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育兒津貼、托育補助 新制8/1上路囉~~🚗
💕就讀公立、非營利或準公共幼兒園的學童,依照子女數可享有不同的福利,減輕家長負擔。
👨👩👦政府鼓勵婚育生子,提出「0到6歲國家養」的口號,推出的福利政策希望能減輕父母家庭負擔,更有精神可以照顧好孩子。
👶2至未滿6歲的幼兒,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繳費較舊制再減少10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學費,2、3胎減繳也等同免費。
※資格條件:
2~未滿5歲及滿5足歲就讀公立、非營利園所、準公共化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的兒童,得享學費補助;另經濟弱勢(年所得70萬元以下),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
※補助金額:
1.公立幼兒園:今年8月起,家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1,500元,明(2022)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3胎的就學費用再降低後也免費了。
2.非營利幼兒園:今年8月起,家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2,500元,明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2,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繳費再少繳1,000元、3胎的就學費用再降低後也免費了。
3.準公共化幼兒園:今年8月起,家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3,500元,明年8月起,每月繳費最高不超過3,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兒免費就讀,2胎繳費再少繳1,000元、3胎繳費再少繳2,000元。
4.私立幼兒園:2至未滿5歲(幼幼班、小班、中班)只能每月領育兒津貼;滿5歲~6歲(即大班生)學費補助比照育兒津貼額度,分上、下學期各一次撥付給家長,每學期最多以6個月計,補助額度每學期第1胎21,000元;第2胎補助24,000元;第3胎補助27,000元。入學且就讀滿1個月,由幼兒園統一提出申請,報送主管機關審查無誤後,由園方轉發予家長。
※申請時間:
上學期為9月1日至10月15日;
下學期為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
※申請方式:
由幼兒園主動協助家長辦理申請。
※常見問題Q&A
Q1:免學費是不是代表任何費用都不用繳?
幼兒園的收費項目中,包括學費、雜費、代辦費等費用,所以免學費補助是除了「學費」這個項目不用繳,其餘費用都要繳喔~
Q2:怎麼知道小孩就讀的幼兒園有沒有此項補助?
基本上,除了公立幼兒園以外,準公共化幼兒園、私立幼兒園必須是政府核定的幼兒園才具申請資格喔~所以提醒爸比媽咪可以先上網搜尋各縣市符合申請要件之幼兒園,再考慮是否讓孩子就讀喔!
提供連結給爸媽們查詢:https://ap.ece.moe.edu.tw/webecems/pubSearch.aspx
Q3:我是單親爸爸,家戶年所得要怎麼計算呢?
如果是單親家庭,就要計算符合補助對象幼兒與其監護人的年所得總額。也就是說,該名幼兒監護權歸爸爸,則計算該名幼兒及爸爸的年所得總和;如果雙方父母均具有監護權,就必須計算該名幼兒及父母的家戶年所得總和。
Q5:我家寶貝5歲了,為什麼不能申請110學年度「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免學費計畫的補助?
不能申請補助可能的原因如下:
第一,孩子就讀的幼兒園可能是以補習班名義立案的機構,或是未符合補助要件的私立幼兒園。
第二,不是2015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1日間出生的幼兒。
第三,已經享有中央政府其他就學補助,而且額度超過幼兒全學期應繳的收費總額。
🤝🤝地方政府額外補助🤝🤝
2~6歲幼兒園補助▶️公立:免學費;私立: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5千元
弱勢加額補助▶️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5千元
#吳顯森議員吳呈賢處長 ~關心您~
#孩子就學補助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行腳:書院里part2,順利完成,後天繼續(926) 今天,從垂楊路和西門街口出發,右轉仁愛路,到中山路折返。 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仁愛路上農委會農糧署辦公室,前方的停車場空地。 感謝,今天這一路上,接待我的好友,還有素昧平生,看我滿身大汗,請我喝一杯西瓜牛奶的鄭大哥,謝謝你們的幫助,讓我順利完...
