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紐約時報
*【拜登以相信妥協、而非粉碎對手,達成了參議院兩黨一致的基礎設施協議 這出乎川普意料】
拜登總統成功地推動了基礎設施協議,突破了第一個重大障礙,這證明他對兩黨合作的信心,也讓他的前任,川普總統想要用僅剩的政治勢力來阻止的企圖失敗。拜登以反川普的身份參加競選,但他向來認為妥協是一種美德,而不是錯失了粉碎對手的機會,他堅持承諾達成廣泛的基礎設施協定,這不僅是一項政策優先事項,也是對他擔任總統的基本理由的考驗。在確保法案正常運行方面的成敗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他的法案,這可能是總統兌現其賭注的最佳機會,即他可以團結立法者跨越政治通道解決重大問題,即使是在兩極分化嚴重的時候。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29/business/biden-infrastructure-deal.html
*【拜登尋求通過新的規則和激勵措施重振疫苗工作】
拜登總統試圖重振為美國人接種疫苗,以對抗與日遽增的Delta病毒,他宣佈了聯邦工作人員接種疫苗的新要求,並敦促地方和州政府向任何願意自願接種疫苗的人提供100美元。他的聲明只包括聯邦文職人員,數小時後,五角大樓表示,軍人也將遵守同樣的規定:接種疫苗或定期接受檢測、社交距離、戴口罩和公務旅行限制。儘管這些措施沒有達到授權要求,但拜登還命令國防部迅速朝著一個面向全體軍人的目標邁進,這一步驟將影響到近150萬士兵,過去許多人拒絕接種。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29/us/politics/biden-vaccine-mandates.html
*【Covid-19實時更新】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主任羅謝爾•瓦倫斯基博士在回覆《紐約時報》提問的電子郵件中說,新的研究表明,感染了 Delta 變體的疫苗接種者的鼻子和喉嚨中攜帶了大量的病毒。這一發現與科學家在感染了先前版本病毒的接種疫苗的人身上觀察到的結果相矛盾,過去的實驗是接種疫苗的人大多無法感染他人。這一新結論給美國人帶來了沉重的打擊:Delta變體所謂的突破性感染,儘管接種了疫苗,仍會發生的病例,雖為輕度症狀,但尤其可能與未接種疫苗的人一樣具有傳染性,即使已接種疫苗者沒有任何症狀。
#美國軍事人員將被詢問他們的疫苗接種情況或將面臨測試。五角大樓週四晚間表示,將要求軍事人員證明他們的冠狀病毒疫苗接種狀況,否則將面臨頻繁的檢測和其他限制。
#歐盟在疫苗接種方面領先於美國。歐盟 27 個成員國現在每 100 人接種的冠狀病毒疫苗劑量總數超過美國,這又是一個跡象表明整個歐盟的疫苗接種在整個夏季都保持了一定的速度,而在美國則停滯了數週。根據Our World in Data編制的最新疫苗接種數據,截至週二,歐盟國家每 100 人接種了 102.66 劑疫苗,而美國接種了 102.44 劑疫苗。本月,歐盟也首次注射超過美國;目前,有 58% 的人接受了注射,而美國為 56.5%。
#華盛頓市長Muriel Bowser表示,週六將在美國首都重新實施室內戴口罩規定,成為最新的改變公共衛生協議的司法管轄區,此前新的聯邦指導建議即使是在冠狀病毒熱點地區接種疫苗的人,也應恢復戴口罩,尤其室內公共空間。
#聯邦監管機構已批准重新開放嬌生Emergent廠疫苗生產,該廠因污染問題而推遲了約 1.7 億劑冠狀病毒疫苗的交付,該疫苗工廠已關閉三個多月。
#拜登政府瞄準了德州州長Greg Abbott對移民運輸的打擊,警告他取消新的行政命令,否則他將被起訴。週三德州宣布,將阻止非營利組織和其他私人運輸供應商為許多移民提供陸路交通服務。
#以色列將為 60 歲及以上的人提供接種第三劑輝瑞-BioNTech 冠狀病毒疫苗,理由是 Delta 變體導致病毒激增的風險不斷上升。
#阿斯特捷利康公司表示,今年已向170 個國家/地區,放了10億劑冠狀病毒疫苗,這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儘管其低成本疫苗面臨著許多挑戰,包括與歐盟的法律鬥爭、延遲交付以及許多國家對AZ疫苗仍有疑慮。與牛津大學合作開發的阿斯特捷利康疫苗被指定在整個歐洲和包括非洲在內的其他大陸廣泛使用。
