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关系:
一个是凑活,一个是余生。
有些人感到结婚,受到百般的折磨。
有些人感觉到结婚,有依靠陪伴。
可见,不同的人,经历着不同的婚姻。
在微博上,前两天出现了一个热门话题:
哪一个更值得宽恕的是精神出轨与身体出轨?
片面地分成了两组。
有些人说,肉体出轨! 也许只是一时的冲动,对妻子仍有爱情。
有些人说,灵魂出轨! 虽已另有所爱,但仍坚守底线。
下面是一条特立独行的评论,夹在一堆热火朝天的观点中显得特别扎心:
「一大把年纪,说什么爱不爱,凑合过涤,和谁不过瘾?」
第一眼就有点想笑了,又一次想哭。
过了好好的生活?
现在有多少夫妻生活在这样!
可是很多时候,当一段感情真正出现问题的时候,结局很可能会分道扬镳,连夫妻都做不成。
这就是说,连凑活都成了奢望。
在大学时,教授现代文学史的老师,曾经提到过才子王朔的感受:
妻子沈旭佳是东方歌舞团的舞蹈家,王朔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这位姑娘。
此时的王朔还是一个穷困的无业青年,而沈旭佳身旁已经聚集了一大批有钱的追求者。
烈女怕缠郎,王朔靠着没羞没羞的毅力,硬让沈旭佳被他的诚心与才华所打动,拒绝了他。
但是这种感情,无法阻止王朔再次结婚后爱上另一个女孩。
于是他搬出去了,周末才回家一次,两人躲在小房子里争吵。
大吵大闹,最终不免扯到「我还爱你」这一话题——
成绩总是那么不理想,这边沈旭佳泪如雨下,那边王朔闷声不绝。
片刻觉得对不起家里的老婆,一会儿又觉得对不起外婆。
那一刻,女儿也大了,知道要向妈妈跑,一次冲进房子,摔了自己的手机。
上次离家时,看着女儿眼里的惊慌和愤怒,他没有一张脸向他诉说自己的歉意和愧疚,直接走了。
老婆也带着女儿去国外...
说到这里,想起了老师的一句嘲讽:
古往今来,文人多情。
失去爱情,活不下去,连苟延残喘都成了一种负担。
尽管有负罪感,但勉力维持,也只能鸡飞狗跳。
所以最后的结果不是凑热闹,而是散伙。
不能爱,不能恨,不能结束。
天涯海角,彼此不相见。
我们常说,做不成朋友,也做不成夫妻,相爱一场,没有关系。
我向老师请教。
"你是哪一种?"
教师微笑着,没有给出肯定的回答,只是说:
「对我来说,婚姻是脆弱的,围城中的人是熬,围城外的人感同身受。 有些人分开,有些人凑合。 人世间千千万夫妻,并非每一对都可以永远恩爱如初。」
听完老师的话,大家一片寂静,寝室里一个女孩,谈论着自己的父母:
二人结婚二十年,横眉冷眼。
经常互相争斗,有时也会互相打头阵。
那时候总是在深夜听到父亲粗暴的斥责,还有母亲的尖叫,这么多年来仍然觉得是道不可磨灭的阴影。
年老些的时候,还问过她们:「为什么不离婚?」
二人却又支支吾吾地犹豫了起来:「总不能太自私,连你也不顾。」
要离婚了,孩子会不会回来的。
离异,同床同。
所谓至亲至疏夫妻,大抵如此。
空虚的婚姻名分,没有夫妻感情。
每日除了争吵,就是冷漠。
也不想白头终老,只是人到了中年,还有点累。
没有想到恩恩爱,只是物是人非,彼此都变了。
在我印象中,叔叔和叔叔阿姨,也有过一段非常恩爱的时光。
之后步入婚姻殿堂,却被柴米油盐酱醋茶弄得面目全非。
你们在抱怨我,我控告你们,大吵了一顿,但是都没用。
事情在那儿堆积如山,渐渐地发展成一种"默契",不再开口——
明知抬头不见低头,却可以从早到晚不说话。
我就在街上逛,你不顺眼。
我不会问你什么时候出门,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不等你。
明知夫妻一场,不如手机亲密。
闲谈两句,不是孩子,就是冷场。
除了「嗯」「好」「行」之外,不再有冗长的争论,也没有事情做得很细。
想想他们说什么
没有语言的婚姻,比无性婚姻更可怕;两个人的孤独,比一个人的孤独更可怕。
所谓的相敬如宾,互不干涉,说到底,就是懒得离开,但也不愿意继续在对方的身上想。
分分不成,好不好也不好,只能委曲求全地忍受,不咸不淡的将就着,彼此没有欲望,在一起只是凑活,这是许多夫妻的现状。
尼采曾经说:
结婚就像是一场长期的谈话,当你决定步入婚姻的时候,你要考虑的是你是否能谈笑风生。
真不知道你的婚姻会在什么时候结束呢。
但是我知道婚姻的普世意义,那就是找一个能谈笑风生的人一起过鸡毛蒜皮的生活,不要把两个坚强的人化作两个软弱的人。
近日热播的新剧《如果岁月可以回头》中,靳东饰演的丈夫白志勇,在面对执意离婚的妻子时,懊恼而百思不得其解——
没有外遇或家庭暴力;
不欠债务,无不良嗜好;
虽然婚姻生活不会再轰轰烈烈,但是还可以凑合过一段,人到中年了,为什么还要闹离婚呢?
老婆哭得满头大汗:「我白天很苦恼,晚上睡不着,你问过我一次吗?「 我心痛,身痛,你懂吗?」
恋爱关系为何会破裂?
因为我们在彼此心中生活着透明的人,明明是两个人的家,却比一个人活得更孤独。
听到这么一句话:好的婚姻生活其实就是一个互相适应、互相磨合的过程,它既有矛盾,也有升温,有争吵,也有和好。
跌跌撞撞从不可怕。
他冷冷地跟你装模作样,却从不主动和你交流。
吓人的是以前我们心甘情愿地为彼此付出,现在却不管怎样都懒得为对方再花一点心思。
回答张弓的知乎回答者,他有一个自己的故事:
那一天,在主卧的洗手间里,无意间看见老婆洗澡球坏了,下午一个人出门去超市买东西,顺便给妻子买了个新浴球。
一件小事,也不和妻子谈。
结果妻子晚上洗完澡出来,说觉得特别开心。
他觉得好笑:「我明明送的东西比这个沐浴球贵几百倍,几千倍,怎麽在你心里,还不能比一件几美元的东西?」
妻子摇头说:「你们男人不懂,你们总觉得老爷儿儿得一分钱才能哄人开心,其实,几块钱的东西,也一样能讨人欢心。
要知道,幸福其实很简单,它隐藏在细节中,隐藏在这个小小的浴球之间。
看见你头发长了,该剪掉了;
看见他的衣服都旧了,该买新的了;
在他的余光中有你,在你的余光中也有他。
每当回首往事,都有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你身边,你们相濡以沫,并彼此珍惜,愿意将自己的一生毫无保留地托付给对方,然后携手走完余生的路。
正如他们所说:
拥有婚姻并不值得称道,有爱的婚姻才值得称道。
生命是如此短暂,何必找一个人给自己添堵,让自己一生都不快乐?