「單親補助資格」的推薦目錄: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吳顯森雅潭神最用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心得] 家因替代役Q&A - 看板SMSlife 的評價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除單親外,7類「特殊境遇家庭」的7種補助一定要知道 - 媽媽經 的評價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低收補助被取消單親媽難扛5口生計|華視新聞20210131 的評價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Posts 的評價
- 關於單親補助資格 在 有錢的中低收入戶 - 心情板 | Dcard 的評價
單親補助資格 在 蔡易餘 家己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能忽視新住民家庭權益 要求教育部盡快研擬相關辦法!
近期中央制定孩童家庭防疫補貼政策,近日許多新住民朋友以及林緗亭,需要您相挺!議員向我陳情,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申請網站,只能輸入身分證字號,僅有居留證的新住民無法輸入申領,這對單親新住民家庭的人一點都不公平,明明有合乎資格的兒女,卻沒辦法獲得補貼。因此,我立即要求教育部針對僅有居留證的新住民家長,要有相關配套措施!
新住民向我陳情,他們在申請時遇到的困境,若僅有居留證而無本國身分證的新住民,如果有其他監護人,第一階段只能用另一位監護人身分申領,若單親獨自撫養者,目前並無相關辦法可以請領。
有些單親新住民,獨自照顧兒女相當辛苦,又領不到相關補助,所以我也立即要求教育部針對此事做檢討,教育部也針對此事回應,會盡速研擬相關辦法,並將納入第二階段領取,而相關領取方式及時間將盡快公告。
#紓困政策通盤檢討周全思考
#絕不忽視新住民家庭權益
相關新聞看這裡: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78360
單親補助資格 在 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讓養得起的人們多生一點! 】
因應少子女化危機,行政院會在2021年母親節前夕,通過衛福部提報的「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其中,為了滿足不孕夫妻的生育期待,政府加碼提供不孕症治療補助,將由由原先的中低收入戶擴大至一般不孕夫妻,相關育嬰條件也擴增至雙親可共同享有,然而身為「亞洲第一」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卻依舊讓同志家庭有別於異性戀家庭,少子女化對策仍舊忽視台灣同志家庭的存在。對此,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彩虹平權大平台 、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聯合發起聲明,呼籲行政院政策應納入多元家庭。
同婚過後,想要生養小孩的同志們,只會更多不會更少,我們呼籲政府:
🔥儘速修正《人工生殖法》, #開放女同志配偶合法人工生殖, #研議代孕政策時納入同志需求及經驗,實踐生育平等!
🔥修正同婚專法 未竟之處, #讓同志可以共同收養子女,保障被收養兒童權益!
🔥全面檢視國家家庭及人口政策,讓同志與異性戀家庭沒有落差!
發起團體: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彩虹平權大平台、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利益與影響
#人工生殖政策牛肉 #同志家庭看得到吃不到!
2007年立法的《人工生殖法》,以配偶為單位進行人工生殖技術的協助,讓不孕夫妻可以透過台灣人工生殖技術的協助,實踐生養子女的夢想。同志社群在經歷30多年的努力後,終於在2019年迎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保障,成為享有國家法律保障的配偶。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截至2021年1月份,締結同性婚姻的配偶共有5326對,然而也意味著5千多對的同性配偶,僅因為相愛者是同性,就失去國家對於人工生殖技術的使用資格與相關津貼。
《人工生殖法》尚未修正納入同志配偶,技術和補助僅限縮於已婚異性戀夫婦,少子女化對策的美意,同志們看得到卻吃不到!根據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服務經驗,同志們只能花費大筆金錢求助海外醫療資源,承擔往返海外求子的法律風險與失去使用台灣優良人工生殖技術的代價,看著外國不孕夫妻前來台灣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已經符合現行法中「妻有子宮」的已婚女同志配偶只能選擇前往海外,嚐盡同志生養資格被國家排除的辛酸,在2020年爆發新冠肺炎後,如今因為疫情出不了國,同志們等無可等。
#異性戀可以收養 #同志得要結婚小孩二選一?
