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購物節早鳥活動開跑,你登記了嗎?
這次市府為了加值台中購物節,追加減預算多編列了3.5億,仔細檢視專案報告,可以發現這筆3.5億分屬台中購物節辦理的三個項目:
一、現金獎項:3億3500萬
(配合中央振興券政策,辦理抽獎活動,吸引民眾消費)
二、計畫整合:900萬
(辦理整合性行銷,宣傳本計畫與本市各項振興措施宣傳,及民生消費產業、商品主題式行銷)
三、行政作業費:600萬
(計劃統籌、執行、服務專線及客服、律師見證、獎金發放行政作業、核銷、匯款手續費、雜支等事宜)
問題是,2021台中購物節早已編列3100萬預算,購物節已經是第三屆,每年預算都差不多,今年依然是登錄發票抽獎模式,照理講宣傳行銷與行政支出就應該涵蓋在內。但除了現金加碼編列3億3500萬外,市府又另外追加1500萬元的預算來處理這些事務,那原本的3100萬用途為何?
預算編列荒謬的不只如此。
專案報告內另提到購物節的現金獎項規劃,除了日日抽3億500萬元、週週抽800萬元、月月抽200萬元,另外有個「加碼抽」項目編列2000萬元預算,預計「依活動辦理需求另案研議後公布」。
真的搞不懂,未來若真的需要加碼,加碼項目也應由市長第二預備金來支出,怎會先行編好做後續加碼之用?這樣還叫做「加碼」嗎?
根本就是亂編一通,浪費公帑。
我要求,市府應傾聽民意,將浮編的千萬預算全數拿來作為發放「台中市民專屬振興消費券」之用,限定於台中市場、夜市、商圈等等在地商家使用,讓經費能真正振興到台中市民,真正回流到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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