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人的老兵故事。
今天是清明節,大家祭祖掃墓、慎終追遠的同時,不知道大家對人生、與族群有何看法?隨著年紀越來越大,看待世事的角度也在改變中。多了思考、少了情緒。
我要和大家分享一則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位老兵。是我在多年前為一個老兵代筆撰寫遺囑時的真實見聞。我的好朋友俊富是【鐵板一塊】粉絲團的版主,早就聽我分享過這則故事,我們一致認為值得把故事中這位老兵對家鄉、對愛人無法割捨的愛傳出去,於是我們共同收集了許多老兵的老照片,由俊富剪接成影像,搭配我為這個故事創作的歌曲【我要回家】,分享給各位。
律師/歌手這兩個身分是我的斜槓人生,雖然已經從事多年的法律實務工作,但是對音樂的熱情依然存在,幸運的是這些年來我所接觸的案件和故事反而成為我音樂創作的充足養分,我期許自己能誠懇地透過音樂創作來傳遞最真實的人性。
紛紛擾擾的時代中,我們常被政治、意識形態所困,而忽略了人性最深層的價值。
以下這篇故事,絕對值得您花個幾分鐘時間閱讀。也希望這個故事的影像音樂,可以讓大家體會時代造成的無奈、不得已的情境、以及想要回家的意義。這些人、這些往事,可以提醒我們珍惜一切。
我岳父也是老兵,他已經凋零。因此,我更能同理老兵們的苦楚和心情。如果您能認同這份情感和愛,請您幫助分享這則音樂故事。
Ps感謝湖口中興國小六年乙班(71年畢業班)我太太的同學們提供這些珍貴的照片
詞、曲:蘇兒真 製作人:蘇兒真 配唱指導:黃大軍 編曲:游鎮宇 吉他:郭偉聰 BASS:游鎮宇 鼓:鄭朝中 錄音:魏肇新 混音:許財翁 母帶處理:黃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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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楊伯伯約好的那一天,天光有點陰沈,重雲之後偶爾透著虛弱的陽光。
我聽著手機裡楊伯伯指示,開車沿著湖口營區的圍牆前往他的家,雖然楊伯伯說話帶著濃濃鄉音,但仍能明白語意,因此沒多久便順利抵達。楊伯伯住在老眷村改建的連棟透天厝,才剛停好車,還沒進門就看到一位長者顫顫娓娓拄著助行器,笑容可掬地在院子迎接我,那就是楊伯伯。
「律師好!」
甫一進門,楊伯伯的同鄉李伯伯、王伯伯馬上從等待的沙發上站起身,舉起右手向我行了個在這時代看來有點滑稽的標準軍禮,用急促、宏亮的聲音向我大喊。一時手足無措的我,只好連忙伸出手表示禮貌,兩位伯伯握起手來力度十足,熱切全寫在笑意滿滿的臉上。
楊伯伯委託我為他代筆,寫下遺囑。
為人代筆遺囑需要包含律師在內的三個見證人在場,除了見證遺囑書、簽名為證之外,見證人之一可以擔任遺囑執行人。
「呃……」我才坐定,見過李伯伯、王伯伯,心中突然一驚。因為,李伯伯和王伯伯看來都比立遺囑人的楊伯伯還要年邁,萬一其中一位見證人比楊伯伯早一步過世,那這份遺囑就少了一份確信,如果屆時有人對遺囑的內容真偽提出質疑,而上法院提出確認訴訟,那可就麻煩了!
