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
我的國會辦公室在上星期五傍晚接到 #吹哨者 的朋友陳情,表示 #費鴻泰委員 硬凹 #台北市國稅局信義分局 的公務員做委員個人協助選民的 #報稅服務。
檢舉人表示:
1. 星期一到星期天都要排班。週間上班時間要支援,下班後晚上的七點到九點也要排班。
2.星期六跟日要從白天排班到晚上九點。
3.雖然長官說可以請領加班費,但因為加班費有額度上限,所以根本領不到。
4.假日排班可以領雜費400元,檢舉人質疑,#這筆費用誰出?
接到陳情後,我的助理立刻聯絡台北市國稅局了解詳情,我特別關心「公務員如果不願意排班可以拒絕嗎?」
另外,我也想了解這三年針對國稅局所協助 #立委做個人選民服務 的總次數究竟有多少次。以及,是否 #獨厚費鴻泰委員?這和他長期是立法院的財政委員會委員身分有關嗎?
台北市國稅局說,他們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 #公務員如果不願意排班可以拒絕。
但是,這項支援 #費鴻泰委員 #個人選民服務 的排班,已經從昨天晚上開始。
除了被迫支援的公務員能否領到加班費的問題外,大家也該關心的是,公務員寶貴的時間,不就是你我 #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嗎?納稅人的錢,應該集中到台北市信義區,為他個人的基層來特別作報稅服務嗎?
國稅局如果是偶爾幫民代服務一年服務個一兩場,那也就算了。但,一年為特定立委服務38場,三年超過百場,這,#不是濫用納稅人的錢嗎?這裡面到底有沒有人有濫用職權的問題?
我會繼續監督!
#台北市國稅局說清楚
#費鴻泰今年要求38場三年共124場
#你認真報稅他認真濫用你的稅?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0428東森 2年內買賣車位 被課奢侈稅 民呼不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MztBVbnHLA 感謝記者 白汶平 的採訪,車位跟房子一樣都有權狀,也都有主建物、公設,只有動產才有300萬元的門檻限制,但車位屬於不動產,因此金額不管多寡,只要兩年內買賣都要被課奢侈稅。 ...
台北市國稅局說清楚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踢爆!】
我的國會辦公室在上星期五傍晚接到 #吹哨者 的朋友陳情,表示 #費鴻泰委員 硬凹 #台北市國稅局信義分局 的公務員做委員個人協助選民的 #報稅服務。
檢舉人表示:
1. 星期一到星期天都要排班。週間上班時間要支援,下班後晚上的七點到九點也要排班。
2.星期六跟日要從白天排班到晚上九點。
3.雖然長官說可以請領加班費,但因為加班費有額度上限,所以根本領不到。
4.假日排班可以領雜費400元,檢舉人質疑,#這筆費用誰出?
接到陳情後,我的助理立刻聯絡台北市國稅局了解詳情,我特別關心「公務員如果不願意排班可以拒絕嗎?」
另外,我也想了解這三年針對國稅局所協助 #立委做個人選民服務 的總次數究竟有多少次。以及,是否 #獨厚費鴻泰委員?這和他長期是立法院的財政委員會委員身分有關嗎?
台北市國稅局說,他們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 #公務員如果不願意排班可以拒絕。
但是,這項支援 #費鴻泰委員 #個人選民服務 的排班,已經從昨天晚上開始。
除了被迫支援的公務員能否領到加班費的問題外,大家也該關心的是,公務員寶貴的時間,不就是你我 #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嗎?納稅人的錢,應該集中到台北市信義區,為他個人的基層來特別作報稅服務嗎?
國稅局如果是偶爾幫民代服務一年服務個一兩場,那也就算了。但,一年為特定立委服務38場,三年超過百場,這,#不是濫用納稅人的錢嗎?這裡面到底有沒有人有濫用職權的問題?
我會繼續監督!
#台北市國稅局說清楚
#費鴻泰今年要求38場三年共124場
#你認真報稅他認真濫用你的稅?
台北市國稅局說清楚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40428東森 2年內買賣車位 被課奢侈稅 民呼不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MztBVbnHLA
感謝記者 白汶平 的採訪,車位跟房子一樣都有權狀,也都有主建物、公設,只有動產才有300萬元的門檻限制,但車位屬於不動產,因此金額不管多寡,只要兩年內買賣都要被課奢侈稅。
其實撇開車位,房子也一樣不公平啊!既然是「奢侈」稅,應該要打擊比較貴一點的房子,怎麼會中南部的房子也要被課呢?打房傷及無辜也不對吧?這個當初就有爭議了,不過不了了之,希望可以將奢侈稅的法條修改更完整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白汶平:停車位很搶手,但要小心買了車位在兩年內想轉賣,得多付一筆奢侈稅金。
小小社區停車位,在台北市要200萬起跳,不少人以為奢侈稅課稅門檻是300萬以上,因此兩年內轉賣停車位就不會被課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不管你是多窮鄉僻壤的房子,你也一樣要課奢侈稅,那今天車位是屬於不動產,不是屬於動產,因此它沒有所謂300萬的門檻限制。
新北市一名許先生和媽媽住在中和一棟大樓,一年多前花了上百萬買了大樓地下停車位,一年多後媽媽要賣房子,他也順道賣掉停車位,沒想到接到通知需繳納10%的奢侈稅金,這讓他大呼不公平,因為房子是媽媽的,他只擁有一個停車位才用不到兩年,還是自己用,課奢侈稅會不會太搶錢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你看現在這個格子內就是車位的主附建物,那如果是格子外面的話譬如說是車道,就是車位的公設,都是屬於不動產(有權狀)。
買車位也包含公設,其實不僅平面停車位,像這種機械式,即使是上層車位也算是不動產,符合兩年內買賣條件也要被課奢侈稅。不管車位是單獨銷售還是合併房屋銷售,而且不分自用或非自用,從賣出隔天算起30天內,都要到國稅局繳納。
使用一年內要繳售價的15%的奢侈稅,一年以上兩年內出售課奢侈稅10%,如果逾期未繳一年內查獲,罰金會是漏繳額度的一倍,自行補繳好一點,罰金則是漏繳額度的0.5倍,但嚴格算起來還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國稅局強調,如果是房仲或是代書沒說清楚,可以透過消保單位協調,但還是得靠民眾自己多留意,以免因小失大。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424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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