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萬劑新冠疫苗落袋,#最快2021年首季到貨?
今天在疾管署的例行記者會中又被問到新冠疫苗何時能打到的問題,祥祥又多透露了一些。不過莊副說他講的一定都是公開的資訊。
1.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台灣除了國產疫苗,同時向國際疫苗廠洽購,也參與COVAX機制。
2.COVAX有選擇性採購的部分,以每劑10.5美元計算訂金,他可提供10%至50%人口的疫苗量,每人需要兩劑。我們有加入這部份,所以就是購買人口的10~50%之間,然後再乘以二。
3.最保守答案是明年中,最快的話如果COVAX的第一波可以在照原本承諾的2021年第一季提供,那就是第一季。莊副是照此說明。
4.至於我們也有向幾家國際疫苗廠洽購,基於保密協定這裡不能透露。
結果我看到媒體都開始興奮的下標了:
460萬劑新冠疫苗落袋 最快110年首季到貨
每劑約300元!460萬劑新冠肺炎疫苗最快明年首季到貨
至少460萬劑新冠疫苗落袋 指揮中心:最快明年第1季到貨
台灣已訂相等人口一至五成新冠疫苗 明年初到貨
台灣300元武肺疫苗來了!最快這天到貨供230萬人施打
04b表示:
1.莊副說的是COVAX的第一波提供疫苗,而台灣至少應該訂了人口10%,也就是460萬的疫苗,即使是最快的情形,又不代表這460萬劑會一次到位…..到底是在興奮什麼@@
2.這疫苗應該不能簡單視為每劑300元,這是投資COVAX付了一筆錢之後,有加購疫苗選項提供的單價。
3.我是建議,記者朋友從現在開始,不要一直追問新冠疫苗最快何時可以打到的問題。如同我昨晚直播說的,拿到疫苗那第一批也是給第一線醫護人員還有高風險族群施打的。但我想你們一直問一定心理想的是何時可以恢復正常生活,可以出國。要等到能達到群體免疫的大量施打,我想還早。大家想想,為何阿中回答出國旅遊可能要到2021年底?李秉穎老師為何表示,最快2021年底才能出國,最慢可能要到2022年?我想這才是比較有意義的答案。
4.新冠疫苗其實還有很多不確定性,與其一直追問購買進度,還不如關心每個疫苗之間的差異性還有臨床試驗的後續追蹤。這也是我繼續會幫大家分析的事情。
單價分析表效力 在 葉郎:異聞筆記 / Dr. Strangenot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葉郎每日讀報 #一週大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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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讓言論自由或政治正確的
擔憂妨礙我們譴責應該譴責的言論」
——史丹佛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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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種族騷亂在過去一週快速擴散,Twitter和Facebook兩家公司成為風暴的中心點。言論自由過去幾百年都是用來對抗政府的憲法權利,但作為人類史上前所未見的最大公共論壇,網路社群平台的守門人(也就是版主)正在扮演越來越接近政府的角色和危害。
問題:版主手上那把審查的兩面刃要怎麼用才能帶給人類文明更大的利益?
