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沒有大家同意怎賣?
親屬過世後,對在世的人除了情感上的傷害,在遺產關係上,也常常容易傷神。
如果父親死亡,幾名子女共同繼承了土地(辦理完繼承手續了),其中有人想要賣,但其他人不同意,該怎麼辦呢?
雖然每個個人對土地的應有部分應該要被保護,但共有人如果太多,法律綁太死這樣反而會讓土地的使用失去彈性,所以並非要全部人都同意才可以賣
-->只要有符合
📕土地法34-1條以下狀況之一就可以賣
✅狀況一:同意出賣的「共有人超過半數」,而且這些同意的共有人們,「持分加一加也超過半數」,此時就可以賣了。
✅狀況二:如果同意的共有人們「持分加一加超過三分之二」,不管同意的人數是否過半,也是可以賣。
賣掉土地所得的價金,必須依照持分比例分給每位共有人。
而對於不同意賣地人,#法律上也特別給他們優先承買權,讓其他共有人可以用買方的相同條件購買土地,以維護他們的權利。
所以要賣土地的共有人談好買賣條件後,必須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在收到通知後15天內表示要購買,就可以優先承購。
而上述的通知,建議要以存證信函、律師函進行通知,這樣才能保全證據,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喔。
相關法條:
土地法34-1條
#共有土地
#土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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