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260:也許你的理論很完美, 但旁邊住了一個土匪, 他不跟你講理論, 世界上其他國家又不願意花太多力氣來救你, 因為不符合他們的利益考量。與其討論如何建國, 不如想辦法多創造幾個像台積電一樣等級的護國神山, 等到戰爭發生時,增加別人來救我們的機率
或是拜託美國直接賣核彈給我們? 但是美國這麼小氣, 只考慮自己的利益, 不會想要世界上再多增加一個擁有核彈的國家, 賣核彈給我們這件事應該不會發生
如果有核彈, 獨立建國的機率就大增
A260:
透過國際法法規路線是為了二戰過後沒能處理到的問題,去把它釐清,國際上會關注我們的行動是否能產生法理上的效果。
PRC政權會主張用武統來對付台灣,國際間為什麼很難幫忙我們?因為基於國際法上的「對於國家內部事情不干涉原則」 ,雖然能給予道德上的譴責,但並不影響國際法上的效力。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強調「台澎主權不屬於中國」,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還是中華民國政權, 一旦把台澎主權原本「中國內政問題」提升成「國際侵略」的層次,國際間就可以介入。
如果今天有個流氓說,妳敢獨立我就打你,這個立場是因為流氓主張妳是他的,而妳也承認自己是中國代表政府權之爭的另一個政權中華民國政權的,那當然中國代表政府權之爭另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就可以主張妳是中國國家的,只是目前由中華民國政權治理而已。但如果妳明確知道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妳的領土主權,妳就可以在國際上發聲,這是國際侵略威脅。
我們更可以利用國際法規範讓其他國家幫我們的時候可以沒有任何法律及心理上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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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建國派之所以會一再強調「盟佔狀態」持續至今,就是因為至今都不曾發生過可以改變/終結「盟佔狀態」的事件。
法理建國派提出來的,是「法律上的狀態」。
法律上的狀態(應然)與現實上的狀況(實然)未必是一致的。
但這並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法律上的狀態不存在」,
也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現實上的狀態不存在」。
應然與實然之間如果出現差距,連結出來的是兩個行動方向👉🏻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6521638506024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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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要了解國際法?就是要告訴台澎人不要隨時都想到會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發生戰爭。了解國際運作的規則才能找到台澎的路。
國際法上領土主權歸屬極為重要,尤其是在二戰結束後,行使武力基本上已經成為非法行為,唯一的例外就是自衛。而領土被侵犯就是行使自衛權最正當的理由。因此,是否具有領土主權,跟遭侵犯時是否能行使自衛權有直接關係。
事實上,擁有領土主權會衍生出對該地的治理權限。如果沒有領土主權,除非有其他合法依據,否則,即使能進行事實上治理,也會不斷被挑戰、質疑,甚至引來國際制裁。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台澎的依據是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盟軍授權佔領代管,所以雖然沒有領土主權但仍能進行治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政府繼承中華民國政權,但這個繼承不能包括台澎,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國際法層級的事情,與中國內戰無關。
台澎建國完全可以透過外部住民自決來完成,不需要己願他力。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建國前如何強化台澎的軍事防務、建國前後ROC軍武的移轉 https://wp.me/pd1HGm-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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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建國獨立,不是獨立建國。
台澎需要的不是從哪個主權國家中分離獨立,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需要建國。
👉🏻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0633357636246/?d=n