面對眼前的三位長輩,我心底的這份顧慮對他們可是大不敬,正躊躇著不知如何開口的同時,楊伯伯在五斗櫃旁早沏好了一壺茶。
「來!喝茶、喝茶。」一個呼喊,兩位伯伯忙不迭起身,一前一後端了茶具茶杯來;雖然,我對茶沒研究,但入喉回甘倒還嚐得出來。
熱茶入口,我深吸一口氣,硬著頭皮開口:「李伯伯、王伯伯,你們兩位可能不適合當見證人喔。」
現場氣氛為之一僵,性子剛烈的王伯伯從沙發上跳了起來。
「跟共匪打仗時,連子彈都敢幫楊老弟擋了,我為什麼不能見證他的遺囑!」王伯伯生氣地掀起上衣指著肚子上的彈痕,大著嗓門嚷著。
看到王伯伯幾近抓狂的憤怒,我趕忙向他們解釋心底的顧慮,一解釋完這個殘酷的現實考量,三位伯伯竟都啞口無言,默默點頭。
我看著三位高齡的患難兄弟,在那片刻的沈默裡,突然有種生離死別的淒涼。
「好!那就叫我的兒子來!」或許是軍人的天性,三位伯伯當機立斷,馬上決定找李伯伯的兒子小李、王伯伯的兒子小王擔任見證人。
因此,第一次見面沒完成遺囑的撰寫,另外約了個時間後,我便離開楊伯伯的家。
「律師,我們東西都準備好了!人也來了。」第二次前往楊伯伯家,除了李伯伯、王伯伯兩位老兄弟,兒子輩的小李與小王也都在場,楊伯伯一絲不苟地把我請他準備的資料一一擺在桌上,有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戶口名簿、印鑑章、印鑑證明、兩本存摺、一個牛皮紙製的信封、還有一個佈滿斑駁痕跡的紅色小硬盒子。
「好,那為了謹慎起見,在正式撰寫遺囑前,請楊伯伯先口述內容,我會在紙上記錄摘要。」我備妥紙筆,對在場的參與者說明處理流程。
「我要講什麼?」楊伯伯一時不知從何說起。
「遺囑的重點基本上就是立遺囑人對生前財產的處理方法,所以請楊伯伯先告訴我現有的財產要如何分配處份?」我說。
「好!」楊伯伯倚著沙發的扶手,早有安排似地,用堅定的語氣說:「國家照顧我這麼多年了,我的房子、土地是要捐給國家的。至於存款現金的部分…」楊伯伯才說到一半,竟然哽咽了起來。
當時,楊伯伯突如其來的情緒,讓正等著他說完下文的我怔了一下,抬頭再看看其他人的反應,發現現場所有人似乎都已經了然於心,默然不語。
「老楊,別難過了,你就跟律師說清楚吧。」這時李伯伯打破沉默,站起來將手帕遞給楊伯伯,示意要他擦乾眼淚。
「我今年快八十歲了,離開家鄉時才二十一歲,我是家裡獨子,上面還有兩個姊姊,當時國共爆發內戰,戰局混亂,每個年輕人都怕自己隨時會被抓上戰場,我在家鄉有個沒過門的妻子,她小我四歲,是媒人來講親才認識的,認識一年多後,父母決定要我娶她過門,說是如果要逃亡就帶著妻子一起逃,彼此有個照應。」楊伯伯拭了眼淚,對我娓娓訴說。
時光彷彿陷入當年的回憶般,楊伯伯眼神望向遠方,回到那年剛過完年的三月。當時的天氣冷得不能再冷,父母和對方說好了初五到女方家提親,就連金戒指、提親用的聘金都準備好放在家中;沒想到初三那一天,委員長的軍隊就帶著徵兵令來到楊伯伯家裡,他害怕得躲在家中的小閣樓裡邊,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當晚便被強拉著隨軍隊出發。楊伯伯說:「我那時的心裡好著急,想到沒過門的妻子,心裡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在匆忙收拾行李的時候,就把那一枚金戒指也放在行李裡面。這戒指後來就一直跟我,我……」楊伯伯一面說,眼淚一直沒停過,他一手不斷擦拭淚水,一手拿起那個紅色硬盒子,遞到我手上。
我小心翼翼地打開這個有著歲月痕跡的盒子,發現裡頭果然裝著一個小小的、環形的金戒指,經過這麼多年,戒指似乎有人天天擦拭般,竟然和新的沒有兩樣。
