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接受餐飲招待,指示代操券商下單遠百股票超過400餘張,與寶佳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主管邱裕元共同炒作股票,以低買高賣方式獲取不法利益。台北地檢署昨(10)日指揮廉政署發動第三波行動,搜索復華投信公司等五處,約談寶佳資管執行長唐楚烈等四人到案。
復華投信於1997年成立,是國內非金控及外資背景中最具規模的獨立投信業者,主要股東是三商集團。唐楚烈兼任嘉源投資負責人,邱裕元兼任嘉源投資部門主管。邱明強、劉建賢分別擔任復華投信投資長、基金經理人等職務。
檢廉追查,唐楚烈、邱裕元等自去年5月下旬起,共謀議及炒作遠東百貨股票,將遠百股價拉抬後,遂從今年4月起至7月止,以賣超出脫遠百股票為主,但售出數量不如預期,於是開始尋覓外部資金配合承接遠百股票。
游迺文與邱裕元早已熟識,就共謀操縱遠百股票,游在今年7、8月間起,違反勞動部勞金局作業規範,刻意繞過該局有權下單的承辦交易員,擅自撥打電話至專門受託替勞金局下單的證券公司,要求以勞金局權益證券科相關帳戶直接用每股24.75元相對高價掛單一次買進。
同一時間,游為達成與邱先前謀議內容,便安排邱明強、劉建賢參與前往寶佳餐飲,並運用其對復華投信等接受勞金局全權委託代操業者,擁有管理、督導及考核等權限。其違法不當指示復華等公司人員違背專業投資判斷,以復華進場大量買進遠百股票,以讓唐楚烈、邱裕元等順利出脫持股。檢廉認為,邱明強、劉建賢均就所負責經營管理的基金交易決策,不得為有損基金行為,也不得牟取不當利益。
兩人竟應允配合以其管理上全權委託投資帳戶的資金,接續掛單買進遠百股票,為違背其等職務的行為。全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黃筵銘指揮廉政署北調組偵辦。第二波行動時,唐以證人身分到案,昨轉列為被告。全案朝貪汙之行受賄罪、證交法操縱股價罪嫌方向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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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執行科電話 在 陳宜民教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曾銘宗等人今年5月份曾踢爆,包括106年度「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暨後續擴充案1350萬元,以及農科院執行「107年數位平台建置及數位行銷案」550萬元,及「108年度加強農業訊息因應對策計畫」預算金額1450萬元(網軍稱號1450由此得名),都疑似成為農委會養網軍的預算來源。陳宜民日前再度對本刊表示,農委會107年度都已經花了550萬元預算佈建輿情監測,如今卻又被抓包卡神在當年度也曾「參一腳」,農委會居然又另花近20萬元向卡神租用輿情監測設備,難道卡神的輿情監測設備真的比較好,還是550萬元預算得標公司根本沒有買設備,或者根本是該預算就是另有用途?
陳宜民說,外界以「卡神輸了?」為由,希望農委會完整公佈相關預算結案報告,確保公帑合法、用在刀口上,但農委會卻拒絕說明、逃避立院監督,審計部也要不到資料難以釐清,甚至有公務員向他私下爆料,相關預算出現招標官員自行驗收的嚴重違法,更令人懷疑「卡神是查案斷點」的說法,未必空穴來風。
日前台北地檢署追查我駐日外交官蘇啟誠案,起訴涉案的卡神楊蕙如,間接證實民進黨利用政府預算豢養網軍,接下來網軍脈絡也一一浮上檯面。依陳宜民分析,農委會網軍與卡神楊蕙如,可能分屬兩支不同的網軍,常態下是平行運作,各自標案,選前則更換成互相支援隊形,不過,他之前質疑的網軍案,得標者競標的都是數百萬起跳的預算,但根據游淑慧的資料顯示,卡神卻只標到19.8萬的標案,而且還是「租賃設備」,難怪會引發「卡神輸了?」的議論。此外,國民黨中央上週踢爆網軍得標的也是民進黨中央「輿情監測」案,勞動部也曾有類似標案,從民進黨中央到各行政部會,都在搶做輿情監測,金額從數百萬到數十萬不等,累積起來就是數千萬,經費多得嚇人。