👉🏻Q&A109:有沒有先建國再獨立的國家?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870040504518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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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間不是在比拳頭大,特別是在二戰過後,各國之間的共識,都認為用武力取得領土主權或者脅迫別國是不對的事情。
國際法的存在其實讓很多政治實體在對抗所謂的強權的時候,有非常好的理由、根據、籌碼來保護自己。
//強者可以制定規則、弱者必須要精通規則//
國際法的規則是大國之間討論出來,透過政治折衝、權力的運用、政治力的運用,所決定出來的規範。大國彼此之間為了避免發生戰爭,所以會遵守規則。當然有時候可能會稍微越點 界,但是基本上都會遵守國際法。
國際法規範它本身存在的價值就是,如果國家跟國家之間發生爭議的時候,除了打仗之外,要如何解決彼此之間的爭議問題。
那相對比較弱的國家呢? 就必須要運用國際法的 規則去跟大國去談事情。我們要利用大國之間權力的平衡,來爭取我們自己本身的利益,所以我們必須要很清楚大國之間所談出來的規則到底是什麼,然後善用這樣的規則去爭取我們本身的最佳利益。
國際法對弱者最大的作用是增加我們跟強者進行競爭、進行政治及法律攻防的籌碼,是最有用的工具。
《核武禁擴條約》(核子武器禁止擴散條約)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8%8D%E6%89%A9%E6%95%A3%E6%A0%B8%E6%AD%A6%E5%99%A8%E6%9D%A1%E7%BA%A6
核子彈並沒有被認定是非法武器或不能使用的武器,國際共識是「不要再增加有核武的國家了」,這樣。
禁止核武擴散協議是法律方面的原因,回答的問題是:「可不可以做」。
海島欠缺縱深是戰略方面的思維,回答的問題是:「適不適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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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國際規則有可能為了台灣而改變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4358666146021/?d=n
Q&A128:建國跟國防的關係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0002380581650/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Q&A200: PRC政權不會想要把雖然已經是中國領土的金馬東沙變成是PRC政權的領土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3130609602160/
Q&A207: 那目前<舊金山和約>的強度有多強?也好奇有多少國家還重視並尊重這條約,的確像妳說的各國的表態無法改變臺澎地位,但還是好奇這點。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7479855833902/?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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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最近台灣對於女性的墮胎自主權有大的討論,因為有基督教團體 Shofar社區轉化 提出公投案,要求未來「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很多人就說8週才大約等於一個半月,可能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懷孕,那豈不是等於幾乎不能墮胎?女性竟然沒有選擇權可以自主決定,而且若是胎兒有先天疾病、生下來根本無...
合法主權事實主權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失敗者回憶錄0924)
覺醒,誤知,連結
前文談及《七十年代》創刊,想不到還有不少讀友留言說是創刊時的讀者,有的還說一直讀到休刊號。一位讀友說,「七十年代創刊,帶動雜誌界百花齊放。」這是溢美之詞,不符合當時的情勢。
實際上,在六十年代的後期,因左派暴動的平息,港英對認同香港的推動,文革極左思潮在中國氾濫,但對西方追求社會主義平等的青年卻帶來正面幻想,這些複雜的思潮,使香港大專學生開始思索起生計以外的問題:我們活在怎樣的世界?我們是什麼人?我們往何處去?
這些話題在大專界非常活躍。中文合法化運動,對中國人的身份認同,是當時進步學生的思想傾向。逾百本青年刊物噴薄而出。1998年在藝術發展局贊助下,由吳萱人、何良懋主責編輯出版過一本書《七十年代青年刊物回顧專集》,收集、介紹和評述七十年代近百本青年刊物,刊登各書影,重刊各「發刊詞」。大致上說,早在五十年代出版並曾經引領風潮的《中國學生週報》,這時已有落後時代之感,終於在1974年停刊。代之而起的有港大的《學苑》、中大的《中大學生報》,中學生為主的眾多文社刊物,宗教機構出版物,這些刊物大都論及政治傾向與身份認同;專注於政治思想的,有《盤古》、《70年代雙週刊》、《知識分子》、《南北極》。《七十年代》只是其中一份,而且是唯一有影響力的左派背景的刊物。當時也有其他左派刊物,比如《新一代》《學生哥》《海洋文藝》等,但這些刊物因為走不出左派意識的局限,因此很快就辦不下去了。《回顧專集》認為是有親中背景的《七十年代》「辦得出色」,「覷準時機,出版策略勇進」。
