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說中的不在場證明如何設計】(2) 影分身術篇
小時候看《西遊記》孫悟空吹毛成猴,跟《火影忍者》漩渦鳴人結印變出多重影分身的時候,總忍不住WOW~~
長大以後看推理小說,才發現這樣的「幻術」,其實在推理裡也行得通,只不過確實,數目上並不需要有那麼多。
事實上,要有一個證據確鑿的不在場證明,基本只要彼此互相擁有秘密關係或契約協定等的「兩人」即可成立。
不過,更有趣的是,在某種特殊情況下,這「兩人」還可化繁為簡,甚至化約到只有「一人」就可以完成。
在這裡的「一人」,指的是身份的識別,也就是不管誰,同一時間內,同一人不可能出現在異地的謎團弔詭。
因為我們都很明白,像我們這樣的麻瓜,在現實當中,絕不可能擁有吹毛成人(?),或結個手印就有影分身的魔法。
但偏偏劇情很常喜歡安排許多鐵錚睜的目擊證人,不僅不能適用口述記憶不可相信,是讀者根本不覺得誰會作偽。
雖然我們偶爾也會聽說一種講法-世上有一個我,還會有千千萬萬個我,但這當然是一種非常廣義的指涉擴充,並不能真正等同是「我」(不過這裡沒有要另外再細究)。
即便是平行宇宙,人生複本的多重,當每個我在每一瞬間做下抉擇的時候,命運就已發生變化,並且各自不同。
不過至少根據科學研究,就算沒有千萬個我,但除了同卵雙胞外,世上必然應存在一個,與我長得一模一樣之人。
這有可能嗎?又可以達到怎樣的酷肖類同?類似網路瘋傳那樣,博物館畫像與參訪者彷彿前世今生的複印面容?
推理小說對此給出了解答-讓目標對象血緣姻親的姊妹/相處日久的閨密,或彼此無關的人經整型演戲來喬裝作偽。
說穿了,這從頭到尾,就是一種狸貓換太子-替身代換,以假亂身的概念而已,此一人非彼一人,是兩個不同人。
這樣的設計,在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larissa)《十三人的晚宴》(Thirteen at Dinner)與伽古屋圭市(Kakoya Keiichi)《繁花將逝》〈柚之手〉等皆可得見。
特別值得注意是,這並不是一種由內外觀,因「臉孔辨識失能」出的差錯,而是環境外在一種意圖混淆的造就。
事實上,這樣的詭計不僅由來已久,甚至貫通今日世界暢銷推理的劇情架構,如平行雙女過去現在雙線的追尋,穿插錯落這樣類同與酷肖的混淆,最是適合不過了。
這種「同時『同人』卻異地」的矛盾,偶爾也會出現在虛擬實境題材的「太真幻境」,並常以「遊戲玩家現實本人」V.S.「遊戲中虛擬角色」涉入真假不清的犯罪殺人。
除上再加乘累計的話,還可利用現實人物關係網的過去現在再另外混淆讀者,如薛西斯《H.A.》、林斯諺《馬雅任務》與寵物先生《虛擬街頭漂流記》等,都可參考對照。
另外想提一下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局外人》(The Outsider),(這不是阿爾貝.加繆(Albert Camus) 探討人存在疑義、荒謬無比的《局外人》),這部作品更設下一種類似平行宇宙,人生複本因選擇影響結果的思考牢籠。
故事講述外貌穿著,甚至DNA亦同者,卻同時異地各自現身,但叫人困惑的是,真相…應該只有一個,兇手是…!