楊蕙如遭到檢方起訴後,行蹤也自此成謎,綠營隨即忙著切割、冷處理,似有意讓網軍討論度「降溫?。也有立委大爆料指出,網軍很像日本戰國電影中的「忍者」,不只需龐大金援,更講究隱密,因為只要一位忍者被落網,可能是整支忍者軍團覆沒。以攸關「外交官之死」的卡神案為例,在北檢起訴卡神後,PTT、臉書數波大舉掃蕩疑似網軍帳號,謝系網軍因此元氣大傷。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羅智強等人,在今年12月17日召開記者會,爆料楊蕙如的「易始公司」與「品原顧問公司」登記地址、電話相同,兩家都疑似紙上公司,更赫然發現,原來「品原」也曾得標包括農委會在內等多個相關部會標案,情節與陳宜民調查農委會網軍案過程如出一轍。今年初陳宜民查出「春露」「樂齊」「有布」地址、電話有異常連結性,懷疑得標公司與「養網軍」有關。
儘管身兼民進黨青年部主任的「有布」負責人吳濬彥辯稱,有布與春露、樂齊同址,只是朋友好意借公司地址登記,「有布從不標政府標案」,但同址的「春露」和「樂齊」都先後取得農委會相關預算,借址登記並不尋常、還有稅捐問題,仍然啟人疑竇。如今,藍營議員又點名卡神也曾「參一腳」搶標農委會預算,雖然金額不多,卻更凸顯是否不只一支網軍覬覦農委會預算。
更巧合的是,遭民代點名疑似養網軍的標案,都是限制型招標案得主,誰得標?主管機關有極大裁量權,而且又都巧合的出現一址多公司的「非一般狀況」。農委會雖然說,預算分屬轄下不同單位,但台灣的輿情是否真的多到非得多個單位個別花錢做監控,農委會有必要說清楚。陳宜民也感嘆「積砂成塔」,若能將這麼多筆監控輿情的錢,都好好用在解決農民困難上,是否部會就可以減少監控輿情花費、不必擔心輿論不利選情?
台北地檢署執行科電話 在 小花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到福衛七號升天,我們高喊台灣之光。
看到《下町火箭》,我們感嘆日本堅持。
而這也不是我第一次聽到,宇昌案摧毀了台灣生技業。
在上次選舉和公投過後,我跟朋友說:
「我最擔心的是「不作為」。其他國家、城市都在做,停了四年,再慘一點,停了八年,這樣的差距,怎麼追?」
而不幸的,這樣的討論,卻逐一成真了。
更不幸的,還有。
在公部門工作的朋友,在一次聚餐中說:
「妳知道嗎?有很多加入現在政府新計劃的認真公務員們,拜託我們在選舉前,將他們調離現在的工作崗位,他們怕被清算。」
現在,很多不同領域的工作者,開始覺得政府的政策制定、走向、執行,越來越有效率,符合期待,甚至逐漸填補、翻轉一些過去的陋習。
能做到這些,靠的是政府的政策、世界市場、已經準備好的台灣優秀人才、創意跟資源,以及那些積極作為的公務員。
然而,從過去的經驗中,這些人都知道,稍有不慎,自己對於工作的熱情、熱心,會轉身成為最利的刀,傷害自己。
無論是謝清志的故事,或者是宇昌案,還有許多相關的案件,都值得我們省思。
昨天福衛七號發射升空,受到很多人矚目。但說到臺灣的太空發展史,有個人的故事不能不知道。
他叫謝清志,1941 年出生在臺南,從成大土木系畢業後赴美留學,在密西根大學得到航太工程博士學位,隨後加入美國衛星公司工作。
謝清志年輕時就對臺灣政治頗為關注,也持續參與海外臺灣人的社團活動,結果被國民黨政府列為黑名單,長期漂泊海外。一直到 90 年代,臺灣政治逐漸鬆綁,他才有機會回到故鄉一展長才,投入臺灣的航太事業發展。
在自傳《謝清志的生命振動》中,他這樣描述這段在臺灣發展太空夢的過程:
「多年的航太工作經驗,促使我在 1990 年起積極投入籌組並參與『台美航太學會』。1994 年夏天,我還以團長身分帶領二十多人訪問團回台,遍訪台灣航太科技單位、產業及學術界,並向當時的李登輝總統提出軍備民營化的建言;那年年底,我也接任該學會會長。」
「我認為,人造衛星從無到有,整個研發是條長遠且所費不貲的路,以台灣的小國國力及研發能力,並不値得採此模式;相反地,台灣應發展『實用性』或『商用性』的衛星,且國外衛星已十分先進,以台灣的經濟實力,花錢買衛星,空中交貨(衛星發射至定位且發揮功能後交款),可能來的較實際。當然,沒有說出來的是,我希望台灣能發展具軍事用途的衛星與導彈。」
「果真不久( 1995 年初),太空計畫室主任徐佳銘前來美國直接面試,回台後正式來函通知聘我回太空計畫室負責系統工程。我印象很深,當時隨同前來的另一位也是從美國回台服務的研究員,向我直言太空計畫室人事複雜、台灣太空計畫沒希望之類的警語,我聽的出他的善意,但我回台心意已決,到時候會是什麼樣情況,一切隨緣。」
