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這則新聞,內心終於感到較為欣慰,從2020年5月開始發病、直到7月底才確定是鉛中毒,其中個人的痛苦難以言喻,從一開始的記者會到後來步入官司訴訟,不斷有人『提醒』我應該見好就收、應該要看清楚羅生門在哪裡....種種之類的話,我不懂甚麼叫做見好就收?我是受害者我不能說話嗎?如果我身為基層民代且還是受害人的雙重身分都不能說話,那其他的受害者又該何去何從呢?
這其中許多的壓力、內外夾擊讓我感到心寒且痛苦,曾經想過是否就該放手不管、就此畫下句點,就在那時,呂院長的友人四處放流言傷害我,其中流言內容不乏『這議員真的貪得無厭、眼中都是錢,開口就要跟我們院長要幾億幾十億,選舉千萬不要支持這種只想要錢的人』,就是這番泯滅人性的話、讓我原本冷下的心情再度燃起,我看過可惡的人,但是沒看過這麼可惡又可恨的人!若是我向這類人低頭,放下心中的正義、那個我將是不值得被支持的人,果然世上終究存在正義,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曾梓展局長一直以來就是持秉公、鍥而不捨的心來辦理此案,一方面要追查案情,另一方面更要承受各方壓力,甚至有網路寫手抹黑曾局長,將此案件試圖導向西醫與中醫的長久鬥爭,最終曾局長努力有了結果,目前地方與中央的醫懲會皆以廢止醫生執照來回應,過程中也相當感謝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李善植局長對於受害人法律諮詢輔導及轉介的幫助,成功媒合消基會為眾多受害人提出民事訴訟,也感恩王邦安律師與周復興律師響應彥彤的邀請來為眾多受害人遞出刑事訴訟。
最後,我最想感謝的是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們,您們的正義感、您們的幫助,讓我們聲音得以發出不被掩蓋,許多記者朋友們看到受害小妹妹出面那一刻都紅了眼眶....讓我再次相信這世上存在著是非黑白,未來訴訟的路還很長,檢察官提起的過失傷害讓我們許多受害人無法接受,在法院上我們會積極據以力爭,祈求法官與蒞庭檢察官能夠為眾多受害人伸張正義,讓法律不再是某些人的工具,給我們相信法律與真實生活並非平行線。
#鉛中毒
#盛唐中醫
#台中市議員
#張彥彤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佔中九子雖罪名成立,卻沒有犯法。人大八三一方案觸發佔中,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八三一問卦又得出什麼?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因為黑暗時代而扭曲,不因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完整文字版將會在節目後上載至易經講堂網頁) #佔中案 #八三一方案 #戴耀廷 #佔中九子案 #三權合作 #廿三條 #雨傘運動 ==...
周復興律師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佔中九子雖罪名成立,卻沒有犯法。人大八三一方案觸發佔中,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八三一問卦又得出什麼?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因為黑暗時代而扭曲,不因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完整文字版將會在節目後上載至易經講堂網頁)
#佔中案 #八三一方案 #戴耀廷 #佔中九子案 #三權合作 #廿三條 #雨傘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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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 Wai Man 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下午5:00
佔中九子案今日判刑。
其實,你我都曾經參與這場社會運動,我們是否都有罪?
細看這九人的背景,都是社會菁英,他們應該安安樂樂享受中產品味生活,為什麼他們要走上街頭?
葛珮帆之流會問:
佢地係咪犯法先?
犯法就應該判罪,香港係咪法治之區先?
九人中大都是大學教授、牧師、大律師、前立會議員、社運份子,他們大好前途,為什麼犯法?
佔中九子沒有犯法,觸發香港人佔中的,是人大八月三十一日公佈的八三一方案。
什麼是人大八三一方案?大家可以上網翻查新聞資料。它違反了鄧小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承諾,它踐踏了《基本法》。
有良知的香港人嘩然,直接導致了九月二十八日的催淚彈衝突,梁振英政府準備血洗金鐘,佔中運動開始。
年輕學生用身體抵擋亂揮的警棍,用雨傘抵擋催淚彈的襲擊。香港成年人在直播新聞看見場面,大家蜂擁出金鐘,保護香港的下一代良知血脈,佔領運動一發不可收拾。
八三一是什麼東東?