「我跟著軍隊在隔壁省打仗,後來就到省城坐上了火車,」楊伯伯接著說,「然後就跟著隊伍坐船來到台灣,最後是在湖口裝甲師這邊退伍。剛到台灣的時候,我們一直相信有朝一日可以反攻回家鄉,一邊想著只要反攻以後就可以和未婚妻團圓了,沒想到一等就等到現在。」看著一位威武的老人脆弱哭泣,是件令人不忍的事;眼看楊伯伯泣不成聲,我完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些年來我一直一個人,民國七十幾年開放大陸探親,但是我的身體已經越來越差,關節的毛病讓我走路變得很慢,實在沒辦法自己回去,就請一些同鄉回老家時順便幫我打聽消息。後來才知道父母都過世了,兩個姊姊在打仗的時候就不知去向,而我的未婚妻,嫁了別人,現在都已經當祖母了…」楊伯伯試圖止住眼淚,但潰堤的感傷情緒,淹染在座的每一個人,而李伯伯、王伯伯早已紅了眼眶,卻又說不出半句安慰的話。
「存摺裡的錢有兩百多萬,是我每個月的退休俸、還有四張戰士授田證向政府換來的錢,我希望在遺囑裡頭先交代好,用這些錢幫我處理後事;而剩下的錢我要遺贈給我當時的未婚妻……,我希望可以把我的骨灰、金戒指、寫給她的信,還有剩下的錢全都帶回去家鄉給她,拜託她幫我找塊地、立個碑給葬了。至於那個戒指,就說是我離開家鄉前就買好要給她的,剩下來的錢是我欠她的聘金……」
「楊伯伯,你為什麼不現在就和未婚妻聯繫這些事情?」等楊伯伯稍微平靜點,我提出了疑問。
「我不知道要怎麼開口,又怕會被拒絕,只好在死後用寫好的信來跟她說…我很希望死後能離最親的人近一些,或許有人可以來幫我上上香,我唯一能找到還在世的親人,就只有她了…」楊伯伯說著說著,又紅了眼眶,緩緩拆開手邊的一封信。
那封信裡的遣詞用字雖然簡單,但卻透露出最深的歉意、最謙卑的請求.、還有過了這幾十年都還保留著的,對未婚妻那未曾因歲月而風化的思念……
在我撰寫遺囑的同時,楊伯伯和王伯伯、李伯伯像是怕打擾到我一樣低聲交談著,寫完後我照例翻開律師留存的那一份,依法定程序為在場的人宣讀、講解遺囑內容:「立遺囑人 楊00 安徽省蕪湖縣人,民國 00 年 00 月 00 日出生,身份證字號:00000000000 ,現居新竹縣湖口鄉 00村 00路00鄰00號,因感年歲已高又體弱久病,恐不及處理後事……」
讀到這裡,想到楊伯伯孤苦的一生,我的呼吸突然變得急促,再也讀不下去;早已轉著淚水的眼眶,竟然擋不住一陣鼻酸、瞬間潰堤。抬起頭看見楊伯伯、王伯伯、李伯伯,他們三人早已老淚縱橫哭成一團。
「老弟,你要看開點,哥兒們一定會幫你完成心願……」王伯伯擦抹著眼淚,走到楊伯伯身邊,用他的手臂緊緊摟住楊伯伯的肩膀,擤著鼻子邊哭邊說。
天黑了。
離開楊伯伯家時,大嗓門的王伯伯還拽著我,說要媳婦弄幾道道地家鄉菜讓我嚐嚐;三位伯伯一直送我到門口,不住地握手道謝。我開著車經離楊伯伯家門口時,還隱約瞥見楊伯伯露出欣慰的微笑,就像了了一樁心願一般。
「楊伯伯前些日子心臟病過世了。」時間不聲不響過去了,上個月我接到小王的電話,他簡單扼要地告訴我這個消息,而他正帶著楊伯伯的骨灰準備搭機前往安徽。
我掛上電話,看著窗外發呆,眼前依稀浮現小紅盒子裡那只亮閃閃的金戒指,和我最後見到楊伯伯臉上的微笑……
這一次,他終於可以回家了。
文章出處:「法律的背後是愛」
土地權狀真偽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時代的悲劇……T.T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iv8YjOZF8M
大家好,今天是清明節,祭祖掃墓、慎終追遠的同時,不知道大家對人生、與族群有何看法?隨著年紀越來越大,看待世事的角度也在改變中。多了思考、少了情緒。
我今天要和大家分享一則故事,故事的主角是一位老兵。是我在多年前為一個老兵代筆撰寫遺囑時的真實見聞。我的好朋友俊富是【鐵板一塊】粉絲團的版主,早就聽我分享過這則故事,我們一致認為值得把故事中這位老兵對家鄉、對愛人無法割捨的愛傳出去,於是我們共同收集了許多老兵的老照片,由俊富剪接成影像,搭配我為這個故事創作的歌曲【我要回家】,分享給各位。
