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及調查局的扣案毒品查核,早已淪為毫無防弊效果的大拜拜」
昨天,桃園地院開庭,審理了一件號稱史上最貪調查官的毒品調包、販毒案。
曾任「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站」的徐姓緝毒組組長,從2012年開始的八年內,將查扣的毒品開始掉包,查扣的K他命、一粒眠,總共竟然超過524公斤、一粒眠超過三萬顆。
徐組長如入無人之境,再把毒品賣給在外勾串的黑幫、毒販,不法所得總共超過新台幣三億元。
其中,超過半數的不法所得1.5億元,都由這位調查局基隆站組長納為己有。
在台灣,偵辦毒品犯罪的政府機關基本上有四個,「法務部調查局」主要負責製毒集團偵辦、「警政署及各地警察局」則主責地區販毒查緝,「海巡署」主打海上運毒及走私,「憲兵」則偏重軍人吸毒網絡的偵辦。
我們深究調查局的查核過程,原來是這樣:過去如基隆站這樣的「外勤單位」,案發前只會有由外勤單位自己成立「檢查小組」,每四個月檢查一次,調查局本部政風室只是視情況「隨時派員檢查」。而這樣的「隨時派員檢查」,一晃就是八年,期間換了超過四名調查局局長,其中的前局長蔡清祥,今天甚至已經高昇為法務部部長。
為何調查局內部從來都沒有發現過?
根據媒體報導,這樣被調包的毒品曾經有被二名內部基層幹員發現「包裝不一樣」,但當場抓包後,調查局航業處上上下下,竟然依舊沆瀣一氣,可以說是集體包庇。
我因為此事還特別質詢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局事後呈給立法院的報告,表示查核機關除了「外勤單位」本身,會將「駐區督察」一同加入檢查小組。
事實上,這樣的態度,依舊令人難以放心。
因為,法務部早在2000年,就已訂有「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監督會設置要點」,每年召開一次,而擔任召集人的,就是法務部調查局的大家長局長本人。
這個監督會更有聘請司法院、行政院、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財政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臺灣高等檢察署、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代表及遴薦二至四個民間反毒團體遴派人員為委員。
可以說,以獲案毒品的監督處理會議舉例來說,法務部及調查局本部的扣案毒品查核,根本流於每年農曆七月中旬的中元大拜拜,毫無任何防弊的實質效果。
九月即將開議,立法院也將進入預算會期,法務部及調查局最好把皮再繃緊一點,我會嚴肅的審查這兩個出大包的機關,到底是怎麼在保管、銷毀這些遺害社會的扣案毒品。
吸毒被抓流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不知道,不代表它「#不存在」】
2021年 #奧斯卡最佳實景短片,得獎作品是《#遙遠的陌生人》。
一個黑人早上離開了公寓,在路邊抽煙。
一位白人警察走過來說,你這煙味道怪怪的,然後看了他掉出來的錢,說你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筆現金,要拉他搜身,然後把他壓在地上,壓到窒息而死。
這在影射最近什麼案件大家應該都很清楚。
然後黑人就醒來了,又重新回到當天的早上,這邊就是在玩類似《明日邊界》這樣的「#時間輪迴」(Time Loop)。不管黑人做什麼,他那天就是會被不同的理由給殺死,到底該怎麼逃出這輪迴?
其實在暗示著,現實生活中,平均每天都有2-3個黑人被殺死,#輪迴持續發生,你可能不知道,但是不代表他不存在。
就跟這部奧斯卡得獎作品一樣,#你不知道這部電影_但是不代表他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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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著想要分享的,也可能是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但是這些事情都存在。
包括「警察講的話不一定是真的」、「你沒做錯事情怕什麼搜索?」、「怎麼可能被關兩晚?」、「什麼是提審?」、「程序正義」、「CBD去年五月公布合法了」、「警察恐嚇你的話術超多種」...
有一些留言說,我沒有講清楚、避重就輕,故意帶風向。
真的...沒有。
第一篇的文章真的已經很長了....
長到大家願意看完我都已經很感動了,我也想寫更詳細,但是文章真的太長了,所以我才說會後面繼續寫出來。(強調很多次了呢)
那我們就,開始囉!
🌟 警察講的話就是真的嗎?
