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最新【再傳本土病例!印尼籍貨機機師出勤至澳洲驗出確診,兒子與同事也確診,活動足跡包含在台北清真寺參與400人活動,指揮中心緊急擴大匡列千人採檢】
全球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增溫,台灣繼上波部桃群聚事件後再傳本土案例。指揮中心前(21)日接獲澳洲通報,一名印尼籍40多歲男性華航的貨機機師執飛至澳洲時,出現喉嚨癢症狀,於當地採檢確診。指揮中心展開疫調,第一時間先匡列58名接觸者,結果2人確診,一名為機師的兒子(案1090),另一名是機師同公司同事(案1091)。指揮中心現正擴大華航機組員共1,270人進行採檢。
3人在台灣的共同活動史,是4月16日參與台北清真寺活動,雖分開參拜、但共同乘車回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還無法釐清感染路徑,目前除了先擴大匡列者採檢外,也公開確診個案的公共足跡,呼籲民眾提高警覺。
■機師兒子確診為本土案例,其他個案列為感染源不明釐清中
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同步確認目前人在澳洲的印尼籍機師感染源,初步發現在20日執飛到澳洲前,有其他的短程航班,但基本上9~16日都在台灣。
今確診的接觸者本土個案印尼籍10多歲男性,是機師的兒子,一家三口同住,但機師的妻子採檢陰性。這名兒子自去年9月來台後便沒有出國,因此可判斷為本土案例。他在4月21日起居家隔離,22日出現喉嚨乾痛、暈眩,今日確診,CT值為30(數字愈高,病毒量愈低),他平日都在家線上學習印尼學校課程。
另一名確診者為印尼籍50多歲男性,為機師的同事,4月4日至10日曾執勤至美國,返台後於15日檢疫期滿採檢,結果為陰性;他在4月16日自覺有疲憊、身體微熱情形,18日出現輕微咳嗽症狀,但自行服藥改善,因預計返回印尼探親,4月21日進行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Ct值27。
華航貨機機師染疫頻傳,又感染源不明,先前4月20日才傳出2名貨機機師染疫(案1078、1079),由於兩起案件目前沒有看到重疊與關聯性,這兩人的接觸者163人中,剩下2人採檢中,其餘皆為陰性。陳時中表示,為求慎重,接下來會針對華航正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貨機機組員等共1,270人進行擴大採檢,希望在3日內完成,同時要求所有人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不要搭乘交通工具。
今日案1078、1079的基因定序也出爐,兩人完全一樣,為目前世界流行的英國病毒株,雖然較可確定兩人應為相互傳染,但目前仍無法釐清是在何時染疫。目前除了機師兒子為本土案例外,這兩名機師與今日新確診的1091機師,都暫列感染源不明待定調查中。
■公開在澳洲確診的機師活動史
今日確診的3人有共同活動史。他們在4月16日曾前往台北清真寺參與活動,陳時中表示,當天活動約有400人,200人在室內、200人在戶外,3人當時在室內沒有共同行動,是在會後才在停車場見面,一起搭澳洲確診機師的車子回家,據目前疫調,3人都表示在外活動時有戴好口罩,台北清真寺今天已緊急取消接下來的相關公開活動。
指揮中心也公布機師公開足跡,呼籲民眾提高警覺:
4月19日下午(時間調查中):大園清真寺(桃園市大園區自立一街8之2號)
4月19日下午4點:全聯蘆竹南竹店(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二段171-1號)
