同時被確立而且一併改變的議題,兩者在某些情況中也有互
為表裡的關係,如網路上最常被炒作的議題,「付錢」。
至於我認同的部份,我不多說,那不是我該寫的事情;我也沒有為我所有不認同的事
情辯解,我只希望如果你看過本文後,有興趣看《厭女》,多想一下,那是不是真的,還
是作者對於男性的想像?或者其實它根本不適用於我們所身處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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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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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KOU (36.231.148.64), 04/25/2016 20:34:13
※ 編輯: DAKOU (36.231.148.64), 04/25/2016 20:36:24
好問題XD
這其實是法學用語,ordianry prudent person。
我本來想要加註的但是我忘了。
直翻成中文是「一般人」,但也可以翻成「客觀的」,
代表它是個事實,而不是主觀認知。
我想講的事情是,這件事情是非常生理而很有可能大部份人都碰過的,
但在面對尋求抽象理論給予解釋的時候反而會很容易忽略這種很直觀性,生理性的東西。
※ 編輯: DAKOU (36.231.148.64), 04/26/2016 15:30:12
嗯...或許跟我一樣沒有宗教信仰就沒事了呢(咦OB)
哇,這真的是很重要的訊息,謝謝。
因為我特地去查了一下,我覺得這個副標很奇怪。
雖然本書中大部份都是以日本為例,
但它同時有「帶到」德國、英國、古希臘等地的一些看法。
日本,對作者的文章脈絡來說,只是例子,而不是她推敲的本體。
簡單來說,就行文而言,作者說的是「看吧,這些男人就是這樣厭女」,
而不是「這些男人作了哪些事情,因為它會導致某些現象,
所以這樣的行為為厭女現象。」
不過還是很感謝你的資訊。
異形算嗎?雖然我沒看過,但我的印象中,異形不是藉由子宮孕育小異形嗎?
它本質於其說牽涉到厭女,不如說女性本身就是生育體吧。
在(第一本)厭女的思考中,女性是加害者,但在異形中比較像是受害者,
這兩者感覺不太相同。
※ 編輯: DAKOU (36.231.130.27), 04/27/2016 08: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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