這邊幫大家上一堂法律課,警察在臨檢的時候,有沒有權翻你的包包找毒品、刀械? 有沒有權利要你「這個給我看一下?」 有沒有權利要你下車一下,讓他檢查你車內的東西?
答案是「沒有權力」!
如果你之前有碰過的,你都是被「話術」了!
大家都以為「警察講的就是一定要做的」「不敢不聽」。
其實,你們翻給他們看,他們到時候都會說,你是「自願」給他們看的。
有些警察還會搬法條來嚇唬你,說法律有說可以,你自己去翻《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但是,其實第六條只說,他們只可以「查證其身份」,並沒有搜索權。
警察是知道他沒有權限的,但是 #他會話術你,為了要破案。
這在對付壞人的時候,是「辦案手法」,這我同意,我也覺得老練的警察應該都要學到這些手法。
但是,當有一般百姓說「拒絕搜索」,他們就認為你嫌疑重大,這是錯的!
因為這是本來就是我們有的權利。
Right is right
很多人不知道你有這個權利,就算知道了也不敢用,因為
「你沒做錯事情怕什麼搜索?」
🌟 你沒做錯事情怕什麼搜索?
講這種話的人,應該都沒被惡整過。
你自己打開了車門,裡面被丟了什麼東西(不一定是警察栽贓,也可能是你朋友遺漏的),結果你要承擔所有罪責。
你把手機給警察看,結果警察瞇到你的網頁有瀏覽「線上看的盜版電影」,他不能裝作沒看到,警察看到違法就是得抓。(這才是好警察, Nine nine!)
說真的,生活中處處都是法,你會不會踩到線,#我相信沒有人有100趴的把握_絕對經得起考驗。
就連這張劇照能不能這樣使用,版權上都需要討論。
(公開劇照使用上,不能重置、改圖,其他的就看電影公司認不認為你是「合理使用」,至於這種「合理」使用,通常都是看他怎麼講啦。)
我想說的是,如果你是一個光明正大的清白人,你為什麼要放這種機會,給別人對你亂搞?
就算你是對的,你要去打官司、跑流程,這些都是 慘痛的代價。
就算你知道你是對的,你還是會碰到「違法」的警察辦案。
就算你是對的,也可能碰到,拿著「#過期的法律」抓你的警察,這就是被「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啊!
這一點,下文會繼續提到。
🌟 怎麼可能被關兩晚?
很多警察們看到這標題就動員來罵我了,沒關係,我們慢慢解釋。
如果你有仔細看文章,我從來都沒有說被「#違法扣留」喔!
法律規定,警方扣留我只能24小時。
但是「不夜間偵詢」的時間不算,所以你是非常可能被扣留超過24小時的。
我說的是「#違法逮捕」,而不是「違法扣留」。
只是,我們這次會超過時間的原因,也跟警察瀆職有關啦。
關鍵在於,我們進行了「#提審」這個動作,相信大家沒聽過,所以我來解釋一下。
提審就是我們針對「非法逮補」這件事情提出異議,就是上一篇說的,警察怎麼可以因為:
1. #經驗法則:大麻油的橘橘的,所以橘色的煙油就是大麻油。
2. #主觀判定:覺得我身上有大麻味。
就以現行犯把我上銬。
通常,法官判決提審,照我當天的狀況,最快中午、最慢是下午就能搞定,這猜測是 律師 跟 警察 都跟我這樣「經驗法則」的。
經驗法則就是,有比較高的機率再次發生,但是也可能完全例外。
偏偏我就是個幸運星,當天有大新聞發生,大警局發生警察的「#集體瀆職案」,法官全部都跑去忙重要的案子了,因為警察瀆職有串供之虞,所以優先順序當然是處理大案子。
我的案子,一直等到法官忙到了晚上八點,法官才在「很辛苦」的狀況下判決。
其實,律師團對於提審的把握度很高,所以判決我們真的很意外。
因為,法官覺得警察就是可以依照「經驗法則」+「主觀判定」把人民用現行犯上銬帶走。
之後你抽煙的,就可以依照經驗法則+主觀判斷 以K煙上銬帶走。你吃巧克力的,就可以持有大麻巧克力上銬帶走。
🌟 法官認定吸毒仔?