回想當年,真的不是我有什麼能耐,而只不過是正統左派機構的思想框框太多,一方面敵情觀念強,顧忌多,另方面背後管家多,意見多,因此遇到一些新形勢新變化,一般都寧可謹慎從事,沒有中共當局的明確表態,就不去碰比較穩當。《七十年代》早期許多文章都出自《大公報》的才子之手,但他們反而無法在自己報紙上發揮。出版界的情況也一樣,有一位在中區左派出版大樓工作的編輯人員私下說,凡是這個大樓辦的雜誌,是一定不會被市場接受的。
此外,在左派單位工作的人,在工作、生活、娛樂、休閒甚而購物、醫療等各方面都自成系統,與香港一般市民的生活有區隔,那些蜂擁而出的青年刊物,和大專學生的思潮,他們都沒有接觸,懵然不知。我那時就香港眾多新出刊物的狀況,寫了一個報告給香港的左派領導,他們的反應是嘖嘖稱奇。
1971年1月29、30日,以台灣留美學生為主力的保衛釣魚台運動在美國六個城市爆發示威,反對1970年9月美日協議在1972年將冲繩交還日本,其中包括1968年被探測到有大量油田的釣魚列島。我從留學生出版的眾多保釣刊物中得到資訊,為此我就報導這樁事情詢問過左派領導,他的回答是「慎重處理,不要被人利用」。
這回答很可笑。但也反映了在敵情觀念主導下的中共心態。撇開保釣其後的走向,當時這是發生在留學生中的一樁大事,不能視而不見,更莫說要在留學生群中爭取讀者了。因此,我果斷地作了報導,摘錄了大量留學生刊物的文章,也請一位在《大公報》資料室工作的寫手,寫了關於釣魚台的油田和主權問題的長文。這樣的文章不會在正統的《大公報》刊登。事實上,保釣運動早期在所有香港左右派報刊中都沒有報導。左派要防止「被人利用」,右派就要維護台灣國民黨政權。
關於釣魚台歸屬問題,及日後保釣的發展,中國、台灣和海外知識人的角色,這幾十年來我已經有了不同的看法。但當時,純粹出自愛國保土的意向,認為美國將有爭議和有豐厚石油資源的領土,私相授受給日本,是應該抗議的。參與保釣的留學生,也是出自單純的動機,當然也夾雜著從封閉的台灣到了開放的美國之後的思想改變。那是台灣留美學生的左派思潮的萌芽時期,既代表覺醒,也代表誤知,但珍貴的是追求真理的精神。《七十年代》與他們契合,並共同探討國是,一起走著思想探索的道路,好多人都成了我們的作者和朋友。我對自己認識不斷解剖,在心路上同行的作者和讀者也一樣。保釣是我們連結的開始。
《七十年代》大幅報導和評論保釣運動,使雜誌在美加歐澳各校園的銷路激增。接下來是中美關係的突破,帶來了海外知識人的親中思潮。這思潮未必由我們帶動,但無可否認《七十年代》提供了載體,至少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是後來我們認為應該檢討和改正的。(67)
圖1,1998年出版的《香港七十年代青年刊物回顧專集》;
圖2,1971年4月30日在華盛頓的保釣示威現場,學生領袖正發表演講。
(《失敗者回憶錄》在網絡媒體「matters」從頭開始連載,網址:https://matters.news/@yeelee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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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258:只要護照印著ROC的一天,隔壁的就一直以為是他們的領土
A258:
相似的問答👉🏻Q&A200: PRC政權不會想要把雖然已經是中國領土的金馬東沙變成是PRC政權的領土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3130609602160/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者某組織、政權可以主張的。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隔壁主張的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聲稱台灣光復這個劇本。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PRC 政權非常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所以當年周恩來跟季辛吉碰面的時候,周恩來就明白要求美國不要再把「台灣地位未定」放在嘴巴上面講,之前 PRC 政權那一波否認《舊金山和約》效力的回力鏢低能攻擊也是源自於他們知道台澎法理地位真相的殺傷力。
PRC 政權其實並沒有否認 ROC 政權的存在,只是不承認 ROC 政權跟他可以平起平坐而已。PRC 政權利用 ROC 政權的主要是主張它所代表的國家(中國)在由 ROC 政權當家的時候(1945)就已經為中國取得台澎領土主權。
PRC 政權其實並不需要透過 ROC 政權取得在台澎的統治事實,它只要能在國際法上為它的領土主張找到根據就行了。
換句話說,PRC 政權所代表的國家(中國)主張台澎領土主權的法律根據是建構在 ROC 政權鬼扯的「台灣光復」之上。所以 PRC 只要咬死這一點有發生、有效力,它就可以積極主張中國這個國家擁有台澎領土主權,至於 ROC 政權是死是活並不影響 PRC 政權主張台澎領土主權的行為。
PRC 政權會處處針對 ROC 政權,主要是源自於「中國代表權」的問題。
在宣稱「中國已經取得台澎領土主權」這件事上,爭奪中國代表政府地位的 ROC 政權跟 PRC 政權的立場是一致的:台澎領土主權屬於中國(這是一中兩政權的共識)