律師/歌手這兩個身分是我的斜槓人生,雖然已經從事多年的法律實務工作,但是對音樂的熱情依然存在,幸運的是這些年來我所接觸的案件和故事反而成為我音樂創作的充足養分,我期許自己能誠懇地透過音樂創作來傳遞最真實的人性。
紛紛擾擾的時代中,我們常被政治、意識形態所困,而忽略了人性最深層的價值。
以下這篇故事,絕對值得您花個幾分鐘時間閱讀。也希望這個故事的影像音樂,可以讓大家體會時代造成的無奈、不得已的情境、以及想要回家的意義。這些人、這些往事,可以提醒我們珍惜一切。
我岳父也是老兵,他已經凋零。因此,我更能同理老兵們的苦楚和心情。如果您能認同這份情感和愛,請您幫助分享這則音樂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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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曲:蘇兒真 製作人:蘇兒真 配唱指導:黃大軍 編曲:游鎮宇 吉他:郭偉聰 BASS:游鎮宇 鼓:鄭朝中 錄音:魏肇新 混音:許財翁 母帶處理:黃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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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楊伯伯約好的那一天,天光有點陰沈,重雲之後偶爾透著虛弱的陽光。
我聽著手機裡楊伯伯指示,開車沿著湖口營區的圍牆前往他的家,雖然楊伯伯說話帶著濃濃鄉音,但仍能明白語意,因此沒多久便順利抵達。楊伯伯住在老眷村改建的連棟透天厝,才剛停好車,還沒進門就看到一位長者顫顫娓娓拄著助行器,笑容可掬地在院子迎接我,那就是楊伯伯。
「律師好!」
甫一進門,楊伯伯的同鄉李伯伯、王伯伯馬上從等待的沙發上站起身,舉起右手向我行了個在這時代看來有點滑稽的標準軍禮,用急促、宏亮的聲音向我大喊。一時手足無措的我,只好連忙伸出手表示禮貌,兩位伯伯握起手來力度十足,熱切全寫在笑意滿滿的臉上。
楊伯伯委託我為他代筆,寫下遺囑。
為人代筆遺囑需要包含律師在內的三個見證人在場,除了見證遺囑書、簽名為證之外,見證人之一可以擔任遺囑執行人。
「呃……」我才坐定,見過李伯伯、王伯伯,心中突然一驚。因為,李伯伯和王伯伯看來都比立遺囑人的楊伯伯還要年邁,萬一其中一位見證人比楊伯伯早一步過世,那這份遺囑就少了一份確信,如果屆時有人對遺囑的內容真偽提出質疑,而上法院提出確認訴訟,那可就麻煩了!
面對眼前的三位長輩,我心底的這份顧慮對他們可是大不敬,正躊躇著不知如何開口的同時,楊伯伯在五斗櫃旁早沏好了一壺茶。
「來!喝茶、喝茶。」一個呼喊,兩位伯伯忙不迭起身,一前一後端了茶具茶杯來;雖然,我對茶沒研究,但入喉回甘倒還嚐得出來。
熱茶入口,我深吸一口氣,硬著頭皮開口:「李伯伯、王伯伯,你們兩位可能不適合當見證人喔。」
現場氣氛為之一僵,性子剛烈的王伯伯從沙發上跳了起來。
「跟共匪打仗時,連子彈都敢幫楊老弟擋了,我為什麼不能見證他的遺囑!」王伯伯生氣地掀起上衣指著肚子上的彈痕,大著嗓門嚷著。
看到王伯伯幾近抓狂的憤怒,我趕忙向他們解釋心底的顧慮,一解釋完這個殘酷的現實考量,三位伯伯竟都啞口無言,默默點頭。
我看著三位高齡的患難兄弟,在那片刻的沈默裡,突然有種生離死別的淒涼。
「好!那就叫我的兒子來!」或許是軍人的天性,三位伯伯當機立斷,馬上決定找李伯伯的兒子小李、王伯伯的兒子小王擔任見證人。
因此,第一次見面沒完成遺囑的撰寫,另外約了個時間後,我便離開楊伯伯的家。
「律師,我們東西都準備好了!人也來了。」第二次前往楊伯伯家,除了李伯伯、王伯伯兩位老兄弟,兒子輩的小李與小王也都在場,楊伯伯一絲不苟地把我請他準備的資料一一擺在桌上,有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戶口名簿、印鑑章、印鑑證明、兩本存摺、一個牛皮紙製的信封、還有一個佈滿斑駁痕跡的紅色小硬盒子。