Facebook院子裡的那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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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前Mark Zukerberg開始對美國總統Donals Trump貼文爭議展開一連串危機處理,沒料到這些動作反而在上週末快速發展成為Facebook內部的小風暴。
5/30週五一早Zukerberg公開貼文表示Facebook不支持Twitter過濾總統貼文的作法。隨後,Zukerberg火速召開會議對員工講話,外流的錄音檔中他說自己從一早醒來就痛苦掙扎到現在,因為他對貼文內容感到「作噁」,但又判斷他並沒有違反Facebook現有使用者條款。員工擔心Facebook對Trump的容忍可能永遠沒有底線。為了安撫他們,Zukerberg也在會議中保證只要未來Trump違反使用者條款,Facebook隨時準備好出手。
在此同時也有媒體披露Zukerberg的替代方案是週五稍晚私下打電話給Trump,微婉地告訴Trump該貼文的「語氣」和「用語」令他感到擔憂。
這一系列做法並沒有成功安撫Facebook員工的不滿。於是Twitter上接連有員工出來表示為Facebook對種族主義的包庇感到丟臉。不滿的聲音快速集結之下,他們週一迅速組織了一次居家工作遠端版的罷工,並集體向公司提出了完整的訴求。
為了回應員工的訴求,週一Zuckerberg召集了幾名黑人資深主管討論,週二隨即再舉辦會議安撫不滿的員工。外流的錄音檔中Zuckerberg的主要論點如下:
1)他說如果狀況繼續升級,Facebook會臨時提高審查標準來阻止惡意言論的傷害。先前針對疫情相關的錯誤資訊,他們就已經執行過一次臨時提高審查標準的做法。
2)他承認確實如媒體爆料所指,他週五當天有跟Trump本人通過電話。但通電話的時間是在他已經做出決定不處理貼文之後,而非講完電話才因此決定不處理貼文。
3)他承認在討論Trump貼文的決策小組中只有一名成員是黑人。
4)他承諾針對七個相關政策開始展開檢討修訂,包含重新檢視關於國家威脅使用武力時的處理原則。
5)他承認不處理Trump貼文的代價高昂,不僅損害Faceboo聲譽,同時也大大增加了他們的成本。
6)他鼓勵員工將「捍衛言論自由」視為是一個高尚的事由,雖然有其代價,但也有非常大的好處。
7)Trump確實曾經踩過Facebook紅線,而公司當時也毫不猶豫執法。他指的是Trump競選團隊偽裝成人口調查的廣告被Facebook撤掉的事件。
8)他認為言論限制很容易增加,卻很難減少,這樣一路加碼限制下去總有一天我們會後悔。
在場員工私下向記者表示Zuckerberg的表情顯示他似乎非常害怕員工會背叛他,但他在會議上的發言內容也並沒有讓員工真正釋懷。
直到昨天Zuckerberg才終於鬆口,表示Facebook願意重新檢視貼文規範的既定政策,來解決關於民眾騷亂和暴力相關貼文的處置問題,並且不排除增訂新的規範或是制定一整套全新的對策。
網路媒體The Verge也提供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觀察:Zuckerberg一直試圖把他個人情感和他作為Facebook CEO的角色嚴密隔離開來,也因此他一方面以CEO角色堅守捍衛Trump言論自由的界線,在此同時也以個人情感捐了1000萬美元給種族平權團體。但作者認為Facebook這個社群平台長久以來告訴我們一件事:
你只能有一個真實身份。
社群守門人的那把兩面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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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整個社群風波的原爆點,導火線是Trump在Twitter上大肆批評加州政府推的郵寄投票會導致選票被攔截、竄改、濫用,結果他的貼文被Twitter的事實查核機制標示為誤導資訊。Trump一怒之下簽署行政命令,限制CDA美國通訊規範法案230條的適用範圍。
該條文原本用意提供法源讓網路社群平台可以限制具有冒犯性的內容,並因此給予其免責權,不必為用戶的言論負責。而Trump的行政命令用意在去除這個免責保護傘的同時,讓社群平台也失去限制發言內容的法源。
本週一個名為Center for Democracy & Technology的NGO組織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該行政命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並要求法院將其宣告無效。其邏輯是雖然Trump目標是讓Twitter失去法源過濾內容,但同時如果讓平台的保護傘失效反而會得到言論自由上的反效果:社群平台為了避免連帶責任,會更努力限縮言論空間。
原本的當事人Twitter的公關部門則特地發了一則貼文感謝該團體的仗義直言。但右翼媒體也很快就曝光了該組織的贊助者包含了Google、Facebook、Apple、Microsoft等科技企業,暗指他們被買通。
同一個條文也牽扯進上週另一個Google涉入的訴訟當中:
多名LGBT YouTuber聯合控告YouTube利用演算法機制來壓抑LGBT相關影片的曝光率,讓他們無法在平台上賺到錢。巧合的是原告引用的法令也是CDA美國通訊規範法案230條。本案雙方的爭點就是YouTube依據該法是否有權使用演算法來壓抑特定內容。值得注意的是,前幾天代表美國司法部向法院表示意見的代表,似乎認為總統剛剛簽署的行政明令並沒有實質改變該法的效力,因此YouTube等社群平台經營者仍有權繼續限制平台上的內容。所以吃了誠實豆沙包的司法部是在間接承認總統的行政命令是虛晃一招?