誰也沒料到,這是人心即怪物(艾爾庫果)的行兇,穿越時空記憶而來的,是人因果業(Ka)障的輪迴,無法怪誰。
最後,還記得我很喜歡的英國作家J.K羅琳(J. K. Rowling)《哈利波特-阿茲卡班的逃犯》(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有一幕的冒險是這麼描寫的:
哈利波特在林中湖邊遭遇攝魂怪,千鈞一髮之際,竟有一頭發光的鹿前來救援;他一直都相信那是他父親的化身,直到後來才知道,那是未來的自己穿越回過去的顯影。
或許也可以這麼說吧,哈利波特的邏輯思維,就跟我們一般讀者一樣容易被騙(X)-因為無論如何第一瞬間,我們都不會想到同/異時異/同地的出現,會有「同一人」現身!更別提什麼命運輪迴、歷史重演甚至血脈傳承的犯罪了。
這大概是扣除個人不法更改工作日誌、行車時間(車票),甚至誤導目擊證人等的不在場證明,最紅的手法。
警語:請注意,本文僅適用於推理小說中的不在場設計分析,不可作為現實任何犯罪的途徑與目的。
主要參考書目
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larissa)《十三人的晚宴》(Thirteen at Dinner),臺北:遠流,2002。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局外人》(The Outsider),臺北:皇冠,2019。
伽古屋圭市(Kakoya Keiichi)《繁花將逝》,臺北:獨步,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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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
文:薯伯伯
有次跟朋友聊起《哈利波特》,他用理所當然的語氣跟我說:「我其實不覺得《哈利波特》有甚麼好看,我猜你的閱讀興趣,應該也不會喜歡這種小說吧?」我答,其實我不只喜歡,還挺著迷的。
記得 1998 年左右,第一次使用美國的亞馬遜,主要就是上去看看外國有甚麼新奇的東西,又或者書評之類。記得有次看了彭定康的《East and West》,也沒打算買,但我瀏覽過後數天,家姐卻問我有沒有用過她的信用卡在亞馬遜買書。原來她看到一項可疑的交易,不是她買的東西,卻又過了卡數。我說沒有用過她的信用卡,如果有的話也會提前跟她說,她便申請退款。沒想到過了兩三個星期,我居然收到亞馬遜的書,我才知道自己不小心下了單(即是 one-click buying)。亞馬遜也沒有要求我們找數,只說書本可以捐出去,我便拿到自己的母校圖書館。
印象中當年亞馬遜的產品,大多是書籍,我好奇地翻看暢銷書排行榜,發覺頭十位有四本都是一個小孩書的系列,叫《哈利波特》,那時只出了《神秘的魔法石》及《消失的密室》兩冊,佔了四位的原因,是因為平裝版及精裝本都同時上榜。書的封面就是小孩插圖,我覺得美國社會很奇怪,小孩書都上了十大,難道美國成年人都不看書。
我看封面不覺吸引,那時又不能預覽書中內容,根本就沒打算找書來看。直至有次經過時代廣場地庫的葉一堂(Page One),看到推介的英文書櫃,放了一堆《哈利波特》,我純粹好奇拿起翻看數頁,一下子就迷了,沒想到居然如此吸引,根本就放不下來。看完第一集,趕緊去買第二集。那年是 1999 年,很快就等到第三集《阿茲卡班的逃犯》出爐,我又趕緊買來讀。
到了《火盃的考驗》出版之年,即 2000 年,《哈利波特》的旋風已經燒得到處火熱,各地書店外都大排長龍,有讀者甚至身穿哈利波特造形的衣服。那年我身處瑞士,沒有英國那種通宵排隊的大陣象,但我走了數家書店,卻是全部售罄。有一家書館的老闆看我特意跑來,我還沒有開口說自己來找《哈利波特》,他便雙手一翻,說道:「賣完了!」後來在挪威才買得到,印象中書價很貴。
當年我在歐遊,輾轉到了英國,時為 8 月。對不少哈迷來說,這是盛大的喜慶月份,因為華納兄弟正式宣佈,哈利波特將要開拍電影,羅琳堅持要在英國取景,以及重要選角都一定要用英國演員。魔法學校的取景地方是英格蘭西南部的告士打座堂(Gloucester Cathedral)。對香港人而言,這個名字特別親切,而且因為香港島北告士打道的原因,我們一早就知道,地名應唸作 glo-ster 而不是 glo-se-ster。
記得有一位座堂的女職員知道我因為哈利波特而來,說:「你是第一個因為哈利波特而來的遊客。」(可惜沒有獎章。)她說:「其實教會決定把座堂作為魔法學校的場景,有些教友也不太高興,因為主題是魔法故事,未必符合基督宗教的主題,但是,我們也需要這個經費做維修……」她還說:「期待以後會有更多遊客因為哈利波特而來。」
書迷往往對電影都有點保留態度,一來很少改編電影會比原著好,二來對書迷而言,總是覺得原著最出色,無可取替。所以我看哈利波特電影,心情相對平靜,沒有甚麼激動感覺。不過看到霍格華茲魔法學校的場景,正是自己一年前才去過的告士打座堂,還是有種似曾相識的穿越感覺。
那數年間,《哈利波特》出版時間一拖再拖,新聞也特別多,期待過後又延期,像是等待新 iPhone 那種熱盼,一直追到第五集及第六集。然後呢,到了第七集,我就沒有追看了。電影沒看,書評也不讀,影評也不查,雖然大概風聞了哈利波特的結局,但我都拒絕深究。
至於為甚麼第一至第六集都極度期待,反而到了第七集,卻居然停了。有時很難解釋確切原因,但我就是想保留這個懸念,刻意凝造一個 cliffhanger,就當作我對哈利波特的一點紀念。以後如果要讀第七本,我會先由第一本開始讀,才再讀大結局。
注:我讀的是英文版,當中提到的年份,也是英文版出版的日期,不過這篇文章裡的書名,則是用繁體中文版的翻譯。
照片:攝於英格蘭高士打座堂,日期是 2000 年 8 月,這個場景在《哈利波特》的電影裡也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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