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原住民狩獵,就是轉型正義嗎?】
媒體報導,花蓮縣政府准許秀林鄉太魯閣族於10月3日至14日「感恩祭儀」期間,「限時、限量、限地」開放5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獵捕,包括台灣野山羊(長鬃山羊)20隻、山羌30隻、台灣水鹿30隻、山壕20隻及穿山甲20隻。
然而,這些標準制定依據是什麼?這幾種保育類動物的數量如何、現況如何、狩獵傳統的認定如何,難道不該說清楚嗎?還是只有維護原民傳統才是正義,其他意見都成為「文化霸權」或「壓迫」?
http://bit.ly/2dF3X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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