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是台中的精神象徵,州廳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是辦公廳舍,在裡頭辦公的人員支撐著周邊商圈的經濟。
我今天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台中州廳整修後的用途,不應該是前市長林佳龍自己和文化部私相授受,沒有舉辦任何公聽會、沒有經過議會討論,就私自和文化部簽代管30年的合作意向書,就準備把台中州廳變成國美館二館。我無法接受,相信市民也無法接受。
有些人說台中州廳變成國美二館,可以用來典藏藝術品。但我們台中已經有一座國立美術館了,目前位在水湳的綠美圖正在興建,山海屯各區也有藝文中心,這些地方都可以做為典藏與展示的空間,把台中州廳變成國美二館可能會導致空間閒置。
有些人說台中州廳變成國美二館,可以提升中區的觀光力,但國美館去(108)年比前(107)年少了四十六萬多的參觀人次,當台中只有一座美術館,都會出現驚人的38.5%率退幅度,多了一座國美二館真的能增加觀光人數嗎?故宮南院的悽慘狀況殷鑑不遠呀!
我個人比較認同讓台中州廳修復後繼續做為辦公廳舍,但可以改由文資處或文化局相關科室等單位進駐,因為他們最懂古蹟、最瞭解文化,最清楚歷史建物要怎麼維護及使用。
另外,部分的空間也可以考慮做為開放空間,讓在地團體有地方辦活動或展演。如此一來,平日和假日都有一定的人潮,周邊的經濟才能穩定成長發展。
對於州廳的未來用途,市長當場承諾會保持開放與透明態度,讓議會與地方人士都能提供意見並充分掌握資訊,絕不會犧牲市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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