「對於我的決定,有些人說我『傻』,也有人說我『勇敢』,他們倒不是認為我不該回台,而是要我再等幾個月。因為,那年我才要滿五十四歲,距離可正式退休的五十五歲只差十五個月,包括我太太在內,大家都建議我留在美國,待取得退休金後再回台也不急。」
謝清志毅然決然放棄了高薪與退休金,回到台灣:
「1995年5月返鄉進入太空計畫室,不久之前太空計畫室才大幅改組,稍早建議我不要回台的那位研究員也已離職;太空計畫室沒有給我原先談妥的職位,我只是擔任一位普通的特聘研究員。在一次防空演習上,我認識了幾位年輕女同事,當我告訴對方我是誰時,她們都瞪著眼說:『原來你就是那位大台獨!』」
「我本身學的是火箭,太空計畫最重要的就是火箭發射,剛回來的前二年,我並沒有被指派什麼重要的角色。倒是,自己主動將在美工作時所學的相關電腦程式拿來做模擬分析;剛好那時有二位新進的年輕研究員,於是我又像是指導教授,帶著他們做研究,教他們如何運用這套模型。在後來衛星發射時,我們師徒間的這種學習也做出了一些貢獻。」
「直到1997年,第一顆人造衛星福衛一號(原名『中華衛星一號』後更名為『福爾摩沙衛星一號」』)進入發射準備期,我的專長才被重視,也才出任發射組組長。發射前二個月,我們團隊進駐美國佛羅里達州甘迺迪角(又稱卡那威爾角Cape Canaveral)的空軍基地。」
「火箭發射的最關鍵階段,就是自離開發射台到將人造衛星送入預定軌道,這時是由火箭本身的控制系統操控著。發射前,馬丁火箭製造公司(Martin Marriatta)必須以數字一再證明其火箭能安全且準確地完成任務,此工作就叫『入軌誤差分析』,這也正是我在美期間的專業之一。」
「發射前一個星期,我發現馬丁公司用假造數據做分析,起初該公司現場督導經理還不承認,態度也不友善。我便當場挑明告訴他,這些分析模型與過程,是當年我在美國太空公司時的工作團隊協助馬丁公司所建立的,所有內容我十分熟悉,不容他們蒙混過關,該公司因此被迫立即改正。我不敢說,沒有那次的改正,發射任務可能失敗,但至少讓美國這些火箭公司的人員,見識到台灣航太人才的豐富經驗與水準,一切都得按部就班,不容馬虎。」
「2001年,我做了重大政策決定,要求太空計畫室自行研發IPS。不過,自行研發,也存在著風險,為避免萬一研發失敗,造成福衛二號升空延宕,我們也另有備案,打算透過中央大學遙測中心,加入該中心既定對法國採購相關軟體的計畫,雖然太空計畫室也因此要支付部份經費,但我認為應該『給台灣一個機會』,而這些風險管控所增加的經費,也可算是對自行研發的另類投資。」
「2006年4月14日晚間八點左右(台北時間),福衛三號帶著國人的祝福,精確成功地抵達距地面400公里的太空軌道;發射那一刻,『台灣』、『TAIWAN』與『FORMOSA』隨火箭直衝雲霄,緊緊扣住每位台灣人的心弦!台灣十五年的太空計畫,至此百分之百成功,畫上圓滿句點。」
不過,在慶祝這個成果的同時,等待著謝清志的,卻是一場意想不到的風暴。
2006年,特偵組檢察官指控謝清志在擔任國科會副主委期間,主導南科高鐵減振工程一案,但有圖利與洩密的嫌疑,將他起訴,包括國民黨在內的在野陣營,開始提出激烈批評,而媒體也立刻隨之跟進,案件喧騰一時。
所謂南科高鐵減振案,起因是當年政府在規劃時,缺乏全盤考量,造成高鐵與南科園區距離太近,高鐵行車產生的振動,影響南科晶圓廠商的生產。結果雙方僵持不下,問題遲遲無法解決,在這期間,擔任國科會副主委的薛香川,就因為束手無策而宣布辭職。(就是那位後來八八水災時打電話進政論節目說「拜託,父親節耶,吃個飯過分嗎?」的薛香川。)
2001年,謝清志接手國科會副主委一職,決定以他的工程專業來解決這個大問題,以挽救南科上看一兆元的產值。但他沒想到,這個原本應該是光榮的事蹟,不但遭到污名化,還為他帶來了大麻煩。
謝清志回憶當時檢調對待他的方式:
「從他們提問的性質與種類,我漸漸看出已經有一個『劇本』。原來,他們預先規劃好了一個我犯罪的景象,希望透過訊問,誘導我去印證我確實犯了他們所預想的罪行!」
「七點半,我與顧立雄律師被帶到地下室的另一間偵訊室。這次是在地下室,沒有窗戶,一股陰森的氣氛猶如身處地獄,我覺得這是檢方刻意營造的。」