講到這邊真的覺得很有趣,粉絲團湧入了一堆「假帳號」,然後丟複製貼上一樣的「圖+話」,真的會覺得警政署是不是最近被罵翻了,決定編一筆預算找網軍留言啊....
(不過這純屬開玩笑啦,這種沒有證據的話,我們當心得猜猜就好。)
但是,裡面不乏有警察身份的留言,也跟著這種留言方向走,這讓我很擔憂啊... 警察的 #法學程度似乎不是那麼地一致,好的很好,壞得很壞。
這是「提審」,提審只有審查程序,根本 #不涉及實質審查。
我知道大家看到法律術語就頭大,我來翻譯翻譯,什麼叫不涉及實質審查。
就是說,「這個」法官只覺得警察可以把我上銬,#並不是判定我有罪。
接下來,這邊還有2-3關要跑,一個是檢察官要不要起訴我,再來才是另一個法官判斷我有沒有罪。
所以,那些故意拿提審結果說我是吸毒的,要嘛是你法學知識不夠,要嘛是你「知法玩法」,故意話術我來抹黑我,就跟前面「警察講得話就是真的嗎?」提到的一樣。
再來,提審失敗還是可以 #上訴抗告 的,需要在十天內提起抗告,我們已經提了,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說還在訴訟階段的原因。
“所有事情到最後都會有個好結局,如果沒好,那就是還沒結局”
Everything will be alright in the end so, if it's not alright, it's not quite the end.
《金盞花大酒店〉
我很慶幸,在這一塊的留言討論,還是有好警察願意看大家的回覆與留言,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在判斷的,就真的還是有好警察的,是真的就事論事的。
我們就繼續等大家有更多的討論。
順便一提,#我完全沒有隱藏任何人的留言,不管怎樣的留言都在,只可能因為留言太多被洗下去。而且,我也強調「真的沒時間」去回太瞎的留言。(再麻煩你們代我回覆他們了)
接下來我要繼續講 CBD 的事情,文章又有點長了,我簡要的講重點,下一篇在細細講。
🌟 CBD 已在 2020年 5 月 可 #合法使用持有
CBD,也就是學名大麻二酚,是合法的!
在去年五月衛福部公布可以合法使用、合法持有,唯國外進口才需要使用證明。
新聞在這邊: https://www.mohw.gov.tw/cp-16-53091-1.html
CBD 在台灣買不到,但是可以使用。
就跟「 #褪黑激素 」一樣。
很多留言說這是「管制藥品」,錯! 這是「列管藥品」,不是「管制藥品」。
又到了我來翻譯翻譯的時間,管制藥需要處方簽,列管藥不用。
所以我說我的電子煙就是完全合法!
一般民眾不知道,我能了解,但是執法機關不知道,在我當下解釋時也不聽,這比較麻煩。
因為是簡單講,我相信那些被派來的假帳號一定會繼續罵下去,沒關係,我們下一篇再提。
不管怎樣,沒有證據就上銬我這件事情就是錯的。
這是兩件事情喔!
「#程序正義」跟「#電子煙合法性」是兩回事。
用「酒駕臨檢」來舉例
警察這次抓我是因為
1. 經驗法則: 半夜開車的通常是酒駕
2. 主觀判定:你身上散發酒味
理論上他要先測我酒駕吧?
而不是先把我上銬帶走,再去警局測酒精濃度。
#測了_才能上銬
而不是上銬,再來測!
這次明顯地就是程序有錯誤。
這一點今天大安分局的記者會才是避重就輕,不回答吧?
這也沒關係!
我這兩篇本來就不是要跟警察吵架,我一直以來都說「有好警察,也有還沒做功課的警察」,而我只是想分享法普知識。
第一篇我講了「程序正義」的事情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第二篇我回答了一些問題與「提審、CBD已經是合法使用了」。
這些都是「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再說一次: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然後《遙遠的陌生人》,Netflix 就看得到奧斯卡得獎作品,好看! 看一下啦,半小時而已。
剛接受四家新聞採訪完了,你們要的證據也給他們了。
從昨晚到現在都沒什麼胃口吃東西,也只睡了三小時,氣色差的話請見諒。
文章還會繼續寫下去,#直到程序正義。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
吸毒被抓流程 在 台灣共識 台灣成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3 路德社直播,爆料有關於這12小時內最熱門的亨特.拜登吸毒照片,以及是誰跟他一起吸毒,還有這個人先前在路德社就已經爆料過,現任FBI局長已經被開除,現在由朱利安尼市長代理 ~
1. 這張亨特.拜登的照片其實不是照片,是截圖,這是一段影片的截圖,影片裡亨特.拜登疑似在吸食高濃度古柯鹼 ( 如果是玻璃管的話 ),所以要混合其他材料來點燃吸引,低濃度古柯鹼才是以粉末分成條狀排好,用鼻腔來吸食 !
