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舍集團創辦人蔡辰洋長子蔡伯府(48歲)過世,他的太太向法院展延陳報遺產清冊的時間,未來可以繼承丈夫名下數億元的資產。
陳報遺產清冊超重要!
對於沒有生活在一起的家人,遇見繼承的法律事件,首先就是要清查被繼承人到底有多少財產?多少債務?查到底有多少遺產,主要目的是能夠確實繼承到所有財產,或是避免在繼承前遺產不翼而飛。
當然可以用國稅局的財產資料,以及金融一站式的服務,確認到底遺產的範圍有多少,但實際上律師在處理許多家族遺產時,更重要的是『公司的財富』以及『海外的財產』,舉例來說:有沒有借錢給公司?或有沒有幫公司作保?海外的公司或海外資產有多少?…等等,是沒有辦法從國稅局資料查到的。
因此,繼承人在調查過世人的財產,以向法院陳報財產清冊的手續(3個月內),或是在6個月內要報稅,要求其他家人配合,是有一種『時間壓力』的合理理由,以便儘速完成。
此外,現在是全面性的限定繼承,不必用自己的財產來清償過世的人所遺留下來的債務。但如果有不可預期的債務大於資產,做好陳報遺產清冊,未來如果債務大於資產,可以100%確保限定繼承的權利。例如:擔任董事長的xx過世,由於公司向銀行借錢周轉,都會要求公司董事長作保,如果公司早已虧損無法償債,董事長的遺產可是會因為保證債務而『由正轉負』。
另外,陳報財產清冊的手續進行,法院會看狀況公告或要求登報,繼承人就要依照法院的裁定去『登報』,請債權人得知被繼承人過世,趕快來報明債權,讓整體遺產可以結清順利。
因為法律上要求,繼承財產除了要交清『遺產稅』,也要把『債務清償』,之後才能分配財產。律師建議照著法律走比較『平安』。
繼承,要依照法律的眉角,才能平安的收下財富。
心平安,財富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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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遺產清冊 在 林志文地政士-共創幸福好將來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地政士日常
委辦繼承案件
今赴台南國稅局申領遺產清冊等資料,備妥資料準備申報遺產稅後,辦理繼承不動產之產權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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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遺產清冊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有朋友問到,媽媽過世,如果姐姐跟他要印鑑章、印鑑證明、身分證,說是要去報遺產稅、繼承登記等等,到底給不給?
不給是首選。問清楚,再蓋章才是王道。
今日早上才分享一則新聞,高雄影城二代爭產,繼承人之一的媽媽,偽造女兒的印鑑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造成女兒的繼承權『被拋棄』了,之後衍生出官司,讓整個家庭陷入不平安。這不平安的起因在於,有人用這女兒的印鑑證明與印鑑章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在司法實務上,法院收到拋棄繼承的書面,如果上面蓋的是印鑑章並附上印鑑證明,就會認定是拋棄繼承權了,講白話一點,就是在法律上什麼遺產都不能取得了。因此,印鑑章絕對不能輕易的交給別人,如果需要『用印』,請看清楚文件後才蓋!
朋友,你確定你姐姐拿了你的印鑑與印鑑證明是去報遺產稅嗎?
遺產稅申報並不必用印鑑證明,也不需要蓋印鑑章的。
身分證、印鑑證明與蓋印鑑章在遺產繼承實務中,通常是辦理土地過戶、銀行領取款項…等使用。
所以,還要看你們是不是對於遺產繼承已經有共識,如果有共識是不是全體繼承人有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姐姐是否是依照大家的協議去辦理,還是以她自己的意思來分配?結果大不同。
正規的做法會是:
1. 先到國稅局調閱母親的遺產清冊,並查調金融遺產
2. 報遺產稅
3. 返還債務
4. 分配遺產
所以自己要先理解(或試算)要繳交多少遺產稅?母親遺產扣除遺產稅後,個別遺產自己覺得要如何分配?
如果有一個專業的家人引導,每個人都充分溝通,全體家人達成共識後,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再逐一辦理比較妥適。
今天有一份遺囑的話,要請姐姐把遺囑拿出來看,因為在法律上保管遺囑的人有義務要將遺囑公開給繼承人。遺囑執行人就可以依照遺囑來執行。
如果姐姐是遺囑執行人,姐姐要以遺囑執行人的身份去報稅,依照遺囑分配遺產,也不需要先拿到你的身分證與印鑑章等,總之,要先看到遺囑內容再說,遺囑內容如果你可以接受的話,那就等著後續配合辦理,再提出相關證件,取得遺產就好。
如果已經把印鑑章等等都給了怎麼辦?
客氣直接詢問辦理的狀況,並先把印鑑章拿回來,視情況再提供。
遺產繼承不能只看法律,還要看家中的關係,我們不能從姐姐有要求提供證件或印鑑章,就認為姐姐可能有問題?畢竟姐姐不是『法律專家』,可能姐姐也是好心,想要幫這個家處理繼承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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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遺產清冊 在 被國稅局查獲後,除了補繳本稅外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Q:想要申報父親的遺產稅,已到國稅局查調父親之財產清冊,但清冊上並沒有父親生前購買股票及基金之明細資料,那這些清冊上沒有列出之財產,需要申報嗎? 答案請看圖片說明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