👉🏻 九二共識 https://wp.me/pd1HGm-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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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護照的作用寫在這篇👉🏻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passport英文直翻就是通行證,最主要的用途是辨識持有此證件的人從哪來。
實質功能就是如果從某地來的人不能入境,至少還可以回到出發地,不會無處可去。
國家通常會對自己的國民發護照,並告訴其他國家自己將護照持有者當成自己的國民看待,如果護照持有人在海外發生事情,發照國家會為他出口氣。
例如美國護照持有者到加拿大被欺負,回美國跟國家政府哭哭,美國政府就可以要求加拿大給個交代。
在護照內頁,會看到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要求其他治理單位(通常也是國家政府)給予此人合法合理的對待,如果對此人沒好好對待,則發行此本護照的單位會跳出來。簡單來說,就是發行護照的單位會罩他、保護他,所以我們稱之為「護」照。
由於發行護照的單位會保護持有人,而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因此會讓人誤以為只有主權國家才能發行護照,所以能發行護照的就是主權國家,這是錯誤的觀念。事實上,不是主權國家的地方也是可以發行護照的。例如港澳不是主權國家,是屬於中國主權國家的領土,而他們的治理單位也會發行護照。港、澳原本都是其他國家為了進行貿易而建立的殖民地,此地人民會去其他地方做生意進行商業行為,所以殖民者就會發給他們一個通行證去做生意。當港、澳回歸中國主權國家治理時,因為當地人民還是要繼續跟其他地方維持貿易關係,所以他們的治理單位發行該地區專屬的護照方便當地人民維持原有的經貿關係。
現在港澳的人拿護照雖然可以方便進出他國,但如果他們到海外被欺負,港澳的人要找誰幫忙出氣?當然是找PRC政權外交部,而不是找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
現在我們說護照很好用,通常是說可以免簽進入許多國家,但其實如果在海外出事,並不是光靠「免簽」可以幫忙的,還是要主權國家透過外交途徑來出面處理。
目前ROC政權發的護照,到國際上那15個承認他是中國國家政府的國家還會有點「保護」作用,如果是到其他180個國家,這本護照很難發揮什麼保護作用。
當然,有些國家例如美英,有特別針對ROC政權在台灣的狀況特別立法,把ROC政權這個台灣治理當局「當成」國家政府來看待,讓它可以替台灣人出聲。但如果遇到不把ROC政權看作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甚至把台澎人看成中國人、台灣當中國領土的國家,ROC政權發行的護照就只是單純的通行證,如果被這些國家欺負,找ROC政權就沒什麼保護作用了,搞不好找PRC政權的「中國大使館」還比較有用。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是因為想跟台灣人做生意、覺得台灣人文明水準夠又有消費能力有利本國觀光發展,所以給台灣人免簽,而不是因為ROC政權有多棒。所以不用擔心建國以後,這個國家發行的護照會不好用,因為其他國家仍舊要跟台灣人做生意、歡迎台灣人去觀光。
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發行的護照可以免簽入境的國家/地區數目,之所以會比PRC政權發行的護照還多,就是因為,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無論喜不喜歡PRC政權所代表的「中國」,他們都還是想跟住在香港、澳門地區的人往來,所以給管理香港、澳門地區的特區政府所發行的護照免簽 。台澎建國之後也是一樣。 無論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到時候喜不喜歡、承不承認在台澎建立的國家,只要他們還想跟住在台灣的人往來,就會給治理台灣的國家政府發行的護照免簽,給台灣人方便。
🍡延伸閱讀🍡
Q&A207: 那目前<舊金山和約>的強度有多強?也好奇有多少國家還重視並尊重這條約,的確像妳說的各國的表態無法改變臺澎地位,但還是好奇這點。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7479855833902/?d=n
華台不分的現象、國家正常化的問題 https://wp.me/pd1HGm-m3
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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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主權事實主權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最近台灣對於女性的墮胎自主權有大的討論,因為有基督教團體 Shofar社區轉化 提出公投案,要求未來「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很多人就說8週才大約等於一個半月,可能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懷孕,那豈不是等於幾乎不能墮胎?女性竟然沒有選擇權可以自主決定,而且若是胎兒有先天疾病、生下來根本無法存活,或是有被迫懷孕等等的狀況,難道也要強迫將小孩生下來嗎?