「好,那為了謹慎起見,在正式撰寫遺囑前,請楊伯伯先口述內容,我會在紙上記錄摘要。」我備妥紙筆,對在場的參與者說明處理流程。
「我要講什麼?」楊伯伯一時不知從何說起。
「遺囑的重點基本上就是立遺囑人對生前財產的處理方法,所以請楊伯伯先告訴我現有的財產要如何分配處份?」我說。
「好!」楊伯伯倚著沙發的扶手,早有安排似地,用堅定的語氣說:「國家照顧我這麼多年了,我的房子、土地是要捐給國家的。至於存款現金的部分…」楊伯伯才說到一半,竟然哽咽了起來。
當時,楊伯伯突如其來的情緒,讓正等著他說完下文的我怔了一下,抬頭再看看其他人的反應,發現現場所有人似乎都已經了然於心,默然不語。
「老楊,別難過了,你就跟律師說清楚吧。」這時李伯伯打破沉默,站起來將手帕遞給楊伯伯,示意要他擦乾眼淚。
「我今年快八十歲了,離開家鄉時才二十一歲,我是家裡獨子,上面還有兩個姊姊,當時國共爆發內戰,戰局混亂,每個年輕人都怕自己隨時會被抓上戰場,我在家鄉有個沒過門的妻子,她小我四歲,是媒人來講親才認識的,認識一年多後,父母決定要我娶她過門,說是如果要逃亡就帶著妻子一起逃,彼此有個照應。」楊伯伯拭了眼淚,對我娓娓訴說。
時光彷彿陷入當年的回憶般,楊伯伯眼神望向遠方,回到那年剛過完年的三月。當時的天氣冷得不能再冷,父母和對方說好了初五到女方家提親,就連金戒指、提親用的聘金都準備好放在家中;沒想到初三那一天,委員長的軍隊就帶著徵兵令來到楊伯伯家裡,他害怕得躲在家中的小閣樓裡邊,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當晚便被強拉著隨軍隊出發。楊伯伯說:「我那時的心裡好著急,想到沒過門的妻子,心裡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在匆忙收拾行李的時候,就把那一枚金戒指也放在行李裡面。這戒指後來就一直跟我,我……」楊伯伯一面說,眼淚一直沒停過,他一手不斷擦拭淚水,一手拿起那個紅色硬盒子,遞到我手上。
我小心翼翼地打開這個有著歲月痕跡的盒子,發現裡頭果然裝著一個小小的、環形的金戒指,經過這麼多年,戒指似乎有人天天擦拭般,竟然和新的沒有兩樣。
「我跟著軍隊在隔壁省打仗,後來就到省城坐上了火車,」楊伯伯接著說,「然後就跟著隊伍坐船來到台灣,最後是在湖口裝甲師這邊退伍。剛到台灣的時候,我們一直相信有朝一日可以反攻回家鄉,一邊想著只要反攻以後就可以和未婚妻團圓了,沒想到一等就等到現在。」看著一位威武的老人脆弱哭泣,是件令人不忍的事;眼看楊伯伯泣不成聲,我完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這些年來我一直一個人,民國七十幾年開放大陸探親,但是我的身體已經越來越差,關節的毛病讓我走路變得很慢,實在沒辦法自己回去,就請一些同鄉回老家時順便幫我打聽消息。後來才知道父母都過世了,兩個姊姊在打仗的時候就不知去向,而我的未婚妻,嫁了別人,現在都已經當祖母了…」楊伯伯試圖止住眼淚,但潰堤的感傷情緒,淹染在座的每一個人,而李伯伯、王伯伯早已紅了眼眶,卻又說不出半句安慰的話。
「存摺裡的錢有兩百多萬,是我每個月的退休俸、還有四張戰士授田證向政府換來的錢,我希望在遺囑裡頭先交代好,用這些錢幫我處理後事;而剩下的錢我要遺贈給我當時的未婚妻……,我希望可以把我的骨灰、金戒指、寫給她的信,還有剩下的錢全都帶回去家鄉給她,拜託她幫我找塊地、立個碑給葬了。至於那個戒指,就說是我離開家鄉前就買好要給她的,剩下來的錢是我欠她的聘金……」
「楊伯伯,你為什麼不現在就和未婚妻聯繫這些事情?」等楊伯伯稍微平靜點,我提出了疑問。
「我不知道要怎麼開口,又怕會被拒絕,只好在死後用寫好的信來跟她說…我很希望死後能離最親的人近一些,或許有人可以來幫我上上香,我唯一能找到還在世的親人,就只有她了…」楊伯伯說著說著,又紅了眼眶,緩緩拆開手邊的一封信。