另一方面,紐約時報也雞婆地幫Twitter執行長Jack Dorsey代勞他的審查工作,詳盡檢查了一週份的Trump發文。結果統計出來139則貼文當中,至少有26則包含不實資訊,另外24則有誤導或沒有附具理由的含糊指控。總計總統大人在過去一週的貼文有高達三分之一包含有可疑資訊,而實際上遭到Twitter啟動事實查核機制而有所處置的只有少之又少的3則。Twitter的執法只是冰山一角。
另外一家社群平台Snapchat沒有像Twitter那樣直接限制Trump的貼文,也沒有像Facebook那樣對於貼文完全袖手旁觀。Snapchat 執行長 Evan Spiegel對外發佈的備忘錄指出:Trump的Snapchat帳號以及貼文將繼續存在,但將不會再出現在使用者界面上的Discover區的演算法自動推播機制當中。Trump的Snapchat在過去幾個月內快速增加訂閱人數,但Sanpchat的作法至少確保了未來該帳號的訂閱率成長不是來自於Snapchat的系統主動推播。
擁有1.6億活躍用戶的電子佈告欄網站reddit也在風起雲湧的一週捲入種族歧視言論爭論。曾任reddit臨時執行長的美國律師鮑康如批評該平台長期容忍Trump和其他用戶擴散各種仇恨、暴力和種族歧視言論,讓reddit成為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溫床。許多reddit的版主也響應鮑康如的訴求,以暫時關版或是暫停熱門貼文回文權限等方式來表達抗議。該公司的共同創辦人Alexis Ohanian Sr. 週五果斷回應,宣布他已經辭去自己在該公司的職務,建議公司雇用有色人種來取代自己在董事會的諮詢委員一職,並宣示他會將自己從reddit股票上獲得的收益用來投注於服務黑人社群。
這一連串言論自由界線和審查的爭議通通撞在一塊兒,讓過去一週變成一個可以持續辯論到世界末日的言論自由週。
另一個乍看無關、卻意義重大的事件發生在美國史丹佛大學的校園裡:法學教授Michael W. McConnell在線上授課的憲法課上朗讀了美國革命領袖Patrick Henry一段含有「Negro 黑鬼」字眼的文章,但在朗讀前他特地關掉線上課程的錄影功能,避免課堂影片傳出。但爭議仍然很快就爆開。這不是該校教授第一次發生N字爭議。雖然該名法學教授強調歷史的醜陋面不應該被刻意排除,但課堂上的學生認為選在這個種族紛擾的敏感時刻特意選讀這段歷史文章,對黑人來說傷害非常大。
「我們一方面不應立刻責怪言論自由,但也不應該讓言論自由或政治正確的擔憂妨礙我們譴責應該譴責的言論」史丹佛大學黑人學生社團的副主席在一封公開信中說。
然而真正有趣的資訊在這裡——這位堅持「歷史就是歷史」的史丹佛法學教授Michael W. McConnell正好也是Facebook剛成立的全球內容審查獨立監察團的其中一名副主席。
他的態度或許也驗證了Mark Zukerberg向來的論點:有毒的言論也是言論,應該讓它進入言論市場讓每個人自己判斷。
串流大戰中的各方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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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風風火火的好萊塢串流大戰受到疫情的加速,各方消長的新聞其實都是在驗證既定的市場發展方向:
目前仍全面停業中的美國第一大連鎖電影院品牌AMC上週表示第一季預計會有21~24億美元左右的虧損,遠高過去年同期的1.3億虧損金額。在此同時,第二大品牌Cinemark第一季則虧損了5900萬美元。AMC在提交給美國證交會的報告中用語謹慎地表示:「我們相信,但無法保證,在政府解除禁令以及對民眾提供紓困之後,放映業終將因為這些被長期壓抑的出門娛樂需求而得以復甦。」
然而娛樂產業媒體Indiewire認為AMC非常擅長在疫情中利用他們第一品牌的聲量來策略性放話。
比如三月份包含AMC所有主管在內全面放無薪假的事件,以及隨後多次傳出的破產傳聞,很可能都是設計過的公關策略,藉以廣泛有效地對外傳達出「救命啊」的緊急訊息,讓上下游的房東、供應商、片廠等等夥伴能因此開始共體時艱、和他們一起挺過去。關鍵就在讓夥伴知道這個關鍵訊息:「我現在倒下對你們都不是好事」。
Indiewire的分析認為就算AMC現在倒下,實際上對好萊塢來說也不代表該品牌一年11億的票房就會像Thanos彈指一般立刻憑空消失。歷史上消失過非常多連鎖電影院品牌,其實多數據點都會被其他品牌接手。在競爭激烈的城市,就算A電影院關門大吉,觀眾還是會湧入鄰近的B電影院去看同一部電影。電影院產業確實面臨空前危機,但個別品牌的重要性其實在危機中被刻意操作放大了。不能沒有你?倒也未必。
Forbes的另外一篇報導就用數學驗證Netflix應該迅速出手買下瀕臨倒店的電影院:
因為Netflix不願遵守上架空窗期的限制,電影院業者早從2016年的《臥虎藏龍》續集就開始一路抵制,不讓Netflix投資的電影有在電影院放映的任何機會。Forbes試著在2019年全年19部Netflix自製電影中挑出5部來估算如果它們得以上電影院放映的話可以收到多少票房。最後估算出約7.9億美元票房,扣除電影院抽成、製作成本和行銷成本後,約為2億美元的可能利潤。作者認為Netflix不應坐視這種年復一年的損失,並應該趁今年底電影院體質財務最糟的時刻出手買下電影院,終結這種對消費者有害的抵制。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電影院只是在濫用市場權力來控制觀眾看得到什麼電影,而相反地Netflix則是在確保觀眾有更多內容和通路的選擇。Netflix有機會促成這個百年產業的革命,當然前提是Amazon沒有先下手為強。
