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警察特考、退役三等行政法擬答
一、此題為100年原住民三等考古試題,上課時老師有特別提醒🔔
(一)解題方向:釋字第690號
1、必要處置或應變措施,其法律構成要件意義非難以理解,受規範者所得預見,得由司法機關加以審查確認,並無違法律明確性原則之要求。
2、14日居檢規定之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如不服該主管機關之處分,仍得依行政爭訟程序訴求救濟,即受14日居家檢疫之不利處分不服得提起撤銷訴願(訟),但是如果該14日之居家檢疫處分己執行完畢,且無法回復原狀時,相對人得提起「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
(二)、14日居家規定如何起算:
1、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即以次日為起算日,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不在此限。
2、該條第5項規定,期間涉及人民處罰或其他不利行政處分者,其始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
3、本題民眾於2020年4月1日晩上10:00入境,受14日居檢之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規定,以日為期間,其始日4月1日不計算在內,但是14日居檢為不利之處分,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5項規定,仍應以4月1日不計時刻以一日論,即以4月1日為起算日。
二、解答方向:行政罰法第4條,此題亦為考古題。
(一)行政罰處罰法定原則,即行政罰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二)學校對學生之記大過,其法律性質乃學校對學生之「敎育或管理措施」,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規定,係行政機關(學校)對特定具體事件所為之單方決定或公權力措施,並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行政處分(釋字784號參照)。
(三)大學以校規為處罰學生之依據,是否符合「行政罰法定原則」?
1、大學自治雖為憲法制度性保障,有關教學、研究、學習事項享有自治之權。大學得於合理範圍內享有自治權,有考核學生學業與品行之權責,各大學依法定程序訂定大學之自治規章,此大學自治事項包括內部組織、課程設計、研究內容、畢業條件、入學資格等在內(釋字626號)。
2、但是,大學自治係於大學為維持教育及學校秩序內之自治,大學對於校內所訂定之自治規章,並不得就學生校外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裁罰依據,如各大學依大學所訂定的校規,對學生校外之違反行政法義務,如交通違規、菸害防治、廢棄物清理⋯等,各大學得依校規為處罰依據,乃有牴觸法律之虞,並且與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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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律一試剩不到兩週,同學手邊有總複習課程的話,應該看超過一半了吧XD
不過,除了看課程之外,更需要的是練習考古題,而且是動筆寫,並按照司律一試正式的時間計時練習。
當然,不一定要騰出一整天寫完一整個年度的考題,這樣很累,且重點在於練習後的訂正,最好能練完一、兩份後就訂正檢討,效果會比較好。尤其是分數在門檻邊緣的同學(總分高或低門檻那麼一點點),更需要在最後這幾天,拼一下短期記憶,看能不能跨過一試的門檻,順利挺進二試。
今天老師要去讀享錄二試課程了(嘆口氣),我們都要加油~~
周易老師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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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好書推薦:#周易的司律二試刑法解題書
▋ 內容架構
主要跟以一般市面上解題書常呈現的要素沒差多少,收錄考古題是一定要的。我想特別介紹的是「#延伸專題」。
為什麼要加這個專題?延續前面提到的,司律二試的制度調整後,答題內容要寫的更深入,我希望同學能更廣泛地學習與該題相關的知識,但總不可能通通塞在擬答裡面吧XD 所以折衷一下,透過延伸專題來補充。此外,司律二試出題多變,完全一樣的考點再出題,在司律二試刑法會有點低(畢竟太多東西可以考了),但該考點的兄弟姐妹叔叔伯伯阿姨都有可能成為命題範圍,所以能將考點家族們一網打盡,是較有效率的做法。因此,最近的延伸專題有做些增補,念完前面,還可以繼續看後面來複習。
另外,這本書還有附上「#模板」,以及「#文章改編題」。一個是彙整書上出現過重要的模板,考前方便你改成自己的模板,並再次複習;另一則是改編我覺得重要的文獻題目,將它寫成擬答,讓同學看看老師們的見解為何。
