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清明與兒童節
上圖:1961年4月5日的台北市郊掃墓情景。(中央社記者潘月康攝)
下圖:1963年4月4日,台北市圓山動物園裡擠滿了天真活潑的小朋友,歡渡屬於他們的節目。(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清明》
我國民間有「四五清明」之說,即清明節一般都是在4月5日,事實上,自1897年至2100年這200多年中,節氣「清明」的日期都是落在陽曆4月4日至4月6日這三天,並不完全固定在4月5日,像今(2021)年就是4月4日。
由於陽曆一年的長度乃依循太陽的運行週期而定,故二十四節氣亦是依照太陽的位置來制定;基本上,每一節氣在每年的日期變動不大。然而,一回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相當於5.8小時),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為0.9688天,幾近一天,為修正之,故陽曆有「閏年」制度,每四年會多2月29日一天。於是,或因順延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午夜至隔日,或因閏年之故而提前到前一日,都會使節氣的日期改變,但日期差異只會在三天內。所以,身為二十四節氣之一的「清明」乃在「春分」(陽曆3月20至22日間)之後的第15日,日期均落在陽曆4月4日至6日之間。
民國24年(1935年),中華民國內政部依民間習俗將「清明」訂為「民族掃墓節」,同時也成為我國唯一以節氣所制定的國定假日,不過民間仍慣稱其為「清明節」。
民國64年(1975年)4月5日,蔣中正總統逝世,當時政府為了紀念他,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明訂「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在「民族掃墓節」舉行,也等於宣告民族掃墓節(清明)就是4月5日。
但事實上,蔣中正的逝世日是4月5日,清明則因為歲差的關係,可能落在4月4日、5日或6日,並非固定的日子;也就是說,「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與清明只是時日相近,並無任何關連。然而,正因昔日政府常在「民族掃墓節」舉行「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的紀念活動,導致不少民眾誤以為每年的清明就是4月5日。
民國96年(200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提出修正案,取消了故總統蔣中正的誕辰紀念日與逝世紀念日,也因此讓民族掃墓節的日期回歸以節氣「清明」為準的正確時間。
由於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4月5日)恰在兒童節(4月4日)翌日,因此昔日各級學校會在每年4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稱為「春假」,加上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則成為5天連續假期,不過自從實施周休二日後,大部分學校已經取消此假期。
《兒童節》
中華民國的兒童節是在民國20年(1931年) 由「上海中華慈幼協會」所發起的,該組織以「時當春令,氣候相宜,又與往日之三三、五五、九九及今日之十十等節名互相輝映。」為由,建議國民政府明訂每年4月4日為兒童節,於是教育部制定兒童節紀念辦法,並於翌年4月4日實施,所以中華民國的第一屆兒童節是民國21年(1932年)4月4日。
中華民國內政部在民國80年(1991年)2月1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把婦女節及兒童節的放假合併在4月5日民族掃墓節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以解決放假方式的爭議,並與民族掃墓節成為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但婦女節及兒童節仍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的名稱,4月4日仍是叫做「兒童節」。
民國90年(2001年)起,為配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的實施,使全年總放假日數合理化,當時施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取消放假的規定,而婦女節與兒童節仍可分別在3月8日及4月4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以尊重婦女節與兒童節特有的社會教育意義;自此,兒童節開始進入「慶祝但不放假」的階段。
民國98年(2009年)11月4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召集跨部會會議,決議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兒童節列為國定假日,而婦女節則未規劃放假。
民國99年(2010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將兒童節再度訂為國定假日,並增列民俗節日(除夕、春節、端午、中秋)適逢周二或周四,其前、後一天上班日調整放假,但須擇日補行上班;經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自民國100年(2011年)起實施。因此,中華民國的兒童節從民國100年(2011年)起又恢復為有放假的節日了。
根據民國101年(2012年)9月25日修正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4月4日)應放假一日,但如果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為同一日時,則於前一日放假,另外若兒童節逢星期四時,則於後一日放假。
今(2021)年的清明是4月4日星期日,與兒童節同一天,因此兒童節提前在4月3日放假,但因4月3日是星期六,因此兒童節便改在4月2日星期五補假,加上清明節在4月5日星期一補假,便形成了從週五放到週一(4月2日至4月5日)的4天連假。
附錄:清明三習俗
【祭掃】
掃墓是清明的重要內容之一。清明掃墓是秦以後的事,到唐朝時才開始盛行。為什麼要在清明掃墓呢?專家表示,這大概是因為冬去春來,草木萌生,人們擔心自己先人的墳塋,是否長滿荒草?是否塌陷?所以要去查看修葺。一方面給墳墓添土除草,同時擺上些供品,燒些紙錢,以表示對先人的懷念和追悼之情。
