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義務役士兵簡志龍驚傳死亡,引發社會譁然,不只家屬不能接受,桃園市議員王浩宇也質疑軍方明知簡志龍身體不適,卻延誤送醫,還不給請假,要負最大責任!軍方11月13日下午緊急開記者會澄清,一切照規定、尊重專業執行,絕對沒有延誤就醫的事情。
你還相信國軍嗎?
Tags: 國軍士兵請假規定
我是中壢人
About author
駿騰法律事務所為本團之常年法律顧問。
服務宣告: 「我是中壢人」粉絲團是由團長共同經營之單向傳播平台,為一法律上之私人社團,發言僅代表社團立場,並不代表所有中壢人,若您不認同粉絲團內之言論, 可使用"收回讚"按鈕取消訂閱,我是中壢人無法為網友於版上之言論負責,亦保有拒絕服務任何民眾之權利!
內容宣告: 根據Facebook規定,13歲以下之兒童禁止於本網站註冊,本團之內容符合輔導級標準,不歡迎13歲以下網友加入!
版權宣告:「我是中壢人」粉絲團擁有分享及重製上傳於本粉絲團之照片/影片的權利。
用戶使用規範:
歡迎您來到我是中壢人粉絲團!
有鑑於我是中壢人粉絲團已突破10萬粉絲,
僅制定以下規定供使用者遵守, 以期維護良好閱聽環境:
一. 服務說明:
1.1 我是中壢人係一私有之Facebook粉絲團。
1.2 我是中壢人係本團之名稱, 其所有發言不代表所有中壢市民或中壢區公所。
1.3 我是中壢人保有刪改文章及留言。
1.4 我是中壢人之內容包含中壢及部分非中壢事務(例:環境議題)。
1.5 我是中壢人有隨時拒絕使用者訂閱或發言(封鎖)之權利。
1.6 在不違反FB規定下, 我們有張貼任何文字.圖片之權利。
1.7 所有管理規範之違反與否由值班團長判定之。
二. 版權聲明:
2.1 我是中壢人粉絲團發佈之數位內容由所有團長共有。
2.2 寄至客服信箱/ 張貼於本團塗鴉牆上之內容之版權, 為團長與作者共有, 我是中壢人有轉貼之權利。
2.3 您可自由"分享"本團之內容, 但商業使用則需來信取得團長許可。
三. 廣告規範:
3.1 禁止濫發垃圾訊息及違法之多層次傳銷之廣告訊息。
3.2 禁止張貼桃園以外縣市(包含網購)之廣告。
3.3 每人每日限張貼廣告一次於塗鴉牆, 禁止張貼於回應內容。
3.4 禁止未經允許張貼其他粉絲團之廣告。
四. 言論限制:
4.1 禁止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酸文、具煽動性、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4.2 侵害用戶及團長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4.3 從事不法交易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4.4 販賣槍枝、毒品、禁藥、盜版軟體或其他違禁物。
4.5 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4.6 騷擾團長及向未經溝通向Facebook檢舉本團內容。
4.7 試圖改變本團之既定經營方向與理念(改名.解散)。
4.8 其他Facebook官方不允許之內容。
五. 用戶限制:
5.1 根據Facebook最新實名制規定, 用戶禁止使用分身帳號使用本團, 用戶需具備真實姓名(可使用英語)及照片, 違者我們有拒絕服務之權利。
5.2 用戶禁止於發文中討論串討論與主題不相關的話題(例:私人事務)。
5.3 用戶必須為自己之言論負責, 本團保有免責權利。
六. 違規處理:
6.1 違反以上任何條款達一則(次), 本團將給予警告
6.2 違反以上任何條款達二則(次), 本團將予以禁言30天
6.3 違反以上任何條款達三次(次), 本團將予以永久封鎖
6.4 針對較嚴重之違規行為, 本團保留直接予以封鎖之權利
七. 意見反應與處理
7.1 對於我們的違規判決若有疑義, 可透過訊息申訴, 我們將在三個工作天內回應
7.2 對於本團的經營方向有意見, 可透過訊息建議, 我們將在七個工作天內回應
這是一個長期關心在地議題、扶助弱勢並積極參與政治的地方團隊,已服務中壢超過6年的時間。 對了,我們不中立。
這是一個長期關心在地議題、扶助弱勢並積極參與政治的地方團隊,已服務中壢超過6年的時間。 對了,我們不中立。
國軍士兵請假規定 在 [法規] 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 精華區Militarylife 的推薦與評價
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民國 93 年 09 月 01 日 修正)
https://www.ptt.cc/bbs/CheInf_53-2T/M.1134141337.A.1C3.html
壹、依據
一、行政院、考試院會同訂定之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
二、國防部令頒「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