這就是中共的邪惡,只要你是高層勾結賄賂的人,中共就允許你超越法律界限,讓你可以吸毒、強姦幼女、擁有大量金錢及房產,然後掌握你犯罪的把柄來威脅你,讓中共滲透進去世界各地掌權者的階層,暗中掌握世界格局 !
2. 這個偷拍影片地點是在北京東方集團張宏偉的私人俱樂部,時間是在2013年,亨特.拜登被性招待及毒招待,然後被中共給偷拍取證下來威脅 !
誰給亨特.拜登點煙的呢 ? 就是9月27號時,路德社直播爆料的花木蘭 < 10億菲 > 劉亦菲,2013年在北京,十億菲一邊陪睡一邊幫亨特.拜登點火吸食高濃度古柯鹼 !
路德社2020/09/27就講過,劉亦菲就在硬碟裡面,這是有影片的,現在只放出截圖,未來都是會公佈的 !
3. 東方集團的張宏偉的主要任務是幫劉亦菲打理錢還有對外關係,亨特.拜登跟張宏偉的小老婆在美國都是好朋友,這些電子郵件將會曝光出來 !
張宏偉的小老婆在高盛工作過,叫 " Jenny或Jennie ",張宏偉是中共軍工軍情體系出身的大鱷,主要活動範圍在東南亞,滲透各國很厲害,跟習進平關係極好,專門負責搞錢搞女人 !
到時候RICO法案一定會查封他,美國已經調查張宏偉半年了,包括東方集團在海外的資產,專門做石油及資源等公司,在美國、日本、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地都有公司 !
張宏偉的事以前郭文貴先生講過,是和中共統戰部的劉延東關係緊密 !
4. 為什麼要提到劉亦菲也涉入在其中呢 ? 因為這不止是一個亨特.拜登的事而已,這是中共一整個體系的流程,一個劉亦菲不止跟亨特.拜登睡過,還跟一大堆被中共掌握把柄的睡過,然後再透過這個犯罪流程體系去控制所有在美國及各國家被抓住把柄的人 !
爆料革命公佈這些人被中共掌握把柄的重點在於,亨特.拜登玩女人吸毒在某些地區跟法律裡不是犯法的,但是中共可以透過這樣的把柄去威脅他們,讓他們乖乖聽命於中共,只要聽話就可以拿錢、吸毒、玩女人、強奸男孩女孩 !
這才是中共最核心最邪惡的手段,現在這個手段已經滲透到美國總統這個高度,不僅止是亨特.拜登或是拜登家族一兩個目標而已,而且是中共有組織、有系統的犯罪行為,這才是最重要必須要揭露出來的 !
5. 現在路德社爆出這個劉亦菲的事件後,有多少去中國或是在美國被劉亦菲陪睡過的都要雙腳發抖,因為劉亦菲是美國籍,是會被叫去做證 ( 污點證人 ) 或是聽證的,這些人都會被劉亦菲抖出來,這才是他們被中共掌握住的人最害怕的事 !
透過劉亦菲在硬碟裡的通信以及影片證據,後面一串人都將會被劉亦菲給抖出來,劉亦菲不是錢就可以買到的,為什麼叫十億菲,那就是劉亦菲開出的價碼,10億是中共官方提供給她的工作價碼,在2年內要一直接中共要她去接觸的人陪睡的價格,一年5億,2年10億 !
劉亦菲就是代表中共在高端美國政要裡,負責賠睡勾結買通的任務執行人,也就是中共特務,沒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就算出的起錢也買不到劉亦菲來賠睡一晚,這些被劉亦菲睡過的必定都被中共給錄影錄下來了 !