#東京仍處於緊急狀態,週四報告了創紀錄的 3,865 例新病例。一天前,東京首次報告了 3,000 多例新感染病例,警告說該市的醫院床位已用完,不僅用於治療冠狀病毒患者,而且還用於治療其他緊急醫療情況。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7/29/world/covid-delta-variant-vaccine#mask-mandate-indoors-washington-dc
*【美國第二季度GDP增速6.5%,經濟恢復至疫情前規模】
強勁的消費者支出和企業投資推動了美國經濟增長,這一反彈遠遠快於大蕭條後的復甦速度。但隨著Delta病毒的迅速蔓延,這一勢頭可能受到挑戰。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29/business/2Q-GDP-Report.html
*【美國人應如何在中國投資】
時報關於市場、金融和經濟的專欄“策略”中寫道,在如今的全球金融市場,許多美國人已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間接持有中國證券。儘管中國市場不透明、受政治控制的現實構成了威脅,但經營良好的公司仍可帶來可觀的紅利。
https://cn.nytimes.com/business/20210729/china-stock-market-invest/
*【阿富汗牧民試圖逃離塔利班,向塔吉克尋求庇護遭拒】
隨著武裝分子的推進,一群柯爾克孜族牧民擔心他們的家園會成為下一個目標,決定騎馬向北方遷徙。儘管叛亂分子向牧民保證,不會干擾他們的生活方式,但清點牲畜的舉動令他們擔憂未來可能面臨徵稅或充公要求。他們訴求的落空也表明,阿富汗和北部鄰國之間關係日益緊張,後者擔心難民湧入、越境暴力頻發。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29/world/asia/taliban-afghanistan-refugees.html
*【大阪直美失利引爭議,日本是更多元還是更“排外”】
東京奧運主火炬手大阪直美意外出局後遭日本網友批評,一些人質疑她的混血身份是否有資格代表日本。她的故事也引發了日本社會對排外情緒和心理健康問題的討論。
https://cn.nytimes.com/asia-pacific/20210729/naomi-osaka-olympics-loss/
*【斯里蘭卡挖出世界最大藍寶石群,價值高達1億美元】
已對大流行感到厭倦的民眾為此感到振奮,早在新冠病毒摧毀該國經濟之前,斯里蘭卡就陷入了債務週期。出口珠寶是該國外匯的重要來源之一。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29/world/asia/sri-lanka-sapphire.html
*【美國國家氣象局發布高溫警告,熱浪覆蓋近四分之一的美國人口】
酷熱氣溫包括從華盛頓到佛羅里達在內的20個州部分地區陷入困境。另外,龍捲風在紐澤西州東部和俄亥俄州東部登陸,週四晚上至少有五人受傷,幾座建築物受損。加州和內華達州,被災難性的野火季節所包圍,加州州長紐森和內華達州州長史蒂夫•西索拉克在視察了災區後表示,野火已在兩個州燒毀了約 68,000 英畝的土地,但聯邦消防資金不足。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7/29/us/climate-change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
土地 法 100 條 立法 理由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就問問苗栗縣政府,到底在急什麼?
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試運轉案,早在10多年前就已經被環保署訴願駁回了。
環保署也在訴願書當中指出,因為該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設置與土地變更沒有把聯外道路納進整體開發範圍,有規避整體開發計畫的嫌疑,因此整體計畫必須重送。
但10多年來,廠商的開發計畫完全沒有重新送過、也沒有變更,苗栗縣政府卻在去年年底,火速准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試運轉。根據試運轉計畫書的內容,全台各地約莫8,000噸以上的事業廢棄物,將被送進以有機農業聞名、縣府每年補助辦理南瓜節的地點。甚至在這個場址下方不到1公里處,就是農田水利署的灌溉儲備池。
.