陳時中表示,目前初步判斷,3人應並非在清真寺染疫,應是其中一人在某處確診後,傳染給另兩人,可能性較高。但會先針對當天在清真寺室內的200人進行疫調、採檢,了解當天的活動足跡,透過更多證據才能找出病毒傳播路徑。陳時中說,根據疫調,大園清真寺為單獨參拜,並非大型活動。
■華航發布聲明稿,將加速機組員接種疫苗
今華航發布聲明稿,指出將全力配合指揮中心執行疫調、擴大採檢等要求,同時嚴格執行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與強化外站管理措施、嚴格做好清潔消毒等。「華航鼓勵所有機組員施打疫苗,除了強化自身防護能力,也提升群體保護力,目前已依機組員意願與檢疫管理規定,陸續安排機組員施打疫苗,將依指揮中心建議加速辦理。」
由於航空公司機組員屬於高風險族群,被指揮中心列為第三類公費優先接種對象,但近兩週確診的4名機師都尚未接種疫苗。對此,陳時中今表示,目前華航僅10多位員工接種疫苗,原本多數機組員預計將在5月接種,因為考量接種疫苗後會有不良事件,或身體不適的狀況,需要錯開接種時間,但陳時中也認為接種速度太慢,因此已要求華航儘速接種疫苗。
由於今日有一本土個案為機師同住的兒子,陳時中表示,接下來會重新檢討疫苗接種優先次序的策略,不排除將高風險族群的同住家人,也優先列為接種疫苗對象。由於上週才剛放寬機組員居家檢疫措施,陳時中表示,接下來會先釐清所有狀況、採檢血清抗體,確認是否為群聚事件,再來衡量是否調整政策。
■經濟與防疫的兩難,專家:接種疫苗降低傳播風險
由於航空公司機組員屬於高風險族群,又身兼重要的飛航責任,為了配合航班工作,很難跟一般人一樣每次出境都採14天居家檢疫,但縮短檢疫天數又有染疫的風險,前疾病管制局局長(現改制為疾病管制署)、國衛院名譽研究員蘇益仁表示,「要在經濟跟防疫之中取得平衡,這真的非常困難。」
他表示,機師專業且人數不多、要不斷出入國門,為了做好防疫,最好的辦法就是接種疫苗。雖然疫苗無法百分百預防感染,但除了降低感染機會外,就算染疫,也會讓病毒量大幅降低,不僅預防重症、死亡,更減少將病毒再傳播出去,造成更多人染疫的機會。(文/陳潔;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延伸閱讀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3swCbkE
#報導者 #疫苗 #COVID19 #華航 #貨機機師 #確診
員工停車場管理辦法 在 吳沛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會期開始前,和大家報告我在上個會期的質詢重點。
上會期我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和市府討論在民生、商業、藝文活動的紓困及振興方案。
錢櫃大火憾事後,我也深入檢討北市的消防檢查機制,包括 #集合住宅公共安全 的把關缺失。
議會的工作,核心是服務和監督。平時透過大量接觸民眾的個案陳情,回頭來調資料,盡力找出制度性的解決方案。質詢議題展現了我們的核心關懷。
但我認為更為重要的,是透過揭露資訊,引起大眾討論,只有更多人來關注這座城市實際上在發生的事,而不是宣傳出來的樣子,這座城市才能在一點一滴的糾錯、修正中,越來越好。
市長常認為議員在找他麻煩,我也會遇到民眾告訴我要用力修理柯文哲。
其實市府真的不是我們敵人,市長也不必把議員當仇人,市府和議員辦公室只是執行與監督角色不同,但工作目標其實是一樣的,就是讓我們的城市不斷進步。
以下是質詢議題整理:
🔸 防疫紓困相關
▸ 觀光夜市振興計畫
受疫情影響,對國際觀光型商圈如西門町、艋舺夜市的衝擊很大。我提案要求觀傳局和產發局針對觀光型商圈提出振興方案。
▸ 藝文紓困加速辦理
台北市文化局遲至 4 月底藝文紓困方案仍未出爐,比台南、桃園都落後。我要求文化局加速規劃外,包括振興文化產業、經費補助的時程調整,相關辦法在 7 月初時也正式公布。
▸ 千人防疫作業改善