用《周易》先天數取卦,八為坤為地,三為離為火,一是初爻。
得《周易》第三十六卦地火明夷卦,初爻動。
上卦地,下卦火,明入地中,太陽藏在地底,大地一片漆黑,邪惡壓制了正義,光明受到了傷害。
明夷,即誅滅光明。
卦辭說:明夷。利艱貞。
只有三粒字。
在誅滅光明,大地漆黑的時代,利艱貞。
艱難的時候,利於貞。貞者,正也。
做人做事的大原則,不能因為這個黑暗時代而扭曲;或者,黑暗隨波逐流,助紂為虐。
八三一,是地火明夷卦初爻動。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
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三日不食,《禮記》記載,國君喪亡,三日不食。國君沒有盡責任,等於死亡。
明夷無君,這是《周易》的微言大義。
人大八三一方案,對香港人的影響,就是地火明夷卦的處境,第一爻的位置。
明末學者黃梨洲,眼見滿清入關,中華文化的血脈要毀於一旦;他要為往聖繼絕學,知道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他檢討中國歷朝政治得失,得出一個結論,傾舉國之力,供奉一家一姓,中華民族只能永沉淪,帝制不除,民族永不復興。
他寫成《明夷待訪錄》,直接了當,指出政權的合法性,在於治亂之別。
他用地火明夷卦作為書名,期望光明再現。
佔中九子判刑了,他們犯了什麼法?
《論語》微子篇第十八,第七章,記述了孔子弟子子路的一番大丈夫說話,他解釋了佔中九子的行為。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
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
丈人曰:四體不動,五穀不分,孰為夫子!
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
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
明日,子路行,以告。
子曰:隱者也。
使子路反見之。
至,則行矣。
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
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
欲潔其身而亂大倫。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子路跟著孔子周遊列國的車隊,某次落後了,脫了隊,見到一位老人家,用擔挑抬住些竹籬,子路急問:
有冇見到我老師他們呀?
誰知老人家一句頂回來:
什麼老師?
四體不勤,不穀不分,淨係得把口那些?
我唔識你的乜嘢老師喎!
講完低頭除草。
子路給他的氣勢攝住,拱手站在一旁,等他忙完再問。
黃昏日落了,老人家知道子路無處落腳,就招呼子路回家過夜。還劏了雞款待,叫了兩個仔出來陪客。
第二日,子路搵返孔子,報告經過。
孔子一聽,知道老人家非常人也,叫子路回去找他,請教濟世之道。
子路返到昨晚老人住處,但見人去樓空,原來老人全家搬走了。
子路對著空房,講出一番莽莽蒼蒼,亂世大丈夫的道理。
一個讀書人,有學問有能力,不出來服務社會,是不義的。
家庭有長幼的倫理,社會有社會的秩序。人倫的倫理,固然不可廢,國家社會的責任,又如何能廢呢?