#突然准許的理由是什麼?
苗栗縣政府說,過去環保署駁回的事由已經補正了,理由是因為原本應該要被入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開發範圍的聯外道路,經過縣府「指定建築線」後,已經變成現有巷道,就不用再算入廠商的開發範圍。
對於苗栗縣政府目前的處理,我只有一個感想:荒謬至極。
#八桿子打不著的法規也可以做為補正內容?
當初環保署指出的聯外道路,苗栗縣政府現在是根據縣內自己訂定的《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作成『指定建築線』,好像就跟開發無關了?但這個《自治條例》規範的內容及立法目的,是在『管理蓋房子』的問題,跟『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開發、設置、土地要不要變更』等問題,毫不相干。拿一個不相干的規範來適用,縣府這樣的做法,民眾可以接受嗎?
#縣府帶頭規避開發案審查?
如果這樣的做法、這樣的解套方式在苗栗縣是可行的,那未來在苗栗,每個以面積大小作為審查依據的開發案都可以如法炮製。明明應該是整體開發範圍,透過自行劃設『經指定建築線、變成給大家走的現有巷道』等方式,來規避整體的開發面積,那在非都市土地的開發、變更、環保的規範等要求上,等於完全被架空。
#事實狀態不明竟然也可以核發?
就算可以拿『建築上的規範來』解套環保、開發上的問題,苗栗縣政府現在的做法還是令人質疑。相同的手法,去年已經發生過一次:建築線有時效性,如果在『時效內』沒有完成後續申請建照等等動作,建築線的指定就必須要廢止。去年的狀況,就是周遭的人雖然申請建築線,但根本沒有在『8個月的時效內』完成後續蓋房子或申請建照的動作,縣府最後還是必須要駁回掩埋場的『試運轉』申請,換句話說,聯外道路又變成了開發範圍。
根據去年的狀況,苗栗縣政府明明知道現在『建築線』的『事實狀態不穩定』,竟然就對外公然說,環保署在100年的時候駁回的事由已經補正?苗栗縣政府到底在急什麼?現在這樣的做法不論對廠商、對村民都是傷害!我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不明確的法律關係中」,苗栗縣環保局仍要強行過關!
.
今天一天,來自造橋的鄉親們一早從龍昇村出發,除了到苗栗縣政府前,更北上分別來到環保署、農委會、行政院的大門前陳情。
希望有人,能夠聽聽他們的聲音。
土地 法 100 條 立法 理由 在 陳致曉 願同弱少鬥強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墨者與馬克思主義者的對話】
10月是革命的月份。因為從事土地運動而與台灣馬克思主義者有不少的合作機會與對話。以下是今年8月《火花》和《保衛馬克思主義》對我的訪問。最後一個問題的回答顯示出「墨者」與「馬克思主義者」的不同。
陳致曉教授是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副教授和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的理事長。他長年參與並組織反抗藍綠兩黨政府在台灣各地推行傷害居住權益的土地徵收暴行。
在《火花》同陳教授的訪談中,陳教授詳細地為讀者們介紹了台灣政府長年來如何連貫地輕視貧苦人民的居住權益,在藍綠輪替的政治背景下連貫地執行對財團和統治階級有利的政策。儘管台灣在90年代後實現民主轉型,但是國民黨和民進黨中央和地方政府則不斷透過操作程序和黑箱作業等手段強行摧殘貧苦人民的權益。這也顯示了資產階級民主體制終究也是只有提供給資產階級民主權益,但一般勞苦大眾卻還是要接受統治階級專政擺佈。
《火花》:可以請陳老師向我們全世界的讀者們介紹自己,自己如何參與抗爭,以及後來像是台灣土地正義聯盟是如何成立的?