其中的一幕,让我印象尤其深刻:
由于不想让丈夫和儿子担心,刘静得知自己得了癌症,骗他们说自己去外地出差,然后一个人偷偷跑到医院做手术。
季胜发现真相后,连夜赶往医院。
病室大门打开的一瞬间,两人对视无语,眼里都有泪。
不责备,不埋怨,有些只是说不出口的温情,还有彼此的心疼。
季胜利对妻子说:「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短短的九个字,是一生的承诺。
一些人也许从未说过爱你,但是他们会用实际行动告诉你。
有的人也许从未说过甜言蜜语,但却会深深地,深深地将你置于生活中,同命运,同患难。
世上有很多不完美,婚姻也是如此。
或许你们的婚姻,没有多少山盟海誓,也少了风花雪月,只有生与死的决心,还有携手共进的信念,但这已经足够了。
美满婚姻——
不管生活几多艰辛,你们终会拥有彼此。
正是在山穷水尽之时找到彼此支持的勇气,在磕磕碰碰中找到持续相爱的理由,在鸡毛蒜皮里发现平淡生活的可贵。
这段时间不长,错的人不要伤心。
真的值得珍惜,不要丢掉对的人。
只希望我们都能找到那余光是你,余生也是你的。
同時也有1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中国鬼怪排行榜】官方频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公众号:壮的响亮 淘宝店:壮的响亮 新浪微博:王壮撞壮壮 很久之前做过一期节目叫做“见鬼十法”,讲一群年轻人偶然得到一本诡异的书,按着书中描述的方法尝试见鬼的故事,比方说子夜时分在十字路口放一只空碗,用筷子当当当当的敲碗,就会招来附近的孤魂野鬼。其实是一部小成本的香港电影。人就是这么奇怪,恐惧是本...
名将街机 在 小黄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人说,最能体现大男子主义的一句话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男人这个词不仅是生理意义上的性别定义,而且被赋予了很多文化象征。 男人往往意味着责任、担当、胆魄、阳刚、大度等,而这些品质针对的对象便是女人。 这是自父系氏族社会出现以来逐渐形成的文化传统,也是一种普遍认可的社会习俗。
这与法律、道德无关,但却往往因此被提上道德的层面。 在两往中,如果男人处事不当,就会被冠以不负责任的恶名,被人指责。 女人做错事,男人则需要宽容,如果不这样做就会被责以不够大度。 女人需要保护,男人需要不断直面问题。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固定化的思维习惯。 这也是大男子主义得以滋生的社会土壤。
按照这个社会角色的认定,男人要一直保持冷静,遇事不惊慌,沉着地解决问题。 但是如果角色互换,女人这么做了,遇到事情太过于冷静,男人则一定会被逼疯。 大部分男人都会觉得这样会显得自己懦弱、无能,甚至恼羞成怒。
余华在《爱情故事》这部短篇小说中描述的便是这样一个男人。
小说共有两个视角,一是讲故事人的旁观者视角,一是第一人称的当局者视角。 小说一开始便告诉读者这是关于两个少年的故事,就像是与讲述者毫不相关。 但当故事讲到一半时,讲故事的人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子把人拉到现实,并告诉读者,小说中的女孩是「自己」的妻子,小说中的男孩则是「自己」。
然后接着继续讲故事。 可是没讲述多少,故事中的角色又变成了男孩与女孩。 主人公又开始成了一名旁观者。 等故事完结之后,又变成了第一人称的「我」。
这是一种比较奇诡的讲述方式,很少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看到。 这就像是望远镜,又像是显微镜,一会放大,一会拉远。 在往事与现实中间,不时的转换。 而且这不仅仅是一种场景的转换,而且是视角和思维角度的转换。 从局外人的角度和从当局者的角度,对待事情的看法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以一个故事开始能够引起读者的好奇,中间穿插着第一人称的视角,又能够将读者一下子扯进故事中,更容易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而且这样一来又能增加故事的真实感。
其实小说中的主人公「我」也同样是一个虚构的小说角色。 如果不明白这是部小说,很容易就会认为这是作者余华的亲身经历。 这就是文字的陷阱,语言的艺术。
小说的女主角是一个看似柔弱,需要被保护,但是却处处透漏着机智跟冷静的女人。 说是女人,其实不完全合适。 故事发生时,她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 她的这种性格在她一生中都在延续着。 当时她很冷静,十几年后,聊起这件事她同样很冷静。 而男人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实中,都一直处于情绪激动和彷徨中。
女孩与男孩两人是青梅竹马,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 随着两人渐渐长大,两人间的爱情逐渐萌芽,在上中学时便确立了关系。 就像所有懵懂的少男、少女一样,两人对彼此的身体都很感兴趣。 于是在一天夜晚,在操场上,两人便发生了关系。 当时他们毕竟年轻,也没有考虑过这件事的后果。 令他们意外的是,女生的肚子竟然一天比一天大起来。
这件事给两人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对于当时尚且在学习时期十六岁的两人来说,这无异于晴天霹雳。 不过对于此事的态度,两人却是截然不同。
男生显得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甚至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逃离家乡。 「欲望的一往无前差点毁了我,在此后很多的日子里,我设计了多种自杀与逃亡的方案。 」他对一时的冲动表现出无比的后悔。「 在她越来越像孕妇的时候,我接近崩溃的绝望使我对当初只有几分钟天旋地转他的快乐痛恨无比。 」他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都是一场虚惊。
可是女生的表现却让男生感到吃惊。 「她面临困难所表现出来的紧张,并未像我那样来势凶猛。 」当两人不确定是不是怀孕时,女生提出到四十里外的一个医院进行检查。 她好像做过很多的调查,明白应该怎么处理这件难事。 「她当时表现的冷静与理智使我暗暗有些吃惊。 」当男生还在害怕时,她已经开始仔细考虑问题的处理方案。
当女生提出要去医院检查时,男生虽然有短时间的心安,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对如果真的证明怀孕所带来的后果的惊慌。 他想到他们会被学校开除,会被父母驱逐,会被街头巷尾的老乡戳脊梁骨。 「我们最后只能:『自杀』。 」
不过女生的想法却没有那么悲观。 她甚至将去检查这件事当作是一场别样的旅行。 她觉得结果并不会那么绝望。 父母肯定会惩罚她,但是不会驱逐她。 这样的结局也不会有多糟糕。 「她即便在惊慌失措的时候也从不真正绝望。
虽然如此,但是在男生眼里,女生的行为在他看来总是很冒失。 他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字里行间,他都在告诉读者,女生是个累赘。 女生越是冷静,越是机智,他越是脾气暴躁。 仿佛一切的错都是女生的错,女生的一言一行都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当两人决定到四十里以外的医院去检查时,男生决定独自去买票。 在这个过程中,要女生与他保持距离,不要显得两人很亲密的样子,免得被认识的人发现,泄露这个秘密。 可是女生对他实在情意绵绵,不管是他去买票时,还是两人分开来等车时,女生的一双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他。 这让男生十分生气。
当男生愤怒地朝着他走过来时,她还带着一副笑容迎了上去。 可是迎接她笑容的却是男生「凶狠」的表情。 「她的美丽微笑还未成长便被他摧残了。 」「他的神色有些凶狠」这种态度在随后的时间里还一直延续着。
在上车前,他同样交代女生,如果车上有认识的就分开坐,如果没有就座在一起。 上了车,女生先找位置坐下了,男生则站在车门前,假装往车外看。 这时女生一个劲地喊他的名字,他心中不耐,不得已坐到了她的身边。 虽然车上没有认识的人,但是女生的行为还是让他大为光火。
女生在这里其实表现得很机智。 她是想假装两人在车上意外相遇,然后叫他过来。 这也在情理之中。 她考虑的问题要比男生深刻地多。 两人从小就认识,大多数熟人都知道这件事。 如果两人在车上碰到熟人,两人又假装不相识,这才更让人怀疑。 不过男生显然已经被猪油蒙了心,怎么看她的行为都不爽。 尤其是看到她自作聪明、表情冷静、不知道事情严重性的样子,更加恼火。
当男生跟女生坐在一起时,女生还在跟他开玩笑,说肚子里的小孩动了。 「她的玩笑只能加剧我的气愤,因此我凑近她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闭上你的嘴。』
