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與死鬼女友同床》(藍色見鬼眼)第八章.鬼迷心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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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那中年醫生首先開了口,「這東西是從哪裏弄來的?」
「這、這是我班裏同學的惡作劇…」
「我不是問那個充氣娃娃。」他說,「那個附身在裏面的女孩子,你是在哪裏招惹回來的?」
「你--你怎麼知道的?」
「老、老公~~」小夕顫抖地指著那醫生說,「他是誰?」
那醫生沒有說話,走到我的面前看看我的眼睛,又用手指節敲我的前額,連鼻孔都伸手指進去挖了一會。
「你~~你想要對我的老公怎麼了?」
「這女孩是你的甚麼人?看來她沒有存心要害你的命。」
「她是我的前任…不,算是現任女朋友吧?唉,我不知道啦。」
「嗯。她是怎麼死的?撞車?」
「殊~~~在她面前談這種事情不太好吧?」
「放心,她聽不懂的。殘留著意志的思念體,除了生前遺下的強烈印象之外,腦袋是一律空空如也的,也不會懂得思考和分析。」醫生轉過頭來對小夕說,「喂,你知道自己死掉了嗎?」
「…」秀娟歪起頭來(充氣娃娃沒有表情變化)「老公~~他在說甚麼啊?」
「看?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死掉了。」
話題就此結束。醫生既沒有被眼前的奇事嚇倒,也沒有再過問,若無奇事地對我作例行檢查。
「醫生…那即是說,小夕並不是鬼?」
「這個問題很複雜。各個時代各個文化,以至不同的人,對鬼的定義都各不相同。也許有部份人認為殘存思念就是鬼的一種,也有部份人認為不是。」
「你知道得很多嘛…其實你的真正身份是靈媒,對嗎?」
「我是靈媒的話,就不會呆在這裏給你檢查身體了。」
「因為你在隱瞞自己的真正身份。靈媒這種工作向來是不被世俗所接受的,為了接近現代醫學無法治好的病人,你決定化身為一位醫生,暗中肩負起為病人軀散附身惡靈的偉大任務。」
「…這故事編得挺好。」
「靈媒大人,你這次闖進來…不是為了要消滅小夕吧?」我突然害怕起來。
「消滅那女孩?」醫生反問,「我為甚麼要這麼做?」
「因為…因為…這是靈媒的工作嘛。他們的任務就是要趕走附在活人身上的鬼魂,因為鬼魂會危害人類…」
那醫生終於做完了檢查,在病歷表上寫著一大堆東西。他邊寫邊對我說:「那你也想委託我,要我替你消滅你的女朋友?」
「才不是這樣!小夕不會害我的!你看!她才跟著我幾天而已,我吃得下飯睡得又香,應該快可以出院了吧?」
「出院?以你這樣的狀態?」那醫生一手抓著我的後腦。他的手掌非常之大,而且恐武有力,竟像麥可喬丹抓籃球似的,以單手的握力把我拉到一面鏡子前。
「住手!你想要把我的老公怎麼啦?」
「給我乖乖站著!」那醫生威嚴地吼道。小夕果然乖乖聽話不敢動彈。「小子,給我好好看清楚自己的臉!」
我聽他的說話去看著鏡子。鏡中有個像乾屍般的男人,臉容乾枯瘦削,眼圈既深又黑。身體也瘦得不成樣子,鎖骨突出,頸筋盡現。
「這…是我嗎?」
「你在這五天裏瘦了十公斤!」醫生指著小夕說,「這女孩在吸你的精氣,你沒有看到自己的血肉都流到她身上去了嗎?」
「…我~~」原來這就是小夕修補身體的關鍵!
「你每天晚上都跟她睡在一起吧?我告訴你,只要再跟她睡兩個晚上,你就再沒有明天了。」
「沒、我沒可能會變成這樣的!來到醫院以後我每天早晚都刷牙洗臉,明明沒有發現自己已經變成這樣子了!」
「別大驚小怪了。這就叫作『被鬼迷』。你已完全被她迷住了心竅啦。」
我回頭看了看小夕,她馬上天真地對我揮手叫聲『老公』。原來這傢伙是來催命的啊?