【踏青】
清明時節,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我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人們紛紛走出居室,來到戶外探尋春天的氣息;或在田野踏青,或在郊外放風箏。
【放風箏】
清明前後,放風箏是一種其樂融融的趣事。自古以來,放風箏就是人們普遍喜愛的一種活動。在古人看來,放風箏可以帶走自己的晦氣,許多人在清明節放風箏時,把災禍疾病都寫在上面,然後等到風箏升到天空中時就剪斷風箏線,讓它隨風飄逝。據說這樣做不僅能帶走所有的鬱悶,而且也會給自己帶來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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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1961年4月5日的台北市郊掃墓情景。(中央社記者潘月康攝)
下圖:1963年4月4日,台北市圓山動物園裡擠滿了天真活潑的小朋友,歡渡屬於他們的節目。(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清明》
我國民間有「四五清明」之說,即清明節一般都是在4月5日,事實上,自1897年至2100年這200多年中,節氣「清明」的日期都是落在陽曆4月4日至4月6日這三天,並不完全固定在4月5日,像今(2016)年就是4月4日。
由於陽曆一年的長度乃依循太陽的運行週期而定,故二十四節氣亦是依照太陽的位置來制定;基本上,每一節氣在每年的日期變動不大。然而,一回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相當於5.8小時),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為0.9688天,幾近一天,為修正之,故陽曆有「閏年」制度,每四年會多2月29日一天。於是,或因順延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午夜至隔日,或因閏年之故而提前到前一日,都會使節氣的日期改變,但日期差異只會在三天內。所以,身為二十四節氣之一的「清明」乃在「春分」(陽曆3月20至22日間)之後的第15日,日期均落在陽曆4月4日至6日之間。
民國24年(1935年),中華民國內政部依民間習俗將「清明」訂為「民族掃墓節」,同時也成為我國唯一以節氣所制定的國定假日,不過民間仍慣稱其為「清明節」。
民國64年(1975年)4月5日,蔣中正總統逝世,當時政府為了紀念他,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明訂「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在「民族掃墓節」舉行,也等於宣告民族掃墓節(清明)就是4月5日。
但事實上,蔣中正的逝世日是4月5日,清明則因為歲差的關係,可能落在4月4日、5日或6日,並非固定的日子;也就是說,「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與清明只是時日相近,並無任何關連。然而,正因昔日政府常在「民族掃墓節」舉行「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的紀念活動,導致不少民眾誤以為每年的清明就是4月5日。
民國96年(200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提出修正案,取消了故總統蔣中正的誕辰紀念日與逝世紀念日,也因此讓民族掃墓節的日期回歸以節氣「清明」為準的正確時間。
由於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4月5日)恰在兒童節(4月4日)翌日,因此昔日各級學校會在每年4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稱為「春假」,加上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則成為5天連續假期,不過自從實施周休二日後,大部分學校已經取消此假期。
《兒童節》
中華民國的兒童節是在民國20年(1931年) 由「上海中華慈幼協會」所發起的,該組織以「時當春令,氣候相宜,又與往日之三三、五五、九九及今日之十十等節名互相輝映。」為由,建議國民政府明訂每年4月4日為兒童節,於是教育部制定兒童節紀念辦法,並於翌年4月4日實施,所以中華民國的第一屆兒童節是民國21年(1932年)4月4日。
中華民國內政部在民國80年(1991年)2月1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把婦女節及兒童節的放假合併在4月5日民族掃墓節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以解決放假方式的爭議,並與民族掃墓節成為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但婦女節及兒童節仍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的名稱,4月4日仍是叫做「兒童節」。
民國90年(2001年)起,為配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的實施,使全年總放假日數合理化,當時施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取消放假的規定,而婦女節與兒童節仍可分別在3月8日及4月4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以尊重婦女節與兒童節特有的社會教育意義;自此,兒童節開始進入「慶祝但不放假」的階段。
民國98年(2009年)11月4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召集跨部會會議,決議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兒童節列為國定假日,而婦女節則未規劃放假。
民國99年(2010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將兒童節再度訂為國定假日,並增列民俗節日(除夕、春節、端午、中秋)適逢周二或周四,其前、後一天上班日調整放假,但須擇日補行上班;經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自民國100年(2011年)起實施。因此,中華民國的兒童節從民國100年(2011年)起又恢復為有放假的節日了。