当两人来到医院时,男孩心中胆怯,不敢走进医院。 于是在经历了一番心理斗争后,他决定让女孩自己一个人进去,自己则尽量远离医院。 「他要让女孩独自去冒险,而自己则随时准备逃之夭夭。
女生直到此时仍然表现得很冷静。 当男生提出她自己一个人进去时,她没有怪罪他,反而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而男生却跑到大街对面,来到一家商店里躲了起来,心慌意乱地等着答案,仿佛等着被宣判的罪犯一样。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女生终于从医院里走了出来。 他看到女生左右没人时从商店里出来与女孩汇合。 当女生告诉他自己真的怀孕了时,「男孩像一棵树一样半晌没有动弹,仅有的一丝希望在此刻彻底破灭了」。
此时的女生虽然也愁眉不展,但是心情却并不凝重。 她看到旁边的商店还跟男生说去逛一下街。 男生哪还有这心思,但是她却一而再地坚持,并且告诉男生自己喜欢商店橱窗内的一条裙子。
当十多年后,男生已经变成了男人。 他对这段回忆虽然仍有记忆,但是却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
当他看到一位名叫洪峰的作家的奇妙经历时,他深深为其所吸引,反而对自己平淡的生活感到厌倦。 其实十六岁那年的事对他来说已经是够惊心动魄的了,不比什么奇妙的经历要差。 当时他激烈的情绪波动与他后来的平淡回忆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他内心深处,其实对这些经历已经厌倦,甚至想要忘记。 他的糟糕表现与妻子的冷静反应让他几乎窒息。
两人回忆当年决定去医院检查时的不同反应,态度已经很是说明问题。 女人是「颇有激情」,男人对她的这种反应是「十分生气」。 这让男人觉得自己在她面前就是个小丑。
小说在讲故事时一直穿插着两人现实生活中的场景。 这边一边在回忆当年青涩的爱情,一边男人却在跟女人说两人正过着「旧报纸似的生活」,想要与她分开。 女人仍是一如既往的冷静,而男人仍是一如既往的慌乱和彷徨。 到最后,女人只是用了句,现在你正丧魂落魄,便将男人彻底打败了。
女人成了男人摆脱不了的阴影。 女人对他越是柔顺,越是冷静,他心中越是慌乱,越是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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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这个词不仅是生理意义上的性别定义,而且被赋予了很多文化象征。 男人往往意味着责任、担当、胆魄、阳刚、大度等,而这些品质针对的对象便是女人。 这是自父系氏族社会出现以来逐渐形成的文化传统,也是一种普遍认可的社会习俗。
这与法律、道德无关,但却往往因此被提上道德的层面。 在两往中,如果男人处事不当,就会被冠以不负责任的恶名,被人指责。 女人做错事,男人则需要宽容,如果不这样做就会被责以不够大度。 女人需要保护,男人需要不断直面问题。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固定化的思维习惯。 这也是大男子主义得以滋生的社会土壤。
按照这个社会角色的认定,男人要一直保持冷静,遇事不惊慌,沉着地解决问题。 但是如果角色互换,女人这么做了,遇到事情太过于冷静,男人则一定会被逼疯。 大部分男人都会觉得这样会显得自己懦弱、无能,甚至恼羞成怒。
余华在《爱情故事》这部短篇小说中描述的便是这样一个男人。
小说共有两个视角,一是讲故事人的旁观者视角,一是第一人称的当局者视角。 小说一开始便告诉读者这是关于两个少年的故事,就像是与讲述者毫不相关。 但当故事讲到一半时,讲故事的人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子把人拉到现实,并告诉读者,小说中的女孩是「自己」的妻子,小说中的男孩则是「自己」。
然后接着继续讲故事。 可是没讲述多少,故事中的角色又变成了男孩与女孩。 主人公又开始成了一名旁观者。 等故事完结之后,又变成了第一人称的「我」。
这是一种比较奇诡的讲述方式,很少在其他的文学作品中看到。 这就像是望远镜,又像是显微镜,一会放大,一会拉远。 在往事与现实中间,不时的转换。 而且这不仅仅是一种场景的转换,而且是视角和思维角度的转换。 从局外人的角度和从当局者的角度,对待事情的看法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以一个故事开始能够引起读者的好奇,中间穿插着第一人称的视角,又能够将读者一下子扯进故事中,更容易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而且这样一来又能增加故事的真实感。
其实小说中的主人公「我」也同样是一个虚构的小说角色。 如果不明白这是部小说,很容易就会认为这是作者余华的亲身经历。 这就是文字的陷阱,语言的艺术。
小说的女主角是一个看似柔弱,需要被保护,但是却处处透漏着机智跟冷静的女人。 说是女人,其实不完全合适。 故事发生时,她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 她的这种性格在她一生中都在延续着。 当时她很冷静,十几年后,聊起这件事她同样很冷静。 而男人不管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实中,都一直处于情绪激动和彷徨中。
女孩与男孩两人是青梅竹马,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 随着两人渐渐长大,两人间的爱情逐渐萌芽,在上中学时便确立了关系。 就像所有懵懂的少男、少女一样,两人对彼此的身体都很感兴趣。 于是在一天夜晚,在操场上,两人便发生了关系。 当时他们毕竟年轻,也没有考虑过这件事的后果。 令他们意外的是,女生的肚子竟然一天比一天大起来。
这件事给两人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对于当时尚且在学习时期十六岁的两人来说,这无异于晴天霹雳。 不过对于此事的态度,两人却是截然不同。
男生显得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甚至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逃离家乡。 「欲望的一往无前差点毁了我,在此后很多的日子里,我设计了多种自杀与逃亡的方案。 」他对一时的冲动表现出无比的后悔。「 在她越来越像孕妇的时候,我接近崩溃的绝望使我对当初只有几分钟天旋地转他的快乐痛恨无比。 」他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都是一场虚惊。
可是女生的表现却让男生感到吃惊。 「她面临困难所表现出来的紧张,并未像我那样来势凶猛。 」当两人不确定是不是怀孕时,女生提出到四十里外的一个医院进行检查。 她好像做过很多的调查,明白应该怎么处理这件难事。 「她当时表现的冷静与理智使我暗暗有些吃惊。 」当男生还在害怕时,她已经开始仔细考虑问题的处理方案。
当女生提出要去医院检查时,男生虽然有短时间的心安,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对如果真的证明怀孕所带来的后果的惊慌。 他想到他们会被学校开除,会被父母驱逐,会被街头巷尾的老乡戳脊梁骨。 「我们最后只能:『自杀』。 」
不过女生的想法却没有那么悲观。 她甚至将去检查这件事当作是一场别样的旅行。 她觉得结果并不会那么绝望。 父母肯定会惩罚她,但是不会驱逐她。 这样的结局也不会有多糟糕。 「她即便在惊慌失措的时候也从不真正绝望。
虽然如此,但是在男生眼里,女生的行为在他看来总是很冒失。 他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字里行间,他都在告诉读者,女生是个累赘。 女生越是冷静,越是机智,他越是脾气暴躁。 仿佛一切的错都是女生的错,女生的一言一行都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当两人决定到四十里以外的医院去检查时,男生决定独自去买票。 在这个过程中,要女生与他保持距离,不要显得两人很亲密的样子,免得被认识的人发现,泄露这个秘密。 可是女生对他实在情意绵绵,不管是他去买票时,还是两人分开来等车时,女生的一双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他。 这让男生十分生气。
当男生愤怒地朝着他走过来时,她还带着一副笑容迎了上去。 可是迎接她笑容的却是男生「凶狠」的表情。 「她的美丽微笑还未成长便被他摧残了。 」「他的神色有些凶狠」这种态度在随后的时间里还一直延续着。
在上车前,他同样交代女生,如果车上有认识的就分开坐,如果没有就座在一起。 上了车,女生先找位置坐下了,男生则站在车门前,假装往车外看。 这时女生一个劲地喊他的名字,他心中不耐,不得已坐到了她的身边。 虽然车上没有认识的人,但是女生的行为还是让他大为光火。
女生在这里其实表现得很机智。 她是想假装两人在车上意外相遇,然后叫他过来。 这也在情理之中。 她考虑的问题要比男生深刻地多。 两人从小就认识,大多数熟人都知道这件事。 如果两人在车上碰到熟人,两人又假装不相识,这才更让人怀疑。 不过男生显然已经被猪油蒙了心,怎么看她的行为都不爽。 尤其是看到她自作聪明、表情冷静、不知道事情严重性的样子,更加恼火。
