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核電 能源新願
314 全國廢核大遊行公布記者會
【0306會後新聞稿】
去年支持廢核的人民們,以打死不退的決心,迫使國民黨政府宣布核四停工封存。但廢核的戰役仍未終結,除了尚未死透的核四之外,經濟部、原能會與台電,仍處心積慮試圖推動老舊的核一、二、三廠延役,密室進行為老舊核一、二延役計劃量身訂製、將導致污染環境生態及核武擴散的核廢再處理黑箱協議,並且持續杯葛再生能源發展等各種能源改革方案,在在顯示政府仍未放棄核電,核電幫的勢力隨時伺機反撲。
未來除了持續力阻老舊核電延役之外,核四只是封存停工三年,隨時都會死灰復燃,因此我們要送電最後一程,讓核四直接停工無需封存,核一、二、三、四核電廠「駕鶴西歸」。今天已有85個公民團體(陸續邀請中)集結,邀請全民3月14日一起上街遊行,逼使政府即刻開啟合乎民主、公平、正義的能源改革進程,讓非核家園的理想才有望早日落實。
反核運動從今年起,不僅要抵抗核電復辟,更要開啟能源革命的進程,廢核遊行主軸「告別核電 能源新願」,凱道設計成「能源民主廣場」,廣邀各團體擺攤,有「打倒核電高牆」裝置藝術,核電告別式,當天小額印製了1,000條印有「核電長辭」的毛巾,回饋給募資平台(Flying V)捐款者,也能在遊行中,雙手高舉毛巾當作標語使用。中山南路與圓環有「能源新願大道,有各公民團體「核電除役」、「能源改革」街頭肥皂箱短講,與民眾互動。規劃「能源新搖滾」為主題 ,有發電滾輪,Wheel of Future Energy 萬人集體發電活動,遊行群眾經過可手動發電,電力提供小型遙控直升機空拍遊行畫面。遊行至忠孝西路上向過往廢核運動的前輩與夥伴們致謝擁抱,紀念去年佔領忠孝西路。
314廢核大遊行訴求
一、告別核電
1.核一核二核三應儘速除役,不得延役
台灣三座老舊核電廠都位於板塊活動的高風險地震帶,和活動斷層之距離皆不符國際常規,耐震係數也常年不足,同時三座核電廠也位於高人口密集處,中央與地方政府也都提不出妥適的核災疏散方案,等同拿民眾的身家性命與環境在豪賭。
三座老舊核電都已運轉超過三十年,近年因組件老化及人為肇因導致的意外事故頻率大為上升,在在都顯示已進入運轉末段的高風險期。因此,我們主張核一核二核三不得延役,應儘速啟動明確而透明的除役計劃,以供社會大眾與在地居民監督。
2. 直接廢止核四計劃,不再浪費人民稅金封存
建造過程即已事故不斷的核四,早已被過半民意否定,我們主張核四計劃應該直接廢止,不用為了封存拖延,繼續浪費每年數十億人民繳交的稅金與電費。
3.全面檢討核廢處置政策,不可貪圖近利而禍延未來。
政府為了讓老舊核電廠延役,企圖推動提高汙染風險及核武擴散的核廢料再處理黑箱協議。將核廢送至他國再處理,不僅無益於最終處置方案,且花費高昂,增加跨世代的經濟負擔,更將輻射汙染轉嫁他方,是國際上最受譴責的處理方式。我們要求政府正視核廢處置的環境、社會、政治、經濟影響與世代倫理,啟動社會共識討論與公民參與,並提出核廢料處理的真正經費規劃,全面檢討核廢處置政策。
二、能源新願
1.落實前瞻制度性節能政策,反對用電無限成長
我們主張政府需以「前瞻制度性節能」為原則訂定政策目標,全力降低用電需求以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在執行上,應全面盤點所有可用的政策工具,例如能源稅法、納入減碳總量管制的溫減法、建築節能法規與尖峰負載管理等等,真正落實節能政策,翻轉用電無限成長的錯誤發展方向。
2.建全綠能發展環境,打造綠色經濟產業
我們主張政府應盤點與設定綠能最大化發展目標,優先完備再生能源發展的系統環境,例如投入發展智慧電網、適合綠能的輸配電與儲能設施以及具經濟與產業誘因的政策制度,並結合產業結構的調整,讓再生能源發展成為帶動綠色經濟與綠色就業的創新動力,讓分散式的新能源經濟遍地開花。
3.要求地方政府提出區域能源轉型計劃,以非核低碳城市為目標
過去能源政策過度受限於中央部會,忽視地方政府角色,然而近年國際上已可看到許多地方政府成功推動能源轉型的案例,因此,我們要求台灣各地地方政府也必須負起能源供需的政策責任,以節能與綠能發展為目標,提出具體區域能源轉型計劃與進程,帶動地方就業與社會創新,往非核低碳城市的願景前進。
附件一、遊行相關資訊
一、遊行路線:凱道集合,路線全長3.4公里
凱道—中山南路—左轉青島西路—右轉公園路—左轉忠孝西路—左轉重慶南路—左轉襄陽路—左轉公園路—右轉青島西路—右轉中山南路—回凱道。
二、遊行大隊:
第一大隊:告別核電大隊(當地居民)
第二大隊:用愛發電大隊(親子、教育團體)
第三大隊:節能減碳大隊(市民、青年學生、藝文團體)
第四大隊:多元能源大隊(社會團體)
第五大隊:能源民主大隊(政黨)
三、活動流程:
14:00 集合
14:00-15:00(開場表演、核電受害居民發言)
15:00-出發
15:45-16:00 紀念去年佔領忠孝西路,在忠孝西路上向過往運動的前輩與夥伴致謝擁抱。
17:30 凱道晚會開始
20:30 晚會結束
共同發起團體(35個):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月見學習農園、台灣環保聯盟、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青少年發聲網、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人民民主陣線、環境法律人協會、宜蘭人文基金會、五六運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經濟民主連合、激進陣線、友善生活小舖、勵馨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北社、社團法人台灣永社、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松菸護樹志工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青平台基金會、綠黨、樹黨、民主進步黨、台灣團結聯盟、陸續邀請中…
