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能源轉型各項配套解決方案正按部就班分頭進行中,這裡的部分報導中,也提到了幾項值得大家注意的,除了再生能源綠電開發、儲能與智慧電網建置、需量反應極需求面管理之外,外來幾年間也會同步推進中的重要配套方案,在此提供大家做參考.....
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台電董事長總經理記大過 /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08/25、27/2021 中央通訊社)
重點摘要: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更多細節: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曾智怡台北27日電)經濟部今天公布513、517停電及727核二跳機懲處結果,共25人受到懲處,部長王美花表示,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督導不周,各記1大過。
台電繼5月13日、5月17日發生跳電後,7月27日核二廠2號機又因「一張椅子」而跳機,引發民怨,王美花下午率次長曾文生、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說明懲處結果。
王美花表示,三起事故都涉及人為疏失,已追究台電公司相關失職人員,依責任歸屬,513懲處15人、517懲處2人、727懲處8人,共25人分別記申誡至1大過不等處分。
王美花說,在短短3個月內,台電連續發生3起事故,513、517更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不僅影響民眾生活,也引發社會大眾對國家電力系統的不信任,楊偉甫、鍾炳利應負督導不周不責,各記大過1次。
至於其他懲處名單,王美花表示,副總經理、處長、廠長都有,「都是高階主管」。
面對媒體質疑懲處名單僅止於台電,王美花強調,513停電是台電人員操作錯誤所致,517則是供電量追不上用電量,727則是核二廠操作問題,比較屬於執行面,懲處也以台電為主。
王美花說明,副總經理以下由台電人評會決議,董事長與總經理的部分則由經濟部裁量,也已向行政院報告,至於自己的去留則由長官決定,「目前院裡面給我的任務,是經濟部跟台電要非常努力把穩定供電、能源轉型做好」。
對於513、517停電,王美花也代表經濟部與台電向民眾致歉,「我們的態度是明確懲處、徹底檢討,重要的是落實後續改善作為」。
目前經濟部已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會再提出完整電力系統改善報告,短期會強化需量反應,「用電緊張可能只有幾個小時,若搭配需量反應或汽電共生的電力,就能做很好的調度安排」,中長期目標是增加綠能、天然氣接收站、夜尖峰要有更好因應等。
曾文生補充說明,電力系統改善小組由能源局、台電人員組成,也會邀集學者專家、政院災防辦代表,將持續檢討、定期檢視可能遇到的問題。
5月13日,台電一名工作人員開錯開關,導致匯流排接地故障,進而造成興達電廠4部機組跳機,經濟部定調為「人為疏失」,楊偉甫自請處分,豈料,5月17日因「電不夠」,再次啟動分區供電。
經濟部隨即展開電力盤點,並在5月26日向行政院送出513、517停電檢討報告,沒想到,核二廠7月27日則因工作人員不慎滑動椅子,造成主蒸氣隔離關閉、機組跳機。(編輯:潘羿菁)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梁珮綺台北27日電)513大停電造成台電須賠償新台幣4.7億元,由於涉及承攬商管理問題,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表示,事故鑑定確立承攬商應負一半責任,台電已向業者提出求償,約賠償金的一半、2.35億元。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至於承攬商責任部分,由於事故發生時仍在施工期間內,承攬商負有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協調及巡視等責任,包含直流電源及氣動閥座閉鎖、掛卡嚴禁操作等各階段管制作為,因此判定承攬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負工地管理責任。
經查證,除負責人工作場所巡視未到位,且更換現場控制箱後,未將控制箱面板鑰匙交由台電控管,同時未張貼「禁止操作標誌」等,因此須負擔相關賠償事宜。(編輯:楊凱翔)