那封信裡的遣詞用字雖然簡單,但卻透露出最深的歉意、最謙卑的請求.、還有過了這幾十年都還保留著的,對未婚妻那未曾因歲月而風化的思念……
在我撰寫遺囑的同時,楊伯伯和王伯伯、李伯伯像是怕打擾到我一樣低聲交談著,寫完後我照例翻開律師留存的那一份,依法定程序為在場的人宣讀、講解遺囑內容:「立遺囑人 楊00 安徽省蕪湖縣人,民國 00 年 00 月 00 日出生,身份證字號 0000000000 ,現居新竹縣湖口鄉 00村 00路00鄰00號,因感年歲已高又體弱久病,恐不及處理後事……」
讀到這裡,想到楊伯伯孤苦的一生,我的呼吸突然變得急促,再也讀不下去;早已轉著淚水的眼眶,竟然擋不住一陣鼻酸、瞬間潰堤。抬起頭看見楊伯伯、王伯伯、李伯伯,他們三人早已老淚縱橫哭成一團。
「老弟,你要看開點,哥兒們一定會幫你完成心願……」王伯伯擦抹著眼淚,走到楊伯伯身邊,用他的手臂緊緊摟住楊伯伯的肩膀,擤著鼻子邊哭邊說。
天黑了。
離開楊伯伯家時,大嗓門的王伯伯還拽著我,說要媳婦弄幾道道地家鄉菜讓我嚐嚐;三位伯伯一直送我到門口,不住地握手道謝。我開著車經離楊伯伯家門口時,還隱約瞥見楊伯伯露出欣慰的微笑,就像了了一樁心願一般。
「楊伯伯前些日子心臟病過世了。」時間不聲不響過去了,上個月我接到小王的電話,他簡單扼要地告訴我這個消息,而他正帶著楊伯伯的骨灰準備搭機前往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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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他終於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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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別人拿去抵押,怎麼辦?】
貴婦奈奈潛逃的風波,牽連家人。近日報導她的父親受訪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名下大樓被拿去抵押貸款。
如果你的房子也被別人拿去抵押貸款怎麼辦?可以塗銷嗎?
這篇文跟你分析,擅自用印、偽刻印章、盜用印章抵押貸款的時候能不能塗銷的法律爭議以及實際上的處理程序。
🎸未經同意、擅自用印抵押貸款,屋主有機會起訴塗銷抵押權設定
房子被別人拿去抵押貸款,屋主最常有的疑問就是:「又不是我去設定、抵押的,為什麼我要負責?」
這一點要分兩個階段來回答。
第一,抵押權登記,不見得要本人到場親辦。
依照目前實務運作,只要最重要的文件齊備(印鑑證明、身分證明、權狀正本..),就可以完成抵押設定,讓房子上有合法的抵押權。
因此,即便不是你本人親自辦理,如果他人取得你的相關文件,也能完成抵押設定登記。
第二,別人代辦的抵押,有可能是合法抵押,你需要負責
法律上的行為,原則上要親力親為才需要負責,例如A親自簽買賣契約,A必須負責。但也有例外,那就是「代理」,例如A授權委託B代替A簽名,這時候A也要為這個契約負責。
法律上有一種特殊的代理情況,是「雖然沒有授權委託、但本人還是要負責」的,這叫做「表見代理」。(民法第169條)
舉例來說,A一直對外宣稱B是自己的心腹,生意上往來都可以由B代他做主,某天A、B鬧翻分道揚鑣, B幫忙簽的契約,A還是有可能要負責,因為大家都以為B還是有權處理、不知道他們鬧翻了。
📌別人代辦的抵押,有時候就會被法院認為是「表見代理」,即便屋主沒有授權、別人擅自設定的抵押,屋主還是有可能要承擔抵押的責任,像是「代書代辦」。