全球電影院業真正恢復常態的日子還非常遙遠,也因此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的電影檔期仍在一個大風吹的持續變動狀態,因為太多電影等著上映,爭相想要卡一個離疫情遠一點的安全落點,但那些甜蜜的落點越來越稀有。片廠高層說他們就像載著滿船石油開到岸邊,卻四處找不到碼頭可以卸下昂貴石油的油輪。
除了扛著巨額成本的利息壓力,等到疫情過後再上映的方法之外,另一條路徑是像《Trolls World Tour 魔髮精靈唱遊世界》那樣挑戰VOD出租市場。最後一條路徑則是像《Greyhound 怒海戰艦》那樣一口價賣給串流。
VOD的財務優點是平台抽成比電影院低很多,串流的財務優點是立刻拿到現金,不用忍受長期資金壓力和不確定性風險。Disney的《Artemis Fowl 阿特米斯奇幻歷險》會直接上架自家串流服務Disney+。然而直上串流其實犧牲掉好萊塢過去經常操作的口碑策略:一旦電影院賣座極佳,這些票房標籤將使該片有很大的機會成功操作成為家庭娛樂市場的核彈級武器。但跳過電影院,這個策略完全無用武之地,它就是一部普通的串流電影。同時,跳過線院之後,明星或導演的票房獎金條款也會使片廠陷入一連串糾紛。疫情後的世界肯定會有一套新的電影發行規則,但好萊塢還在適應中。
關於VOD這條路,投資銀行瑞士信貸的分析師Meghan Durkin上週也在一份報告中呼籲電影院應該要對空窗期放手,讓中級成本的電影可以在上映三十天後開始開拓高單價VOD市場。高單價首輪VOD市場好萊塢已經談了十多年,卻一直在電影院的抵制下始終無法實現。直到這波疫情才讓幾家片廠趁亂推出,並證明高單價VOD確實能獲得消費者青睞。
分析師認為對Disney這種專門只搞大片的片廠可能無關痛癢,但對於Universal 和Warner Bros這些除了大片之外還繼續拍中級成本電影的片廠來說,高單價VOD可能是活命關鍵。重點在於趁著觀眾對於電影院上映的資訊熱度還沒退去的時刻,吸引他們以高單價在線上租片觀看。因為VOD平台抽成遠低於電影院,對片廠而言會形成一個讓中級成本電影存活下來的關鍵二級市場。
他的驚悚結論是:Disney和Christopher Nolan極力想用《Mualn 花木蘭》和《Tenet 天能》兩部超高成本大片讓電影院復甦,但實際效果可能適得其反。沒有健康的多元窗口讓各種規模的電影可以活下來,電影院最終將成為兩億美元以上大片專屬的貴賓席。而觀眾只能被迫回家在Netlfix或其他平台上看更多元的電影。
|新聞出處|
6/1~6/7一週大事
Facebook employees hold virtual walkout over Mark Zuckerberg's refusal to act against Trump(https://bit.ly/3dr2zFI)
Netflix May Have Lost $200 Million In 2019 Due To Threats Of Theater Boycotts - Time To Buy Them(https://bit.ly/2AyKlnu)
Exhibitors Should Allow Digital Releases for Mid-Tier Films After 30-Day Window, Analyst Says(https://bit.ly/2ZWEliU)
AMC Entertainment Sees Massive Q1 Losses Of Up To $2.4B On Writedowns In Preliminary Earnings Report(https://bit.ly/2U8l4XZ)
Lawsuit Says Donald Trump’s Executive Order Targeting Twitter, Facebook Violates First Amendment(https://bit.ly/2XZZKVA)
Hey @jack, Here Are More Questionable Tweets From @realdonaldtrump(https://nyti.ms/2Bm5PnJ)
Nine things we learned from leaked audio of Mark Zuckerberg facing his employees(https://bit.ly/2Ua5VWi)
As AMC Theaters Signals It Could Go Under, Studios Won’t Lose Its Best Screens(https://bit.ly/372sGjT)
YouTube fights back against bias lawsuit from LGBTQ creators(https://bit.ly/2XzQ9Gl)
What other social networks can learn from Snapchat’s rebuke of Trump(https://bit.ly/30eNweu)