当男生跟女生坐在一起时,女生还在跟他开玩笑,说肚子里的小孩动了。 「她的玩笑只能加剧我的气愤,因此我凑近她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闭上你的嘴。』
当两人来到医院时,男孩心中胆怯,不敢走进医院。 于是在经历了一番心理斗争后,他决定让女孩自己一个人进去,自己则尽量远离医院。 「他要让女孩独自去冒险,而自己则随时准备逃之夭夭。
女生直到此时仍然表现得很冷静。 当男生提出她自己一个人进去时,她没有怪罪他,反而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而男生却跑到大街对面,来到一家商店里躲了起来,心慌意乱地等着答案,仿佛等着被宣判的罪犯一样。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女生终于从医院里走了出来。 他看到女生左右没人时从商店里出来与女孩汇合。 当女生告诉他自己真的怀孕了时,「男孩像一棵树一样半晌没有动弹,仅有的一丝希望在此刻彻底破灭了」。
此时的女生虽然也愁眉不展,但是心情却并不凝重。 她看到旁边的商店还跟男生说去逛一下街。 男生哪还有这心思,但是她却一而再地坚持,并且告诉男生自己喜欢商店橱窗内的一条裙子。
当十多年后,男生已经变成了男人。 他对这段回忆虽然仍有记忆,但是却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
当他看到一位名叫洪峰的作家的奇妙经历时,他深深为其所吸引,反而对自己平淡的生活感到厌倦。 其实十六岁那年的事对他来说已经是够惊心动魄的了,不比什么奇妙的经历要差。 当时他激烈的情绪波动与他后来的平淡回忆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他内心深处,其实对这些经历已经厌倦,甚至想要忘记。 他的糟糕表现与妻子的冷静反应让他几乎窒息。
两人回忆当年决定去医院检查时的不同反应,态度已经很是说明问题。 女人是「颇有激情」,男人对她的这种反应是「十分生气」。 这让男人觉得自己在她面前就是个小丑。
小说在讲故事时一直穿插着两人现实生活中的场景。 这边一边在回忆当年青涩的爱情,一边男人却在跟女人说两人正过着「旧报纸似的生活」,想要与她分开。 女人仍是一如既往的冷静,而男人仍是一如既往的慌乱和彷徨。 到最后,女人只是用了句,现在你正丧魂落魄,便将男人彻底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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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做过一期节目叫做“见鬼十法”,讲一群年轻人偶然得到一本诡异的书,按着书中描述的方法尝试见鬼的故事,比方说子夜时分在十字路口放一只空碗,用筷子当当当当的敲碗,就会招来附近的孤魂野鬼。其实是一部小成本的香港电影。人就是这么奇怪,恐惧是本能、好奇也是本能,这两种看上去明明可以相互压制内心活动组合在一起却变成了越恐惧就越好奇。所以无论到了什么年龄段,恐怖的都市传说都一定是三五好友相聚时比较容易触及到的话题。我大概在小学的时候就听说有这样一个通灵游戏,半夜十二点前在镜子左右点燃两只蜡烛紧紧的盯着镜中的自己,一边照镜子一边梳头发,一旦子时钟声响起,就会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好吧,年少有为的我听到这么好玩的事,那一定得找机会尝试一下。而且我有一个天然的优势是,父母大部分时间在上海,哈尔滨的家里就我一人。于是备好蜡烛、梳子熬到11点50分左右。先把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镜子两边摆好蜡烛点燃,再回去把所有的灯关掉,此刻就能从客厅隐隐约约的看到走廊里微弱的火光,然后握着梳子一步一步走到厕所门口,从侧面看到镜子和飘忽不定烛火,深深的咽下口水一步跨出转身面对镜中的自己。我不是吹牛逼啊,当场我就怂了!怎么进去的就怎么退出来…连转身都不敢!赶紧把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吹灭蜡烛、钻进被窝、缩到墙角,就感觉这一床被子应该可以阻挡一切妖魔鬼怪的袭击。这世上当然会有胆子大的人不但敢于尝试,还将经历感受公开发表于网络。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天涯论坛谜案,左央通灵游戏。
整个事件起始于2005年2月20日发布在天涯论坛上的一篇帖子,标题叫做“关于几种恐怖游戏的亲身体验”也特别声明说: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以下所说均属事实,否则可以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于是开始描述自己的第一场游戏:子夜削苹果,这其实跟我玩的那个很像。子夜时分把妈妈的化妆镜拆下来放在自己房间点燃两支蜡烛,拿起水果刀和苹果,一定要注意苹果皮不可以断,据说削完之后就可以看到前世的自己,左央就这样一颗两颗三颗五颗。抬头看看镜中的自己毫无变化,想要不躺一会儿?的确人在经历紧张之后会比较容易困倦,这一躺下就睡着了!第二天母亲进房间一看,这…!这孩子是梦游啦?左央…不知道啊,含含糊糊也就混过去了!几天之后开始第二次尝试:香灰白米饭…我对这二者的搭配有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泰国几乎大街小巷的每一家当地人开的餐厅门口都摆着一碗…更讲究一点的会在下面垫一叠展开成扇形的黄纸钱,有些旁边还放一杯清水或者一瓶养乐多或者红牛,真的啊!只要他们认为好吃好喝的东西都可以用来做贡品,而且民间一直有敬各路鬼神的传统。白天看上去倒还好,大晚上出去吃宵夜的氛围就会有一丝诡异…我还曾经在清迈的一家小店门口,等外卖打包的时候不小心踢到过,一刹那,所有人都安静的盯着我,我就赶紧拜拜说:对不起对不起!老板迅速换一碗新的米饭重新烧香拜拜!再回头跟我说没事没事!周围才逐渐恢复熙熙攘攘喧闹…左央的这一次尝试就很类似这种东南亚的风俗,某天夜里准备好应用之物来到家附近一个十分僻静、人车较少的十字路口。放好一碗白米饭,拿出三支香将打火机凑近一下两下没打着,犹豫几秒摇一摇再打,火苗晃动又迅速熄灭,无数恐怖片的情节闪过脑海心里就有点发毛。深深呼吸一下心想好吧再试一次,于是靠近路边的大树挡风手捧香火,咔!点着了!再把三支香插在米饭中间静静等待,等什么呢?香火燃尽之后米饭拌着香灰吃下去,他的描述是借着米饭吸收游魂野鬼的至阴之气,进入灵界之门。好不容易强忍着内心的恐惧、米饭的冰冷、香灰的苦涩吃完,左央闭眼起身静静地感受着周围环境的变化,再慢慢睁开双眼尽可能小幅度的四下观察,啥事儿没有!妈蛋,原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其实这种感觉很复杂,应该是那种既庆幸又遗憾。左央带着矛盾的情绪转身回家,只是这条平时只有10分钟路程,那一晚走了将近一个小时。
有网友评论说,你肯定是因为害怕,所以着急回家,对时间的判断产生错觉。我倒是觉得,左央从这一次开始好像自己也进入了某种状态,被什么力量牵引着一步一步的难以自拔。游戏继续第三次尝试血腥玛丽、第四次尝试午夜小巷,两次都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血腥玛丽还是跟蜡烛镜子有关,锁上浴室门,在镜子前点燃蜡烛。闭目凝神念动咒语Bloody Mary,传说有三种可能性,要么从镜子里面看到恶灵,要么从镜子中渗出血迹,要么是游戏者被一种力量拉扯到镜中的世界。午夜小巷就是月圆之夜找一个乌漆麻黑的胡同,一边向深处走去一边对应步伐的节奏呼唤自己的名字,就是一边走一边喊左央…左央…。十三步之后停下脚步,观察地面如果出现两个人的影子,就说明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这两个游戏其实都没有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发生,而真正让左央有切身感受到恐怖的,是这第五次的尝试,源自于日本的四角游戏。
简单的说一下规则:一个正方或者长方形的空房间,熄灯之后分别有4个人,在房间的四个角落面壁而站,游戏进行的过程中绝对不可以回头看。准备就绪由a开始溜着墙边走到b的身后拍一下肩膀,b以同样的方式走到c的身后拍一下肩膀,c以同样的方式走到d的身后拍一下肩膀,d以同样的方式走到a起始的墙角,此刻这里应该是没有人的,d以咳嗽声为信号告知其他三人一切正常,并停留5秒之后继续走到a的身后拍一下肩膀并循环往复,顺时针逆时针都可以,只是游戏开始就不再变更循环的方向。因为房间里漆黑一片又极为安静,所以人的走动和轻拍肩膀的声音,你应该都能隐约听到,所以整个房间正常的节奏应该是拍三下肩膀配一声咳嗽。而这一声声咳嗽的顺序就应该是d、c、b、a,所以每个人都一定有机会走到那个没人的角落咳嗽一声,这游戏恐怖的梗就在于,如果你非常仔细的去听每一个人动作,并算准这一次自己应该拍到的是空墙角,那么在你摸索着行走的过程中就有了很大的想象空间,如果你真的摸到有人你会怎么做?