「醫…醫生--」
「你現在一定想要求我,要我替她趕跑這女孩吧?我很認真地回答你,我不會幫你的。」
「你、你這個混蛋!」
「你先聽我解釋。你知道為甚麼某些人死後,會有殘存的思念留下來繼續存在呢?」
「我怎麼知道?」
「用腦袋想想啊?你好歹也看了十多年的電視連續劇,想想那些經典的情節!」
「因為…她在凡間有心事未了?」
「差不多是這樣。人類意志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甚至可以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意志操縱的工具。我們活著是因為我們內心懷著想要活下去的意志,如果一個人失去了活著的意志,那他就會變成一個沒有意識的植物人。」
「我…完全聽不懂你在說甚麼。」
「你儘管聽下去好了,慢慢你就會懂。一個失去意志的肉體會變成植物人,但反過來也是一樣。要是一個人懷著極度強大的意志突然死去,那他的意志就會脫離肉體,在那人死後繼續獨立地運轉著,直至完成那意念『產生的緣起』為止。這就是所謂的『殘存思念』。」
「甚、甚麼緣起啊?我不是和尚我聽不懂!」
「簡單來說,現在被封印在充氣娃娃裏面的『物體』,就是這個女孩死後殘存在人間的思念。殘念的出現,代表思念的主人在死後無法往生進入輪迴,停留在陰間無法投胎轉生。唯有完成她在人間未了的心願,她才能夠得到解脫。既然你曾經跟這女孩交往過,那你就應該幫助她往生,而不是要求我去替你消滅這殘念。強行把殘念消滅,即是把亡魂超渡的唯一途徑毀掉,這會導致亡魂永不超生,是六道輪迴中對待生靈的最殘忍行為。」
「小夕,你…是不是有甚麼未了的心願,要我幫你完成啊?」
「老公~你在說甚麼啊?」
「問她也不可能知道答案的。照我看,這女孩是屬於一種迷失了的殘存思念,她連自己的目的都忘了,一直在凡間無目的地流浪著。這就是你們常說的『遊魂野鬼』。基本上迷失的殘存思念將會永遠被困在凡間無法解脫,這種情況,只有擁有特殊超渡能力的異能者,才能夠幫助他們。」那醫生上下打量著我。
「特殊?我?」我苦笑道,「要是我真的擁有這種能力,我當然會幫小夕啊。可是…」
「你確實擁有這種能力。你擁有萬中無一的特異體質,擁有開啟『藍眼』的無窮潛力。」
「甚麼藍眼?我可是黑眼睛的龍的傳人。」
「我剛才不是叫你好好照鏡子嗎?再看一遍,仔細看看自己的臉,發現了甚麼?」
「我發現自己像個活骷髏。」
「看清楚這裏!」醫生撥開我前髮。這我才發現額頭出現了一道細細的裂縫,好像、有藍色的光芒從裂縫中透出來。
「藍、藍血人!哈、哈、哈、原來我是外星人啊~~嗚~~我現在才知道,倪匡寫的全是寫實小說~~」
「能夠感知殘存思念,是藍眼的基本能力。」醫生說,「歡迎你加入我們,少年。自此之後,你將會擁有不同於凡人的精彩人生,以及遠超一般人類可及的強大異能。」
「我、我是個正常的平凡人!我不要甚麼藍色見鬼眼!」
「其實每個人類都有開啟藍眼的潛質,只不過現時人類的進化還太原始,有很多內在的潛能未能夠發揮出來。即使像小弟你這般擁有上佳資質的人才,也非得要有強大的外力幫助,才能夠在未經修煉之下,打開藍眼的。」他說,「我看過你的病歷,你以前曾經精神崩潰過一次,因為目睹女朋友上吊自殺了,是嗎?如果我沒有猜錯,你身旁那個殘存思念,就是屬於你女朋友的,對吧?接著你在七天前送院急救,原因也是精神崩潰…嗯,連續兩次精神崩潰,都竟能夠恢復到正常的理智水平,似乎你腦內的波長結構也因此改變了…」
那醫生好像突然覺悟了甚麼,跑到秀娟化了的小夕跟前左看看、右摸摸地。
「嘻嘻,好看嗎?這是老公送我的新衣服。」
「喂,眼看手勿動。她好歹也是我的女朋友。」
「這不是個普通的性愛娃娃。」他驚訝地說,「除了你女朋友的殘存思念之外,這娃娃裏面還附有另一個非常強大的意志,雖然目的不明,但應該沒有惡意。」
「不可能的。送我這玩意的雷朋,只是個純粹的傻瓜。」
「小朋友,這世界臥虎藏龍,看起來像傻瓜的傢伙最深不可測。看我就知道了。」
「…」
「咳嗯。你可以放心了。這娃娃就像個殘存思念的容器,你女朋友被封印在裏面,就不怕再被她吸取精氣了。你那個傻瓜朋友,這次真是救了你的命呢。」