這次劉亦菲也在硬碟裡的事件,把這些美國平時表現的道貌岸然的人的偽裝都一把扯下來,這些人平時嘴裡都是地球低碳環保、種族平等、支持ANTIFA,這些人滿嘴仁義道德,私下卻跟中共勾結,出賣美國利益,想將美國成為社會主義國家 !
這些被中共錄影下來的人,現在還有機會站出來當污點證人指控,否則時間一過就不會再是證人了,而是被告 !
6. 最新情報,FBI現任局長已經被開除了,將由朱利安尼市長來代理FBI局長職位,現在這一個月是交接時期,這未來都可以驗證 !
PS1 : 有關十億菲的詳細說明 ~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3612881942056135&id=100000030930621
PS2 : 2020/10/23 路德社直播連結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Xt9Bxa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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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被抓流程 在 [心得] 租屋者或鄰居疑似吸毒應對處理法- 看板rent-exp 的推薦與評價
雖然人生第一次買房子是大喜事,但如果第一次當房東出租房子,就不小心租給了會
吸毒的房客,那真是件令人十分鬱悶的事。剛好,我就是這麼「幸運」的人,因為看不出
也未能事先查覺承租者有問題,招惹了這等麻煩。為了這件事,心煩意亂到有二天失眠到
半夜三點才強迫自己快睡覺。
但是我想我比別人幸運一點的是,認識的朋友中有有經驗者,經過了詢問後得到了幾
點可行的方法,雖然自身的煩事還在處理當中尚未解決,但仍可提供資訊給大家作為應對
上的參考,並且……也可以讓有在吸毒的租屋者有些許警剔吧!不要以為現在的台灣百姓
人權大開、民意為上,就以為任意吸毒會沒有事,因為事情還是有辦法處理的,除非你是
“天公子”極為幸運,否則還想能逃得了一世嗎?
先敘明一下,當我接收到管委會通知我,我出租的房子被其他住戶檢舉疑似有人在吸
K毒要我處理時,我真是煩惱到睡不好覺甚至二次失眠將近一整夜,心裏焦慮得很。親人
幫忙打電話給派出所詢問如果懷疑有鄰居住戶在屋子裏吸毒的話的報案程序會如何?警方
的回答內容其中一部份,竟然要我們自己想辦法進到屋子裏去拍照為證,要拍得到K盤、
塑膠袋、粉末之類的證據證明屋子裏確實有人在吸毒,有了證據之後再報案才有用……。
我一聽到親人的轉述簡直快昏倒了,我們家可是善良老百姓耶!不但不菸不酒不賭不
嚼,更不曾吸毒甚至販毒,怎麼會知道那個什麼K盤的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東西?是長得像
盤子或就是盤子或是沒有一定的樣式一概不知,那我們要拍的到底是什麼?又,是要拍到
什麼才是對我們真正有用的證據?我們可是一般老百姓耶!警察才是國家付與執法權用以
保護人民百姓義務的耶!但竟然要老百姓自己想法子進入可疑的吸毒房屋裏搜尋吸毒證據
和拍照,那麼要警察做什麼?我繳稅是在繳心酸的嗎?百姓有困難時尋求警察救濟時竟無
法得到救濟的話,不如裁撤掉還可以為國家省下一筆可觀的公帑,以及為人民節下不少的
稅,不是嗎?而且,房子都出租出去了,即使我是房東,房子是我的,但在未經承租者允
許之下隨意進出或強行進出已出租房,當作我不知道那是犯法的行為嗎?真是會氣炸啊我
……。
這一篇文章的內容可以適用於房東不小心出租給(疑似)吸毒者,或一般居住者對於
自己的住處有疑似在吸毒的鄰居時,可以如何應對處理的「參考」。
首先房屋出租人對於自己的出租契約的訂定,內容要小心,把合理的規範都盡量清楚
完備寫進契約書裏,不要寫得模稜兩可,而且最好是「讓這一份房契做好公證」,這對房
東才是最有保障的,即使會令自己提高房屋稅金,但一旦和房客發生糾紛,或房客有什麼
違法的情事時,才能真正有效地做為處置的依據。