其實我們擔心這一天很久了,美國的保守派兩大主張,一個是反同,另一項則是反墮胎,美國保守派崛起後,就開始修改法案,阿拉巴馬州就通過了一項叫做《人類生命保護法案》的墮胎禁令,幾乎全面禁止女性墮胎,而且不管女生是不是未成年、是不是遭強暴或亂倫,全部都必須生下小孩。
阿拉巴馬州的這項這項《人類生命保護法案》法案,讓墮胎成為一種罪,而且根據這項法律,連涉入的醫療人員也將被連帶判刑,最可怕的是美國現在有十六個州己經通過這樣的反墮胎法案。
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在這,這項法案即使看起來不合理,美國墮胎法最終一定會進入美國大法官會議,要大法官決定的。不過現在美國的九位大法官中,女性只有三位,就算不看性別,現在保守派是五比四多一票,這讓墮胎權的前途很不看好。
「Shofar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這次領銜提出「台版心跳法案」全國性公投,就是想要將優生保健法裡面規定人工流產要在24週內施行,改成8週;不過目前中選會收到提案連署後認為有爭議,所以接下來將會招開公聽會。
其實墮胎權也不是沒有公投過,但過去比較多是從有禁令的狀況,公投讓墮胎合法化,像是歐洲最保守的天主教國家之一「愛爾蘭」,就經過了6次公投、共16年才在去年廢除墮胎禁令,而且你們以為禁止墮胎,就真的都不會有人墮胎嗎?根據統計,愛爾蘭從1980年開始,大約有17萬愛爾蘭女性被迫要到鄰近的英國墮胎。
人工流產這個議題,除了女權因素之外,還有更多的醫學的因素要考慮,這次節目我們也特別邀請到了,萬芳醫院婦產科主任王樂明醫師,希望能夠聽聽專業的意見。
一. 提出這個公投法案聯盟認為,女性只要有性行為或是月經延遲的話,就應該馬上進行驗孕,只要遵照這樣的方式,女性就可以在4週內就可以發現自己有沒有懷孕;想請問醫師,通常台灣女性都是多久會發現懷孕?
正常的女生,如果月經沒來一個禮拜,本身又夠警覺的話,當然會馬上發現,不過前提是『月經必須要規律』,不過事實上在台灣的女性族群裡面,大約有10%-20%的女性,月經是不規則的,慢個10天或是20天,根本是非常常有的事情,還有多囊性卵巢症候群的女生,他們的生理期是三個月來一次,我們叫季經,這些女性發現懷孕通常都已經超過了15週。
二. 在美國的經驗,最主要墮胎的族群其實是未成年少女,可能是因為性教育不足的關係,但這麼小的年紀就必須要做出人生這麼重大的決定,醫生您認為,如果台灣今天將超過8週禁止墮胎這項規定,正式地列入法律,對台灣的影響大嗎?