我在心裏想,雷朋這傢伙,難道真的…
「那,我要走了。我還要替其他病人檢查。」
「慢、慢著!那我要怎麼辦?」
「你以後可以晚晚抱著這充氣娃娃睡覺。你現在的症狀只是營養不良,多吃點東西,大約兩星期後就可以出院。」
「喂!你別走!」
「如果你想要這殘存思念消失掉,那就試試找出這思念產生的緣起。你是她的男朋友,她在死後遺下的殘存思念在兩年後突然出現纏著你,一定有甚麼原因吧。要是她自己忘記了原因,只記得回來找你的話,即是說你身上擁有超渡這殘存思念的關鍵。你就試試把這緣起找出來,幫她完成心願吧。」他回頭對我說,「要記著,抱著她睡覺可以,就千萬別跟她親嘴,也不要對這娃娃身上的任何孔竅作出任何活動,那就不用怕被『鬼迷心竅』了。要知道,有時候它們並不是要存心害你,很多時候,因鬼迷心竅而死的傢夥,都是自願獻出生命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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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已經很完美了》
小說家黃春明善寫老人,青番公、甘庚伯、城仔落車老阿嬤⋯他小說中的老人卑微渺小,卻有生命力,而小說家寫著寫著,忽然就活得比他小說中的任何一個老人還要老。
小說家今年85歲了,還在寫,寫長篇,用iPad寫,寫特種部隊青年車禍喪生,碩大陽具「接枝」在被斷根的私娼寮三七仔身上,引來各方人馬覬覦的黑色喜劇,書名就叫《跟著寶貝兒走》。小說家日前舉行新書座談會,座無虛席,會後讀者湧上索取簽名,出版社疾呼小說家年事已高,只署名,不提字,但小說家有求必應,熱情讀者將他團團包圍,他簽得滿頭大汗,索性扒下襯衫,就穿著一件背心振筆疾書。
小說家身體可真硬朗,座談會隔2天,我們到府專訪,小說家和他的妻住士林外雙溪畔的老公寓,沒電梯,每天上下樓梯爬5層樓,且日日於河邊健走2公里。大兒子黃國珍勸家中2老搬家,但他總有一百個理由拒絕。
訪問開始第一分鐘,我們當然先問小說家創作契機,何以在8旬高齡甘冒被譏「老不修」的風險,寫這樣活色生香的故事?但1935年出生的小說家卻從日治時代的童年開始講起,講國民黨政府的國語文教育和三七五減租、目睹美援時期台灣社會之怪現狀,一講就是40分鐘,毫無間斷。
小說家岔題,我們著急了,但小說家追憶往事,擠眉弄眼,比手畫腳,岔出去的小徑充滿細節。宜蘭長大的農家子弟講他如何在一個夏天學會抓蜻蜓;講小學第二節課,肚子餓了,如何偷吃別人的便當;講伐木重鎮羅東的老百姓懂得用檜木木屑燒材煮飯,火車經過羅東,空氣中都有濃濃檜木氣味,小說家說故事,好聽得不得了。
他先是說故事的人,才是一個小說家。文學評論家大前輩尉天驄說:「早些年辦《文學季刊》(1966年), 七等生說他有一個朋友能寫,我說:『好啊!你帶他來。』結果七等生帶來一個人,看上去土里土氣的,低著頭也不講話,劉大任開玩笑地說:『老七帶來這個朋友大概不大行。』可是輪到他開始講話了,他講求學被退學的故事,活靈活現,就把我們給拿下了。他一講完,姚爺(姚一葦)說:『今天發現一個真正的作家,大家握握手。』我們就是這樣認識這個土蛋的。」
我們和小說家的訪問進行到1個小時28分,將會聽到頑童退學的故事:「中學成績單貼在公布欄上,我怕喜歡的女生經過看到,會很沒有面子,跑去把成績單撕下來,就被退學了。我被羅東中學退學之後,又被中正中學退學,跟後母處不好,離家出走,跑到台北一家電器行當學徒,到妓女戶修理電風扇,做很多事。考上台北師範之前,社區裡大人罵小孩子,都會說:『你毋通親像春明欸按捏,2間學校讀到被退學,今嘛又擱離家出走,伊毋知抵叨位。』待考上師範後,敢跟家人聯絡,大人罵小孩的內容又改:『人彼個春明多用功欸,你嘛多學學。』我的行情好像股票一樣漲很高,結果我被台北師範退學後,股價又暴跌。」