陳致曉:我剛上大學時,臺灣解嚴,隨之而來的是第一波學生運動。我那是剛好是台灣國立清華大學觀瀾社的社長。觀瀾社是一個異議性的社團。那時我就已經開始參與關於農運、工運、環境運動,或原住民正名運動。但那時候我也只是一名參與者,還談不上是一個組織者的角色。我本身是念電機的,後來到美國唸書後,在生活上與社會運動脫節。我在美國紐約取得博士學位,在貝爾實驗室工作了一陣子後,回來台灣。回台後,我先加入企業,開始意識到台灣企業文化的不合理。後來延伸到我試著理解台灣社會的運作,就再去讀了一個EMBA與兩年法律研究所。
我一直在企業、學術領域,一直到九年前。那時,我爸爸媽媽告訴我:我們家可能要發生大事了。他們接到了一張紅單字,內容寫得不清不楚,但是有包括 “一般徵收”四字。對普通老百姓而言,這個詞彙一點都不”一般“,因為沒有人知道它的意思,也不知道”別種“徵收有何不同。我回家跟父母商討如何面對此事。我們採取的第一步不是對抗,而是理解實況。
這個案子跟我們家有很特別的關係,因為我父親是從成功大學土木系畢業的甲等土木技師,對這件案子有一定程度的熟悉程度。台南鐵路地下化的策劃是在民國80年就開始了,在84年有第一版本的定案(那時還是台灣省政府),且也有諮詢過我的父親,因為當時設計(此案)的總工程師是我父親的同學。
在鐵路地下化工程施工時,這個工程需要兩條軌道:一條軌道是施工軌道,另一條是讓列車通行的軌道。本來的計畫是跟老百姓借土地來蓋臨時軌道,寬度只有十公尺,而原本地下化的路線也是沿著原有的地上鐵路蓋的。這是對老百姓來說侵害最低的作法,也是全世界各地常見進行鐵路地下化的做法。因此,一開始我父母以為這個工程只會影響到我們家後院。我們只要讓政府使用五/六年的土地,他們隨後就會還我們。這是我們願意配合的方案。
但是,在我們參與的2012年8月23日第一次說明會上,我們才發現他們的計畫實際上是把永久地下化的鐵道搬到百姓家裡面,用老百姓的土地蓋永久軌道。因此所有施工需要的用地都會被政府騰空。在加上永久軌道的寬度是十六公尺,遠高於臨時軌道,且包括將鐵道往東移動的幅度,整體而言大概會移動二、三十公尺不等的地方,也代表鐵路東側附近整區的住宅都必須要清空,嚴重傷害百姓權益。
我父親由於懂工程,馬上質問說明會上的鐵路工程局代表。但鐵工局的人完全不想回答,因為他們以為他們碰到的是無知的老百姓,就用非常無腦的回答敷衍了事。除此之外還有非常多類似的例子,我就不一一細數了。我父親繼續以他的專業知識和鐵工局人員辯論的時候,後者開始意識到有清楚狀況的人在群眾內部,但這也是不夠的,因為大部分與會的老百姓都不理解事態,所以他們仍可以敷衍,隨意解散會議。
當時的政治背景是:2012年,也就是全民認為應該打倒萬惡國民黨的時候。當時中央政府是馬英九政權。那時的台南已經歷20年無間斷的民進黨執政,一般民眾仍然非常相信民進黨,包括我父母,甚至我自己在內。我在紐約唸書時,民進黨在國民大會選舉上失利,我隨後在民進黨最低迷的時候加入他們。我過去在參與社運時對抗的對象也都是國民黨。因此,我們一開始以為民進黨籍的台南市長會不會是被國民黨騙了。我們隨即去找工程專家試圖教育台南市政府這項工程的實際影響,讓他們不要被國民黨騙,並且意識到可能涉及的人權侵犯問題。
在此過程中我們也跟政府要資料,政府卻什麼都不給。台灣的《政府資訊公開法》根本是假的,一般人無法真正取得資料。作為學術人士,我一開始對這個問題的心態是採以研究的觀點去理解這個案子。於是我試圖透過各種途徑取得公文,並抽絲剝繭拼湊真相。這個過程經過了五/六年。