為了潔身自愛,不和俗世合流,把自己搞得好似好清高,但把時代的人類倫理搞亂了。
人,於時代是有責任的。君子出仕,走入社會,不是為了自己的功名富貴,只是為了貢獻社會,行其義也,做該做的事而已。
至於理想,不能實現,其實,心裡早已有數。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我們今日看著佔中九子判刑,應該明白這個背景的來龍去脈,源頭在誅滅光明的人大八三一方案;導致香港人公民抗命的,是違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踐踏《基本法》的北京政府。
佔中九子,沒有犯法,君子出仕,行其義也。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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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復興律師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應被告周泓旭之辯護律師請求,第三度到法庭證實周泓旭並未利用我們為中共發展組織,此為本案最後一次證人詰問,到庭前特向媒體表達三點意見:
1. 嚴正抗議北檢對周泓旭之所謂隨身碟中還原文件,未經查證係何時何地何人在何種情況打字撰寫,所述內容是否確實為真,即將涉及我的部分公諸於眾,對我這個證人極不公平,侵犯本人人格權益至極。
2. 法院已對本案做出昭示,全案案情皆屬國安機密不得公開,被告周泓旭即因爆出所謂外交官實為軍情局員,因而被認定洩密串證必須禁見。然而北檢卻在今年1月將相關案情巨細靡遺公告周知,甚至洩露部分內容給特定媒體人加油添醋擾亂視聽,檢調自有帶頭串證、洩密之嫌,我已就此提起刑事自訴,五月開庭將傳相關嫌疑人當庭對質。
3. 自去年1219至今,我的個人物品已被檢調扣押超過三個月,上月北檢曾來函告知已要求調查局國安站儘快歸還,然而此後仍無音信。既然當時扣押理由是為周泓旭案,今日本案已是最後證人詰問,預計近日就要宣判,我將當庭請求法官裁定,下令檢調即刻返還扣押物,以彰法治以維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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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復興律師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9日)下午正式控告周玉蔻女士,刑事自訴周女涉犯洩密及加重誹謗罪,民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
我在提告前發表宣言,提告不只為了我和全家人的清白,也為台灣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污,為台灣的新聞工作者爭回被敗壞的尊嚴!
很遺憾有網友到現在還在扭曲,說什麼我提告「洩密」等同承認周女士的指控是真的?!我講得明明白白,「洩密」指的是周女士在地檢署公布前,就已多次洩漏「戰時管用」這四個和後來新聞稿上相同的字。連我被問訊時都沒看到的資料,周女士從何得知?她說不是檢調,而是被問訊的軍人?那事情就更嚴重,周女士可以直通「軍事機密」?
至於周女士所謂「有500萬台幣等值的外幣匯入王炳忠父親帳戶,用來為中共發展組織、訓練軍隊」的不實指控,在我揚言提告後,周女士回應「北檢起訴書可茲佐證」。但且不論1月2日北檢發布的是「偵結新聞稿」而非「起訴書」,該新聞稿從頭到尾都沒有周女士所說500萬等值外匯的內容,周女士憑空捏造,無中生有,已是不爭的事實。
早就不記者多年的周女士,頂著「資深媒體人」頭銜胡謅亂咬,已是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就在我提告後兩小時,法院判決周女士污衊馬前總統收受頂新獻金案,周女士須賠償百萬並登報道歉。這位周女士可說是一犯再犯,法官諄諄訓勉可見並無效果,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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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發表宣言如下:
所謂「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周女士,早已不是記者多年,卻沉迷不實爆料不思悔改,一旦被告就以採訪自由推託責任,不僅信口雌黃傷害他人,更敗壞全體新聞工作者名聲,踐踏台灣媒體人尊嚴。
周玉蔻周女士,是中華民國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從郭台銘先生的「三億男案」,到馬總統新台灣人基金會遭受到的不實指控,法院都已判決周女士敗訴賠償,公開道歉。周女士汙衊馬總統收受頂新二億元案,更經法院判決定讞,誹謗有罪,周女士沒有以坐牢自證清白的氣魄,低調易科罰金,飛奔英國,閃避媒體。
法官說,希望她爾後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很遺憾的,周女士顯然仍無悔意,更不願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直到今天,依然如馬總統所言,「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准許本人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作為本人家人之精神撫慰,以及捐助公益回饋社會,購買弱勢團體產品與大眾分享。
周女士總以對方是財團或總統為由,塑造自己被打壓形象,但本人在她面前絕對是小人物,因為早在我還在讀小學時,周女士就已是驚動社會的話題人物,掌握媒體顛倒眾生。身為大人物的周女士,有資格可憐我這個小小政黨工作者,但我不敢可憐周女士,只敢努力透過我的提告,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為台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為我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王炳忠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感謝陳麗玲律師一路相挺!並感謝到場關心的民眾及媒體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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