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追討黨職併公職退休金訴訟案,台東地方法院在4月底審理後認為,條例有牴觸憲法之疑,提起釋憲,成為全國第一起「黨職併公職」條例,經法院提起的釋憲案。
台東地方法院郭玉林法官提出釋憲主要理由有五點:
一、扣減年資、追繳所得是真正的溯及既往。
二、如要真正的溯及既往,需有極大之公益目的。但條例未明示公益目的,且未經證明。
三、違背平等原則:救國團成立於國家發生重大困難之際,具有分攤政府任務的機關性格;未區分社團人員是否為黨務人員。
四、侵害信賴保護原則:
信賴基礎--銓敍部多次函釋,將救國團年資與公務年資等同視之。
信賴表現--兩人依上開法令繳納保費,規劃退休,依政府核定退休給付,安排生涯。
五、採取之手段不符比例原則:對法的安定性造成負面影響,規定政務人員與所屬社團負連帶返還溢領退休金責任,但未規定負最終責任?規定一般公職人員由所屬社團負責返還,但未規定是否得實際領受人人求償。
今早聽施明發校長和大家談談,此一聲請釋憲案對軍公教提起退休金行政訴訟救濟有何重大意義。
#團職併公職真相
#台東地院郭玉林法官
#為88000元聲請釋憲
#採計年資是普遍性補充替代法律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