此外,養育方面,同志配偶因為需要透過收養與另外一方所生的子女建立親子關係,實務上至少需要六至八個月,正是孩子最需要照顧的期間,因無法在小孩出生後直接享有育嬰假及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必須等待繼親收養流程結束,今日所提出育嬰假與津貼的配套在同志家庭也在時間上打了折扣。更甚者,無血緣收養家庭困於748同婚專法限制,面臨「收養前,小孩、結婚二選一;收養後,配偶無法接續收養自己的養子女」的窘境,讓收養家庭中沒有親權的家長連育嬰假與津貼都無法申請,至今實質雙親仍只能被迫單親,兒童權益保障只有一半。
#少子女化國安危機 #政策對象缺一不可
2021年至今,短短4個月,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已透過電話、郵件及實體聚會等方式,服務超過兩百人次有意生育及收養子女的同志們,面對上百人次的諮詢,我們卻只能無奈地告知,同婚通過後,同志配偶仍無法在台灣進行人工生殖,僅能持續提供海外人工生殖資訊。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所組成的倡議小組,也已經對於同志收養的困境提出修法,訴求未來可以透過修法,讓同志不只可以結婚,也能生育、養育子女,減緩目前國家人口緊縮的困境。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13264682-78af-4f76-ba92-7ca8ff799444#endorses
單親補助資格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日行腳:書院里part2,順利完成,後天繼續(926)
今天,從垂楊路和西門街口出發,右轉仁愛路,到中山路折返。
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仁愛路上農委會農糧署辦公室,前方的停車場空地。
感謝,今天這一路上,接待我的好友,還有素昧平生,看我滿身大汗,請我喝一杯西瓜牛奶的鄭大哥,謝謝你們的幫助,讓我順利完成了,今天的行腳路。
在行腳的過程中,我也即時向交通處反應,為市民朋友解決民族路停車問題,確定了會勘時間。
也為中低收入戶的單親媽媽,向社會處,詢問了有關中低收入戶申請補助的資格與條件問題。
讓市民朋友,可以透過面對面的接觸,感受現代科技可以幫助議員,做到無差別的服務,即時的回報, 即使,在每天6個小時的行腳過程中,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讓市民朋友,和我一樣真實的感受,市政府各局處的一級首長,即使在例假日,都能提供全年無休的即時回應和服務。
這是一種快樂,一種助人最樂的快樂。
也是一種身體力行的修行,修補政治人物的惡名昭彰,和政黨惡鬥下,人與人之間,你我曾經擁有,人性的善良。
單親補助資格 在 除單親外,7類「特殊境遇家庭」的7種補助一定要知道 - 媽媽經 的推薦與評價
單親 媽媽,單親家庭,單親媽媽補助,單親家庭補助,單親補助. 共親職父母 ... 不管有在多的殺小原因,父母都沒有資格去選擇你們小孩生或死! 這位媽媽就是謀殺了自己小孩 . ... <看更多>
單親補助資格 在 [心得] 家因替代役Q&A - 看板SMSlife 的推薦與評價
我是在區公所服役的小小役男
因為所待的課室就是負責兵役的相關業務
所以把申請家庭因素常見的問題整理上來,供大家參考
但詳細辦法還是請上役政署或法規資料庫查詢
申請時的SOP和需要文件,請參閱本人另一篇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404911325.A.D37.html
一、申請時間
┌─────┬──────┐
│ 役 別 │ 申請時間 │
├─────┼──────┤
│一般替代役│ 4月、12月 │
├─────┼──────┤
│家因替代役│緩徵消滅時*│
├─────┼──────┤
│家因補充兵│緩徵消滅時 │
└─────┴──────┘
緩徵消滅:a.畢業、b.休學、c.退學
*因應應屆畢業生當兵潮,特開放應屆畢業生於5月中旬開始申請(詳公告時間)
二、家因替代役申請條件
列出幾個常見的,且幾乎可以確定申請的條件。
1.父母其中一人若有重大傷病卡 ← <必過>
(常見重大傷病:癌症、糖尿病Type1)
2.父母皆60歲以上,兄弟姊妹亦18歲以下
(出嫁之姐妹,不計入家屬)← <決不計入>,請不要被承辦人員呼攏
3.家屬(父母兄弟姐妹任一人)擁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
↑就算照顧人口數再多,只要任一人擁有中度身心障礙,就是家因替代役
4.家屬(祖父、祖母)擁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且無其他扶養義務人
(EX:父親是祖父母唯一的"兒子",且姑媽均出嫁)
5.恭喜老爺賀喜夫人(役男有一位兒女或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
三、家因補充兵申請條件
因為補充兵的條件比較複雜,因此只說明幾個比較單純的條件
1.父母或配偶擁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
(癌症"第三期"以上視同重度身心障礙)
↑開立之診斷證明書,須填上癌症之期數
2.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
四、家屬定義
比較常見的就是祖父或祖母有中度身心障礙,是否可納入家屬
Ans.