為幫助失業民眾,勞動局推出千人防疫計畫,實際錄取卻不到五百人。我要求勞動局積極協調,了解各局處提供職缺之需求。
🔸 交通相關
▸ 路邊機車停車緩收停車費
因應疫情,要求交通局暫緩路邊機車停車擴大辦理的規劃。同時,針對已經施行收費的 16 個商圈周遭,也應研議暫停機車路邊收費以減少消費推力,不要讓店家的生計雪上加霜。
▸ 委外停車場減租
疫情爆發後,北市府提供市有不動產減租 50% 的方案,委外停車場共有 109 處受惠。其中有超過四成的停車場,在疫情期間反而賺到更多錢。
然而,業者卻沒有落實 #回饋機制,將收入回饋於使用民眾。我要求市府落實監督,讓民眾也能分享紓困的成果,不要讓原本的美意成空。
▸ 共享機車權利金制度檢討
北市機車格供不應求,市府每年收取民眾路邊停車費近 1 億 5 千萬,而台北市府為推動電動機車,將全市 10% 的停車格供電動機車業者使用,每年卻僅收取 40 萬的權利金,明顯不符比例,我要求交通局對此檢討。
🔸 住宅安全強化
▸ 錢櫃大火北市消防安檢缺失
一場錢櫃大火,暴露出北市府安檢環節的紕漏。
市府設計了 #府級聯合安檢,但 24 個消防設備項目,卻僅挑出 3 樣抽查。攸關人命的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自動灑水設備 都不在列。人命關天,消防安檢不該草率應付,我要求消防局針對 消防稽查人力、府級安檢落實 提出檢討。
▸ 集合住宅消防安檢、公安檢查檢討
集合住宅消防安檢不合格案件近 3 千件,實際裁罰不到 100 件,裁罰沒落實,也讓這些大樓成為了北市公安隱憂。許多老舊集合住宅尚未成立管委會,消防安檢、公安檢查長年未,市府也未介入管理。
我也發現消防安檢 6 樓以上就得申報,但同樣重要的建管公安檢查,竟然只有要11 樓以上市府才要求申報。
除了要求市府落實裁罰、檢討制度以外,我也希望市府以鼓勵代替懲罰。成功爭取市府針對老舊集合住宅之 #消防設備更新補助,補助辦法近日已公布。
▸ 聖結石聯開宅火警事件
Youtuber 聖結石在 #蘆洲捷運聯開宅 住家發生火警,打開消防箱卻沒有滅火器。
實際了解後,發現該處的滅火器,已經放在地下一樓 #整整一週,經調閱資料發現消防安檢已多次未合格。我召開協調會要求捷運局就聯開宅消防安全全面檢討。
🔸 文資保存工作
▸ 北市文資維管計畫
文化資產在被登錄之後,後續的 #維護與管理 更為重要,市有文資卻有多處未制定維管計畫。我要求文化局以身作則,制定北市府轄下文資的維管計畫。
▸ 昭和樓登錄歷史建築
現為中央審計部財產的昭和大樓,日治時期重要的商業大樓,在台灣歷史發展上有其重要性,卻被文資審查專案小組建議不具文化資產價值。
我偕同文資工作者重新蒐集事證,要求文化局重啟現勘評估,昭和大樓也終於在 8/31 時 #確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 松菸租金調漲檢討
因應市府「盈虧自負」的要求,松菸收租高漲。我提醒文化局,文創園區該是扶植文藝團體的基地,盈虧自負的壓力不該轉嫁到承租團體身上,忘記培育藝文的初衷。
🔸 北市綠地維護
配合忠孝東路人行道工程,該處路樹竟要移植21棵。且廠商以 #行刑斷頭式 處理,明顯不符移植程序。民眾陳情後,我立即辦理會勘與說明會,要求針對違規修剪立即開罰,並重新調整工程設計,減少移植數量。
同時,我也提案要求公園處修正《 #移植計畫審查流程》,未來市府在計畫審查中需加入專家審查意見,並上網公開,杜絕非必要樹木移植。
🔸 東門市場改建
#東門外市場 自日治時期便與在地居民共存共榮,東門市場改建方案,卻是要求外攤全數撤離。我要求市府立即和東門外市場攤販協調溝通,務必納入中繼及未來安置規劃。
🔸 特色人孔蓋擴大舉辦
納入在地意象、美化街道容貌,水利處推出了一行政區一款式的 #特色人孔蓋,但卻礙於水利處人孔蓋位置多位於馬路上,原先規劃每一行政安裝2處特色人孔蓋。
人行道上的人孔蓋多隸屬衛工處,為了推廣設置,我邀請水利處、衛工處召開協調會,共同討論特色人孔蓋設置位置,期待更美麗的台北街道!