「訊問的高峯祈檢察官,坐在墊高的審問台上,我則站在地板上。他重複著檢察官上午和下午就已問過的問題,偵訊一整天的我,疲倦不堪。隨後,他宣稱我涉嫌犯下『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重罪,依法最少5年刑期,是現行犯應立即當場逮捕,並聲請收押禁見,理由是為防止我與還在外面的其他嫌犯串供。換言之,我可能被收押2-4個月,收押期間,我被禁止跟任何外界人士見面、通訊,也不准接觸任何傳播媒體,如報紙、雜誌等。」
「環顧四週,拘留室裡沒有床,只有木地板,沒枕頭,也沒棉被,角落則有一座馬桶,沒有衛生紙,也沒水龍頭。這一夜,我是唯一『進住』的嫌犯。」
「我心中坦蕩,覺得我們這團隊對國家,特別是對台南縣,已做出很大貢獻!因為,初步的監測結果顯示,高鐵行經南科所導致的振動已被這項工程有效降低到可被接受的水平。這表示,近期(3-5年)內,年產值占5%GDP的南科將復活,高鐵振動的惡夢也將結束。那夜,我滿腦子想著這項『偉大的成就』。」
「清晨三點半,我自己對自己說:『白天還有一場硬仗要打,該睡一覺,好補足體力』。」
這一仗一打就打了兩年。
其中謝清志一度遭到收押禁見,他這樣回憶獄中的生活:
「牢房裡,沒有桌椅、床鋪或任何家具,地板是由約3吋寬的木板鋪設而成,老舊而有些腐朽,木板間縫隙,讓螞蟻、蜈蚣有機會上來陪睡。」
「牢房內那另外『五乘三台尺』的地方,有一個沒有沖水設備的蹲氏馬桶,一旁有水龍頭、水桶、面盆等,無論大小便、盥洗、洗碗盤匙筷、洗衣、洗澡,都必須在這不到一個榻榻米的小方塊內進行。水龍頭的供水有管控,每餐飯後、洗澡時及運動後才有供水,平時則以水桶來儲備用水。
「吃,像極在工地用餐。地板上舖一張過期的大本對開雜誌紙,三人圍坐地板上,飯菜擺在中間,大夥彎腰駝背地吃,只須五分鐘,用餐就完畢。吃,不是為了飢餓,而是慶幸時間又向前推進了些;吃完晚餐,就象徵著苦日子又少了一天!」
「有位看起來敦厚老實樣的法警,官階一毛三。有一次,在進出看守所中央控制台時,看到我正坐在角落等著與律師會面,他利用沒人注意的刹那,俯身小聲的對我說,報紙抹黑的報導讓他們感覺非常氣憤,大部份的人都知道我是被陷害的,『為國家建設出了那麼大的力氣還遭誣陷坐牢,台灣人欠你一個公道!』我聽了感動之餘,一下子也不知如何反應,只能故作平靜,誠懇地回答:『大家一起努力,明天台灣一定會更好!』」
「週一到週五,我們每天遵循著這樣的『課表』:早點名、靜坐一小時,廊道運動十分鐘,靜坐一小時,午睡一小時,洗澡二十分鐘,晚點名、靜坐一小時,睡覺。其餘時間,坐著、看書、寫字或移動,也可以站起來伸伸腰,但不准躺下,最多只能斜坐。」
「週六、週日,則形同放假,除了三餐、吃藥和點名以外,其他活動全都免了;要躺下,可以,要睡一整天,也沒人管。」
「十一點左右,已是半夜,我又與十多位他案嫌疑人成串被送回牢房。在看守所廊道上,一位友善的警衛向著我念念有詞:『傻瓜,你回來貢獻個什麼?這個國家不値得你這麼做,現在搞到這樣,活該!』我只能報以感激的微笑,一時間,內心還真想告訴他:『聽你這麼一說,我倒覺得這一趟也算値得了!』」
2006年12月25日,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高峯祈以圖利與洩密罪,起訴謝清志,求刑15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
但2008年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宣判謝清志無罪。
2012年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也宣判包括謝清志在內等十多名被告,全數無罪定讞,謝清志並獲得三十萬元賠償。
面對這一段過往,謝清志寫著:
「假如,當初已完成80%的減振工程因此中斷,高鐵通車後,南科振動問題還是沒能解決,今天,我們所有參與者,就算沒做虧心事,一切合法,誰能諒解?就算未來我們在司法上清白無罪,對國家社會的損害,又誰能來彌補?」
「這段生命振動的遭遇,我正面看待,視它是一次『難得』的經驗,即使飽受不少非議與冷漠,但也因此『振動』出更深刻的親情與友誼,直直地觸動我心,此刻,我只有感恩兩字!」
*謝清志、彭琳淞,《謝清志的生命振動》,玉山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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