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有文章刊登於國語日報,希望所有的特教生都能充分享有教育權益!
原文如下:
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其中第26條明白揭櫫「每個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國家應該在國小與基礎階段提供免費的教育,讓一般大眾都有機會接受技職教育與專業教育,高等教育則應該讓學生有平等入學的機會。」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生效;按照第49條規定,於1990年9月2日生效。我國於2017年5月17日公布「兒童權利公約」,並依據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10 條規定,溯自2014年11月20日生效。
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23條確認身心障礙兒童應於確保其尊嚴、促進其自立、有利於其積極參與社會環境下,享有完整與一般之生活。並承認身心障礙兒童有受到特別照顧之權利,對於符合資格之兒童及其照顧者盡可能提供免費協助,應用以確保身心障礙兒童能有效地獲得與接受教育、訓練、健康照顧服務、復健服務、職前準備以及休閒機會,促進該兒童盡可能充分地融入社會與實現個人發展,包括其文化及精神之發展。
在1990年世界教育會議的宣言中指出「人人有受教育的權利,不因個別差異而有不同,身心障礙者應有平等的教育機會」,在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西班牙薩拉曼卡舉行的世界特殊教育會議,提出的薩拉曼卡宣言,除了強調身心障礙者的教育權外,要求身心障礙者特殊教育的參與與品質,更進一步強調融合教育的理念,宣言中主張每位兒童有獨特的特質、興趣和學習需求,教育制度與教育方案應充分考量兒童特質與需求的殊異性,特殊需求兒童應進入普通學校,普通學校應以兒童為中心滿足其教育需求,融合導向的普通學校最有利建立一個融合的社會,達成全民教育的目標,對全體兒童與教育效能也最有助益。
我國在1984年立法通過並由總統公告開始實施「特殊教育法」,歷年來依據特殊教育的發展修正了九次,提供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接受適性教育的權利。特殊教育法的施行為特殊教育學生的教育權利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來說,自兩歲開始就可以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發展遲緩兒童可以優先進入公立幼兒園就讀,若是就讀私立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也有相關補助。以入學機會來說,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學生入學或應試,依照「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可以享有外加名額與加分的優待。以入學時間與就學年限來說,滿五歲的資賦優異兒童可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適齡要入國小的身心障礙兒童若有需要,也可以申請暫緩入學,就學後各學習階段,也可以申請延長休業年限最高二年或四年。對於資賦優異學生,則是提供多元入學的升學管道。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規定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
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所有相關的專業人員依照評量的結果,將每個孩子的能力現況、教育目標、教學與輔導的措施,所需的支持服務,都列入個別化教育計畫,讓學生能夠得到最適切的特殊教育服務。就讀普通班的身心障礙學生,提供融合且適性的教育,編選適當教材,採取有效教學策略及實施多元評量,讓學生能夠充分參與校內外學習機會。對於資賦優異學生則是以「個別輔導計畫」與「特殊教育方案」提供適應與學習所需要的協助。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所需要的支持服務,主要包括:教育輔助器材、適性教材、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相關專業服務、家庭支持服務、校園無障礙環境等,透過這些支持服務,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夠享有充分的學習機會,能夠參與學校的生活,達成特殊教育的目標。
各教育階段之間的轉銜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每位身心障礙學生的生涯轉銜計畫都會納入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協助學生達成獨立生活、社會適應與參與、升學或就業等轉銜目標。當學生有跨教育階段或離開教育階段之轉銜需求時,原就讀學校應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討論訂定生涯轉銜計畫,並提供所需各項服務。
對於特殊教育學生來說,透過「特殊教育法」與各相關子法的施行,保障特殊教育學生的教育權益,透過「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或「特殊教育方案」的擬定、實施與成效評量,讓特殊教育學生能夠發揮其潛能,培養健全人格,能夠全面參與社會生活,一起營造一個更融合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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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連載〈臺灣開學了!——趣談臺灣日治時代的新式教育〉的第二集,不過先來個廣告。
活動:《天地劫》粉絲分享座談會
時間:5月30日(六) 下午3點
地點:三民書局重南店藝文廣場(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1號)
由小說《天地劫》作者方也真與我對談,聊聊民間故事與武俠冒險小說的結合。為時一小時。
此次對談由於防疫,在臉書有直播連結
https://reurl.cc/3DRoK0
以下繼續〈臺灣開學了!——趣談臺灣日治時代的新式教育〉第二集:
不過,當時的臺灣人,對於阿撒不魯的新式教育,卻抱持觀望的態度,覺得送小孩去學跳舞(唱遊課)還有記帳(數學課)作什麼,套句今天過年期間長輩常問年輕人的那句話:「跳舞/運動/畫畫能當飯吃嗎?」大多還是認為傳統教育讀經吟詩才能培養國之棟樑;再加上臺人對日本人的敵意,所以雖然此時國語傳習所是免費的,進入就讀的臺灣學生卻不多,全臺加起來總共在一千人上下,很多屆甚至不到九百人。投入這麼高的成本,學生數並不見增加,這窘境讓伊澤桑真的很囧。沒過多久,由於臺灣總督府在「殖民臺灣online」遊戲中太傷本了,城市升級(公共建設)補血(醫療衛生)打怪(征討抗日勢力)每個任務都要花錢買點數,受到日本社會輿論的指責,臺灣總督府只好開始縮減教育經費。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一來伊澤修二真的怒了啊,這個影響臺日中三地的教育家,便回日本畫漫畫去了。(就跟你講不是伊藤潤二!)
