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專利申請概觀
和台灣及中國大陸專利制度相仿,越南專利也是分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及設計專利3種。在申請途徑及流程上,廠商大致有3種選擇。包括(1) 直接申請越南專利:即在台灣撰寫專利稿,再交由越南專利事務所譯成越南文及代理送件。(2) 以優先權方式申請:先申請台灣專利,於送件後在12個月內申請越南專利,並要求該案台灣專利申請的優先權。(3) 以PCT模式進入:第一案在任一PCT成員國申請PCT專利,再在31個月內進入越南國家階段......
圖說: Memorandum of Bilater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National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Vietnam and 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
來源: Wikimedia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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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專利pct優先權 在 Re: [問題] 台灣專利申請問題- 看板Patent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hh47 (百事可樂)》之銘言:
: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 優先權,這個就要看對方有沒有申請台灣專利,至少台灣案沒公開之前,都無法確定,
: : 如果萬一對方申請PCT/CN,就有申請日起30個月的優惠期,可以申請PCT內的指定國家。
: 這篇有問題。
: 確定?若沒記錯,不管是臺灣新舊專利法,應該是不太可能讓申請案申請日可等效回逤到
: 前30個月的優先權日期。這有待確認。 好奇V大有台灣專利局的明文網址連結、台灣專利
: 法、或台灣審查基準說是30個月嗎?
PCT/CN,
剛看了一下,既然有人誤解,還是解釋一下好了~
h大應該知道台灣(ROC)目前非PCT內指定國家,
我所謂的30個月優惠期指的是"PCT內的指定國家"
補充說明: 台灣目前承認PCT申請日(12個月內),但是沒有30個月優惠期。
: : 可以申請專利不代表不會侵犯專利權,也就是你有專利不代表你不會侵權。
: : "認為自己有專利就不會侵權的觀念是錯誤的!!"
: : 此外,申請專利會不會過?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來看,基本上不會。
: 小弟曾是智慧局的審查官,不過已放棄公務員身份了。目前在美國也是從事專利事物。跟
: 以前同事們也還有連絡。
: 但我實在不認為台灣新舊專利法針對新型專利有執行檢索工作。 新型專利只有形式審查
: ,沒有實體審查,只講個『基本上不會』過,這可能尚欠說服力。智慧局並不會因為你個
: 人在ptt說基本上不會過就不會過。官方的作法,格式ok,基本上就會過。 我個人以前所
: 經手過超過700件新型案都是如此。
: 新型專利最多最多最多也就判斷是否違反單一性原則。專利局黃副組長兼科長一直是這樣
: 的把關,這已經非常負責、稱職了。小弟認為i大的觀點比較符合我的經驗。
你說的也沒錯,就申請新型未經實審的角度,是沒問題。
就發明經實審的角度,就有問題。
這也是我提到"就算運氣不好給你取得專利權"的原因,
這包含新型與發明審查未檢索前案的情況(以台灣檢索水準應該不太可能發生)。
: : 就算運氣不好給你取得專利權,也不代表能用專利告人,
: : 特別是台灣專利權人勝率約20%,比美國略低。
: : 此外,像你這種案子,策略上頂多嚇嚇外行不懂專利的人還可以試試。
: : 別想打訴訟,除非你覺得錢太多想分給律師交個朋友。
: : 或是你可以請我幫你做新產品開發的專利迴避設計,
: : 工研院收一百W,我收1/3就可以 ^^
: 就如同上次你與deathcustom大討論美國專利法或台灣法似乎也不盡正確,當時多人指正
: ,我來不及參與。無冒犯意,單就覺有些地方可能有誤導之嫌。
: 還有,我同意台灣專利權人訴訟勝率低,沒記錯好像10%左右,(這裡說是11.6%:
: https://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Industry_Economy/
: publish-179.htm )
: 但總之可能不是20%,而美國超過5成,並不是你所說的比美國略低。
: V君對資訊正確性的來源取得或確認可能尚須加強。
2014.06.27 交大科法專利實證研討會資料,台灣智院提供的資料 ^^
這個我錯過電子檔下載,
而紙本不在身邊,
你應該可以透過人脈問看看吧~
年底(11月底吧)交大科法年度研討有可能應該會release更詳細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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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創意
飆創新
玩專利
超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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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04733285.A.D04.html
1. PCT/CN ----> 12個月 -> TW
|--> 30個月(優先權日算起) -> PCT指定國家(國家階段)
2. TW -> 12個月 PCT/CN --(TW申請日起30個月) --> PCT指定國家(國家階段)
掛中國下
因為台灣非PCT會員國家,因此不適用PCT條款,走PCT/CN
(會被冠上China之Taiwan province)就是 XD
PCT/CN的國際申請日(中國申請日),
不過自然不是以專利合作條約的形式承認,只是適用巴黎公約(12個月優惠期)
b大,我沒提到EPO...
"若epo有申請美國"這句何意? 可以描述清楚一點嗎?
謝謝ben大解釋,還是參照我內文的解釋就好 ^^
嗯啊,這樣說沒錯,但是實務上還是可以看到PCT/CN國際申請日為優先權日,
不過都在12個月以內就是了~
是啊,所以在意義上PCT/CN國際申請日對台灣而言是中國大陸專利申請日,
依WTO遵守巴黎公約和TRIPS
tipo有688件^^
若依兩岸互惠協議,沒超過12個月應該沒機會吧?
有tpk的喔(tpk廈門有智權團隊)
回f大,台灣有公司這做,而且是知名ic設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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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S-> PCT/CN -> TW (US->TW,12個月內)
2. PCT/CN -> TW (12個月內)
3. TW (12個月內)-> PCT/CN(30個月) -> 指定國家
目前已知操作多以2為主,1.偶爾有見到, 3目前沒見到,
但是3依中國大陸專利審查指南,
就算進入指定國家階段撤回TW優先權,仍是以TW申請日(原優先權日)為主
台陸聯隊,不知道先砍誰就是了..XD
※ 編輯: VanDeLord (220.129.19.50), 07/08/2014 09:02:53
d大, 我只說"承認PCT申請日"還有
"在意義上PCT/CN國際申請日對台灣而言是中國大陸專利申請日,
依WTO遵守巴黎公約和TRIPS"
如果d大這麼在意,不知道可不可以提供你的描述方式,讓小弟學習一下?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7/08/2014 11:21:55
我瞭解,我也同意,所以我才在本文解釋我的看法,
只不過優先權欄位內容是PCT/CN,描述上的確會讓人誤解,
也想說請d大提供看法,說不定有更好的描述方式^^
※ 編輯: VanDeLord (60.251.209.130), 07/08/2014 1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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