🔸 人孔蓋提升防滑係數時程規劃
人孔蓋作為長期的「機車族殺手」,公路總局已於去年提出最新規範標準(50 BPN),工務局卻未訂定明確改善時程,僅發函提醒各管線單位。
保護機車族安全,我要求工務局提出逐步更換台北市人手孔蓋的具體計畫與時程。
🔸 #弱勢不友善 的社宅保證人制度
社會住宅於簽約時,要求民眾應附上 #連帶保證人,使得找不到保人的經濟弱勢者不得不放棄資格。落實社會住宅 #居住正義,我要求都發局檢討該規定,不該設下違背社宅初衷的門檻,討論後,都發局同意提供未有保證人的承租戶 #一年一簽 的折衷方案。
🔸 違法麻將館取締
接獲民眾反應, 掛推廣之名、行聚賭之實的 #非法麻將館 在萬華越來越猖獗,2016 年至今數量增為九倍,甚至 #進駐校園周遭。
我密切與萬華分局保持聯繫,要求警方落實查緝、杜絕歪風。本月至今已經查獲多處賭場,依法送辦。
🔸 2020 上半年提案總覽
▸ 為健全台北市社會安全網,妥善照顧社工人員身心健康,請市府舉辦台北市社工人員工作安全調查,並提供心理諮商、心理調適、舒壓課程等免費服務。
▸ 市有古蹟及歷史建築應全數核備管理維護計畫、因應計畫及搶救圖。
▸ 因應疫情趨緩,藝文活動解禁,為活絡台北市藝文活動,請市府儘速公布藝文振興方案。
▸ 因疫情影響造成北市國際觀光熱門景點嚴重受創,請市府跨局處合作,針對台北市各大國際觀光熱門景點,研議觀光振興策略。
▸ 為提升台北市老舊集合住宅之消防安全,建請市府研議補助計畫,鼓勵更新集合住宅之消防及避難設備。
▸ 近年電氣火災已成為台北市死亡火災原因首位,鑑於北市屋齡老化嚴重且居住密度高,對市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威脅,建請市府研議將配線汰換納入整建維護補助計畫。
▸ 請公園處修正《樹木移植計畫審查標準作業流程》,公園處單位申請樹木移植需由學術單位或專家學者審查,並於移植計畫審核通過時同步公開上網,以符合公開透明之原則。
▸ 市府規定民眾承租社會住宅需具備連帶保證人,恐排擠弱勢民眾承租資格,請都發局研議替代方案保障承租人之權益。
🔸 爭取建設進度報告
▸中正河濱公園
完善河畔親子遊憩空間,我爭取在中正河濱公園增設 #哈囉公園 兒童遊戲場,水利處預計將於 #今年11月開工、2021 年完工,是中正河濱首座以親子互動設計為主的兒童遊戲場。
▸雙園河濱公園
公園更好玩,萬華雙園河濱公園將在 2021 年增設 #鴨比公園 兒童遊戲場,將以雁鴨為遊戲場主題並設計多元遊憩設施,提供不同年齡層孩童創意發想空間。
▸忠孝橋下滑板公園
上會期我向體育局爭取在忠孝橋下設置滑板練習場,連同周邊滑板道路全新意象規劃,預計 #2021年底完工,專屬滑板人的公園即將誕生。
▸古亭河濱人行陸橋增設無障礙電梯
河濱跨堤陸橋是連接堤內外的重要平台,今年初我爭取到古亭河濱人行陸橋增設 #堤內外升降梯,新工處將於 #2021年設計規劃,讓推車族、輪椅族、行動不便者到河濱散步更便利。
▸老松公園改建
我於去年爭取老松公園改造特色遊戲場,並要求公園處在今年7月辦理工作坊,匯集不同族群的需求意見,預計於 #2021年底完工。
(photo credit: ace)
#2020上半年 #問政報告
員工停車場管理辦法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六月,台北市的市政總質詢結束,在議場上有兩個建案被市議員踢爆,這兩個建案分別是大同區的 #大龍新城 以及松山區的 #中山國中 ,雖然是不同選區、不同黨派的議員質詢,但鮮少有人發現這兩個案件有奇妙的關聯性,在議場上攻防焦點中,爭議案件都是同一間建設公司的機率會有多高呢?