台電砸4670億建設大型機組 6年內供電增逾千萬瓩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5日電)今年台電正式提出核三除役計畫,為遞補核電缺口,台電同步規劃推進4件大型機組建設計畫,6年內預計新增裝置容量1226萬瓩,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總投資總額達新台幣4670億元。
面對極端氣候,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日前指示,「未來10年要增加非常多機組」,以滿足居高不下的用電需求,伴隨著今年核二1號機解聯、核三提出除役申請,用燃氣遞補核電已是能源政策之一。
根據最新電力供需報告,預估至2027年每年用電平均成長2.5%;為邁向2025非核家園目標,發電結構將在2025年達到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形成「532」架構;現行燃氣機組供電占比低於40%。
台電表示,目前已核准的大型燃氣機組投資計畫有4件,其中通霄電廠新增的3部機組均已商轉,分別於107年2月27日、108年5月30日、109年5月26日上線,目前為工程收尾階段。
另有4大興建計畫工程尚在進行,包含大潭電廠增建計畫3部共316.8萬瓩、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3部共390萬瓩、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2部複循環燃氣機組共260萬瓩,投資總額均逾1000億元,各為1104億元、1168億元、1180億元。
台電指出,興達電廠新燃氣機組將於113年接手上線,既有的燃煤1、2號機也將在112年底開始陸續除役,3、4號燃煤機組則會先於2024年底轉為備用機組,待2025、2026年底陸續除役,盼興達電廠脫胎換骨,成為潔淨能源模範電廠。
此外,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將新增2部新機組總計260萬瓩,目前正處環評階段,待環評結束才會開始招標,投資金額為1218億元,其中第一部機組預計116年上線。台電表示,7月9日剛結束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議,預計9月底前會完成修正、再送審。
目前有4件大型機組投資計畫如火如荼進行中,總投資總額為4670億元,共10部複循環燃氣機組、122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2座台中火力發電廠滿載發電量,這些機組將於明年起、6年內陸續上線。
燃氣不僅發揮遞補核電功能,台電說明,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結合「氣渦輪機」及「蒸汽輪機」發電方式,因此得以進行2次發電;即便1部複循環燃氣機組裝置容量,比燃煤機組來得高,但燃燒過程產生的溫室氣體與空氣污染物較少,是減煤減排的重要推手。(編輯:潘羿菁)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5004.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8270291.aspx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7250016.aspx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7)日在經濟委員會質詢新任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和中油副總經理張瑞宗有關中油賣天然氣給台電等電廠的複雜關係。林佳龍委員表示,中油的天然氣買賣對台電的發電成本具有非常關鍵的影響力,中油可能透過賣燃氣向台電、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廠賺取壟斷性暴利。 林佳龍委員表示中油與台電有著剪不斷理還...
台電 汽電共生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電對IPP民營電廠購電換約潮將來臨,綠能發電採購量已超越汽電共生,台塑麥寮承諾將燃煤轉成燃氣,預計電力排碳係數將可持續降低..... (07/11/2021 自由時報)