Studios Debate When to Sell Movies to Streaming Services During Coronavirus(https://bit.ly/3dDcqIC)
What a speech controversy at Stanford tells us about Facebook’s Oversight Board(https://bit.ly/3f5ycW7)
Reddit Co-Founder Resigns, Says Company Must Replace Him With a Black Candidate(https://bit.ly/2UbmkK3)
Facebook to Review Content Policies Related to Civil Unrest, Violence(https://on.wsj.com/30fI4Io)
單價分析表效力 在 虎克船長詹翔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哈嘍?有什麼問題嗎?顏色對了就沒問題】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全文請見👉 https://reurl.cc/D1QdQe
📌懶人包👉 https://reurl.cc/aljk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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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引用 立法委員 黃國昌 的臉書說明
⛔依約應該要更換疏通的管線,結果沒疏通也沒更換,直接上漆,偽裝成已經換成橘色新管。
⛔下一個問題:驗收完成了嗎?怎麼驗收的?
據檢舉人指述,這個部分5月就做完,已經驗收了。不過,我還是必須查證。
前天,向台北市都發局調取這個標案完整的履約與驗收報告。……
➡️結果,都發局竟然拒絕提供,只回公文說這個標案,分批驗收,有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
我請辦公室電話聯繫都發局,表示如無法提供驗收紀錄請以公文回覆寫明「無法提供」。然而,昨天收到都發局的回文,還是不願寫明「無法提供」。
➡️再次致電局長辦公室,說要去瞭解為何不給驗收報告,然後也沒有下文......。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02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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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凌駕專業
《相關法規》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
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指將雨水或生活雜排水貯集、過濾、再利用之設計。
第 380條 建築物設置雨水貯留利用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施者,應符合左列規定:
雨水供水管路之外觀應為淺綠色,且每隔五公尺標記雨水字樣;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供水管之外觀應為深綠色,且每隔四公尺標記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字樣。
*#第一部分—#PVC管材問題探討
依「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32,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複雜的事情要用簡單的話說明:
1️⃣顏色主要目的:區分污水與其他管線辨識的功能。
相關建築法條也就是說明了『污水管渠管材皆應為橘紅色之顯著標示。』
舉例內政部營建署將在94年1月1日起實施建築相關法規中「綠建築」建築技術規則的§298、§380『處理再利用的水』可用於沖廁、景觀、澆灌、灑水、洗車、冷卻水、消防以及其他不與人體直接接觸之用水,達到「飲、用分離」的目標,且雨水管路須為『淺綠色』外觀,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水管則為『深綠色』。至於建築相關法規及公共工程採購法並未明確規定不可油漆手刷或噴漆以區分使用功能。
2️⃣重要的材質;
依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PVC-PE
污水及一般用內襯聚乙烯之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之規定(總號:13746,類號:K3111),PVC-PE管而言,若依現場判定南亞及大洋或其他同等品應皆符合CNS之相關規定。耐酸、鹼、耐藥物性強之規定。