影響非常的大,像主持人所說的一樣,在台灣的墮胎族群也有許多是年輕人,尤其是現在性觀念非常的開放,但性教育卻不夠普及,很多人在懷孕後他根本不知道她懷孕了,他出現了一些噁心、便秘等懷孕初期的症狀,但是他們卻可能認為是腸胃道的問題,跑去看腸胃科,因為她根本沒有過懷孕的經驗,等她們發現都已經超過了8周;而且有些未成年懷孕的少女,也有可能是中輟或是家庭支助能力較弱的弱勢族群,當她們照顧自己都有困難了,怎麼有可能有能力再照顧一位小孩,所以她們當然也會希望終止妊娠,這些案例在門診都是非常常出現了。
所以我認為,這項法案如果將時間訂在8週,真的有點太苛刻了。
三. 目前台灣規定的是24週墮胎,那這在醫學上是有根據的嗎?如果改成8週在醫學上是可行的嗎?
24周我們要講的就是一個胚胎的起源,從精子到卵子結合之後變成一個胚胎,一般在5到6周開始會有心跳,到8周的時候,它會變成一個像小米粒的形狀;一個胚胎要健康的長成一個人,通常我們在產檢的時候,會分為「內部因子」和「外部因子」。
內部因子就是所謂的基因,基因要好,小孩才會長得好,不過在做這些基因檢測的時候都需要比較大週數,像是羊膜穿刺要到16週以上,因為在這個時候媽媽才會有足夠的羊水檢測,現在科技進步,可以做一些非侵入性的檢測,像是抽血之類的,但是這也需要10週以上才有辦法檢測的出來;外部因子就是胚胎的發育,要小朋友長得頭好壯壯,也要持續觀察胚胎型態,像是他的頭有沒有發育、神經管有沒有長好,這些都是跟發育的過程有關的外在的問題,但這些也需要大概20週才能長好。
所以在這麼小的週數要決定這麼多事情,驗醫學上來說,是有困難的。
四. 在美國爭議最嚴重的就是pro-choice(女性選擇權)跟pro-life(胎兒生命權)兩個陣營,醫生您從一個專業角度來看,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在婦產科的立場,一定是媽媽優先,沒有媽媽就沒有小孩,任何觀點都要以媽媽安全為最大考量。
這次很謝謝王醫師從婦產科專業的角度來與我們分享。
你覺得人工流產到底適不適合限縮到8週以內,這樣子的公投如果通過的話,對於女性權益或是整個社會,會有什麼樣的影響?一起和我們分享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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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習近平的談話,民進黨與獨派嗆聲拒絕,
發洩情緒,毫無助益。
台灣有能者,顧慮表態,或卸責「主流民意難接受」,
然有智者,當進入下列思考,
並構思「能使主流民意接受」之方案。
.
1.是誰讓大陸走出這一步?
「九二共識」能讓兩岸和平發展,蔡英文棄而不用;
「兩岸一家親」能讓城市交流,蔡英文逼他收回。
擁美抗陸愈加明顯,於是大陸給出,「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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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陸希望探索兩制方案,台灣只是不回應,行嗎?
台灣不回應,大陸若自己決定。對台灣人未必有保障。
大陸的要求很清楚:九二共識基礎上,都可以談。
反倒是民進黨的標準前後不一:
2014國民黨「政府對政府」談服貿,
民進黨在野就批判沒有「民間參與」;
2018民間要參與兩岸活動,
民進黨執政就改口要「政府對政府模式」。
翻譯成白話:兩岸要談只有民進黨才可以談。
然而,民進黨不願談,
現在的在野黨可以「先試著談」或
「自行提出談的方向」,2020讓人民投票決定。
.
3.一中各表的缺陷何在?
ROC與PRC各自向邦交國表述各自代表中國。
互不承認對方主權、互不否認治權。
因此,PRC政府官方不承認中華民國,正是一中各表的實踐;
正如同ROC官方也不應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各表。
(解釋各表影片:https://goo.gl/sNczga、詳細解釋各表文章:https://goo.gl/etRqD6)
各表的天然缺陷,是「互不承認主權」太昧於現實。
當前問題是,
民進黨政府官方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
已違反了九二共識「互不承認」的原則。
也違反了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之憲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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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灣主流民意能接受的兩岸公約數是什麼?