我們看看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749號民事判決,某個屋主本來是想要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卻被貪心的代書擅自設定抵押給別人,形同背了一筆債務。屋主氣得向法院起訴,但法院認為,代書的所作所為雖然違反屋主意思,但從外觀上來看,代書的業務本來就是辦理不動產登記事宜,第三人也才因此相信代書有權設定抵押,而屋主又有自願把印章、權狀交給代書的事實。因此這個抵押設定是有效的,屋主只能另外叫代書負責(例如賠償),不能塗銷抵押登記。
📌但如果是「代書以外的人」擅自設定抵押,屋主就有可能不用負責。
像是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2377號民事判決,弟弟將印章、權狀交給姊姊保管,沒想到姐姐卻擅自交給別人設定抵押貸款,法院就認為,不能單純因為弟弟將印鑑章、身分證、所有權狀交給姊姊保管,就讓弟弟要為了姐姐擅用印章的一切事情負責。
因此,未經同意、擅自用印抵押貸款,依照印章與權狀的交付、持有情況不同,屋主有機會起訴塗銷抵押,不需要承擔他人的黑鍋。
🎸偽刻印章、盜用印章抵押貸款,屋主可以起訴塗銷抵押權
除了合法持有印章卻擅自抵押貸款以外,「偽刻印章、盜用印章抵押貸款」也很常見,我國法院認為這種情況「屋主一定不用負責」。
偽刻印章、盜用印章來設定抵押構成刑法第210、217條偽造文書、印章罪,這種透過非法的手段來實現抵押貸款的情況,我國法院認為不應受到法律保障,不能成立「表見代理」,因此屋主不需要為了別人造成的非法行為負責。
舉例來說,在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353號民事判決中,某人擅自偽造屋主簽名,製作土地登記申請書而取得抵押權,屋主根本沒有交付印章或授權他人處理。法官認為既然不法在先,屋主就不需要承擔這個抵押的責任。
類似的情況發生在高等法院98年度上更(一)字第111號民事判決。屋主在出國的時候,被妻子偷走權狀、印章去設定抵押,法院也認為,偽造文書的不法行為不會成立表見代理,屋主在法律上不需要負責。
因此,如果是被偽刻印章、盜用印章來抵押貸款,屋主是一定可以去起訴塗銷抵押權,讓房子變回乾乾淨淨、毫無負擔。
🎸準備好相關資料,你也能成功塗銷抵押、不用負責!
塗銷抵押跟設定抵押一樣,需要各個利害關係人的印章、重要文件才能做到。但通常會擅自把你的房子拿去抵押的人,不會乖乖照你的意思去塗銷,因此你的下一步就是「起訴」,透過法院的力量來強制塗銷。
在起訴以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準備證據」,你才能說服法官你是無辜的、讓法官判你勝訴。
如果你是把印章交由他人保管、被擅自抵押的情況
你可以準備的相關證據就是你的「權狀正本」、「印章、印鑑證明」、「身分證明」等等;如果是授權他人代辦事務,也可以提出當初簽訂的「委託書」,用來證明對方濫用授權、原先授權範圍不包括設定抵押。
如果你是被偽造印章、盜用印章的情況
除了要準備一樣的相關證據,別忘了要去警局「提告偽造文書」!
去提告的好處是,在刑事程序中拿到對方「有罪的判決」,對證明來說相當有利;其次是刑事程序有可能會協助你「鑑定」印鑑真偽,把真正的印章簽名與對方盜用的印章簽名拿去鑑定,藉此也可以確定對方偽造文書的事實,這兩個在法院提出來對你的幫助都很大。
房屋被擅自抵押貸款很可怕,等於是你不知不覺間就要替他人背債;萬一你還不出來,你賴以維生的家可能就要被拿去拍賣,讓你無家可歸。
如果你符合上述判決提到的類似情況,只要能備齊相關證據,或許你也能起訴成功塗銷抵押權,還你一個乾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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