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公告🎉
謝謝超可愛的毛小孩們熱情參加春日造型活動,
超Q超萌的照片讓小編都融化了,忍不住也大力按讚讚讚~ 更謝謝大家為HOLA門市增添了熱鬧活潑的春意氛圍🌹,
🎁恭喜以下得獎名單(活動統計至2016/3/6)
林藝珊/錢難有/葉樂子/盧莉雯/Tsai Hui-ju
黃妮糖/王宥臻/柯小竺/吳崇華/Chih-Yun Chang
(因贈品有限,故以票選的方式進行,活動並無輸贏,每個毛小孩都是獨一無二的寶貝)
請得獎者於2016/3/15(二)前私訊回覆
真實姓名/手機電話/前往領獎之HOLA分店(確認後恕不更改店別)
※逾期未回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提醒:因獎品超過1000元以上,需填寫機會中獎單,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16/3/18~4/10前至所選擇之HOLA分店完成領獎,逾期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分店查詢:http://www.hola.com.tw/store/
再次謝謝毛小孩和主人們,請大家要繼續可愛下去哦~☺
🐶🐶 毛小孩春日造型活動🐱🐱
步驟一:
為家中毛寶貝們穿上春日新裝
2016/3/6前,到HOLA全台門市內拍下最萌照片+打卡上傳
即可獲得小禮物乙份
步驟二:
再將照片上傳至本篇PO文留言,由網友們於照片留言中,按讚票選出最高讚數的前10名,即可獲得「HOLA 現代直條色織萬用毯」乙件(價值$1980)
現在就帶著可愛寶貝們,到HOLA全台門市創意亮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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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寵物造型照片需於HOLA門市內拍攝,如不符合恕無法參加票選
2.票選活動將於2016/3/10於HOLA粉絲團公佈得獎名單,請依屆時通知之領獎辦法,於期限內回覆,逾時恕無法兌獎
3.若因不可抗力之技術原因,粉絲無法被通知中獎及回覆中獎資料,視同放棄抽獎資格,HOLA保留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
4.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所得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以上時,HOLA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需請得獎者攜帶身分證影本及簽章至HOLA指定分店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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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個資條款
本活動需請得獎者提供姓名/連絡電話/地址,以便核對身份提供贈品,如您不能正確完整提供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您個資僅作為本公司及協力廠商在台灣地區處理利用,不會外洩給無關之第三人,並在本活動結束後一個月自動刪除您的個資。在此期間您可以發送訊息給本臉書粉絲頁管理者以申請個資查詢、複本、修改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吳寶春條款內容 在 林岱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攸關言論集中及媒體壟斷問題的中嘉併購案,原本應該妥慎討論,進行多方意見彙整溝通及衝擊評估後再做成決議,但NCC以突襲的方式,草率通過本案,未來台灣的媒體言論,特別是新聞報導是否更進一步受到特定財團的限縮而偏頗,進而影響了輿論公正性及言論自由,這是各界所擔憂的問題,因此岱樺也參與連署,對NCC的惡質行徑及悖離法律精神之處予以譴責,並要求NCC重行審議!
共同聲明書(共69位民進黨團立委連署)
共同聲明如下:
對於NCC於上週五舉辦公聽會,在還沒有建立各方共識的情況下,NCC卻火速隨即通過遠傳以認購公司債之規避「黨政軍條款」、遊走法律,入主中嘉案,馬政府無視新民意產生,在立法院尚未開議的時刻通過此案,明顯護航偷渡!聲明委員嚴正要求NCC重新審議本案,面對國會及人民監督,撤回通過的決議。