三、國防部令頒「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貳、目的:
為使各單位貫徹執行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以下均稱官兵)休(請)
假之作業有所遵循,並使官兵在服役期間能獲得適當之休(請)假,藉以
消除身心疲勞,促進工作效率,與提高士氣或便於處理個人事務,特制訂
本作業規定。
參、休假(紀念日、民俗節日、星期例假日、榮譽假及慰勞假)實施規定:
一、紀念日、民俗節日、星期例假日:
依國防部令頒「國軍週休二日實施規定」辦理。
二、離 (返) 營時間:
(一)一日例假日:
於假日早點名實施服儀檢查後離營,本島志願役軍官、士官、士
兵於假滿二四○○時前返營,本島義務役官兵假滿當日二一○○
時前返營。
(二)連續二日 (含) 以上假期:
本島地區離營時間,由上、中校級或獨立營區指揮官應視單位官
兵表現優異或任務、駐地、交通、季令等因素,得決定於假日(期)
前一日晚餐後實施。返營時間: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於假滿
當日2400時前返營,義務役官兵於假滿當日 2100 時前返營。
(三)各外離島地區部隊官兵離返營時間,由當地最高指揮官自行訂定
適宜規定。
三、慰勞假:志願軍官士官士兵依「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第三條之規定
辦理。
四、榮譽假:
(一)軍官、士官參照「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第五條規定辦理,士兵
則參照「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新兵完成入伍訓練後,依需要核給 6 日以內之榮譽假。
(三)凡合於榮譽假核給規定者,由連(中)隊主官視狀況依權責核給。
但團體之榮譽假,須由少將以上主官核定,惟各級主官須謹慎核放,
不得浮濫。
──────────────────────────────────────
我想各位再找也都是類似上面這樣的文字說明吧!這跟ji394xu3 (單身男宅)在
29619篇中所舉的「國軍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差別僅在授權營區指揮官
審酌提早放假的事項多了「單位官兵表現優異或任務」這11個字,各級參一也都
是據此向下說明「08是正常;18是榮譽假」的吧?
但事實上,此規定對連續二日(含)以上假期的離營標準時間,可以說規範得不
夠明確。過去「國軍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中列舉的審酌因素僅有「駐地、
交通、季令」等三種,後來「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又多了所謂
「單位官兵表現優異或任務」,這或許多提供了主官遂行部隊管理的一種運用方式,
但是過去視駐地、交通與季令決定是否准許休假人員提前離營的情況,卻因此演變
成現今幾乎完全以「單位官兵表現優異」與否來決定是否准許渠等提前離營了!
我要重申我的看法一向是「兩日以上假期離營標準時間未明確規定」,並非「正常
假應該是18就放」,請板上朋友不要誤會。且國軍對離營時間的規定始終是「早點
名(服儀檢查)後」或「晚餐後」、收假返營時間的規定也一直是假滿當日二一○
○,各位可能沒有注意到這種規定背後的苦心,但您仔細想想看,如果全軍部隊都
能遵守「早點名(服儀檢查)後」或「晚餐後」的規定,那麼休假官兵必然是在部
隊用過晚餐、不用早餐,在餐費的運用上,就能做到每一天都是完整的!而如果基
層部隊對二一○○的收假返營時間有實施困難,正本清源之道是修正規定配合部隊
現況,而非上面規定一套,下面實施一套!
另外,榮譽假依據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第五條及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5條規
定,幾乎都是以「日」為單位核給的,且什麼事蹟能給幾日榮譽假,都有詳細的規
範,例假日提前在假日前一天晚餐後讓休假官兵離營,頂多是部隊管理的一種手段,
算不上是「榮譽假」!陸軍部隊現況常與規定不符的地方,一個是用餐用得零零落
落、一個是規定中「營區指揮官」的權限,變成非營區指揮官的連長在用!此外對
下誤用了「榮譽假」這個名稱來形容提前在假日前一天晚餐後讓休假官兵離營,也
有不妥。
--
建立國軍必機械化始克有成
以鑄以鍛實事求是 如琢如磨精益求精
朝思夕思 堅我意志堅我心身憑式飛輪旋轉乾坤
恪遵校訓實事求是精益求精 實事求是精益求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8.220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