協力團體(51個):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永和社區大學、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荒野新竹鄉土關懷組、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爸爸非核陣線、台灣農村陣線、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在地聯盟、台灣女人連線、福爾摩鯊會社、綠色和平、東吳跳馬社、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獨臺新社、北大翻牆社、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台大大學新聞社、基進側翼、黑手那卡西-工人樂隊、好勁稻工作室、冤獄平反協會、紹興學程(紹興社區學生小組)、反核部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愛囡仔小組、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三蘆人反核陣線、捍衛台灣文史青年組合、時代力量、奪回桃園青年陣線、東吳難容社、台師大人文學社、淡江五虎崗社、輔大黑水溝社、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PLURS電音反核陣線、台灣公義會、台灣國辦公室、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濁水溪社 陸續邀請中…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
2013 年 309 全國廢核大遊行,北中南東共有超過 22 萬人上街要求終結核四、核電歸零。遊行結束後,數百個民間團體為串起台灣自主的公民社會力量,共同組成了「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廣招環保、人權、工運、教育、性別、社福...等各領域的公民團體, 以「團體」作為成員單位,但不包含政黨組織,現已有超過兩百個公民團體加入。
台電核電廠疏散資訊平台 在 卡米地 comedy clu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太有才!一定要推!
馮老大加油!!
在「市長,給問嗎?」網站,有朋友提問,若台北市爆發殭屍危機,怎麼辦?
讓馮光遠團隊告訴您~
沃草「市長,給問嗎?」網址
http://ppt.cc/RY~T
PTT推文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3821043.A.E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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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若台北爆發殭屍危機,您的執政團隊會如何處理?
活屍危機這幾十年來都是受歡迎的創作題材,甚至在歐美也有以活屍危機爆發為主題的演習以及宣導,除在幽默之餘,也藉此提高消防、救災、撤離、安置等等程序的精實度,請問若台北市爆發活屍危機,身為台北市長的你會如何處理?如何疏導、安置民眾,如何防止疫情擴散、如何處理已受感染的病人、如何尋求國際救援。
A:
一、界定
在開始回答之前,我們先將問題本身作必要的釐清與界定。「殭屍」是一個歧異的詞。提問的朋友指的,應該是類似美國影集「陰屍路」所演的殭屍,而不是香港電影「暫時停止呼吸」類的殭屍。以下統稱為「殭屍」。
歐美影劇裡對殭屍的描繪,也不盡相同。如「陰屍路」、「林肯大戰殭屍」中的殭屍,是動作遲緩、不分晝夜、即使肢體受重傷也會不斷行動的死人。「殭屍哪有那麼帥」中,是動作遲緩、不分晝夜行動的活人。「28天」中是多在夜間活動,動作迅速的死人。「我是傳奇」中,是只能在陰暗處活動,動作迅速、狂暴的活人。當然,以上並不是窮盡的分類。
各種不同的殭屍,相同點是都具有攻擊性與傳染性(不然戲就不用演了)。
大部分殭屍片,場景都是政府解體的世紀末意象,此時自無所謂的政府對策,只能是純個人或小群體的求生問題,若有需要,請參考坊間曾出版過的「殭屍完全求生手冊」。
而網友所提問的台北市政府對策,應是指政府機能尚建在的情況,和一般影視作品的角度並不相同。
二、法源
我們可以想像,一旦殭屍危機爆發,極有可能會採取如「危機總動員」所展現的區域封鎖與強制反向隔離措施。但是台北市政府要依據何種法律進行必要的強制措施?值得研究。
「危機總動員」中的軍事管制場景,也許會有朋友直覺聯想到戒嚴法。可惜依照戒嚴法的規定,必須是戰爭或叛亂發生才可宣告戒嚴,殭屍危機並非戰爭。且需必須由總統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之通過,始得為之(戒嚴法第一條參照)。並非台北市可獨力宣告。另外,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之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權,亦非台北市政府之職權。