还有一种情况是房间比较大所有人的声音过于微弱,每个人都无法分辨、无法计算,你只能感觉到房间里一直有人在走动,但很久很久没有听到咳嗽声。也就说明在不知不觉中房间里多出一人。左央联系了之前一起工作的三位同事老六、小风和阿牛,吃过宵夜差不多凌晨1点,就来到老六家,因为这四人里只有老六有自己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一开始大家有说有笑,每个人都尽量表现出轻松愉快的样子,各自就位三个墙角面壁而立,老六负责关灯之后也迅速就位游戏正式开始,这灯一关上整个房间的氛围可就不一样了。倒不是说有多恐惧,而是压抑的透不过气,像是一下子被某种东西笼罩。前半段倒还比较正常,三次拍肩膀一声咳嗽,停留5秒走再到下一个位置再拍肩膀,周而复始的不断轮转差不多循环了20多分钟,一声毫无征兆的惊叫,紧接着说!操,这咋没人呢!开灯开灯,老六赶紧摸索着把灯打开,看到小风愣在墙角。因为小风被拍肩膀之后,走到下一个墙角是空的,咳嗽一声就基本上放下了所有警惕,停留5秒走到下一个墙角一拍还他妈是空的,这真的就太吓人,因为最大的恐惧来自于联想。如果下一个墙角还没人呢?赶紧摸索着找开关,开灯之后发现整个房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小风可就真疯了…而且其实大家已经都把恐惧感集中在多出一人,现在玩着玩着少一个,其实更恐怖。正在三人惊恐之际,突然有人开门。阿牛探头进来说,你们停啦?三人异口同声,你他妈去哪了?阿牛说啤酒喝多尿尿去了!那咋不说一声呢?阿牛说不是游戏进行中不让说话吗?三人一拥而上一顿爆锤大家不欢而散!但是这里也让我产生了很多疑惑,游戏进行中的房间内应该是非常安静的,一个人开门出去上厕所,怎么可能没有人当即发现呢?当然我也并不是在说左央撒谎!因为都市传说都有一个特性,越是漏洞百出、断断续续就越真实,越是毫无破绽反而越假。因为一个人不可能用全方位的上帝视角看到自己亲历事件的全部细节。
好吧,在左央的心里,这一次的四角游戏失败了。紧接着第二天踢掉阿牛补充进来一个女生。依然是各墙角面壁站位关灯,压抑的氛围再次席卷房间。10分钟后一声惨烈的尖叫,仨男生差点没吓死。左央立即开灯,三人立即奔向颤抖的女生,女生发疯一样抓着左央的衣领,恶狠狠的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说:我要走、我要走!几个人相互撕扯着出门下楼,女孩一出楼道就一路狂奔到了小区大门口。几个男生吓傻了,追出来感觉不对就赶紧拉着女生进了医院。夜半三更医生看到三个紧张凝重的男生带着一个惊慌哭泣的女生,立即用刚正不阿的眼神看着三个坏小子问:怎么了?不不不医生不是您想的那样,这姑娘好像被什么东西吓到了。医生就赶紧给女生开了点镇定药物,就这样女生在医院睡到天亮。三个男生试探着聊了几句感觉状态还行,一路送女生回家的时候就忍不住询问说,昨天晚上你到底看见什么?女生说:“其实我也不确定,就是觉得那里有个人,也有可能是我的错觉…几人分开,左央也在仔细回想这两次四角游戏的经历。他也比较倾向于相信,是女生在黑暗压抑的恐惧中产生了错觉。自此之后,左央上线越来越少,而且从最后几次登陆的留言可以看出,左央家里好像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他说前段时间确实遇到一些麻烦,大概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一段日子。但我不认为与这些游戏相关…还说去寺庙烧香遇见了陌生的老和尚,说他一生必遭此劫,想要询问细节,老和尚也讳莫如深。这几次发帖就引发了无数网友的各种猜测,甚至有人觉得左央因为几次游戏,阴邪缠身所以导致运势衰颓。此后左央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销声匿迹…突然一天左央再次发帖,我给大家读一下…
从第一次发帖到现在已经三年零八个月。我知道很多人都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出现过。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我已经对这个ID感到深深的恐惧。其实这些年我也登陆了几次,很想给这个并没有完成得帖子做一个终结,但是每次都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如果现在还有人问我你写的事你真的做过么?我仍然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是的,我做过,而且我也为我当年的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个代价是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感受到了那种最深层的恐惧和绝望,并且连累了我身边的人。我家里曾经有过不多但是绝对不少的财产,和一家不大但是稳定增值并且利润可观的公司,但后来我一无所有。现在的生活刚刚有了起色,也许我是应该感恩的!最后我想请所有关注过这个帖子,关注过左央以及所有能看到这段话的朋友,记住我一句忠告:对于神明以及灵魂,你可以永远都不去相信,但永远也不要亵渎与不尊重!这整篇帖文最容易让人展开联想的是左央说自己为当年的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和最深层的恐惧与绝望并且连累了家人。所有人都在猜测,左央到底经历了什么!