如果房東的出租屋或一般住戶所居住的房子疑似有鄰居在吸毒時,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直接報案」。不管是親自到派出所報案或透過電話或透過網路報案。雖然我還不是很清楚
流程如何,但警方應該會要求報案人留下基本資料,最少會要報案人留下姓名和電話,但
如果不想留下這些資料的話,就利用公共電話播打110直接報案,因為這種報案方式不會
留下電話號碼,同等於暱名報案,對想以暱名方式報案的人來說是最好的方法,而且播打
110報案,案件會受到管制,警察不能吃案,這一點很多民眾百姓早已知道,所以是最佳
方式無誤。
雖然據我到處向親友詢問後得知的結果,吸食K他命這種三級毒品的人並不會被抓去
關,僅會罰錢而已,若是在出租期間裏吸毒的鄰居或承租人還是可以繼續回來住,算是無
法可趕,連警察也不能直接介入處置(因民意/人權高漲),所以直接打110報案,就是
最好的方式,因為110是派出所的上級單位,一經110報案,110會將案子交給當地派出所
去辦理,派出所不但無法吃案,還得向上級回報查案結果。雖然這樣未必就會對房屋裏疑
似有吸毒情事有直接的處理作用,但是只要一發現又有吸毒情形發生就再直接110報案,
讓警察一次又一次地去查察,而只要案子一經久查,查到事實的機會就大,一經確認後,
警察也會有法子執法抓人。並且最少是,警察一次又一次地對疑似吸毒戶作查察的動作,
次數一多,多少會對吸毒者產生心理壓力或感煩不勝煩下促使搬離。
然最有效的方法是,想法子和承租者在通電話時,運用一般的談天方式的談話技巧,
讓對方承認他自己或他的同居人或朋友有在屋子裏用毒的錄音對話證據,再備份一份直接
到派出所報案,這個就叫作指證報案,有這樣的證據的話警察可以直接做案件處理,案件
的處理速度會比較快。這種的處理方式基本上不會有報案人或指證人身份被曝光的情事發
生,即使將來會吸毒者如果會經過法院受審的階段,也不會令報案人或指證人身份曝光的
事情發生,除非是執法者一時疏忽不小心曝露了報案人或指證人的身份。
但如果身為房東者想以溫和的方式處理的話,可以打電話跟疑似吸毒的承租者啦咧,
講有同棟住戶在反應這層樓疑似有吸毒的狀況,是你們在吸毒嗎?之後再以溫和的語詞運
用談話技巧慢慢地試探和套話出承租者或他的同居人或朋友有在屋子裏用毒的事實,而且
每一次的對話都能錄音下來作為證據,再以此請承租者儘速搬離,不然的話,有社區管委
會的話,便可稱管委會將會出面處理,沒有社區管委會的話就表示若同棟其他住戶有發現
有吸毒情形的話,將會請發現的住戶直接報案處理。這是運用給對方壓力感的技巧使對方
能知難而退的方法,當然不一定先要有報案的動作,只是給予對方有可以在不把事情鬧大
而能先行搬離機會的台階可下,但最好還是要先約定好最後搬離的期限,並且告知如超過
搬離的期限對方還賴著不肯走,就可以真的會報案處理了。
當然,身為房東的人也可以隨便承租者去吸毒,只要對方能準時繳交房租就好,不過
因為吸毒的人很難講會是什麼樣的人、交的都是什麼樣的朋友,生活狀況如何、職業又如
何,所以到底具不具危險性,或構不構成危險性,一概都難講,所以最好還是不要留這種
承租人繼續租住比較好。況且,同棟住戶或者管委會也未必能容忍居住環境中有人行違法
之事,住戶有可能會頻頻向管委會或出租人檢舉,接著管委會或同棟住戶有可能會頻頻請
房東處理,到時也形成不得不作為的狀態,所以如果能以溫和的方式請對方搬走是最好的
,將報案當作是最後的處理手段就好。
而如果能夠順利成功地請對方搬走,對方沒有以不告而別的方式離開,最後會有房屋
返還點交的時候,這時最好是多找幾位朋友,尤其是男性朋友陪同一起前去與對方點交,
才能提高自身安全性。
以上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應對或處理方式了,若還有什麼不足處也請版友們在推文裏幫
忙補充。這種實用的資訊應該要多有所交流分享,讓有需要的人能找得到有用的資訊,我
認為這樣會比較好。最後預祝大家不會像我遇到這麼倒楣的事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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