*#第二部分—#現場發現的真正問題:
1️⃣包商要擦在PVC管子的橘色要更均勻
2️⃣目前『橘色』這個顏色不對…色偏不對…..哈哈
3️⃣依公共工程採購法研判,若是在合約,除非在設計或施工時,合約有明確要求採工廠加色『實心橘色PVC管』,廠商就得依規定辦法。若是未明確雙方約定,『橘色PVC污排水管』噴漆或是手刷則未有違反建築相關法規之處。
4️⃣兩色管子價差不大,不會為了便宜行事省小經費而自找麻煩,原因在於很多時候,橘色管材取貨時或因期逢建案大量使用而需要時間訂製,包商或師傅通常會找自己習慣使用或庫存的材料,便宜行事。
5️⃣污水管渠時常在需要經常性維護及油汙塞管,必須定期通管,表示建築在規劃設及時,污水管渠之流速採計畫污水量核計時,埋設坡度應大於百分之一,其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點零公尺為符合設計檢討。
6️⃣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
灰管PVC跟橘管PVC在使用上並無差異,耐酸鹼度也都一樣沒有大差異性,只是在工廠生產時有無加色素而已,灰色或是橘色只是讓施工者或觀察者、辨別管子是廢水、污水還是雨水、灰色目前只有給水管跟雨水管作用、橘色目前為污水跟廢水使用。兩種異色管都是PVC,唯一差異,就是橘色管比灰色貴一點點(橘色加工技術較高故較貴,但兩色都需加色素,因為PVC原色是半透明。)。至於有沒有偷工減料,就要看管壁厚度,以常用的4"、8"管,就有5.5mm跟7mm之分別。
★單價分析-(單位台幣)
1. 4”橘管—單價200
4”灰管—單價164 價差36
2. 8”橘管—單價576
8”灰管—單價496 價差80
3. 4”橘順水三通—單價159
4. 4”灰順水三通—單價263 價差104
5. 8”橘順水三通—單價423
8”灰順水三通—單價393 價差30
若是以「延壽國宅」現場大約數量概估,灰管跟橘管可能差價會在1500-2000間,PVC管油漆或是噴漆的工錢及材料錢比直接使用『實心橘色PVC管』多上好幾倍,一點都不划算。
*#第三部分—#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資料」#問題探討:
依108/01/25網路公告標案「108年度北區管理站轄管國宅社區公共機電及給、排水設備預約維修採購」,公告內容研判應該採一年一約制「預約式開口契約」之「勞務標」分段驗收,才會有所謂的的驗收完畢,有的還沒有的問題(勞務採購約採個案查驗,分段驗收可能性高),若依公共工程規定時程上推測工程「完驗」應已完成,但「總驗」應該還沒通過為履約計價中,若是一年一約制合約應自開工日至當年108/12/31截止。故北市都發局「無法提供」因為施工廠商之總驗報告書或是其他因素應該未完成,得以依「開口契約」分段驗收修正及改善。
#若是驗收有瑕疵或與規定不符該如何認定或處理:
政府採購法第72條第2項「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而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及其細則第98條第2項「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辦理減價收受,其減價計算方式,依契約規定。契約未規定者,得就不符項目,依契約價金、市價、額外費用、所受損害或懲罰性違約金等,計算減價金額。」
另採購契約要項第51點「廠商履約結果經機關查驗或驗收有瑕疵者,機關得定相當期限,要求廠商改善、拆除、重作、退貨或換貨(以下簡稱改正),並得訂明逾期未改正應繳納違約金。廠商不於前項期限內改正、拒絕改正或其瑕疵不能改正者,機關得採行下列措施之一: (一)自行或使第三人改正,並得向廠商請求償還改正必要之費用。 (二)解除契約或減少契約價金。但瑕疵非重要者,機關不得解除契約。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履約有瑕疵者,機關除依前二項規定辦理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所謂「開口契約」,是指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的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的契約。實務上作法,業主將一定期間內可能之採購項目與預估數量列出來,透過政府採購程序進行發包,契約成立後,依契約內容規定,業主有權要求承商於履約期限內不限次數履行其工作項目,直至計價達契約總額或契約約定之總金額成數時,契約即結束。其特性為承攬人須維持隨時可提供服務之狀態,一旦定作人提出請求,承攬人即須馬上提供服務。
至今沒有一個政黨要求不分區同仁長期蹲在同一個委員會的規劃,八個委員會到處遊走的結果就是什麼都懂,但是什麼都不精, #民眾黨 是專業的政黨,讓黨籍立委長期耕耘同一個委員會,做更多福國利民的修法與強力監督,因此我們 #台灣民眾黨 ,需要至少八席立委,穩穩的幫大家守住每一個委員會。其他黨做不到的就讓專業的民眾黨來吧!!
