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爆出有一男子(父母都不在了),宅男只打電動不想工作,盜領失蹤祖母的存款,被法院判刑,結果發現這個人涉嫌殺害祖母,以及10多年前,他的女友失蹤案也可能跟他有關…。
看完新聞令我背脊都涼了起來。
我們不太會去防範最親的家人,或愛人。
如果今天祖母的錢信託給銀行,只有在特定狀況下,例如:每個月2萬生活費以及醫藥費實支實付,銀行才會撥款,就算持有祖母的身份證印章及存摺,也無法提領主要的款項,是不是悲劇就不會發生?
如果受到男朋友威脅,用一些適當的方法分手,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是不是會減少遺憾的發生?
運用法律對抗人性,更能享受平安。
平安得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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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家有啃老族,這問題真的很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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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王姓男子3年前結婚後,搬到岳母家居住,不願外出工作,家庭生計只靠妻子工作維持,他還不斷家暴,數度和岳母衝突、拉扯,岳母也看不下去,要趕他出門,他拒絕搬出,聲請保護令也對他沒輒,妻子後來獲悉丈夫婚前就是「啃老族」,賴在家裡不出去工作,曾被母親趕出家門,沒想到婚後還是沒責任感,王妻以婚前沒看清真面目、婚姻出現破綻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王姓男子說他是水電工,會去找工作養家,拒絕離婚。丈母娘作證「他好吃懶做還家暴,還會對我動手動腳、對他忍無可忍」,法官查出他婚後未能在工作上謀求穩定收入、合理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對家庭責任感不夠,還以家暴待妻,認定夫妻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
桃園市王姓男子婚後不工作還家暴,連岳母也看不下去,妻子訴離婚獲准。圖/桃園地院法...
桃園市王姓男子婚後不工作還家暴,連岳母也看不下去,妻子訴離婚獲准。圖/桃園地院法庭、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