数年之后又一篇贴文横空出世,自称是左央的朋友。也是这篇帖子将整个事件从通灵游戏的体验,彻底变成了恐怖的都市传说。说2010年跟左央一起吃饭,发现他手上多了一个月牙型疤痕,一看就是那种指甲嵌入肉中的抓痕。就问他怎么回事…左央就跟这个朋友讲了,通灵游戏之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些怪事。说那段时间好像精神上出了一些问题,总是突然间什么也看不到什么听不到,还不是盲人的那种一片漆黑。有一次过马路,他自己还在奇怪。怎么路上一辆车一个人都没有?安静的出奇!当时也没多想,准备走到对面。刚走到中间突然被一个中年妇女一把狠狠的抓住,就那一瞬间一辆轿车几乎是贴着自己的身体疾驰而过,然后就看到路上车水马龙、人潮流动。汽车的鸣笛、路人的说笑,一下子全都出现了。这指甲印,就是那中年妇女用力过猛留下的。随后她立即报警,认定左央要自杀。他这个朋友也在联想说,这大概就是传说中“鬼遮眼”让人忽略非常明确的危险比如车流、铁轨、断崖、深潭等等。还有另一件事,说那段时间也不知道运气怎么那么差,家里公司的业务一直很稳定,后来就莫名其妙的走下坡路不是客户取消订单,就是订单无法完成。突然有一天,一个好朋友来公司借钱,本来那段时间各种杂事焦头烂额心情不好。没说几句就吵了起了,朋友一激动碰到地上的垃圾桶,散落出来的纸团来包着好多百元大钞,朋友看看左央说:“不想借就说不借,搞这么下三滥干什么!左央看着满地莫名其妙的钞票目瞪口呆,根本不敢想,自己用这样的方式丢了多少钱。这两段故事连在一起是既要损命又要破财…如果把左央的整个事件,看成一篇文学创作。最吸引人的就是他通篇都没有出现过那种刻意吓人的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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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也是很久以前只看过一次而且不愿意再看一遍,所以我全凭记忆因此有一些描述不一定那么准确,但是基本细节应该都在。从画质上看,这段视频至少是10几年前拍摄的…一个类似乡镇中特别嘈杂的市场,停着各种带货斗的三轮摩托车和小货车,每一辆车上都有铁笼,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动物,这一看就是一个买卖动物皮毛的市场。其中一位老板就在跟客人攀谈之后,直接从笼子里拎出一只看上去很像浣熊的动物,突然被拎出来还一脸蒙圈呢!那个卖家握着双脚把整个身体甩起来对着地面啪啪猛砸两下把它摔了个半死,再咔嚓一脚踩住脖子非常麻利的用刀绕着圈的割开四肢和尾巴下面一块皮开始生扒活剥。那只“浣熊”所有的挣扎反抗毫无意义,在人类面前他是无比的弱小。三两下的功夫,下半身剥完之后就把它倒掉着悬挂起来,再借用自己身体的力量把整个上半身以及头部的皮,生生撕扯下来非常完整。紧接着卖家就把这只没皮的浣熊拿下来扔到了一堆没有皮毛的动物尸体中,这只浣熊就在里面挣扎抽搐,几乎使尽最后的力气睁开眼睛,眼睛上面还有长长的睫毛。回头看了看自己血肉模糊的身体,可能还没有完全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样?而且一定混身火辣辣的剧烈疼痛!颤颤巍巍的眨了眨眼睛看了看周围的人一头栽到…这整个的过程,都有说说笑笑的声音,说:“快看快看,还动还活着呢!自此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起心动念想说要买一件什么皮草类的东西。但是对于这个卖家,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很难挺直了腰杆批判他。我们可能不穿皮草、不吃狗肉、但是猪牛羊、鸡鸭鹅、鱼虾蟹咱也真是没少吃!一堆大闸蟹捆起来摆上笼屉,一个个你看我我看你一动不能动大眼瞪小眼,就这么被活活蒸熟难道就不残忍吗?但是真好吃呀!当然这个话题争论起来就没完了…所以说到底,残忍!是人类共同的本性…只是在现代文明中,我们接受的教育给残忍画了一条红线叫做“别过分”!这也是为什么普遍来说人越长大,越不愿意残骸生灵。反而小孩子经常掐死一只蚂蚁、弄死一只蜻蜓,每一个人小时候基本上都有!
但是看完今天这集你又会觉得,人是残忍…但是人对人却又是残忍中的残忍…古今中外十大残忍酷刑,咱们由浅入深先说第十名:上夹棍。看过星爷“九品芝麻官”的观众应该都很熟啦,有小号夹手指的也有大号夹脚踝的!但是感觉上十指连心,夹手指的应该更疼一些,大家可以尝试一下手指交叉相互用力!这种刑罚据说是始于南宋明清两代沿用,总之就是要让人感受剧烈钻心疼痛的同时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受刑,在身体与心理上给予双重打击,的确可以使得作奸犯科隐瞒真相的真凶伏法,同时也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所以在夹棍面前,鞭刑、杖刑就显得没有那么凶悍。跟夹棍同样类型的还有“刺签”,就是用尖尖的竹签硬生生的刺到人的指甲中间…第九名其实是一个系列,都是导致身体残疾的刑法!其中包括“膑刑”就是挖掉人的膝盖骨,孙膑被庞涓谋害就是被施以“膑刑”,所以后半生出征打仗都是坐着木轮车。“劓yi刑”就是砍掉人的鼻子,源自战国时期的秦国,所以山东六国形容秦法酷刑都说:秦人不以无鼻为丑,就是满大街都是被砍掉鼻子的老百姓。再接下来“刖刑”就是斩断双脚,“断椎”就是打断人的脊椎骨使其终身瘫痪卧床,等等吧!还有很多!但是这一类型之中,我觉得有两三个是痛苦中的痛苦…其实都很难选啦!就是断椎、挖眼和宫刑…大家可以讨论一下这三者之中哪一个更让人痛苦一些。但是前两个虽然一个很疼、一个身体残疾,但毕竟人还活着!接下来就是关于死亡的刑法…第八名:开加官其实经常看电视剧的小伙伴也都很熟悉,本质上是一种逼供的刑法!就是准备一叠桑皮纸,或者挂水之后敷在脸上,或者盖在脸上之后再喷水。就这样一张两张三张五张,直到受刑者窒息而亡。传说是朱元璋专为女性逼供发明的刑法,因为它距离死亡有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其实就是想借此激发“受刑者”求生的本能从而招供。但是随后有人发现这种刑罚有着另外一个优势,就是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伤痕,所以也经常用于暗杀…那为什么会有一个这么奇怪的名字叫做“开加官”呢?加官是一种戏曲的开场仪式,有那么一点宗教性质!由演员戴着“面具”扮演天神官“震戏台”以天神之名驱除邪祟以求演出平安,在演艺的过程中展开条幅或者揭开匾额上的红布,上面写着“天官赐福”。这桑皮纸浸湿附着人脸再逐渐风干之后,会形成一种贴合人脸轮廓的凹凸,仿佛跳加官的面具一般,所以叫开加官。
