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後繼承之土地再移轉時「這項權益喪失」🏠🏠
民眾張先生詢問,父親生前所有經重劃之 #土地,子女 #繼承 後再移轉時,#土地增值稅 是否適用減徵40%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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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新聞稿(10.2)之三 陳麗娜要求: 大林蒲遷村市府要兼顧每位居民應有的權益 大林蒲遷村迄今看不到遷村計畫書,讓居民天天活在污染與擔心遷村有變化的陰影中。市議員陳麗娜要求市府未來的遷村計畫一定要兼顧居民的應有權益。 副市長史哲表示,大林蒲遷村計畫按部就班進行。如有必要再訂定自治條例來...
土地增值稅重劃減徵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地方稅務局工作報告質詢反映問題如下:
(一)110年2月土地增值稅稅收大幅下滑4成,恐將影響歲入及重大建設,地稅局工作報告第6頁:本市109年土地增值稅實徵淨額1 5 4億8,657 萬元,與10 8年114億7,312萬元比較,增加34.98 %%;申報移轉件數 1 29,376件,較10 8年106,789件增加21.15 %%,其中應稅案件增加25 61%。
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截至110年2月底為止,六都總稅收相較去年二月全部衰退,桃園市-34.1%衰退幅度為六都第二高,僅次於台南市-35.4%,其餘台中市-25.7%、台北市-24.8%、新北市-13.9%、高雄市-4.,4%。
仔細檢視桃園市的各項稅收,發現其實桃園市的地方稅,如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等稅收均有成長,唯二衰退的稅收為土地增值稅及娛樂稅。
桃園市的土地增值稅110年2月為8.02億元,較109年2月下滑5.49億元,降幅高達-40.6%,低於全國總平均-22.8%,在六都名列第5高,僅次於台南的-41.9%,反觀新北市不但土地增值稅不但沒有下滑,反而稅收上升21.7%,其餘台中降-28.6%、台北市降-28.5%、高雄則微幅下降1.8%。
我們都知道,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請問姚局長,桃園市今年2月土地增值稅較去年同期稅收大幅下滑4成,桃園市土地增值稅稅收如果持續下滑,是否會影響桃園市全年的稅收,甚至歲入都受到影響,桃園市公共負債已經高達550億元,如果連稅收都沒有達到預算的目標,不但桃園市將「債台高築」,連帶的目前正在進行中的重大建設可能都會受到影響。
(二) 為了鼓勵地主參與重劃,不論是公辦重劃或是自辦重劃土地,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可以享有土地增值稅方面也有減免措施。這幾年我們桃園有些相關土地重劃再進行,對於一些相關的稅務問題要清楚告知民眾。
不過最近看到別縣市的案例,原地主已經在過世,土地理論上分別由原地主三個子女所繼承,但由於三個子女遲遲未辦繼承登記,土地重劃時,三個子女還拿原地主的地契去參與,導致地政單位所發的重劃費用證明書,也是登載原地主的名字。
這個案子的問題發生在後續,官員表示,三個子女近年才辦完繼承登記,把土地過戶到自己名下,但是今年三個子女又想把這片地賣掉,申報土增稅時發現,重劃費用證明書跟土地謄本的所有權人不符。
官員表示,原地主是在土地重劃前已經過世,所以這個案子還是符合節稅要件,因此三個子女後來是先跑程序更正重劃費用證明書後,才順利報完土增稅,並完成整筆土地交易。
另一種更常見的情況,是地主先參與土地重劃,之後過世、由家人繼承土地,官員指出,此時家人想要賣地時,就不算是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所以不能適用減徵規定。
https://youtu.be/o98KUweP8Z0
土地增值稅重劃減徵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繼承 重劃後土地,再移轉時「沒有這個優惠」優惠🏠🏠
陳小姐來電詢問,#重劃區 #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 不是有減徵優惠嗎?為何她繼承土地第一次移轉不能減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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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重劃減徵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陳麗娜新聞稿(10.2)之三
陳麗娜要求:
大林蒲遷村市府要兼顧每位居民應有的權益
大林蒲遷村迄今看不到遷村計畫書,讓居民天天活在污染與擔心遷村有變化的陰影中。市議員陳麗娜要求市府未來的遷村計畫一定要兼顧居民的應有權益。
副市長史哲表示,大林蒲遷村計畫按部就班進行。如有必要再訂定自治條例來處理相關事宜。
陳麗娜說,大林蒲居民最在意的是不動產產權填補的問題,以及如何完整保障每一個原大林蒲人居住權的問題,在市府?一坪換一坪?的框架中,應該設法把每一個特殊個案造成當事人可能損失的權利,全部都能妥善處理。這是市府對於工業發展所造成大林蒲人無法彌補的傷害,必須要有也是基本的態度。
遷村未來將採整體開發模式進行,其屬性等同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地主參加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其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等均有所減免,遷村自應同步比照辦理。因此,遷村土地及房屋稅賦之減免,建議如下:
一、因遷村,致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如協議價購及以地易地),免徵土 地增值稅。
二、自公告遷村之日起,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三、遷村完成後(指土地點交於地主之日),第一次土地移轉,減徵土 地增值稅40%。
四、遷村完成後(指土地點交於地主之日),開始課徵地價稅及房屋 稅,但應減半課徵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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