自申請前二年起,同戶籍(且同居共營生活)
│ │
YES NO
↓ ↓
父親是否為獨子 掰掰
且其餘姐妹均出嫁
│ \
YES NO
↓ ↘
祖父母可計入家屬 父親其餘兄弟
因戶籍地與祖父母
距離遙遠,無法就近協助照顧
/ \
YES NO
↙ ↘
請洽戶籍地之公所或市府 掰掰
(家庭因素係由市府審核)
四、家庭因素替代役在幹嘛?
就近分發,規定是車程60分鐘內之服勤地點
但大多是在原戶籍地之區公所、戶政事務所或市政府
服勤時間早上8點至下午5點
(服勤時間大多比照公務人員,見紅就放、假日執勤就補假)
家庭因素役男返家期間為備勤時間,所以隔日請不要白目無故曠職
因為曠職一天不是以8小時計,而是24小時.....
如果你傻傻星期五曠職,六日也是累加上去!!!!
所以72小時是很容易不小心點滿!!!!(輔導教育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244.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396973381.A.F4F.html
家屬計入的規則
【自役男提出申請前二年起迄申請時,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且同居共營生活之其他三
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
另外有關親屬相關變更的條件
【役男或其家屬有收養、招贅、離婚、終止收養或年齡變更等情事,以該役男十八歲之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或提出申請服替代役二年前,已辦竣戶籍登記者為限。】
如果離婚後,與生父不同戶籍又沒有同居共營生活
那通過的機率不大,但還是請詢問戶籍地公所看看
可依照轉服補充兵的第二條第二款申請補充兵
【役男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未滿十五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 或十五歲以上未滿
十八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
EX:
A.父親年滿60歲,母親年滿60歲,役男弟妹未滿18歲 (可申請)
↑依據第一款
B.父親年滿60歲,母親身心障礙,役男弟妹未滿18歲 (可申請)
↑依據第一款
C.父親重大傷病,母親未滿60歲,役男的兄弟姊妹滿18歲 (可申請)
↑依據第四款: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傷病
D.父親未滿60歲,母親未滿60歲,役男弟妹未滿18歲 (不可申請)
E.父親未滿60歲,母親未滿60歲,役男兄弟姐妹患有重大傷病 (不可申請)
F.父親年滿60歲,母親年滿60歲,役男兄弟姐妹患有重大傷病 (疑似可申請)
↑依據第一款
(會說疑似是因為,我還沒實際看過案例,但依照我理解法條的方式應該是可以的)
家因替代役申請條件有五款,請找尋適合自己家庭狀況來申請
有可能不符合其中一款,但是卻可用另一款申請
如果您的外公外婆就只有你母親一位子女,又跟你們同戶共營生活當然可以計入家屬
役男之家屬有下列情形者,免予列計
【四、已被社會福利機構公費收容養護,或有其他扶養義務人。】
如果是癌症2期(視為中度身心障礙)
癌症3期以上(視為重度身心障礙)
※ 編輯: vancechen (61.224.244.173), 04/09/2014 23:41:18
母親如果有同居共營生活2年以上就沒問題
會有扶養義務人大多是套用在組父母輩比較常見
拜託大家發問前,可以稍微先去認真了解一下法規
有些比較單純的案件,也希望有人幫忙回答,謝謝
※ 編輯: vancechen (61.224.244.173), 04/10/2014 00:44:05
(只有家因替代役才有特例,所以我才在家因替代役那打上*進行註解)
※ 編輯: vancechen (61.224.244.173), 04/10/2014 01:43:58
役男之父親或母親或是配偶(任一人)患有重大傷病,就可申請家因
不需考慮照顧人口數
第五款
正在政府立案之學校修習碩士以下學位者,其就讀最高年齡,碩士學
位未滿三十歲,學士或副學士學位未滿二十八歲,高中(職)未滿二