總之,這本書因為是給「司律二試」考生使用的,所以會比較難一點,建議有刑法底子再來服用。
而如果要準備更困難的「法研所刑法組」同學,也可以參考參考本書,裡面有解法研所題目,但沒有很多,且須自行增補(你要考的學校的)刑事法老師見解在裡面,畢竟書裡無法廣泛搜集各校老師的見解,有些部分只能割愛,這點要留意。
▋ 寫作心得
在我個人出版的書籍中,一開始好像沒有單一本書專門是解題,而且又較符合司律程度的。不過,司律二試改制後,題分變高(刑法變成一題100分)、要求考生寫個人意見,還有400分門檻等政策夾攻下,單純爭點的背誦可能沒辦法讓你拿到高分,必須寫的更深入才行。因此,我覺得有必要出一個符合國考題目要求的解題書(也就是要寫出實務、學說之外,還要附上個人意見,這非常重要)。為了讓本書更能凸顯主要是給司律考生使用,就以「司律二試」為書名其中幾個字。
不過這幾年觀察下來,有些同學買這本書的當下,可能沒有立即要準備當年度的司律考試。其實有點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原本以為同學是考前幾個月才會選購。但後來細想,推測同學可能是想找一本刑總、刑分都有解題,然後又不會過度厚重的書籍吧!也說不定是為了期中期末考抱佛腳XD 總之,這本書原先預設給司律考生,但後來的客群慢慢有變大(希望啦),雖然意外,但卻也很欣慰,因為自己的書又能被多一點同學看見,是很值得驕傲的事。
▋ 總結
目前市面上刑法解題書蠻多的,同學要選購刑法解題書,建議親自挑幾本有興趣的書籍,互相比較後再做決定,畢竟自己看合不合頻率是最準的,別人講再多,也只是推薦而已,最後的判斷還是在你身上。
我沒有說大家一定要買我的書(事實上也不可能),我只是盡力把這本書寫好來,提供大家一個選擇,但還是要看同學接不接受我的寫作風格。書籍要改版時,我會抱持著「下一版要帶給讀者更多、更豐富的內容」的心態在處理。我想,每一本解題書的作者,應該都是懷抱這個心情在寫書,期待用書與同學對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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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y760724 (tonyjin)》之銘言:
: 你們準備方法是什麼?我讀的要死要活的,就在極度危險邊緣~
: 煩惱到都失眠了~
很多人站內信問我一試怎麼準備
我這邊一次回應方便往後的學弟妹們
以後有想問我的直接看這篇就好,我也沒有新招可教
(補充:我這邊推薦的方法提供的對象指的是各科法條跟參考書至少已經看過一輪有基本
功但選擇題遇上瓶頸的考生們,連法條跟參考書都沒看過的麻煩請先回去扎根,國家考試
沒有沒看書就能上的,就算有這種人他也不必上國考版了,比如說我不能允許你有實務見
解明顯跟通說不同的那種老爭點竟然不會,或是問你基本法條內容的送分題居然還寫錯這
種,畢竟我們的目標是要最後金榜題名,不是來考場聯誼開同學會抓寶可夢的,你來考試
就是來當法官檢察官律師的!當然太偏的法條跟實務見解就當送他,你不會別人也未必會
)
只有一個訣竅
就是
狂做題目!!!!!!!!!
我說的狂做就真的是一次一兩百題以上的那種
寫的方式是
完全不要花腦力思考
用刪去法刪不掉的話
一分鍾選不出來就猜C繼續一題了
然後也不要馬上檢討
寫完一百題以後再回來對看自己錯在哪兒為什麼寫錯是粗心還是真不會
真的不會的不怪你 有些真的看了書也不知道
但粗心看錯題目就是你的致命傷了
考場不允許犯這種低級失誤
讓每次做完一百題都錯十題以下
那你就幾乎成功了
上考場再緊張或失常也不會錯超過二十
而且這種方式不用久
現在題目已經累積很多
你把100年以後的做一輪
跟補習班整理的其他類科及歷次模擬考集中做個一次
把速度跟寫輪眼訓練出來之後就不必再準備一試了
以後你再考十年一試都不必擔心沒450!!!
(咦好像哪裡怪怪的...
啊二試才是重點啦考完一試還不快去看書練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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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23.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70672805.A.BBA.html
有認真想考上司法官律師的應該不會這麼輕挑準備吧
※ 編輯: meianhua (111.83.123.104), 08/09/2016 00:18:48
我從沒聽過有人覺得法條不重要
今年固然偏難
但若考古題多做練速度有了
這份穩穩四百以上不是大問題
這檔事沒別的法門
狂做是唯一解
建議他還是先充實基本功再來寫
不然就算一試勉強過二試也不樂觀(我指司法官,沒得取巧的)
同意 有些人不想分享只想嘴 這種人你問他也是浪費時間啦
※ 編輯: meianhua (111.83.123.104), 08/09/2016 00:32:29
也太看不起其他努力的人吧
難道二試的時間題目都未必有時間看了還在那邊翻法條嗎?
※ 編輯: meianhua (111.83.123.104), 08/09/2016 01:27:25
咦所以關連是……≧▽≦)
※ 編輯: meianhua (111.83.123.104), 08/09/2016 17:43:43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