原來,這整件事的始作俑者根本不是國民黨。作惡多端的是民進黨,是陳水扁總統在第二任期期間所幹的壞事。當時民進黨許添財市政府(民國96年)向中央政府提議“南鐵東移”,,聲稱鐵道東移可以增加土地開發的面積,藉此政府可以擴大財源。但至今,民進黨政客包含時任台南市長的現任副總統賴清德,仍矢口否認“南鐵東移”計畫。
在台南市政府向行政院申請贊助此案時,行政院召開了政府部門內部對此的座談會,其中與會者包括鐵路工程局。而鐵工局認為工程雖然可行,但是台灣鐵道公司當時已經虧損兩千多億台幣,必須要有土地利益來彌補虧損。也就是說,台南市政府必須要將鐵道東移的部分土地利益分享給台鐵。
這個土地利益有何而來?就是從掠奪老百姓土地而來。目前南鐵東移案涵蓋的範圍是8.1公里,需要拆400戶,受其他影響的是1000多戶。其徵收面積是5.1公頃,相較於其他縣市不時會徵收百餘公頃,看來可能很小。但我同時查到。在2012年8月,時任的台南市副市長林欽榮,曾任營建署署長,並在藍綠執政時期,在各地都有從事土地掠奪的活動。後來他投靠台北市長柯文哲去當台北副市長,並在北市搞了一大堆土地掠奪案。其實,台灣不是只有他在做這種事情,而是整個產官學合作結構,整個系統產生的結果。
回到南鐵東移案,我也查到了很多公文之間的往返。台南市政府跟經建會,經建會跟交通部,交通部跟財政部,這幾個公家機關彼此之間流通的公文內,都有提到此案。台灣政府內的“交通幫”官員們在政府易主時是不會被換的。當時行政院長(國民黨的)毛治國說:“台南鐵路地下化是台鐵的金雞母。”可以為台鐵創造非常多的土地利益。我再繼續查下去,發現最終的得利者不是政府機關。最後得利的人就是財團權貴。這一切都是我在做反南鐵東移運動的過程中學到的東西。
日後我去幫忙其他類似的案子時,同樣也查資料、讀公文。這樣我們可以破解他們的謊言。如此一來,談道理他們絕對談不過我們。但是我們的政府也不是會跟我們講道理的。但是,由於道理在我們這邊,也使得我們可以擋他們九年。他們原定計畫是在半年到七個月內將居民全部逼走,我們卻跟他們對質了九年。因此我們也算是有點功績。
我後來查到:政府公文內清楚地表示,南鐵東移案的目的是作為台灣“以土地利益補償軌道建設的示範例”。後來,這個案子就延伸成為“前瞻計畫”。所以,南鐵案是“前瞻計畫”的前身。前瞻計畫是更大規模利用鐵道變遷去掠奪土地的計畫,影響全台灣。
當我們去發掘這麼多真相時,又如何反應?我們先從賴清德談起。賴清德是民進黨的政治明星,很多人寄望他可以打倒國民黨。一開始我們也有跟他陳情,但我們首次跟他面對面會晤時,他卻一直逼問我我手上有什麼資料?知道了什麼?可笑的是,他把這起會晤安排成一個很溫馨的場合,卻忍不住自己內心的焦慮,逼問我的資料從何而來。儘管市政府什麼資料都不給我,他看到我還是振振有詞,(顯然恐慌)。這個政府本身就不願意老百姓知道太多。對他們來說,百姓就是愚民,就必須要接受他們的做法。他們起初在面對百姓時,不斷強調這件事情“已經定案”,我們只能談補償的事宜。他們企圖把這項案件所有的正當性和計畫呼攏過去,直接跟百姓談補償。這種做法,在台灣各地土地案件上都是一樣的。柯文哲也是。國民黨也是。這是官僚體系為了方便行事,快速消滅老百姓阻力的方法,因為百姓一旦開始跟他們談補償條件,談不攏的話,政府就會放話說百姓貪心、貪財、阻擋公共建設。但我們知道這件事的不公不義不在於補償,而是他在一開始行徑就是莫名其妙違反法律的。
您如何看待當前土地徵收制度與都市計畫審議制度?包含補償費用、程序審議過程或者說您長期抗爭中的發現的制度問題或者有什麼不可改變的現象,有沒有什麼願景?
