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應滾動檢討、修正 落實勞動事件法立法初衷
勞動事件法自去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迄今已滿一年多,為了回顧過去的施行成效,我在今年三月已舉辦過一場公聽會,並做出八點結論;而司法院也在前天舉辦勞動事件法施行週年的研討會,期能展望未來業務推動。
因此,我今天特別針對勞動事件法的相關問題,詢問司法院的改善進程。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29914/1M/N
司法院民事廳李國增廳長答覆,我在3月的公聽會上提出八點結論:
1.) 訂定調解委員執法一制性的相關辦法、
2.) 建制完整的勞動事件司法統計資料、
3.) 持續充實法律扶助資源、
4.) 協助工會加強獨立訴訟實施權、
5.) 調解委員訓練制度完善化、
6.) 強化宣導,尤其是針對移工的宣導、
7.) 設立勞工法院、
8.) 將學者專家建言納入修法研議;
司法院於公聽會後已經交付幕僚單位研議,因為部分決議涉及其他機關職權,因此需要點時間。李廳長也表示,詳細的改善內容及進程,會再到我辦公室進行說明。
定期檢討及滾動修正,為的是能讓法律的施行,達到立法的初衷。勞動事件法肩負勞工的期盼,希望司法院能善盡主管機關職責,而我也會持續監督司法院,以維護勞工的公平正義。
司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本日偕立法委員劉世芳國會辦公室、台灣勞工陣線、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全國產業總工會,假立法院會議室共同舉辦【勞動事件法實施一週年:經驗、期許與突破公聽會】,會議圓滿達成。
在勞動事件法施行一周年的當下,召集司法院、勞動部、法律扶助基金會、工會、調解委員、勞動學者、律師、勞工團體與商業總會共同與會,分享這一年來的經驗,並提出精進的意見看法,實在相當難得,尤其精采。
會末,做出幾點結論:
一、 請司法院針對各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組成、分工及職權行使的方式進行調查,並訂定辦理指引以促使法律執行的一致性。
二、 就勞動事件之司法統計資料,請司法院儘速建制完整,以利未來政策評估及修法之參考。
三、 為落實《勞動事件法》促進司法平等的政策目標,勞動部及司法院應持續充實法律扶助資源,以確保勞工的司法可近性。
四、 司法院及勞動部有必要協助工會加強《勞動事件法》賦予工會的獨立訴訟實施權,以利促進紛爭統一解決,落實「便於人民接近正義」的制度機能。
五、 司法院及勞動部有必要針對各自辦理之調解委員訓練,學分採計、專業分流等議題進行研議,以促進訓練制度細緻、完善。
六、 司法院及勞動部有必要針對本法加強宣導,尤其對移工更甚。
七、 勞工期待司法院設立勞工法院,由勞工專門法官擔任審判長,期待未來得以設立。
八、 本次公聽會各位與會學者、專家及工會先進的意見,將作為未來修法之參考。
感念各界先進持續關注與推動,我們期待更好的明天!
司法院勞動調解委員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勞動司法元年!台北地院設專庭選調解委員因應新制上路
#勞資糾紛 #生活法律一點通 #直播預告
#勞動事件法 正式上路,台北地方法院今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及座談會,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致詞時指出,司法院已制定13項子法,各地法院也設置勞動法庭,建立勞動調解程序,讓當事人自主且迅速解決爭議,也減少勞工訴訟經濟上的負擔。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表示,今年是司法的勞動元年,再次為法律及經濟上的弱勢建構司法安全網。
勞動事件法2018年12月5日公布,司法院指定昨日施行,被喻為「勞動司法人權最大指標性突破」,突破過去勞資爭議案件對勞工的訴訟地位,減輕勞工在法院遭遇的時間及金錢障礙。幫助勞工和資方地位趨於對等,甚至擁有高於資方的抗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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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1. 遇到勞資糾紛時,可以尋求哪些管道協助?
2. 今年上線的勞動事件法對於雇主與勞工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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