目前台灣能源轉型的階段性目標,就是在維持供電穩定的前提下,有秩序地讓核電退場,同時在短中期的過渡期以最大的可行性下用燃氣發電汰換燃煤發電,以有效減少空污以及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量,並爭取時間最大限度地提升再生能源綠電的發電量佔比,再以再生能源綠電陸續替換燃氣發電,以達成最終的零碳排、零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電力供應目標。
購電PK》 綠能發電超越汽電共生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灣在一九九○年代起階段性開放民間蓋電廠,總計九家火力電廠的裝置容量約七七五萬瓩(7750MW = 7.75GW )、占系統十五%;根據台電資料,每年對民營電廠採購金額約上千億元,其次為再生能源與汽電共生。
台電採購民營電廠電力 每年千億元
台電年報揭露前兩年外購電力主要供應商資料,因民營電廠數量多,各家機組數量、燃料別都會影響採購順序。年報公布麥寮電廠買最多,去年採購金額約二七○億元;排名第二為和平電廠約二三五億元;長生電廠前年金額約一五三億元,但去年購電比重未達十%、未公布金額。
另外,汽電共生看似占比不多,但也是供電小尖兵,能接受台電調度有沼氣、垃圾發電,約六十一.八萬瓩 (618MW),其他煤、油類別的汽電共生廠則約四三九萬瓩(4390MW),通常是有餘電才會躉售台電;不過汽電共生廠的尖峰保證容量卻有一九五萬瓩(1950MW),也就是在用電尖峰時,台電給予較優惠費率收購,所有汽電共生廠保證可以供應的容量,換算約是兩部核電機組。
台電也公布去年總外購電力金額約一五二九億元,比前年多十三億元,其中民營電廠一○三七億元最多,占六十七%;而再生能源購電費用也隨大量發展提升,已在二○一八年超越汽電共生,再生能源去年採購金額約三五三億元、占二十三%,汽電共生一三八億元、占九%。
至於去年的購電度數,民營電廠約四○三億度、再生能源七十六億度、汽電共生約六十八億度。平均購價則是再生能源每度電約四.六五元,民營電廠二.五七元,汽電共生為二.○四元;我國目前的平均電價為二.六二五三元。
購電換約潮到 和平電廠成唯一燃煤IPP
購電百億元換約潮到!國內兩家燃煤、七家燃氣民營電廠(IPP)與台電簽訂長達二十五年合約將陸續到期,台電表示,燃氣續約較無爭議,但燃煤要看未來社會氛圍,不過台塑麥寮已將由煤轉氣;另一座燃煤為台泥的和平電廠將在二○二七年到期,因官方公布的除役表上並未排入,加上北部已無核四、深澳,核一、核二又除役,和平在分區供電上會更重要,預料將是我國僅剩的燃煤IPP。
一九九○年代初期電廠開發因環保意識抬頭受阻,一年內曾發生十多次限電,衝擊民生、經濟,因此九○年代後期政府開放民間興建電廠,由台電收購,讓台灣遠離限電之苦。
麥寮電廠機組2024年起到期 已簽MOU轉燃氣
因IPP約可使用四十年,台電表示,與IPP簽約期限為二十五年,約滿後可重新議約,每次延長合約期限最多為五年,會在合約到期前兩年左右,開始重談新合約內容。
首個是麥寮電廠機組自二○二四年起到期,不過,台塑過去與雲林縣政府簽訂MOU,將從燃煤轉燃氣,且在長期電源開發表上也列出除役時間,台電二○二四年的IPP標案一百萬瓩也已由森霸電廠 (以天然氣為燃料之燃氣複循環發電廠, 具有高效率、低污染、穩定供電、彈性運轉等優勢) 得標。
燃煤和平電廠 續約可能性高
我國燃煤IPP預料將僅剩位於花蓮的和平電廠,與台電合約在二○二七年期滿,而長期電源開發表中的除役欄未見和平電廠,意味續約可能性高,台電最快在二○二五年開始議約。
和平電廠特殊性還有地理位置,雖是蓋在花蓮,但和平的電力是送往宜蘭冬山超高壓變電所,且北部核電都除役,也沒有深澳電廠,和平電廠有助分區穩定供電。
最新一波IPP採購,二○二五、二○二六年合計約二七○萬瓩(2700MW = 2.7GW)將在本月中正式對外公告,台電指出,一年的總採購量大,以二○二五年為例,預計會拆成大、小機組,例如一百萬瓩 (1000MW)、搭配五十萬瓩 (500MW) 等模式進行。
PS. 相較於燃煤發電,燃氣發電的確可大幅減少很多空汙物排放,如硫氧化物(SOx)、重金屬、PM2.5等,這是相當確定的。
而如果從區域性的化學物質,如硫氧化物(SOx,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如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來看,燃氣所排放的硫氧化物低,二氧化硫也較燃煤少很多(約20%-40%,參考) 。
根據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的整理,顯示(如下圖),即便是排硫量最低的「超超臨界」燃煤電廠,實際的表現(燃煤的林口新火力發電廠vs.燃氣的大潭火力發電廠),仍然差距100多倍。