陳致曉:就目前的體制來說,我沒有什麼願景,因為台灣沒救了。但是,若可以由我來改的話,最重要的就是司法的公正性。台灣的司法是完全沒有公正性的,仍然被有權力的人緊緊抓在手上,特別是檢調單位和行政法庭。這個領域如果沒有改革,我們任何其他的(土地政策)改革都沒有用。民主社會裡行政、立法、司法這三個部門內,如果司法沒有獨立的話,其他就免談。
在行政上該怎麼做才比較合理呢?其實有幾個很簡單的層面。首先,今天政府欺負老百姓,老百姓跟政府對抗,必須要有平等的工具。何謂平等的工具?至少資訊要很容易取得,把那些可以公開的資料讓老百姓很容易透過搜尋引擎調閱相關公文,而不是需要親自去政府機關申請調閱,然後遇到政府百般阻撓。有時政府人員一天只讓你讀20頁。很多時候高達70幾件公文都被包裹在一起,讀者也不確定在這份包裹裡面是否真的可以找到讀者想要查找的公文。台灣的《政府資訊公開法》竟然是這樣規定的。文件很多是100-300多頁,到底要從何讀起?很多讀者因此找不到相關資訊。老實說,我使用的資料都不是透過《資訊公開法》找到的,都必須要透過關係,像是委員,甚至是有人以“令狐沖”的匿名寄給我的(笑)。所以《資訊公開法》是需要改革的,但是很多人沒有談到這些事。
除此之外,所有關於土地徵收或重劃等等的相關法令應該從頭修起。現在的情況是:(中央)政府自己訂了一個興辦事業(計畫),而市府後來推動都市計畫的時候就以”興辦事業計畫已經通過”來聲稱自己的都市計畫是合理的。很多政府官員和都計委員在回答民眾質詢的時候就如此回答。行政程序中,老百姓沒辦法質疑計畫缺失,政府卻聲稱一切按照程序,不能更改都市計畫。隨後,就是依據都市計畫起草的土地徵收計畫。當民眾質疑土地徵收問題時,(官員們)他就會說:”都市計畫已經通過,所以土地徵收合理”。所以(在土地問題上)還是要回到“興辦事業計畫”制度。在制定興辦事業計畫的階段就應該要有公民參與機制。因為政府單位只要確立興辦事業計畫,輾壓百姓的火車就開動了。老百姓要擋就很難了。
中間要怎麼去對抗?我們必須要有公民和政府官員平等對話(的機制)。我認為政府現在覺得老百姓很無知,但事實不是如此。我們都知道專業在民間,但是政府仍然亂搞。一個公平對話的機制應該要在興辦事業計畫的階段就開始了。(公平對話)的前提是政府資訊要透明,透明了才有辦法讓民眾檢驗。而政府在遭到民眾質疑時也必須要誠實回應。可以達到這個公平的平台就是“行政聽證”。我們認為透過行政聽證,老百姓和政府才有平等的對質。沒有平等,政府就會為所欲為。不只是興辦事業,而後的都市計畫和土地徵收計畫都應該要有聽證。
對於這個構想,有人可能會說:如果實施,政府效率就會變差。那我認為我們應該對“政府效率”的認知重新思考。我認為:政府並不是一個無法學習的機構,而是現在的文化沒有讓他學習的動機。
《火花》:曾聽您說過您有涉略一些馬克思主義的觀念,那您在抗爭過程中有無相關的啟發或連接呢?
陳致曉:我對哈伯馬斯的理論有比較多認識,因為他對我的一些主張提供了非常好的理論基礎,讓我去檢驗政府的謊言,並透過這樣去教育民眾政府在說謊的事實。同時,我也反思從前讀過書的荒謬之處。
我在大學時代受《人間雜誌》影響,常常強調如“向群眾學習”、“站在人民群眾當中”這種東西。我當然(贊成)在群眾之中。我在抗爭初期對群眾所抱持的一些誤解,的確是源自受《人間雜誌》的影響。實際組織抗爭後,我覺得(他們說的)是完全不符合邏輯的東西。如果老百姓是值得學習的話,今天這個社會會這麼亂七八糟嗎?今天社會會這樣,就是因為一般老百姓亂七八糟。沒有亂七八糟的老百姓,怎麼會有亂七八糟的社會?政府今天如此的行徑就是因為老百姓在某種程度上寵壞政府、政客,以及老百姓的愚蠢,無法認知自己的階級地位。我看見人民群眾就是出賣革命者的人民群眾,那我還能跟他們學什麼?