同样欧洲中世纪也将酷刑玩出了不少花样,接下来第七名:项圈尖刺,首先是将受刑者站立着手脚捆绑固定,然后用一个带上下尖刺的项圈固定在脖子上!所以这个人如果不想让这跟尖刺同时刺穿自己的下颚和喉咙,就要一直仰头挺住。就这样一天两天三天五天,整个过程受刑者都在疼痛、死亡与困倦之间苦苦挣扎直到精疲力竭自我放弃。第六名有点恶心了…叫做“金字塔”,听起来没什么,这个刑具也确实长得像金字塔一样。只是闻起来味道怪怪的…受刑者被扒光衣服之后,手脚、头部被非常巧妙的悬挂捆绑成一个角度。金字塔在下,受刑者在上!对准菊花突然放下绳索…哦!我都能感受到那种非常特别的疼痛,接下来就依靠囚犯自身的重力,一点一点的深入!然后就有各种混合血液的汁水,顺着金字塔的四周流淌下来!这个时候如果有在排队的囚犯一定想问一句,等会轮到自己之前,这个东西会洗一下吗?答案是no!就这样连屎带血的下一个!第五名:抽肠!这个还真的分成中外两个版本…中国版也出在明朝,朱元璋真的是心狠手辣!先把犯人送上一个高台,各种枷锁锁好!用一个非常巧妙的夹勾,塞进菊花一夹,那个里面钩子就在肠道内展开勾住!那铁钩呢,本来就连着绳索、再绑着一块石头。行刑者顺着高台中间的孔洞把石头往来一丢,石头带动绳索,绳索带动夹勾,夹勾带动肠子被瞬间拖出!这已经够狠了,但仍然觉得欧洲版更痛苦一些。他是犯人平躺在有点像我们水井上面摇水桶的那个,我们叫辘轳的那种装置下面。开膛破腹之后拉出一截挂在上面,就眼看着自己的肠子被一点一点的摇上去。
第四名凌迟,是一种非常古老且普遍的刑罚,就是民间百姓所说的千刀万剐!最著名的就是大太监“刘瑾”一共行刑三日,被割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割十刀一歇,就这样一片一片的整齐陈列。在所下圣旨定数之前,是不可以让他死的!所以这些行刑车特别担心刘瑾扛不住…第一天行刑结束,晚上还喂刘瑾喝了一碗白粥。接下来第三名绝不能落下寿司国,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刑罚叫做“铜烙阴”!一听就能明白将铜铸成一根又粗又长的“那话儿”烧红之后插入…呃!但是呢行刑之后的人并没有当即死亡,而是任凭烫伤处溃烂发炎而死。看过满清十大酷刑的小伙伴还依然记得有一种刑罚叫做“骑木驴”。也是中间有一个布满锯刺的“那东西”木驴车向前行进带动装置一上一下,也是一种极残忍又下流的刑罚。但是骑木驴应该是古典小说里面虚构,在正史当中仅仅有类似的,但不完全一样。第二名依然是变态NO1朱元璋的发明,但是据说这个刑罚只用过一次。就是针对明朝开国悍将“蓝玉”谋反一案,但是这其中有其他的细节我们不表啊,就单说刑罚“剥皮萱草”。其实很简单,从后背开口把整张人皮完整的剥下来之后在里面填充稻草制作成标本,不但伤害性极大且侮辱性极强的是接下来装在囚车之中全国各地巡回展览。当然,蓝玉的宗族家人也没有机会感受这种羞辱。因为整个蓝玉一案牵连之广难以想象,数月之间一万五千颗人头滚滚落地。
第一名其实我们之前讲“紫姑神”就是厕所女神中有提到过,这种刑罚叫做“人彘”也是残忍到极致了。首相将受刑者四肢斩断挖出眼睛,再用烧化的铜汁灌入双耳使其失聪,再用暗药毒哑喉咙或者割去舌头破坏声带,再剃去头发眉毛之后涂抹药物破坏毛囊。此后装入陶罐之中好生照料豢养,绝不可以让她死,等所有的伤口愈合恢复之后这个人就只剩下嗅觉和皮肤的触觉,再丢入粪坑将其溺毙而死,这就是吕后发明的,人类有史以来最最残忍的刑罚“人彘”,受刑者就是汉高祖刘邦宠妃戚夫人,这一集古今中外十大酷刑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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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感谢缘分这里是缝太窄我太胖花生瓜子配壮的响亮。今天我们讲一讲前段时间爆红网络的潘博文事件…其实很多up主都已经讲过啦,整个事件也都被描述的很清晰。如果你还没听说过这个事儿或者想听听壮哥讲的版本就留下来,不然赶紧换台…因为所有博主的参照物是一致的,整个事件的细节脉络都来自于2019年8月18号知乎的一篇匿名帖文,所以内容难免雷同,只是每位博主的讲述方式和个人看法略有出入而已。这篇帖文的作者是天津塘沽人,当时在上海的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为什么选择在这一天发帖呢?因为在他的记忆中8月18号是潘博文的生日…他整篇文章的标题叫做“不存在的同学”,通篇就是在回忆2013年4月25日周四那一天的经历,当时他还是一名高三的学生…距离高考还有43天,但是他们学校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紧张的氛围,一来天津高考压力没有其他省份那么大,再来这所高中也是以素质教育闻名,三来这也是他们整个高中生涯的最后一节体育课。上课的形式也很特别“走班选修”!整个操场各个班级的学生都有,篮球、瑜伽、武术自由选择所以你也会在自己的项目中遇见其他班的同学…作者选择的是羽毛球,因为带这个项目的老师喜欢动漫、摄影,是那种很容易跟学生打成一片很好相处的老师。师生聚集之后相互说了一些道别的话,又用手机拍了一段加油高考的视频各自散去。
作者就跟自己同班的小温结伴,找了个相对人少的地方打球。羽毛球嘛…就啪啪啪啪你来我往的对打,不到10分钟两个人都觉得这大太阳底下太晒了,要不咱换个地儿吧…于是就走到宿舍楼旁边有阴凉的地方,这栋建筑与食堂相连,自从他们学校实行全面走读之后,宿舍楼就一直停用,也不能说废弃反正就是很久没看到有人进去过,走到附近正好看见10班的L君和潘博文也在不远处打球。所以此时此刻在场一共四个人,作者、小温、L君和潘博文,这个环境也并不是那么隐蔽幽静,稍远一点就能看到熙熙攘攘的老师同学三五成群的各自活动…因为作者与潘博文之前就是初中同学,此刻的四个人又是同年级相互也都认识,所以没什么隔阂就一直轮换穿插着对打。作者与潘博文一组,两个人手劲儿都大…一来一往之间潘博文猛然扣杀,硼!这颗羽毛球就正好打进了宿舍楼半地下室的气窗里面。这半地下室啊…好像只有北方气候相对干燥一些的地区有,南方的小伙伴应该见的比较少,因为南方潮湿,不是特别适合这种建筑规格。就是如果你以房间内作为参照,有三分之二是在地下。站在屋内看窗户是在墙体上面,有人经过看到的都是行人腿脚,所以站在外面看到的窗户都是紧贴地面的…这颗羽毛球呢,挺贵!是一个比较专业的品牌叫做YONEX尤尼克…我去查了一下单买一颗差不多30块钱。对于学生党来说,确实能算得上小小的损失,几个人犹豫之间,潘博文提出进楼捡球!这一点也很可以理解,因为是潘博文把球打进去的,如果自己打丢自己的球,可能很轻易就算了!但是我们总是不希望朋友因为自己的原因,哪怕有一点点损失…
经过一番沟通小温原地不动,在这看着球拍。作者和潘博文、L君一行三人来到宿舍楼大门口,也没多想伸手一推就很自然的开了门,一股凉风伴随着年久发霉的气息扑面而来、呼呼作响。当时那一刻可能并没有留意,但是作者事后回想起来总会充满疑问,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这栋大楼平时都是上锁的。为什么单单这一天我们可以这么轻易的进来?一进大门就是一堵屏风墙,上面写一些住宿规定。左转进去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有很多两面相对虚掩着的老式木门,走廊尽头是厕所,转弯角落是阴暗的楼梯间,而且一路上弥漫着刺鼻的氨水气味。好在正午阳光充足照进房间再透过门梁上面的悬窗折射,走廊里不至于太过昏暗…但楼内楼外的温差和明暗对比,还是让他们三人略感慌张,心里莫名的发怵…走到尽头在转弯,三个人惊呆了!楼梯间全是横七说八杂乱无章交叉堆叠的课桌椅…看到这一幕作者就说,咱要不别捡了!L君说哎没事,来都来了。说话间开始往里面爬,作者也开始行动时不时还回头拉一把潘博文…同时越往里面爬越接近地下室光线也就越暗,而且越往下面堆叠的物品就越杂乱、越紧密,这三个人在这里整整折腾了近一刻钟,他文字中的描述提到说他们走下过一条没有护栏的水泥楼梯,哇!这样的场景我好熟,好像经常出现在那种尚未完工或者即将拆迁的建筑里,三个人终于来到了地下室,这里就明显比一楼还要昏暗很多,如果顺着楼梯间再回转向下,是地下室下面还有个地下室,但是有铁拉门,被铁链缠绕好几圈上了个大锁。