小說家求學一波三折全因「桀驁不馴」4個字,這樣性格的人當老師自然也不是太安分,23歲,他屏東師範畢業,當了3年國小老師,發現志趣不合,退伍後跑去中廣宜蘭台當廣播主持人和記者,結識了同期當播音員的老婆林美音,2人相戀結婚,31歲,他又跑到台北廣告公司謀職。其時,有個廠商賣一款叫「雅力」的外國鞋子,那個年代最夯的品牌是「中國強」,他獻策說,不如把外國鞋的名字直接音譯,好聽又好記,廠商問什麼名字?他答:「愛迪達。」是了,我們現在琅琅上口的愛迪達就是出自他的創意。他還懂得贊助省運會明星每人一雙鞋,帶動流行,一鞋難求,連傅達仁都跑來請他幫忙弄一雙穿看看。
他五進五出廣告公司,台灣第一家超級市場「西門超市」是他策劃的,他賣過便當,也拍過紀錄片《芬芳寶島》,他騎著機車,攝影機夾在大腿間,邊走邊拍。晚近,他籌辦黃大魚兒童劇團,創立文學刊物《九彎十八拐》雙月刊。
他有源源不絕創意,講起腦海那些不被採納的創意,至今還是扼腕:「我們刷牙嘛,再怎樣也沒有用手指頭靈活,所以我想說可以發明一個指尖套,哪裡刷不到,就用手指頭去摳,哪有可能不乾淨?還有,美國人養狗很普遍,但我們可以DIY狗屋,外銷到美國,那時候民國50幾年,我沒錢,也沒人要做。」
有創意的人不愁這世上沒有容身之處,但他只願意在小說安身立命。早年,投稿《文學季刊》是沒有稿費的,但小說家甘於在明星咖啡館,一個字,一個字,心甘情願慢慢地修改。大兒子黃國珍回憶:「大概我念幼稚園的時候,我父親常帶我去明星,他給我點一杯牛奶,給我畫筆跟一疊圖畫紙,自己在一旁就寫起來,心無旁騖,一寫就是一整天。」
小說家創作也並非閉門造車,小說草創階段,他會把故事說給親友聽,從朋友臉上的表情、反應,決定哪些段落該刪、哪些改留。他創作不用艱澀的字眼,全然口語,文字有畫面感,故而80年代台灣一班新銳導演爭相改編其作品:《兒子大玩偶》《蘋果的滋味》《看海的日子》,部部叫好又叫座,說他是IP鼻祖也未嘗不可。
問小說家創作祕訣,何以老少咸宜?他說小說要從生活出發,他用電影鏡頭語言做譬喻:「一個時代的消失,不能Cut in一刀剪去那樣直接了當,時代是Fade in和Fade out,淡入和淡出之間有模模糊糊的重疊,那不是NG,二個時代的重疊最迷人,也最豐富。」年輕時成名作《跟著腳走》,現在《跟著寶貝兒走》,其實還是反映時代 ,故而發大財的政客、開藍寶堅尼的媽寶、浮濫的文創產業全都被他寫進小說,「我85歲了,跟我爸爸的85歲,爺爺的85歲是不一樣的,這個小說是反映當下男女的性觀念。我對時代是悲觀的,但你不要說悲觀就放棄,寫小說要對自己有交代,寫作不要欺騙自己的感情,自己都不感動,稿子寫好就撕掉嘛!」
小說家謳歌時代的夾縫中辛苦生存的小人物,自己也沒有被時代的巨輪碾壓,但2014年,小說家被檢查出罹患淋巴癌,「別人是愣了一下,我是愣了一個禮拜,外人看來是這樣,其實心裡頭從來就沒這麼複雜過,什麼事情,連以前都不曾想過的事,全都湧上心頭,擠壓得令你發呆不欲言語,害親戚朋友和家人為你擔心。」
化療中,小說家寫了一小段話,還弄了小插圖,插圖是一個老灰啊(老先生)走了很遠的路,他累得走不動了,就坐在石頭休息,他問時間之神,他還有多少時間?時間之神說,還有多少時間不重要,重要的是,剩下來的時間,你要做什麼。
他要做什麼?他要寫作,於是他寫信給十年後的自己:「你說人老了,如果沒失能的話,最好做一點什麼,不要成為家庭的包袱,不然所謂的幸福指數就會減低。這一點我可以證明,你陸陸續續還在寫小說、寫童話、做插圖、編兒童劇和導戲。人家勸你不要太勞累,要量力而為,那也是你病後自己的心得。現在你卻說,能在工作中猝死的話,那才是死得其所。」
小說家取來iPad,展示他如何用備忘錄,一筆一畫地寫,我們瞥見平板目錄還有新作品即將問世,讚他創作力豐沛不輸少年郎,小說家要我伸出手來,用力一握,痛得我叫聲出來,他臉上全是喜色:「我年輕打橄欖球的。」但小說家未曾對我們言明的,是他使用iPad並非跟上時代,而是化療之後,手指沒有力氣,提筆寫字太艱難,小說家座談會那天回來,形同虛脫,乾嘔,「他心智還沒到80,但身體的功能已經80幾了,這樣的身體可能是一種監牢般的限制。」