根據民國101年(2012年)9月25日修正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4月4日)應放假一日,但如果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為同一日時,則於前一日放假,另外若兒童節逢星期四時,則於後一日放假。
今(2016)年的清明是4月4日,與兒童節同一天,因此兒童節提前在4月3日放假,但因4月3日是星期日,週一又是清明,因此兒童節便改在週二4月5日補假,便形成了週六至週二(4月2日至4月5日)的4天連假。
附錄:清明三習俗
【祭掃】
掃墓是清明的重要內容之一。清明掃墓是秦以後的事,到唐朝時才開始盛行。為什麼要在清明掃墓呢?專家表示,這大概是因為冬去春來,草木萌生,人們擔心自己先人的墳塋,是否長滿荒草?是否塌陷?所以要去查看修葺。一方面給墳墓添土除草,同時擺上些供品,燒些紙錢,以表示對先人的懷念和追悼之情。
【踏青】
清明時節,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我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人們紛紛走出居室,來到戶外探尋春天的氣息;或在田野踏青,或在郊外放風箏。
【放風箏】
清明前後,放風箏是一種其樂融融的趣事。自古以來,放風箏就是人們普遍喜愛的一種活動。在古人看來,放風箏可以帶走自己的晦氣,許多人在清明節放風箏時,把災禍疾病都寫在上面,然後等到風箏升到天空中時就剪斷風箏線,讓它隨風飄逝。據說這樣做不僅能帶走所有的鬱悶,而且也會給自己帶來好運。
周休二日實施日期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小琉球空品淨區召開研議暨公聽會
廣納民意檢討修訂管理實施要點
屏東縣為臺灣最重要的觀光大縣,環境保護則是維持優良觀光品質的基本支柱。小琉球為臺灣本島少數的離島,亦為屏東縣的重要觀光景點。為提升小琉球的空氣品質,屏東縣政府訂定了「屏東縣小琉球空氣品質淨區管理實施要點」,並於104年12月9日完成公告,這二年實施成果顯著,惟在考量東琉線碼頭停車空間不足,107年1月1日起,如擴大禁止非琉球籍燃油機車登島恐有導致交通亂象,也減損旅客遊興,為此,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月6日召開屏東縣小琉球空氣品質淨區管理實施要點研商暨公聽會議,由環保局副局長宋增紅親自主持,邀集縣府相關單位代表、當地公所、代表會及民間團體、各村長、機車租賃業者及餐飲業者等相關人士進行通盤檢討,廣納民意後適當調整合宜之作法,本要點修正內容預計於106年底前公告實施,以兼顧環境品質與觀光發展。
琉球鄉居民雖僅約1萬2千人,但每年遊客可達40萬人次,造成龐大的環境負荷量,近年來環保局積極推動小琉球空品淨區之成果已有逐漸改善當地空氣污染情形,本次管理實施要點修正重點為取消107年1月1日起禁止非琉球籍燃油機車登島之規定,後續將採於延長為三階段加強管制措施,107年修正為持續管制未定檢合格之燃油車輛進入小琉球地區,原高風險日(周休二日及連續假日)執行之管制措施,擴大為每日執行;108年持續執行每日管制措施外,並配合「屏東縣發展低碳城鄉自治條例(草案)」中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四條之相關二行程機車管制規定,納入限制本島二行程車輛禁止進入小琉球空氣品質淨區之規定;109年起實施全面禁止本島遊客之燃油機車進入小琉球地區,持有琉球鄉居民卡、優惠卡、親屬卡或琉球鄉公所核發之臨時工作證者不在此限,未來將以小琉球地區成為觀光旅遊低碳島為目標,希望全民共同為未來美好的大自然環境共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表示,小琉球空品淨區管理實施要點自104年12月9日公告,105年1月1日起實施為期一年之宣導期,自106年1月1日起全面進入管制期,燃油機車管制自105年1月1日至106年9月底止,執行每月琉球地區未定檢車輛稽查作業,累計稽查燃油機車8,977輛次,完成告發568輛次;經統計分析以外縣市車籍不合格比例8.3%為最高,其次為車籍琉球鄉6.4%,本縣非琉球鄉車籍4.9%為最低,經稽查確認之未依規定實施定期排氣檢驗者,將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新台幣2,000罰鍰,不再給予改善寬限期;餐飲相關業者稽查管制作業,亦從101年起積極輔導小琉球地區餐飲業、碳烤業及麻花捲業各項管制及改善工作,推動餐飲業者油煙及異味管制作業,106年4月下旬進行碳烤業及麻花捲業稽查管制作業,共發現1家地方特產製作之業者與4家碳烤業者及1家麻花捲業,皆未裝設相關污染防制設備且污染事實明確,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5,000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環保局指出,經調查統計周休二日及連續假日期間於東港碼頭稽查之燃油機車已由每日平均約250輛次,下降為每日平均約150輛次,顯示民眾配合本縣小琉球空氣品質淨區之各項推動方案,有效降低往返東港及琉球地區之燃油機車;另針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8月份公告之屏東縣各鄉鎮定檢率,顯示目前琉球鄉之機車定檢率為88.28%,且連帶提升東港鎮之定檢率達86.1%,皆為歷年新高;並於於小琉球地區全面推廣及提升低污染運具之使用率,由島內104年410輛電動二輪車提升至106年9月底止992輛,環保局亦加強設置電動車充電站免費提供民眾使用,經由上述各項數據,顯示民眾對於機車定期排氣檢驗及使用低汙染運具之重要性逐漸深植於日常生活中。另針對琉球地區餐飲業者管制作業,從101年起僅有2家餐飲業者裝設前處理設備,未有餐飲業者裝設管末設備,至105年止共輔導48家餐飲業者(餐廳、麻花捲、碳烤業者)裝設前處理設備及30家裝設管末設備;其前處理改善比例從2%提升至64%,管末設備改善比例從0%提升至42%以上,執行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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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5年1月1日起,勞工一週正常工時為40小時,可享有週休二日,工作與家庭生活間有更多的調適與平衡之時間,使得我國之勞動力充滿活力,進一步提升勞動效能與生產力,活絡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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