十四歲。
因為今天下午北上立法院,所以無法幫你問有關重大傷病卡的問題
明天回到公所再幫忙了~SORRY
話說我323去立院的時候,
在監察院前看到一位身著全套管理幹部的運動服外加替代役小帽
頓時覺得自己好魯好沒GUTSˊ_>ˋ
※ 編輯: vancechen (61.224.244.173), 04/11/2014 00:17:48
那你可以試著再去詢問~
範例如下
"祖母與役男同戶籍且共居共營生活達2年以上,雖祖母除役男父親外,亦有一位義務服養
人(伯父),但伯父身體狀況不好(出示醫療證明),無法協助照顧祖母,且伯父亦須堂
哥協助照顧,因此祖母之照顧責任由役男家庭負責"
以上為善意第三人不負責任說法XD
建議大家可以詳細多讀幾次法條,依照役男自己家庭之狀況,
在申請辦法之規範內尋求最有利的解釋,並提供各項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這樣才有理有據的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 編輯: vancechen (61.224.244.173), 04/11/2014 01:54:24
不管是單親或是非單親~
重點還是在家屬的年紀、身體狀況
※ 編輯: vancechen (125.231.208.131), 04/17/2014 23:07:19
雖然我知道你阿嬤一眼全盲,可是我不是社會課役男
所以我不知道這樣算是輕、中或重度身心障礙
不過法條上有說,因父親的姐妹都出嫁,父親為阿嬤的義務扶養人
因此可將阿嬤那入家屬計算~
而家屬為中度身心障礙以上是可以申請家因替代役
另外,法條上也有說家屬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由役男負擔家計者
可申請補充兵~但看起來是由你爸爸負責家計,所以無法過
此外,另一條規則指出,若家屬均屬65歲以上、未滿15歲者
亦可申請補充兵
YO~僅告訴許許多多未來的替代役Brother們
法規是死的,行政機關依法處理核准
所以也是死的~
所以拜託各位,請先詳讀法條
家庭因素絕對沒有"獨子條款"、絕對沒有"單親條款"
大多條件請搭配年齡、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服用!!
感謝各位!!!
※ 編輯: vancechen (125.231.208.131), 04/18/2014 21:28:17
家因補充兵第二款是65歲
役政署有針對祖父母的認定進行釋義
叫承辦人員好好去查查ˊ_>ˋ
※ 編輯: vancechen (114.38.252.35), 04/22/2014 21:13:25
父親-扶養→祖父
由於祖父是父親扶養,因此可納入役男的家屬之中
此外,因為父親或母親仍為家庭之經濟來源
因此役男肩負照顧祖父之責任
P.S
可以請公所承辦詢問役政署人員
因為我們之前就有針對祖父母的認定
特別打電話詢問役政署和市政府
雙方都是給我相同的答案
※ 編輯: vancechen (122.118.47.43), 04/25/2014 00:07:10
如果該役別願意收家因替代役,就可以申請
P.S
家庭因素替代役男於法規中規定是"得"返家住宿
所以是可給或可不給的喔!!!!
※ 編輯: vancechen (61.224.89.243), 05/11/2014 12:04:57
因為我也沒遇過父母雙亡的
但應該是有機會
※ 編輯: vancechen (114.46.35.165), 07/09/2014 20:18:06
同居共營生活就可以!!
同居共營生活就可以!!
同居共營生活就可以!!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 編輯: vancechen (114.46.45.136), 08/10/2014 14:44:25
就可以申請~~~!!!
你去公所,叫承辦打電話給市府!!!!
別被呼攏惹!!!!!!!!!!
※ 編輯: vancechen (114.46.51.66), 08/20/2014 21:30:00
※ 編輯: vancechen (114.46.51.66), 08/20/2014 21:31:58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