小說家的身體同時走著二個時鐘,大兒子黃國珍不捨地說,他和時間賽跑,全為對讀者有使命感:「他是好好先生,之前他不是因為堅持環保,說重話一輩子不走雪隧?是因為宜蘭縣政府透過他的工作室邀請他演講,工作室忘了聯絡他,那天早上8點縣政府打電話給他才知道,他急急忙忙開車,破戒走雪隧,赴演講現場,自己對自己的諾言,沒有對讀者的承諾重要。」
因為對讀者有承諾,於是他又對10年後的自己說要好好保重身體:「老了,看開一些,世界寬暢得很哪。身體能動就活動活動。對了,不要想搬家,你現在住的地方,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一下樓就是河濱公園,早晚在堤防上走走,不只運動,連創作靈感都會冒出來。對了,少吃甜食。」
訪問進行到2小時50分,小說家妻子拿出茶點張羅,他催促著我們吃,說牛舌餅很好吃。我們反問,他告誡自己不要吃甜食,現在忌口了嗎? 未料小說家又岔題講起二兒子:「卡早阮彼個黃國峻猶擱在的時陣,阮想伊愛呷土豆糖,從宜蘭會加減帶一點回來,伊愛呷,阮嘛愛呷,結果伊有一擺生氣啊,講:『爸你以為我愛吃嗎?是你不能吃這麼多,我想我盡量多吃一點,你就不能吃了,我不愛吃花生糖。』」
小說家2兒子黃國峻亦是小說家,2003年6月20日自殺身亡,享年32歲。小說家深受打擊,一年之後寫下短詩〈國峻不回來吃飯〉:「國峻, 我知道你不回來吃晚飯, 我就先吃了, 媽媽總是說等一下, 等久了,她就不吃了, 那包米吃了好久了,還是那麼多, 還多了一些象鼻蟲。 媽媽知道你不回來吃飯,她就不想燒飯了, 她和大同電鍋也都忘了,到底多少米要加多少水? 我到今天才知道,媽媽生下來就是為你燒飯的, 現在你不回來吃飯,媽媽什麼事都沒了, 媽媽什麼事都不想做,連吃飯也不想。 國峻,一年了,你都沒有回來吃飯。」
不知他會岔題,開啟這樣哀傷的話題,我們連忙要他喝口茶,顧左右而言他地問今天睡了午覺嗎?「沒有,我這個人過美國時間,都是早上睡。說不要想,不要煩惱,才能好好睡覺,都是廢話,情緒的腿並不是長在我們身上,不是你叫他不要走,他就可以不要走。」作家跟著情緒走,他又岔回黃國峻身上:「伊那個《麥克風試音》法文版再版,有瑞士評論家寫文章,說看這個人的小說,就知道這個人會自殺,他舉了一些例子,我們怎麼就看不出來咧?」時間已近傍晚,在漸漸昏暗的房間,他喃喃自語,口氣像是自責又像惋惜:「國峻對愛情真的很專情,都站在女性的立場著想,我們有時候在講一些事情,我沒有要跟他爭論,他就氣得要命,講到哭,伊足愛哭欸。」
小說家已非面對訪問,而是困在自己回憶中不肯離去,突然門外有動靜,原來是寶貝金孫回來了,哀傷的小說家突然堆下笑,得意地對我們介紹寶貝金孫, 說他5年級了,能讀艱澀的書,聰明得不得了。 旋即又不捨地看著寶貝金孫問:「今天上體育課嗎?怎麼看起來很累的樣子啊?」連忙要小說家妻子張羅點心給金孫吃。
暗淡的房間因為突然闖進來的寶貝金孫而有了光芒,金孫化解我們的尷尬,也治療了他的爺爺,側訪時,大兒子黃國珍說:「弟弟離開那幾年,家裡很沉,不是說開心不開心,而是老人家很大的時間放在思念上面,思念會讓人的步調緩下來,會讓人失去積極的力量,但我記得我跟我太太生第一個孩子,二個老人家生命又有一個目標,那一天早上6點半出生,他們迫不及待就趕去了,爸爸說抱到小baby那一刻,全身像是通了電。我想那是一種能量充電了。」是了,我們於是想起充滿電的小說家又寫了一首短詩〈但是已經很完美了〉給金孫,那首詩是這樣說的:「我的心曾經失去一塊肉,你卻來給我補上,雖然在傷口還留有痕跡,但是已經很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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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速列車》的結局可以拿來作為成功者的教學範例。