殭屍形成的原因,大部分作品描述為不知名的傳染病,是否可用適用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可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之規定,除了該條所列舉的數種法定傳染病之外,其他傳染病必須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認定、公告之後,才能適用該法,而同法第八條亦規定,傳染病流行疫情、疫區之認定、發布及解除,均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故在衛生福利部尚未公告殭屍病毒為法定傳染病、指定台北市為疫區之前,該法第三十五條以下規定各項具強制性的管制、限制行動自由、進入公、私場所、隔離治療、留驗疑似被傳染者、制定防疫辦法、徵用、徵調等措施,均無法採用。
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國內、外發生重大傳染病流行疫情,或於生物病原攻擊事件時,得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實施相關防疫措施。首先殭屍疫情似乎無法解釋為「攻擊事件」。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之規定,著眼點主要是物資的確保與人力的統籌,並不包含前述各種防疫所需的強制性措施。
另外,災害防救法所規定的災害,是指風災、水災、震災、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 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等災害。並不包含傳染病。但假設殭屍危機的成因,如「芝加哥打鬼」一樣是生化戰劑洩漏所致,即符合災害防救法之規定。在此情況下,該法所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得發布緊急應變措施、劃定警戒區域並管制出入、限制或禁止交通工具通行、徵調、徵用、對軍隊及各種公部門或團體之人力的指揮權、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等權限,均可應用。
經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上述幾種針對特殊狀況的法律,面對殭屍危機,或者台北市政府並無主動權,或者不完全合用。但我們還是有基本的法規可以依循,即是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以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九條以下)中,關於即時強制的規定,即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等目的,得於必要時對人管束或留置,對物扣留、使用、處置,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等一般性的權限。此時,處理殭屍問題的主要權責機關,應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最理想的狀況,當然還是由中央政府儘速宣告殭屍病為法定傳染病、台北市為殭屍疫區,即可以最切合需求之傳染病防治法取得各項處置之法源依據。
或許有人會問,殭屍都來了,幹嘛還管法源?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國家總是藉著緊急事態的名義,侵犯人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殷鑑不遠。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就是為了確保國家不會恣意妄為,越是在緊急的時候,才越需要講究法律授權。法治國原則,恆常是政治人物檢視自己言行的量尺。
三、對策
殭屍危機一旦發生,由於當街攻擊、啃食活人的事件,必會引起輿論震動與市民的驚懼,而,中央部會又大多在台北市,故我們可以合理的假設,殭屍危機爆發後,中央主管機關會快速的為必要的認定、公告,解決前述的法源問題。
而面對殭屍,個人的力量極其渺小;有效運作的組織,能提供倖存者高強度的保障。若台北市爆發殭屍危機,維繫市政府對所轄警、消、醫護等政府力量能持續的掌握、統合能力,將是首要的目標。
影視作品中,政府組織之所以會崩潰,主要的原因大多是防疫出現漏洞,遭殭屍由原本安全區域的內部攻陷。故而,在安全區域內,自有必要採行嚴格的檢疫與疾病預防工作。
對於無家可歸的市民,我們認為應徵用內部具有完善隔間、外部可以經由簡單的加固而達到阻絕殭屍效果的建築,如學校、低樓層老公寓等,加以收容。考慮殭屍危機時電力供給可能停止,高樓顯非合宜的收容處所。進一步的,以阻絕物封鎖道路的方式,逐漸擴大倖存市民的居住空間。
台北地狹人稠,一旦都市機能遭到妨礙,供應倖存市民生存所需的物資,將成為市政府的重大負擔,除了仰仗平日的災害應急儲備、疫區外運送物資入內,在經過嚴格的檢疫程序之後,應陸續將倖存市民疏散至疫區外。包括物資與救災人員的進入與市民的疏散,都必須仰仗市政府與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甚至國際救災隊伍的聯繫合作,單靠市政府之力絕無可能持久。希望屆時真能捐棄黨派成見,共赴國難,以救台北市民於水火之中。
至於市區內已經存在的殭屍如何處理,端視殭屍的種類而定。如「陰屍路」中的殭屍,既然只是會行動的屍體,只要重視警員的防護裝備,或者善加利用某些殭屍種類只在夜間、暗處活動的特性,尚不難肅清。基此,殯儀館有優先收復的必要。
若是如「我是傳奇」中的受感染者,並非死者,基於人權考量,政府非在不得已之情形性,不能輕率剝奪生命,此時僅能考慮以區域性的隔離方式,將殭屍活動範圍限制在市區之中的固定範圍,等待研究出治療方法。這點,同時也是醫療機構必須優先被確保的理由。
以焚化的方式處理殭屍,似乎是可行的方式,但若如「芝加哥打鬼」一樣,焚燒後空氣與灰燼反而造成生化戰劑的散佈,那麼我們可嘗試與中央、台電、地方政府協調,將捕獲的殭屍關入核四圍阻體中,或高階核廢料永久儲存場中,以水泥固封。(什麼?台灣沒有永久儲存場?)
