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編從昨晚就發現網路銀行的連線怪怪的,怎樣都連不進去@@
看了一下日期,掐指一算~~
原來是各項防疫補助,昨天正式開放上路申請。
(據說,有十幾家網銀在昨天大塞車,盛況大概比搶演唱會門票還要激烈這樣)
然後,今天喵編腦闆就開始陸續接到一些詢問:
「莉絲,我跟前妻是共同親權,那個孩童防疫補貼,前妻早早就給我登記領取了,但我才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她怎麼可以這樣!!!」
仔細看了一下申請補助方式,確實只有提到準備好下列資料: #孩童健保卡號、 #父母或監護人身分證字號、 #同一位父母或觀護人金融機構帳號,完全沒有區分若是父母離婚的情形,關於孩子的補助該由何人來領。
這時,可能會遇到兩種情形:
一是當初離婚時,約定由父或母一方單獨親權;
另一種則是約定由雙方共同親權,但由一方擔任主要照顧者。
這兩種情形,對於已經離異的爸媽來說,其實意義是非常不同的。也難怪有些父母開始詢問上面的問題了。
經腦闆指示喵編去電詢問後,得到機關回覆如下:
一、 父母離婚,由一方單獨行使親權時,只有 #單獨親權人 才可以申請領取。
二、 若是約定 #共同親權,則 #父母雙方 都可以領取。(換句話說,就時候就出現先領先贏的情形惹~~)
雖說依照機關的解釋,若雙方沒有事先約定關於孩子的各項補助款由誰來領取時,確實會發生先領先贏的情形。
但防疫升三級後的這一個多月以來,除了生活型態大幅度的變化以外,父母要顧及工作,還要一邊應付停課不停學的孩子們,肯定也是吃足苦頭的。
即便是沒有主責照顧的一方,真的手刀領取了補助,請先深呼吸,然後詢問一下對方領取的原因是什麼,再做溝通,或許就可以免去一場衝突。
不過,身為專業法律粉專的小編,還是要提醒大家,即便父母雙方沒有事先約定補助款由誰來領取,還是建議交由主要照顧者來運用補助款,會比較妥適喔~~
#孩童防疫補貼怎麼領
#威丟幾萬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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