因此,我個人思想的第二個階段就是跳脫“我是在為誰”抗爭的這個思維。我最後是很自私的。你可以問我:我對台灣社會這麼沒有希望,那為什麼還要出來做(抗爭)這件事?理由很簡單:我今天做這件事的價值在於我自己。我今天做這件事不是在於我認為可以如何改變社會多少,因為可能根本沒有改變,我在有生之年可能都還是會看到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再發生。我做這些事就是對於我個人靈魂存在本身(帶來)最大的價值。就算我們沒有辦法改變社會,至少我們可以改變自己,讓我們自己變得更好。這就是這個價值本身。這個社會是我沒辦法改變的,我現在是很悲觀的。
《火花》:您於今年初以無黨籍但明確反對藍綠姿態參與了台南市第五選區的立委選舉。您起初參選的目標是什麼?現在又如何總結參選的經驗和成果?
陳致曉:我在選舉之前,讀過三四年的墨家。我參選的決定是由於我受到墨家思想的影響,想要玩玩看。墨家的概念其實就是科學家、工程師的概念,跟我非常搭得上的。它根本立場是:我們(先)看透這個世界,理解其運作的原理和方法之後,我們就找最有效率的方法去改變它。牛頓(編者:實際上是阿基米德)也說:“給我個支點,我就會翻轉這整個地球。” 這是我在參選時候的思維,跟我現在的觀點是不一樣的。
當時我認為,我們現在所生活的社會,不可能去搞武裝革命。政府有槍,有(武力)。政府現在控制(社會)的方法比幾百年前先進太多了,所以不可能有我們從前想像的那種革命,所以必須要透過選舉。當然,我以前在做社會運動的時候,我的確有接觸過群眾,但是畢竟都是某種特定類型的群眾,都是某種被害者。但是透過選舉,我就真的走進了更廣闊的群眾之間。我到菜市場,街頭上演講,不斷增加我跟其他人接觸,對話的集會,試著散佈我的看法,儘管他們可能聽不懂。在這個過程中我也可以學到一點東西,譬如幫我選舉的朋友就會建議我修改我的語言,用詞,讓我們可以尋找能夠跟一般人溝通的途徑。
那次選舉,我覺得我對於如何跟一般老百姓溝通這邊學有所得,我也可以理解老百姓是怎麼做決定的。那我了解之後,老實說我覺得很可怕。台灣老百姓真的不是靠理智決定的,絕大部分是靠感覺決定的。感覺都是他們生活周遭親友和電視上的訊息輸送給他們的。這都是不理性的,但這就是現實。我覺得你如果要去改變社會的話,你必須要去抓到那種“感覺”,把你理性產生的主張換成可以感覺的語言,並大量散佈出去。這個途徑可能可以改變社會。當然,這是需要資源的,而我在參選時沒有資源,就需要用很原始的方式。
選舉讓我檢驗了墨家的思想。墨家後來有很多分支。法家、陰陽家,名家,鬼谷子(縱橫家)也受墨家影響。墨家的核心觀點是“庶民”,雖然後來發展各派的觀點也不見得是“庶民”,但仍是主張我們看透這個世界後,找到最有效的方法作為反轉它的切入點。選舉就是這個最有效去接觸群眾的途徑。我其實不認為自己是左派。我是很輕視群眾的。但是我還是了解如果要改變社會,就需要透過選舉。
《火花》:在台灣,我們認為台灣應該有一個由勞工和社區草根性組織聚集起來組織和運作的工人階級群眾政黨來對抗藍綠財團勢力,您如何看待這項主張?