這邊有同學舉手問了,國語傳習所的目的既然是要教臺灣小朋友學會日文,那麼這些教日文的老師要從哪裡來?很好,這位同學想得很遠。其實在1896這一年,除了設立「國語傳習所」之外,也注重培育未來可以開枝散葉的師資,因此設立了「國語學校」,也就是後來的師範體系學校(今天教育大學的前身)。就這樣,雙管齊下、大小通吃,雖然困難重重,至少走在正確的教育方向。
國語傳習所因為經費短缺而紛紛停辦,轉型為地方自行籌錢的「公學校」。但是由於讀公學校要花錢(之前的國語傳習所不用錢),公學校的課程又有那些阿里不答的課程比如說體育(打球能當飯吃嗎)音樂(唱歌能當飯吃嗎),讓腦筋凍結在清朝的家長停步觀望,不是沒錢送小孩上學,要不就有錢寧可送去私塾讀三字經;當然,後來發現受過正規教育之後,找工作比較容易,古今的家長都一樣啊,都是關心「讀這個能不能賺錢」,公學校就漸漸被接受了。
在此岔開來講一下與公學校相對的兩樣教育場所:小學校與私塾。
日本的官員、軍人全家來臺工作,小孩總不可能整天放生吧(雖然小孩超希望這樣的),於是就有了日籍學生的教育需求。1897年設立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第四附屬學校,開始實施日本兒童的初等教育;隔年由於來臺日人眷屬更多,急需建設日本人學校,因此頒布〈臺灣總督府小學校官制〉,從此確定設立六年制的日童學校。
常見的說法是:公學校是給臺灣人讀的,小學校是給日本人讀的。一開始是這樣沒錯,不過後來推行「日臺共學」,臺灣人其實是可以進小學校的;但是小學校用的課本與日本內地一樣,學生若沒有日語程度根本讀不懂,所以一般臺灣人並無資格入學;公學校的課本則是臺灣總督府特地編撰的,著重在日語基礎教學以及生活常規訓練等,這樣才能符合臺灣學齡兒童的需求。一開始在山上給原住民兒童讀的學校叫「蕃人公學校」,學制因地制宜,教材也與一般公學校不同。
因材施教、因地制宜,以上說法聽起來確實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把「升學」這個晉級條件加上去,嗯,怪怪的怪怪的。由於公學校有部份課程在訓練基礎日語和生活常規,所以課本其實比小學校的教材粗淺;但是小學校和公學校畢業後如果要繼續升學,升學考試的出題是從小學校的教材來的,就讀公學校的小朋友很可能考試到一半發現怎麼課本都沒教,而且試卷題目還經常考日本的歷史故事,臺灣籍小朋友只能把考卷撕了大吼一聲「我不做臺灣人啦!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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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及蕭芳芳,林奕華如是說.....
🌹《大學問: 70+1 蕭芳芳》講座精華版將於
25/11 星期日晚上十時 港台電視31播出
28/11 星期三傍晚六時 無線電視翡翠台播出
*2/12 香港電台晚8點 大學堂節目(半小時版)播出
羅永聰問:
我覺得芳芳像木乃伊,你覺得她跟今天的大學有甚麼relevance?
林奕華答:
以我的理解,木乃伊作為比喻的意思,是以今天的大學生角度,要去了解和回顧芳芳的經歷,好像要回到公元前三千五百年。但另一角度来看,則是蕭芳芳三個字代表的文化歷史,可以幫助我们認識香港,如同木乃伊可以幫助我们認識古埃及文明。
文明,是洞穴世界外面的光,你可以一輩子不看見它,你也可以一辈子都在追求它,創造它。萧芳芳1949年從家郷蘇州移民来香港,到2018年的今天,已经有一個甲子,萧芳芳亦已渡过人生的七十個四季,文明,在時間的長河裏,又已經歷多少的進步,或者,退化?
在䔥芳芳的人生裏,有两件對於熱愛的追求,是最為人熟知的。一是,她從五,六十年代相對舊式世界的粤语電影,跨足到七十年代全民皆電視的時代,又從新媒体的興起,貢獻了一分力給夲土電影新浪潮,造就的佳話是,她与許鞍華導演在一九八零年合作《撞到正》,第二次,是在1994的《女人四十》,這部电影譲她獲封柏林影后,也就是香港電影文化受到國際肯定。
第二件,是她在二十二歲時放下電影事業,好不容易在美國進了學校,完成傳播學大學課程,成为香港影壇第一位學士明星。
上世紀六十年代末對於普通家庭出身的年輕人要完成大學學業,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就算是被認為有經濟條件的明星如蕭芳芳,原来也有很高難度。一来是入學資格,二来是學費,三来,有学位和没有学位,對於一個始終有可能還是要嫁人的女孩子来說,分别在那?