#節錄重點:
1. 水管的顏色是為區分管線的使用性,橘色外觀是為了區分「污水管」
2. 法規沒規定你要用什麼方式讓他變成橘色,要訂做橘色的管也可以,用油漆或噴漆的也行(用漆的還比較貴,真的)
3. 這個案件是開口合約,依案名看起來主要是老舊國宅的管線養護案,很可能契約中沒有明定要將管線全數更新(需求更新)
4. 依採購法規定,若為難以施作的項目,經機關認可在不影響使用性的狀況下,可以減價驗收
5. 開口合約是逐案驗收,但要一整年過完後才會進行總驗收,所以目前有階段驗收但沒有完整驗收報告!
現在的立法院跟戲劇院沒兩樣,國昌委員,我們一起為台灣的改變加油努力,以後請多多指教。
#台灣改變民眾實現
#票投15民眾做主
❤「立法更新,國會換新」❤
❤「專業治國,安心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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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定義參考說明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管材接合應為水密性之構造,接頭數應減至最少。
第 2 條
本標準用語定義如下:
污水管渠:指專供排洩家庭污水或事業廢水之管渠。
#參考資料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制定「設備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2.南亞塑膠官網
3.大洋塑膠官網
4.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5. 北市國宅維修標案預算數百萬 黃國昌爆「上漆假裝換新管」
6採購機關辦理採購時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是否僅生採購人員的行政責任,而不影響依《民法》締結的採購契約效力?
7.公共工程採購
單價分析表效力 在 Re: [請益] 未照單價分析表施作,是否超估?? - 精華區Civil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LYS0918 (......)》之銘言:
: 廠商未依照單價分析表中項目施作,但達成原有目的
: 且廠商於施工期間未通報於監造單位未依契約單價分析表施作
重點是 應契約變更未行契約變更...
: 造成估驗僅依時依詳細價目表實做數量計價,以估給廠商估驗款
: 經審計查發現未依單價分析表計價廠商有超估疑慮
: 癥結點審計認為單價分析表某項數量應為0,認為以此高估的單價已造成機關損失
除非 詳細價目表該項對應 之 單價分析表 只有少項目 未有新項目
才完全符合審計所說 只有機關損失
如果該項 對應之 單價分析表 有新增項目
那不純粹是機關損失 機關也有得利...
此時就是程序(契約變更)補正問題...
而目前審計查的資料 完全都看不出單價分析表有新增項目
自然機關損失...
如果還想朝只是未契約變更去解釋...
那 施工廠商 委技廠商 機關本身 全部都要檢討...
當然請註意檢討工項是不是
1."停留檢察點"
是的話 機關自己也會死很大...
2.所佔金額比例會不會被認為屬"主要項目"
是的話 機關自己也是死很大...
: 請教各位前輩,機關做法應為何??
: 1.扣回超估金額
如果單純是少做項目 ㄧ定要扣回
: 2.扣回超估金額+罰超估金額比例 (罰重)
後段沒有法源依據...
您的比例罰 是依據延期還是減價收受???
: 3.扣回超估金額+罰廠商及監造 現場工地管理有疏失,未依提送之施作計畫書施作(罰少)
比較正統的做法
廠商 委託設計 委託監造 全部都依契約有罰則...
解決實際沒做之項目追回 及 全部廠商依契約應罰之內容後
如果單價分析表有新增項目時 當然也要補給施工廠商
機關自己也要檢討懲處...
PS.最輕微的叫做"口頭警告"
: 4.廠商主張契約單價分析表只供參考未具效力,此案是否成立
那要PCCES做啥?
: 最後想請問這種工程爭議要去哪邊詢問??感謝前輩們解救?
提履約爭議
或是直接法院...
以上只是提供一種於法有據的處理方式
當然實務上還有其他解決方式...
但工程牽涉個案特性...
沒有完整資料時 所有建議方式都只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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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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