但但但……它同時也可以拿來作為失敗者的範例。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通俗劇的結局「最好」回應故事情節的伏筆。
好的戲劇結局則「一定要」回應人物性格的伏筆。
結局:故事的火車何時該停下來 (摘)
#怕被爆梗的不要看喔
#許榮哲小說課
《屍速列車》的六種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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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課3可以開始預購了】
《屍速列車》的結局可以拿來作為成功者的教學範例。
但但但……它同時也可以拿來作為失敗者的範例。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通俗劇的結局「最好」回應故事情節的伏筆。
好的戲劇結局則「一定要」回應人物性格的伏筆。
結局:故事的火車何時該停下來
觀眾對一部電影的評價,百分之七十建立在最後短短兩三分鐘的結局裡。
聽起來有點誇張,不過如果再加上一個條件──以「戲劇張力」為賣點的電影,這個說法就很有說服力了。
既然如此,戲劇性的電影該如何結局?南韓導演延尚昊的《屍速列車》作了一個很好的示範,其故事梗概如下:
主人翁碩宇是個自私的證券基金經理人,長期忙於工作,忽略妻女,導致老婆跑了。女兒生日這一天,碩宇又因工作忘了去參加女兒的班級活動,以致於寂寞的女兒想去釜山找媽媽。無奈之下,碩宇只好帶著女兒,搭上開往釜山的火車。
開往釜山的火車,除了這對關係緊繃的父女之外,還有喪屍。
只要被喪屍咬上一口,活人就會遭病毒感染,變成猙獰的野獸,喪失所有的記憶,見人就咬,直到撕爛為止。
故事的場景百分之九十在高速飛馳的火車上,在躲避喪屍追殺的過程中,父女失散。為了救女兒,碩宇必須穿越一節又一節的喪屍車廂,不停地打怪再打怪。
關關難過,關關過,代價就是一個又一個夥伴的生命。
乍看之下,喪屍是電影裡的反派。錯了,真正的反派是一個又一個因為恐懼,而引爆人性陰暗面,變得比喪屍還可怕,只要自己能活下去,別人都去死也無所謂的失心瘋,我們姑且稱這些人為「活失」,活人喪失。
當碩宇和他的夥伴好不容易救出妻女時,「活失」們害怕碩宇等人已遭到感染,因而佈下層層阻礙不讓他們進入安全車廂。後有喪屍追殺,前有活失阻攔,戲劇來到最高潮。
陰錯陽差,活失們的自私舉動,反而救了碩宇等人。
最後,當火車翻覆,一整列火車只剩下四個活人了。
碩宇、女兒、孕婦,三個正方人物,以及一個反派大魔王,千里馬客運營運長,為了活命不惜犧牲他人的自私鬼。
當碩宇為了保護女兒和大魔王纏鬥時,故事已經來到尾聲,時間也將近兩個小時了,電影隨時都可能喊停,打上The End。
問題是……電影該停在哪裡,才是最好的選擇,最好的結局?
■結局一:三人新世界
碩宇苦戰變成喪屍的大魔王,最後好不容易勝出。
此時,全世界彷彿只剩下三個人。
讓我們回憶一下浩劫餘生的三個人,他們初登場時,都是缺了一角的人物。
父:自私自利,只為自己而活
女:寂寞,渴望父母的關愛
孕婦:強勢,被老公寵壞的女人
然而經歷了這場浩劫之後,餘生的三人都起了變化。
與夥伴併肩作戰的父親不再自私,寂寞女兒如今充分得到父愛,親眼目睹丈夫死亡的孕婦不再把愛視為理所當然,三個人各自缺乏的一角,此時稍稍被彌平了,但還不夠,只要時間一拉長,他們就會慢慢回復到缺了一角的原點,所以他們需要可以走得更遠的東西,例如……家。
於是父親牽起女兒的手,女兒牽起孕婦(象徵母親)的手,孕婦另一隻手托起肚裡的胎兒,三(四)個人相互扶持,帶著共同的回憶,一起走向未知的未來。
三個人,三個支點,合力撐起搖搖欲墜的世界。雖然這是一個危險的平衡,不完美的完美,但世界暫時站穩了腳步,得到了喘息,並且還有一個新希望在孕婦的肚子裡。
家園重建的象徵,這樣的結局有七十五分了。
■結局二:悲劇英雄
碩宇苦戰變成喪屍的大魔王,最後好不容易勝出。但是……