拍完最後一部粤語電影,又靠登台賺取了足夠學费才踏入大學校門的蕭芳芳,已經是二十二歲。以傳播學學士身份畢業回港重投電影圈,在香港,在台灣,都要重新適應環境改變之後的人事与作風,這種狀况,其實和大學生畢業步入社會没有太大分别。
可見,學位不是三年在大學生活裏的唯一收獲。萧芳芳是以身體力行,追求和實現了一項現代文明的工程:她在當代香港人心目中,是有着人格魅力的一個名字。說到蕭芳芳,大家會聯想到生命力三個字。
生命力是用来面對現實環境各種限制的。由求學的决心,學成後的實踐,耳疾带来的障碍,都在考驗萧芳芳的耐心和能力。溝通的創意,溝通的藝術,已從工作變成生活。七十一歲的她,並没有隨年齡增加而減少對智慧的追求。可以更好玩,可以更有趣的想法,其實就是藉推動自己来推動社會甚至時代的進步。
要說今天的大學生可以在萧芳芳身上學到什么?我會說,三個問題反映全部:
一,你會希望活到幾歲?
二,如果你是七十歳以上,你到時會在追求什么?
三,七十歲的你,為什么能讓人看見未来?
羅永聰問:
你覺得她有幾多劃時代的成就?
林奕華答:
在一個移民社會裏,她的成长,從孤兒,變身青春偶像。
在一個粤語片末落的時代裏,她從舊世界走向新世界,又從被動的演員,轉變成主動的創作人。
在標榜男女平等,其实男權仍是主流,父權夫權才是核心价值的社會中,她藉由自己的摩登特質,給電影電視文化締造了摩登的性别特質,可以是中性的,也可以是女性的,ta們的力量,不在於反抗對立,更多是微妙的㒹覆。
在一個嚴重歧視年龄(不論男女)的文化裏,她的電影角色給了不同身份階層的中年女性另一份存在感。例如,開明的母親。
她的時尚触覺和品味,也使她仍然位於潮流文化的神級地位。
在明星參与公益慈善成為常態的文化中,她創辦了護苗基金,這份社會關懷,使萧芳芳的個人使命感更形鮮明。
在傳統中國文化裏,個人,尤其女性,大多不會有需要自我表述,但通過見諸傳媒的訪問,萧芳芳留下了很多的自我探索,自我剖析,自我省思。這些對於現代中國人對自我的了解,都是有啟發性的文献。(特别是她對文字,語言的精準運用)。
羅永聰問:
你怎樣比較她和今天的女藝人?
林奕華答:
萧芳芳出身於香港五十年代的左派國語片電影圈,後轉投粤語片電影圏,當時粤語片影人和伶人有着不同觀衆和工作模式。從小游走於多元的環境,不要說心態,就是表面的技藝,就要苦學苦練。而且那年代拍片效率神速,從童星時代的毎年十幾部,少年時代跳升至一年三十部,到偶像時代的一年可以高達三十五部而且每部都是主角,萧芳芳曾經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佔了大多数都在片場渡過。時裝古装,悲劇喜劇,歌舞戲曲,刀剑或者占士邦,這些都是打磨,都是歷練,都是功夫,都是能力。雖然不一定有高品質的成果,但一個人的時間用了在什么地方,最終還是在她身上最看得見。何况在萧芳芳的年代,中外電影的主要觀众對象是女性,所以,能給女演員大顕身手的文藝片和歌劇片大行其道,反觀科技主導電影市場的今天,女性演員和她们所能發揮的空间確实不可与昔日比較。所以,現今的女演員,没有能像萧芳芳那样表现和琢磨自己的环境,她們有的,是更多代言商品的機會。
羅永聰問:
今天女藝人都很容易變成花瓶,為何她能夠突破花瓶?
林奕華答:
對我來說,萧芳芳的美,在於她的氣質,這份氣質,能給人带来自我超越的想象。例如進步,改變,所以你會在她身上看見温柔的同時,也感覺到力度。這種有要求的特質,我猜對於一些也對未曾出現的自己有所憧憬的人来說,芳芳是不可替代的,有種說法是,這样的美,很富知性,她不是用来看著養眼的,卻是具啟發性的,因为這不是物質之美,而是靈性之光,然后在不斷變動的光譜中,看見美。所以,萧芳芳的美不會因为年紀大了就消失迨盡,她的美會以另一種形態出現。就是,你覺得她的美如同看不見的春風,讓人和她在一起時,心情舒暢,很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