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王浩宇
又在造謠了。
地方政府如為產業園區報編者,只要面積超過10公頃,#園區開發計畫就必須由內政部審核同意,此案達29公頃當然需要。
徐世榮教授所指大溪科技園區為非都市土地(非都市計畫擴大),是以協議方式取得,而非區段徵收方式取得,而大溪科技園區是桃園市府報編之產業園區,依法規超過10公頃需由內政部審核同意,非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這部分還請徐教授查明事實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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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如為產業園區報編者,只要面積超過10公頃,#園區開發計畫就必須由內政部審核同意,此案達29公頃當然需要。
徐世榮教授所指大溪科技園區為非都市土地(非都市計畫擴大),是以協議方式取得,而非區段徵收方式取得,而大溪科技園區是桃園市府報編之產業園區,依法規超過10公頃需由內政部審核同意,非地方政府自行決定。
這部分還請徐教授查明事實再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