那地下室的格局呢?跟一楼完全不一样,是一个类似大厅一样的空间。走到角落有一扇敞开的小门,门里面是一条窄窄的走廊,能看得出穿过这个走廊还有一个很宽敞的空间,很里面很里面的尽头有些许光亮。两个人刚要进去,潘博文突然说:“呀,我钥匙呢?好像刚才掉在楼梯间了…说我得回去找一下,作者和L君此刻也没太当回事,就让他先去了。两个人进了小门穿出走廊,就真的有点害怕了。里面的感觉特别像一个空的停车场,壮哥就曾经在停车场里面迷路,好像是在上海徐家汇一个巨大的商场,一个多小时!找不到车、找不到出口、看不到人…当时我就有那种鬼打墙的感觉!这里也是一样,感觉非常大有很多柱子但又并不是很规则长方形的开阔空间。作者就拿出自己的小米2手机跟L君说:没事我带手机了现在还有3g信号,万一被困住咱们就打电话求救,大不了领两张过失单,因为学校是不允许带手机的,而且咱马上就要毕业高考了,老师也不会太为难我们!说话间两个人就顺着光线的方向往前走,但是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儿,那完全不是我们羽毛球掉下去的地方,于是两个人都恍惚了!完全失去了方向感,对光线充满执念。明明知道自己在大步快速的往前走,但是那束光线却没有离自己越来越近的样子,整个人的内心又一种非常强烈的与世隔绝感,回头看看来时的路,我靠漆黑一片!也完全不会想着转身回去!这个作者就突然一闪念跟L君说:跑,朝光跑!我估计L君当时内心也是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因为眼看着作者回头看了一眼,转身大喊一句就撒丫子开跑,这他妈可想想的空间也太大了吧?谁知道你回头到底看到了什么呢?两个人已经恐惧到无意识了,一口气跑到光线尽头,一看到转角的楼梯,两人此刻的状态,可以说完美的诠释了一句非常典雅的成语叫:屁滚尿流…
是连滚带爬的往楼梯上面跑,上了一楼穿过走廊夺门而出,两个人终于到了室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看到熙熙攘攘的街道人群才恢复意识,原来这里是学校的后门,正好面对着一所小学,又正赶上中午放学所以学生、家长人潮涌动,作者就跟L君一起从后门返回学校。作者回到教室看到小温,小温说自己在门口等了很久你们也不出来,后来下课自己就先回来了。作者看着小温带回教室的球拍,说潘博文那副呢?李宁也挺贵的别给人家弄丢了!小温呆呆的看着作者说:潘博文是谁?10班跟咱打球的那个呀!小温说我没见过这个人啊,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争执,作者觉得小温可能把球拍弄丢了不想承认,小温觉得作者肯定是把别人的球拍弄丢了想找我碰瓷儿。但是同学嘛能怎么计较呢,稍微吵了两句也都觉得莫名其妙,就这么不了了之。午休之后,作者去10班找潘博文可能想沟通一下球盘被同学弄丢了的事…迎面就碰到L君面红耳赤的过来,噼里啪啦非常大声说了一大堆话引来周围无数目光,连教室里面的人都以为外面打架探头出来观望。作者也没太听明白,说你先别着急慢慢说到底怎么了?L君几乎用怒吼的方式说:潘博文消失啦!作者赶紧说会不会在里面摔伤了呢?L君把眼泪都急出来了说:不是!他们所有人都说不认识潘博文,说我有神经病…说话间正好有一个老师路过以为他俩在吵架,就赶紧过来安抚二人。10班也有几个学生听见吵闹出来观察L君的情况,想说他是不是中暑脑子迷糊了!过来一个女生看见作者说:一回教室就找潘博文,我们都问潘博文是谁呀?我们班就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不知道他搞什么鬼。作者听完这话,再联想到跟小温的对话…彻底蒙了,赶紧转身下楼一路狂奔跑到刚刚那栋宿舍楼的大门口一看,这汗毛可就炸开了!一把巨大的大锁,锁的严严实实根本进不去!再跑去找体育老师,体育老师也是一脸懵逼,说不知道有这么个学生呀!然后还看了上午跟老师一起拍的加油高考的视频,每一个人都洋溢着青春的笑脸,但是没有潘博文!作者又要来体育老师的授课表,表格上10班一栏也没有潘博文的名字。
大家知道人一旦遇见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很容易就沉寂其中无法自拔,这一下午作者都是蒙圈的状态,思绪非常混乱。晚自习班主任回来说同学们马上就要面临高考,精神压力都很大。10班有一个学生已经开始说胡话了,下午打电话让家长接回去的,大家一定要放松心态…作者看着老师讲话一阵耳鸣就听不见他说话了。可想而知作者当时的心态已经彻底崩了…回家路上想用手机登陆qq,手机突然断电关机。回到家里就赶紧打开电脑登陆,滴滴滴一顿狂响,原来是L君在年级群里发了几百条关于潘博文的消息,最后被骂成神经病踢出群。手机充电之后自动开机显示时间1970年1月1日11点52分,作者突然一阵混乱赶紧回头看看日历和时钟,再回头看看手机,哦原来连上Wi-Fi之后才能正常显示时间…然后就开始查qq好友、相册、空间,查家里的同学录、通讯录、毕业照、班级名册,完全没有这个人,连全班的学号都顺着潘博文向前提了一位…这个人就好像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过或者被什么力量抹去了。只是他自己分明记得初中的时候跟潘博文关系特别好,几乎可以说了解他的一切。小学是新港四小,初中是塘沽二中,生日是1996年8月18号。甚至还跟潘博文一起坐107路公交车去过他家,就在北仑里附近有一块“新港路大队”路牌的地方。他家一室一厅的房间,父亲在国企母亲在中原百货卖化妆品。当天还拿出一套dior的护肤品说送给作者的姐姐…可是此时此刻作者就是证明不了他的存在,真是怎么想也想不通,晚上吃饭的时候就跟家里人说起这件事,结果!被她姐带去看心理医生了…再回到学校,10班班主任也来找到作者说,你跟L君最近不要走的太近了,他最近情绪不是很稳定。作者就想说:老师,难道你真的看不出来我的情绪也很不稳定吗?高考之后作者、L君、小温各自天南海北的上了大学,也逐渐失去了联系…一直到2019年8月18日,他都无法释怀于是将自己的经历编辑成文发文,同时还有一部分与L君的微信对话截图。此文一发引起很多关注与争论,也有很多博主把事件与虚拟世界、平行时空、记忆失真联系起来。但是更让我着迷的是很多细节,并且由此产生的很多联想。比如说地下室怎么会有那种没有扶手的水泥楼梯呢?前面也说过只有那种尚未完工或者即将拆迁的建筑里能看到,但是尚未完工和即将拆迁,你一看这情境就会给人一种开始结束的时空过渡感。另外作者在地下室看到自己有3g信号,还好没打电话…大家不觉得对方不接电话的嘟嘟的声听起来很不舒服吗?而且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就是这个电话录音本来就很阴森。还有像壮哥这种想象力丰富的阴谋论晚期患者,就一定会联想。为什么地下室的地下室会上锁呢?里面锁着什么?很明显这栋楼有很多空间可以整齐的摆放课桌椅,为什么以如此杂乱的形式交叉堆叠在这里呢?为什么几年前这所高中会突然从寄宿制改成全面走读?是发生了什么事?学校为什么不将这栋老宿舍楼改为它用,而是大门紧锁任其荒凉呢?难道这里面关押着退隐江湖的“火云邪神”?这一集潘博文就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