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莫為虎作倀成六都幫兇 土地正義還公設保留地地主
公共設施保留地是政府多年來應徵收而未徵收,卻讓公眾使用的土地,過去政府遲未徵收已是一層剝削,現在透過容積移轉方式解套,六都政府卻利用代金折繳制度,以低於市價、甚至遠低於公告現值的價格向百姓購買,另一手卻以市價賣給建商蓋房子。這是強取豪奪,欺壓善良、貧苦的百姓,嚴重違反土地徵收條例市價徵收的公義精神,民進黨政府一再強調公平正義,卻放任六都官員剝削百姓,奢談土地正義。
過去台北市政府也曾經表示應該要以百分百公告現值做為代金價購的基準,現在淪至已公告現值的15%向地主標購,根本就是惡霸強取土地,政府官員帶頭欺壓百姓,惡質到極點。
超明要求,過去土地徵收至少也是公告現值加四成的方式去徵收補償,超明認為這是底線,土地正義不能更倒退。最根本的做法就是按照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這也是超明提案的重點。取之於建商,還之於百姓。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70408中視 內科80%夾層屋 可繳容積代金就地合法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Fsk05kUbGtw 北市府為內湖科技園區夾層解套,放寬可以繳納容積代金方式就可以就地合法,但是7/1號後沒有出錢買容積的人,仍要強制拆除,其實前年柯市府就祭出了專法,產權移轉就要檢附3個月有效...
台北市容積移轉代金 在 陳超明-阿明哥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央政府莫為虎作倀成六都幫兇 土地正義還公設保留地地主
公共設施保留地是政府多年來應徵收而未徵收,卻讓公眾使用的土地,過去政府遲未徵收已是一層剝削,現在透過容積移轉方式解套,六都政府卻利用代金折繳制度,以低於市價、甚至遠低於公告現值的價格向百姓購買,另一手卻以市價賣給建商蓋房子。這是強取豪奪,欺壓善良、貧苦的百姓,嚴重違反土地徵收條例市價徵收的公義精神,民進黨政府一再強調公平正義,卻放任六都官員剝削百姓,奢談土地正義。
過去台北市政府也曾經表示應該要以百分百公告現值做為代金價購的基準,現在淪至已公告現值的15%向地主標購,根本就是惡霸強取土地,政府官員帶頭欺壓百姓,惡質到極點。
超明要求,過去土地徵收至少也是公告現值加四成的方式去徵收補償,超明認為這是底線,土地正義不能更倒退。最根本的做法就是按照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這也是超明提案的重點。取之於建商,還之於百姓。
台北市容積移轉代金 在 阮昭雄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北市府所推動的建商囤屋稅修正案件,在議會中繼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案件之後,再次未獲議會的全力支持,議會並決議降低部分條件,讓該修正案更加公平符合社會期待。
市議會於五月下旬二讀通過「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預計於六月三十日起實施容積全面代金制翻盤,柯市長為此十分震怒。市長室的專員還在個人臉書批評議會決議,引發爭議,所幸並未形成府會對立,之後柯市長在議會答詢時,向質詢議員表示抱歉之意。在公保地容積移轉案後,屯屋稅修正案又讓市府踢到鐵板。
2014年市府推動「囤房稅」實施後,不少建商認為不合理,強調這是銷售中的房屋,是還未銷售出去的商品,並非如同投資客的囤房,而且近兩年房市不佳,很多成屋三、四年也賣不掉。經各界討論後,柯市府認同這個說法,兩年前提案修自治條例,決定依起造人持有待銷的住家房屋,於起課房屋稅一年內未售出者,房屋稅降為2%。
日前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市府修正案是將稅率從3.6%降為2%,議會認為仍稍微偏高,所以修正調降為1.5%,至於年限原為1年,也將放寬為3年。
昭雄觀察全球經濟猶待復甦,產業界若無法繼續努力推動各項建設,ㄧ旦景氣萎縮不振,通貨緊縮情形下,失業率必往上提升,屆時對中下階層不利,所以各級政府應該創造有利環境,確保企業生存空間,以維持經濟榮景。
台北市容積移轉代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70408中視 內科80%夾層屋 可繳容積代金就地合法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Fsk05kUbGtw
北市府為內湖科技園區夾層解套,放寬可以繳納容積代金方式就可以就地合法,但是7/1號後沒有出錢買容積的人,仍要強制拆除,其實前年柯市府就祭出了專法,產權移轉就要檢附3個月有效無違建證明來遏止違建。
記者 郭岱軒、彭冠霖 採訪報導……↓
記者郭岱軒:「內湖不少房子挑高三米六,住戶自行加蓋夾層違建,可望就地合法。」
像是這樣挑高的房子,二次施工後加個樓梯夾層,馬上就是舒適客房,根據清查,內湖夾層違建約52棟147戶,其中120戶約8成可透過繳納容積代金,每案約1~3千萬,就地合法。
民眾1:「公民性的話,只開放內科那邊較不公平。」
民眾2:「如果有安全性的問題的話,就比較不適宜啦!」
只見內科民眾受惠,民眾覺得不公平,而建管處趕在7/1前修法,未來沒有補辦建照執照,得按次處罰,每次最高30萬怠金,沒花錢購買容積就開始排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不是說全台北市或全台灣,都可以這樣子,所以它等於是開了一個先例,一個方便之門。」
解套措施以單一所有權大樓受惠最大,內科以外夾層屋不比照辦理,北市前年起則祭出專法,產權轉移需檢附3個月內有效的無違建證明來遏止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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