陳致曉:我覺得當前在台灣左翼有幾個問題。第一個是語言,我們不能再用那些專有名詞與先賢的用語,說些什麼主義或者其他專屬用語。一來群眾聽不懂,沒有辦法把你的觀點傳達過去,甚至有些說法未必符合當前台灣的現況。因此我覺得我們必須修正用語,才能有效把你想說的傳達出去。再來是統獨問題,我覺得統獨問題是左翼必須去面對的。如果對主權沒有一個完整的論述,那是無法取得台灣人民的信任的。最後是組織,必須要有一個有方針與行動力的組織,從一開始的行動到最後的宣傳都有所規劃運作的組織才能創造成功的運動。
《火花》:最後,您有沒有想跟《火花》還有《保衛馬克思主義》全球讀者們說的話?
陳致曉:不要侷限在學術上面先入為主的理論主義,因為那些已經都是過去的東西。把讀過的東西轉換成你的行動,透過行動去重新檢驗你的思想。你會找到認識這個世界的新方法。徹底擺脫這些“主義”,這些不精確的名詞本身就造成爭議。徹底地回到你作為一個人對於這個社會內關係的認識。然後再決定如何能夠去改變它,或改變你自己,或者自己過自己的生活。不要被那些經典名著,先聖先哲的語言變成你的束縛。那些理論應該是解放我們的,而不是禁錮我們的。
《花火》對我觀點的回應:
《政府加強土地掠奪,土地正義抗爭白熱化》
https://www.marxist.com/taiwan-land-expropriation-poor-cn-t…
土地 法 100 條 立法 理由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用實施要點,行政命令的方式處理。
由於,過去只有3件成功的案例,顯然有改善的空間。
所以,我們請各局處提出,嘉義市公共保留地總面積,和所需要徵收的預算經費,也就是政府長期,對於公共保留地,積欠土地面積和費用的統計。
工務處提出公用保留地 道路用地,共153條,有21萬9478平方公尺,土地徵收預算67億8688萬。
建設處提出公園公共設施保留地,共有16處,面積是12萬9809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 28億1192萬。
交通處統計,有17處公設保留地,共 6萬1200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26億7698萬。
嘉義市政府合計公園、道路 、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合計是41萬0487平方公尺,預算徵收經費,也就是政府潛在的欠費,共計122億7578萬。
目前,雖然沒有徵收需求, 但是對於公共保留地地主而言,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的實施要點,在舊市區和其他地區容積接受移入的面積修訂,或降低門檻,將有助於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要點, 除了可以提高適用的可行性,也有助於保障當事人權益,提高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效率,一舉三得,創造三贏的可能性。
本次會議的重點有二。
第一,在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草案,第6條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70平方公尺的修正案(原來的標準是300平方公尺)。
第二個重點,是第六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原來的規定需要500平方公尺),均得作為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
因為嘉義市是微型城市,有百年歷史,只有降低容積接受基地面積上限,成立公開透明交易機制的容積銀行,才能活絡一般民眾容積移轉需求,和滿足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賣出容積移轉,取回現金的機會,也能增加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權和效率,降低污名,讓大法官釋憲文第400號,保障被劃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能有一個制度性交換的希望和機制。
根據都市發展處顏處長表示,為保留彈性,可在兩個月內,修改實施要點,降低容積接受基地,讓舊市區和其他地區的面積上限,在建築安全法規,和都市景觀兼顧的情況下,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案例,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我們也會在下次會議前,修正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文草案內容,和都市發展處修正的實施要點內容,做競合比較,公開透明,找出一條,可以兼顧可行性和時效性的務實作法。
如果都市發展處,可以透過實施要點內容的更新,只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如果透過市政府提案修法,公告期,加上法制委員會,和市政會議討論,曠日廢時,可能超過1年,也沒有辦法解決,從1963年起,45年來,被長期延宕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如果是透過議會專案小組討論,再送大會立法決議,需要半年的時間。
這就是我們嘉義市議會,在議長督導,和市議會議員支持下 ,馬不停蹄,每月召開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每3個月完成一個自治條例草案修正的目的,也是彰顯議會代表人民的立法職權與功能。
讓政治可以透過立法,解決人民的問題。
下一次會議,我們再來衡量,採取何種方法,有助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效率,和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集思廣益,找出一條,可以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