NCC於上週五才舉辦本案的公聽會,而且大多數相關立法委員、專家學者皆未獲邀請,亦不知有此公聽會,因此公聽會的舉辦無法代表社會多元意見。而且就算如此,該場公聽會,反方亦多有強烈質疑,顯見本案正反意見尚無各方共識。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遠傳集團係屬政府間接投資之公司,依法不得投資任何有線系統經營。雖然本案遠傳公司係以認購公司債方式,規避投資股權之規定,然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在於形式上不得有任何直接、間接持股,於實質上亦不得掌有或得干涉媒體之可能。因此遠傳公司透過公司債方式,而得實質掌控或干涉中嘉公司,完全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NCC如此之決議完全悖離法律精神。
NCC雖號稱獨立機關,惟僅係獨立於原本行政權之外,其主委、副主委、委員均係行政院長提名,故於政黨輪替之時迅速做此重大爭議性決議,已屬顯有違獨立機關之運作。本案雖有採取若干負擔,但詳細其內容,其本即為法律規定義務或政策推動方向,對於社會最為關心遠傳實質掌控中嘉經營部分隻字未提,NCC之決議明顯護航遠傳,故發表聲明要求NCC對於本案重新審議,並做出不予通過之決議。
共同聲明連署人:陳其邁、蔡其昌、鄭麗君、林淑芬、葉宜津、何欣純、高志鵬、吳秉叡、李俊俋、蘇震清、李昆澤、姚文智、劉建國、段宜康、李應元、邱議瑩、蔡培慧、Kolas Yotaka 、林靜儀、徐國勇、周春米、鍾孔炤、林俊憲、莊瑞雄、黃偉哲、邱志偉、陳亭妃、尤美女、陳素月、劉櫂豪、管碧玲、王定宇、趙天麟、許智傑、黃國書、羅致政、張宏陸、蘇巧慧、呂孫綾、陳賴素美、顧立雄、張廖萬堅、柯建銘、蔡易餘、林岱樺 、吳玉琴、余宛如、吳思瑤、陳明文、王榮璋、吳焜裕、吳琪銘、楊 曜、洪宗熠、鄭運鵬、蕭美琴、鄭寶清、黃秀芳、劉世芳、陳歐珀、賴瑞隆、江永昌、鍾佳濱、陳曼麗、陳 瑩、蘇嘉全、蘇治芬、趙正宇、蔡適應
105年1月28日下午5時
吳寶春條款內容 在 蘇震清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針對NCC貿然通過中嘉轉售案,69位民進黨團立委嚴正聲明如下:
對於NCC於上週五舉辦公聽會,在還沒有建立各方共識的情況下,NCC卻火速隨即通過遠傳以認購公司債之規避「黨政軍條款」、遊走法律,入主中嘉案,馬政府無視新民意產生,在立法院尚未開議的時刻通過此案,明顯護航偷渡!聲明委員嚴正要求NCC重新審議本案,面對國會及人民監督,撤回通過的決議。
NCC於上週五才舉辦本案的公聽會,而且大多數相關立法委員、專家學者皆未獲邀請,亦不知有此公聽會,因此公聽會的舉辦無法代表社會多元意見。而且就算如此,該場公聽會,反方亦多有強烈質疑,顯見本案正反意見尚無各方共識。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遠傳集團係屬政府間接投資之公司,依法不得投資任何有線系統經營。雖然本案遠傳公司係以認購公司債方式,規避投資股權之規定,然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在於形式上不得有任何直接、間接持股,於實質上亦不得掌有或得干涉媒體之可能。因此遠傳公司透過公司債方式,而得實質掌控或干涉中嘉公司,完全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NCC如此之決議完全悖離法律精神。
NCC雖號稱獨立機關,惟僅係獨立於原本行政權之外,其主委、副主委、委員均係行政院長提名,故於政黨輪替之時迅速做此重大爭議性決議,已屬顯有違獨立機關之運作。本案雖有採取若干負擔,但詳細其內容,其本即為法律規定義務或政策推動方向,對於社會最為關心遠傳實質掌控中嘉經營部分隻字未提,NCC之決議明顯護航遠傳,故發表聲明要求NCC對於本案重新審議,並做出不予通過之決議。
共同聲明連署人:陳其邁、蔡其昌、鄭麗君、林淑芬、葉宜津、何欣純、
高志鵬、吳秉叡、李俊俋、蘇震清、李昆澤、姚文智、
劉建國、段宜康、李應元、邱議瑩、蔡培慧、Kolas Yotaka 、
林靜儀、徐國勇、周春米、鍾孔炤、林俊憲、莊瑞雄、
黃偉哲、邱志偉、陳亭妃、尤美女、陳素月、劉櫂豪、
管碧玲、王定宇、趙天麟、許智傑、黃國書、羅致政、
張宏陸、蘇巧慧、呂孫綾、陳賴素美、顧立雄、張廖萬堅、
柯建銘、蔡易餘、林岱樺 、吳玉琴、余宛如、吳思瑤、
陳明文、王榮璋、吳焜裕、吳琪銘、楊 曜、洪宗熠、
鄭運鵬、蕭美琴、鄭寶清、黃秀芳、劉世芳、陳歐珀、
賴瑞隆、江永昌、鍾佳濱、陳曼麗、陳 瑩、蘇嘉全、
蘇治芬、趙正宇、蔡適應
105年1月28日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