莊秉潔說,更重要的,是一般認為,燃氣機組並不會排放如鉛、鎘、汞、砷這些重金屬、致癌物質,而台灣的重金屬,差不多有一半,是從這些燃煤電廠、汽電共生設備排放出來的。
目前台灣能源轉型的階段性目標,就是在維持供電穩定的前提下,有秩序地讓核電退場,同時在短中期的過渡期以最大的可行性下用燃氣發電汰換燃煤發電,以有效減少空污以及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量,並爭取時間最大限度地提升再生能源綠電的發電量佔比,再以再生能源綠電陸續替換燃氣發電,以達成最終的零碳排、零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電力供應目標。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59997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59996
https://eventsinfocus.org/issues/1881
♡
台電 汽電共生 在 經濟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稍早20:00時,核二1號機已經開始降載,預計在凌晨左右,就會完全停止發電。其實,核二1號機原本預定今年12/27才屆齡除役,但因為用過的燃料池空間不足、新北市政府也未同意乾貯設施動工,以致用過的核燃料無空間退出抽換,必須提前停機,這凸顯出核廢料的議題,仍需中央和地方共同面對。
至於核二1號機停機後,台電要如何因應夏季用電高峰,台電公司會從以下3個面向全力確保供電:
1⃣歲修機組已陸續歸隊
近期大修的機組,包括協和電廠4號機、林口電廠3號機、興達電廠燃氣2號機等重要機組都已陸續歸隊,7月上旬還會有大林電廠6號機、大潭電廠6號機等機組重新加入供電。
2⃣新電源加入
民營的嘉惠電廠燃氣新機組,已經穩定發電接受調度,另外在再生能源方面,台糖位於七股的181MW太陽光電已於昨天併網,台電離岸一期風場也希望可在7月中下旬左右併聯發電。
3⃣輔助服務持續精進
另外,在尖峰時段減少負載的需量反應,與民間合作的汽電共生,以及持續耕耘的儲能設施,台電公司都會持續投入資源,用民間合作強化新能源的開發與調度。
台電 汽電共生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7)日在經濟委員會質詢新任台電董事長黃重球和中油副總經理張瑞宗有關中油賣天然氣給台電等電廠的複雜關係。林佳龍委員表示,中油的天然氣買賣對台電的發電成本具有非常關鍵的影響力,中油可能透過賣燃氣向台電、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廠賺取壟斷性暴利。
林佳龍委員表示中油與台電有著剪不斷理還亂複雜的關係,明年台電向中油購買自行發電用天然氣的預算高達1588.41億元,占台電化石燃料費2948.63億元的54%,這顯示中油的天然氣買賣對台電的發電成本具有非常關鍵的影響力。
林佳龍委員指出,他發現從97年度到101年度的預算書來看,中油家庭用天然氣的平均毛利高達20.59%,平均每年賺50億元以上,中油擁有國內天然氣市場的專賣權,竟卻向人民剴油。林佳龍委員也質疑中油從97年度到99年度的車用油品部門會發生虧損,但同期間的天然氣部門卻會發生鉅額盈餘,中油是否私下採取交叉補貼政策透過拉抬天然氣價格來彌補車用油品的虧損?
張副總經理表示,中油公司天然氣100年虧損是186億,而99年是賺140億,最大的差異是台電的需求量突增,中油的天然氣提供有期約與現貨,剛好在現貨市場買到比較有競爭力的現貨,所以99年度產生盈餘,台電用量占銷量的60%,民營電廠占20%,整個是有一個管控的氣價公式,且油、氣都有一定的計價方式,並沒有交叉補貼的情形。
林佳龍委員再度向台電與中油提出質疑,從97年度到101年度中油賣給台電、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廠等的發電用天然氣,平均毛利不到8%,但如果中油賣給台電和民營電廠天然氣的價格都一樣不高,為何台電轉投資國光等民營電廠發電的燃料成本(不含折舊成本),會比台電自發電的燃料成本高出許多?或是中油賣給民營電廠的天然氣都比賣給台電的貴?但如果是這樣,為何不屬於台電轉投資的民營燃氣電廠,賣給台電的發電燃料成本都比台電本身的發電燃料成本還要低?這些不合常理的異常現象,經濟部作為中油和台電的主管機關,是否應該解釋清楚呢?經濟部必須說清楚中油是否也向台電、民營電廠和汽電共生廠賺取壟斷性暴利。中油黃董事長表示,不同時間蓋的場合不同時間的資金成本會這些數字有差異,基本上可以透過合約雙方來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