但是碩宇不小心被咬了一口,眼看就要變成喪屍了。已經開始神智不清的他,即將由人類變成野獸,所有的記憶都將被刪除了。這時,他的腦海裡只能出現最後一次的記憶。
編劇給碩宇的最後記憶是女兒出生時,抱到自己懷裡的畫面。
父親與女兒最初的相逢,是為了鋪陳下一秒,父女之間最後的死別。
為了女兒的安全,碩宇必須做最後一次戰鬥,然而這次的戰鬥對象,不是喪屍,而是殺死自己。
當女兒大聲哭喊「爸爸,不要走」時,碩宇跳下火車,死了。
悲劇英雄收場,就是要煽情,就是要催淚,編劇成功了,讓觀眾帶著遺憾的感動回家,這樣的結局有八十分。
■結局三:開放的隧道
碩宇跳下火車,死了。但是……
但是旅程還沒結束。此時,火車停了下來,小女孩扶著孕婦,繼續往前走,他們與目的地釜山之間,還隔著一個「東西」。
喪屍?不,是隧道。
隧道非常具有象徵性,入口與出口之間,隔著不知道多久才會結束的黑暗。
隧道裡,一片全然的黑,最無助的人物走在最無助的空間裡,沒有人知道前方等著他們的是什麼。
非常好,真的可以結束了,已經有八十五分了。
但……這是劇情片,不是文藝片,觀眾無法忍受這麼開放的結局。導演也很清楚,這部片的目標是破票房紀錄,而不是為了參加影展。所以雖然電影裡的火車停了,但驅動故事的火車,還得繼續開下去。
真正的結局,還在隧道外等著他們。
伏筆:故事停泊的地方
《屍速列車》真正的結局即將到來。
走著、走著,小女孩和孕婦還在黑暗的隧道裡,看不見洞口的光,然而觀眾先看到了。
隧道的盡頭是……槍口瞄準她們的狙擊手。
狙擊手用無線電問長官如何處置,長官請他判斷對方是否受到感染?
黑暗中的兩人,尤其是孕婦走起路來搖搖晃晃,看起來確實有那麼一點像喪屍。
士兵回答:「無法判斷。」
長官冷冷地說:「那就殺了。」
什麼?殺了!
啊──,觀眾此時的驚叫聲,比起之前喪屍橫行的任何一個時刻都還要巨大,因為小女孩的父親死了、孕婦的丈夫也死了,所有可能阻止這一切的英雄都死了。
不可能,唯二的倖存者就這樣死了吧?
況且殺小孩和孕婦是不道德的,但眼下,真的沒有其他人了。
真的一點希望都沒有了嗎?
還有什麼?還有什麼伏筆沒用到,快點出來啊!觀眾的心都快跳出來了。
當狙擊手扣板機的手指,緩緩壓下來,一切都要結束了。
十、九、八……
難道故事要結束在槍聲響起?這樣的結局當然可以,只是讓人不甘心,先前所有的努力和犧牲都白費了。
四;三、二……
Until we meet again……
(直到相遇之日)
然而,響起的不是槍聲,而是歌聲,熟悉的歌聲。
誰在唱歌?
不是所有人都死了嗎?
不,請牢牢記住一句話:溺水的時候,還有水母漂──沒人來救你,那就自己救自己。
■結局四:貫穿頭尾的伏筆
隧道裡突然傳來小女孩的歌聲,狙擊手鬆了一口氣,放下槍,因為他終於百分之百確定隧道裡的人沒有受到感染。
小女孩的歌聲救了自己。
幾乎所有觀眾都在這裡流下無法自己的眼淚,這就是通俗的力量。
為什麼這裡掉淚的觀眾比父親死掉那一場還多?讓我們來理解一下此處的感動究竟是怎麼來的。
答案是伏筆,引爆連瑣效應的伏筆。
為什麼小女孩這時會突然唱歌?絕不是天外飛來一筆,當事情發生時,已經悄悄發生一段時間了,編劇早在前面埋了兩次伏筆。
電影開端,女兒生日前一天,爸爸因為忙於工作而失信,沒到學校看女兒的歌唱表演。當晚,藉由錄影機錄下的重播畫面,缺席的爸爸這才看到女兒唱到一半,突然中斷的畫面。
導演利用父親的觀點,刻意誤導觀眾以為這是女兒忘詞。隨後特寫錄像裡,忘詞女兒的眼睛定定地望向鏡頭外的父親。女兒的冷峻,讓鏡頭外的父親,一陣寒意,既尷尬又內疚,隨即立刻關掉錄影機。然而事實上,女兒真的是在看父親,她在怒視那個缺席的父親。
以上是第一個伏筆。
這個伏筆在中後半段解開,當父女在喪屍的追殺下,面臨生離死別時,女兒才說出她並沒有忘詞,而是承諾會來看她表演的爸爸居然沒來,這才失望不願繼續唱下去。女兒這話一出口,父女的誤會跟著冰釋了。
喔,原來如此。
不,不只如此。
表面上,歌的伏筆用完了,然而事實上這是第二個伏筆。
故事結尾,生活中總是缺席的父親為了救女兒而犧牲生命。女兒在極度想念父親之下,自然地唱起了那首原本就是要唱給父親聽的歌,只是萬萬沒想到這一唱,正好救了自己一命。