一、【新聞內容】
-認同請分享,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
新聞一:
6月16日 《北市中山國中地下停車場追加預算案「有很大問題」 議會二度暫擱》
https://pse.is/SZ7NQ
中山國中停車場一案,先是讓平常很節省的柯文哲,異常地點頭同意追加預算,原本的工程總經費7億多,現在追加3億多,占總預算4成,依工程規範不需公開招標,還可讓原廠商繼續施作。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一位不知名的「家長」提出的建議,於是要增加開挖。
新聞二:
5月29日《大雨「驗」屋況 北市大龍國宅爆30多戶漏水》
https://pse.is/SNVPT
此案,原本是海砂屋而市府介入改建的大龍新城,建好之後交屋三個月內有多處漏水、設計不良,即便是防災、逃生設施也都問題重重。造價十四億的建物,柯市長風風光光剪綵,卻是被唯一沒到場剪綵的選區議員掌握到了資訊,替住戶發聲討公道。而上述兩案極為巧妙的是,都是同一間營造公司,如此有「能力」的做生意方式,不得不讓人感到好奇,這麼爛的施工品質到底是把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是不是用來照顧員工,提升基層員工福利呢?
二、【違反勞動法規】
省下來的錢到哪裡去了?查閱中華民國勞動部公布的資料,發現「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居然這麼有名,自2016年以來,不斷違反許多勞動法規,嚇死人。(附件一)
三、【違反環境汙染】
原來,原來省下來的錢並沒有好好對待員工啊。啊,你為結束了嗎?不,還有多項空氣、廢棄物環境污染呢!(附件二)
四、【Never 報導 夠低調】
汙染全台灣,原來這間營造「這麼髒」,但沒關係,還可以一直在政府標案得標獲利,自2008年汙染桃園開始,至今卻從無媒體報導。是巧合,還是命運的安排,讓兩個案子相遇然後被我查出這些資料。目前唯一UDN有報導寫出「登山營造」四個大字的中華民國只有一篇,還是要會員才可以觀看的文章。《究竟誰這麼夠力 讓柯P打破「不加追預算」承諾?》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12894
五、【主委加碼】
登山營造的案子中,有些還沒有蓋好:除了一開始說的兩個案子之外,還有正在施作的預算13億,預計2022年九月中完工的「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就在台北市內湖 #康寧路三段 標案一次送給大家
http://pcc.mlwmlw.org/merchants/31310727
1.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水岸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1,127,117,670
2.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一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 397,709,465
3.臺北市政府
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
預算 948,711,401
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
預算 401,307,940
請各界看著它,用力的關注它,因為我 真 的 沒 有 辦 法 了。
認同請分享,最後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有鼻子過敏跟黑眼圈),我愛我的貓,多一個分享我就更安全一點,拜託拜託。
--
--
--
#幹小事
【附件一】
1.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93011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2.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0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3.北市勞職字第10637640000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75488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5.勞職授字第1050204361號 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6.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061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7.新北府勞檢字第1053463279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
--
--
【附件二】
前面兩個日期是判決日以及裁罰日
1. 2008-12-08 (2008-1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120179
2. 2014-03-10 (2014-02-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10
3. 2016-09-06 (2016-06-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5
4. 2017-06-06 (2017-05-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6-060001
事由: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從事營建工程,使用挖掘及破碎機具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5. 2017-06-08 (2017-05-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6-060036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2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6. 2017-06-15 (2017-05-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60043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6.4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7. 2018-08-13 (2018-06-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04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02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拓緯實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新建暨雜項工程-(104)府建字第00057號 (管制編號:J62A0964)」,106年04月至1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情形,經查發現於106年09月至11月份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8. 2019-01-08 (2018-11-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10016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9. 2019-01-18 (2018-12-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5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號:105建字第0132號)
10. 2019-03-08 (2019-01-1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30034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1. 2019-09-04 (2019-08-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9000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號:107建字第0079號;泥沙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12. 2019-10-04 (2019-08-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8-100011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7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13. 2019-11-28 (2019-11-0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110143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4. 2020-01-07 (2019-11-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9-010010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4.5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 (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