既然民進黨希望對岸「正視中華民國」的存在,
那麼民進黨先應接受在憲法與邦交國上,
「中華民國等於中國」的事實。
有別於一中各表的「互不承認」,
兩岸應進入到「相互承認治權、共享主權」。
當對岸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的一部分,
完全符合民進黨的要求、也符合中華民國的憲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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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為什麼不放棄中華民國才能保障台灣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同時中華民國也是中國。
兩者才是完整的中國。」
在此架構下,
兩岸共商如何讓更多的台灣人參與國際事務、
未來民主自由與各項生活方式,
西電東送解決缺電、500億解決台灣年改財政、
才有協商的空間、和平解決兩岸的問題。
台灣人認同自己是中華民國,才能得到對岸的尊重。
ROC政府才能與PRC政府對等談判。
放棄ROC國號,矮化為「台灣」,
全世界都認為台灣只是中國的一省,談判直接矮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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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華民國版的一國兩制:一中同表
兩條路線很清楚了:
「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兩岸永遠無法溝通,
現狀再到2024,可能更糟」;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是中國合法政府,
談判台灣人民的權益保障」。
2020總統候選人的共識應為:「台灣是家園,
ROC是台灣人的政府,中國是民族與文化認同。
ROC與PRC合作,為兩岸中國人民創福祉。」
這是當前最能保障「中華民國」的安排。
大陸早把「承認中華民國」的空間釋出,
端看台灣執政者,有無勇氣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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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只有政治人物勇於提方案,人民才能檢驗誰在賣台
大陸拋球,台灣各方湧動。
有腦的政治人物,不分藍綠,
很多人都想代表台灣談,人民必須在此檢視,
誰想的是撈大陸的利益?誰在想保全家族利益?
誰在想保有在台的政權統治?
誰真正要為台灣人民謀取福利?
所有台灣有志於政者,拿出方案,讓台灣人民檢驗。
也希望大陸思考,要留給後人怎麼樣的兩岸歷史?
統一之際,是肥了台灣的幾大家族、財團,
讓台人口服心不服,
還是真正幫助台灣人民、真實解決台灣長期困境,
達到心靈契合?
合法主權事實主權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上週五衛服部收到世界衛生組織(WHO)邀請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的邀請函,但上面加註了聯合國大會2758決議,也就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將蔣政權代表驅逐」的決議。
長期以來民調顯示,多數台灣人認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但馬政府為追求實質參與國際交流,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原則,並接受「中華台北」的名義。我不認同馬政府將台灣限制在廿五年前的虛幻共識,但這是馬政府八年的立場,我們有必要來釐清。
何謂九二共識?檢視馬政府過去所言,就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但對岸宣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主張是中華民國,儘管雙方對主權有爭議,但先擱置這些爭議,務實對話、交流、合作」。
那麼,現在的WHA邀請函,其所附加的聯合國2758決議是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將蔣政權代表驅逐」,這何來的一中各表?哪有擱置爭議?這完全違背馬政府的立場。因此,今天陸委會施惠芬副主委在我的質詢下,也表達這已違背九二共識的意涵。然而,總統府竟然表示,中國這是「善意」互動?
難以想像,馬政府竟然連過去八年來強加在台灣人民身上的「九二共識」,到了其任內最後一個月,都可以全面棄守,擁抱中國的一中原則,只任憑陸委會政府官員勉強守住立場!
我不認同九二共識,事實上,中國一直利用九二共識這個幌子偷渡一中原則的框架,壓迫台灣人民在國際上的權益,這是台灣絕對要警覺的。因此,我期盼新政府絕對不能再掉入「九二共識」的陷阱,回歸台灣人民的意志,對內逐步改善體制、讓台灣成為正常的國家,對外也要強調「台灣不屬於中國一部分」。因此,台灣若要出席WHA,不只要能夠實質參與對於防疫與衛生相關的國際交流合作,也一定要清楚表達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我們拒絕一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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