唱給父親聽的歌,不只貫穿了電影的頭中尾,更是啟動了整個故事的「源頭」,因為父親食言沒來聽女兒唱歌,導致難過的女兒想去釜山找媽媽,父女倆這才意外搭上死亡列車。
然而當女兒再次唱起這首歌時,父親已經死了,再也聽不到了。只是沒想到唱歌給父親聽這份心意,反而回過頭來,拯救了小女孩。彷彿冥冥之中,父親依然在暗地裡保護女兒似的。
觀眾在看電影的當下,不可能也不需要想這麼多,因為光是小女孩得救與歌聲的渲染力這兩件事,就足以把所有觀眾的眼淚都逼出來。
然而正是這個貫穿頭中尾的伏筆結局,電影才有了厚度,以及後座力。因為電影一旦結束,回到現實人生,歌聲不再迴盪,我們也不再擔心小女孩的安危,所有觸發淚腺的東西都消失了。此時,如果你仍為電影的結局而感動,這才是真正的好結局。
伏筆的設計,會使得感動像電流一樣,帶領觀眾,逆流而上,尋找最初的源頭。最後,再從源頭回到結局,來回貫穿的感動才能超越當下,起了逼近永恆的力量。
■結局五:角色性格的伏筆
以上是《屍速列車》的結局分析,前面三個結局,不管停在哪裡,都已經有相當的水準了。至於第四個結局,完全就是會熱賣的通俗劇範本(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它已經可以拿來作為成功者的教學範例了。
但但但……它同時也可以拿來作為失敗者的範例。
既是成功者,又是失敗者?
為什麼?
這樣的結局設計絕對不會得到任何的劇本獎項,因為它違反了「性格決定命運」的最高準則。
通俗劇的結局「最好」回應故事情節的伏筆。
好的戲劇結局則「一定要」回應人物性格的伏筆。
所以,我心目中最好的結局是──自私自利的主人翁不能違反他的性格。
他的性格是什麼?劇情前半段非常用力的鋪陳,包括坑殺散戶、關門擋住孕婦、叫女兒不要讓座……
所以過程中,主人翁可以因為種種原因,而短暫的變成一個好人,但他的骨子裡終究是個自私的人,尤其是在最危急的時候,他一定要變回他自己。
自私的人就應該做自私的事,而不是大突變,逆轉成觀眾心中渴望的催淚英雄。
所以從人物性格的伏筆來看,結局「可能」是這樣的……
故事最後,主人翁在最危急的時候,面臨了二選一的難題:自己死,或女兒死?
主人翁是自私者,所以自己死,絕對不是選項。
但也絕不會選擇女兒死,自私不等於畜生。
主人翁是個聰明過了頭的傢伙,他會把目光轉向最後一個人,孕婦。這就是她一直活到現在的原因。主人翁會犧牲孕婦來救女兒,而不是犧牲自己的性命。
意思就是……為了救自己的女兒,危急之下,主人翁幾近本能的把孕婦推向喪屍,但這實在是太殘忍、殘忍、殘忍了。殺孕婦是不道德的,會遭天打雷劈,所以主人翁必須在同一時間付出最大的代價。
孕婦被喪屍咬中,掉下火車之前,主人翁再次本能的拉住她的手。
一瞬間,兩個人的眼睛對上了,男主角充滿了愧疚(他真的只是自私,不是畜生啊),孕婦則充滿了理解(眼前的男人只是跟我一樣,深愛著自己的孩子啊啊啊)。
愧疚與理解,失神的瞬間,人類情操最高的時刻,然而美好從來都是瞬間即逝的,兩人隨後都掉下高速行駛的火車,死了。
最後,只剩下小女孩一人活下來,繼續她的旅程。
當小女孩走進黑暗的隧道,一個人唱著送給父親的歌。
然而悲傷的,不是因為父親死了。而是……日後小女孩將活在巨大的矛盾裡:我不喜歡自私的父親,但我正是因為這個自私的父親,才有機會活下來的啊啊啊。
很苦、很悲,但這才是他父親的真實樣貌──小小的,自私的愛,只給自己的女兒;而不是大大的,無私的愛,只為了討好台下的觀眾。
■結局六:重複的禮物
電影開頭時,父親不小心挑了一份重複的生日禮物送女兒,為的是凸顯他忙於工作,忽略了女兒。但結局時,父親又送了一份重複的禮物。
只是這一次,重複的不是禮物本身,而是人物的性格。
一個自私者,所送出的,最無私的愛。
同樣一份禮物,以前讓人討厭,現在則讓人……許久、許久都說不出話來。
那……是愛嗎?
難道……不是愛嗎?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