附帶說明,除非科學研究證明,殭屍病毒會導致屍體的頭蓋骨豆腐化,如「陰屍路」中一般,否則市民若未經適當的組織及配備足夠的防護裝備,貿然展開肅清殭屍的行動,不但危險且有可能增加新的感染者,導致防疫失敗,對此市政府將嚴格禁止。
最後,有些朋友可能已經發現,我沒有討論到「末日Z戰」的狀況,因為我認為那不需討論。面對潛伏期只有15秒、全天候都可行動、動作迅速又狂暴,堪稱影史上最強殭屍,除非像以色列那般早早接獲情報、築起高牆,還可勉強自保一段時日,否則疫情一旦爆發,任何政府都不及反應;而偏偏台灣是中國意圖染指的國際孤兒,經常收不到國際交換的防疫資訊。那時,唯一能做的,只有祈禱小布來救我們。
還有一種提問的朋友沒想到的情況,殭屍危機可能不只發生在台北市,如果新北也發生殭屍問題,並且在核一、核二廠內也發生,導致核電廠失常,那麼,殭屍危機併發核災,小布也救不了我們。
四、後記
最後我們要談,這個看似荒誕不經的問題,為什麼有必要回答。
我想包括我在內的大多數候選人,都主張要有類似「市長,給問嗎?」這樣的線上接受請願、陳情、質問的機制,但我個人認為,這還不夠。
美國白宮就有個官方線上請願平台,叫We the People,只要提案能在三十天之內募集到兩萬五千人以上的連署,不管內容多麼荒謬,白宮就會正式的答覆。之前就曾經有人建議興建星際大戰中的死星,白宮的科技幕僚也認真的加以回覆提案不可行的理由,聽說後來還提了興建星艦企業號的提案。
真正重要的,其實是保證回應的機制,與誠實、不迴避的答覆,也就是政府對民意的尊重與誠意。因此我承諾,當選之後,也會繼續維持這種作法,絕對不會以官樣制式文章來搪塞。
其次,台灣是個多災的國家,地震、颱風,或者國際性的流行病,發生機率並不低。台北市政府有沒有考慮過八八風災的雨量降在台北?或者大屯火山爆發?或者核一、二廠輻射外洩?或者再一次的Sars,甚至世界衛生組織一再警告疫情持續擴大中的伊波拉?殭屍危機的對策,其實與其他的災害,也有共通之處。沒有任何設想是完全的荒謬,差別只是我們如何看待問題。
政府對災害的應變準備,本來就應該以應付極端事態為準備的標準。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主張每年進行核子災害疏散兵棋推演的原因,沒有認真的面對問題,永遠也不會有充分的準備。
最後,我認為,災害準備,不能只有政府在做。台北市有260萬人口,當災害突然來襲時,政府之力不可能即時的照顧到所有人。正確的防災觀念,應該是市府要宣導、協助每個家戶平時準備好防災物資和急難用品,以備不時之需,包括必要的食物、飲水、照明設備、急用藥品。一旦遇有與外界斷絕、撤離、因為殭屍來襲而在家中反向隔離等情形,足以堅持到救援到達、脫險。
因此我主張,為了鼓勵民眾預先從事災害準備工作,市政府應對市面上販售之急難用物資,給予認證,凡是符合市府認證的、有效期性的物資,譬如食品類,都可以在產品屆滿有效期限之前,免費向商家更換相同新品,減輕市民儲備物資的成本。至於即將過期的產品,台北市政府購回後,可用於急難救助、賑災、國際人道救援等用途,不會浪費。
(E)
圖片來源: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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