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公然說「假訊息」
青草湖監測高污染指數6.3!
竹市府竟然說水質無污染!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10 條」規定其「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各級主管機關辦理各項底泥品質之監測、檢測或調查查證等工作時,應與底泥品質指標進行比對。
包含重金屬8項、有機化合物19項 (具生物累積性之半揮發性或非揮發有機污染物,包括氯苯類3項、多環芳香烴16項)、農藥8項 (已禁用且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之有機氯殺蟲劑)、其他有機化合物6項(包括人為排放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戴奧辛;用於工業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多氯聯苯;以及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4項),總共「41項」的底泥品質指標。但新竹市政府只對青草湖底泥檢驗9項重金屬。且「檢驗報告未出爐」即將底泥傾倒於南寮南堤海邊。
所謂底泥為許多水棲生物之棲息地,但同時也是諸多被帶入表面水體之持久性汙染物 質的主要蓄積處。在水體中,大多數合成化學物質及廢棄物包括毒性有積及無機物終究會累積在底泥之中。
水質污染管制標準是被設計用來保護水中生物,「而底泥中的污染物濃度可能千百倍於其上層水體中的污染物含量」,明顯指出底泥所含的污染會大於水質污染,這些都是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專題研究「底泥污染及危害性評估方法之比較及發展趨勢」中,特別強調的。
「青草湖在環保署的水質檢測品質」從今年1月到5月,皆是有污染的,其中1月更是屬於嚴重污染,其底泥會變污泥應不無可能。
竹市府對青草湖底泥所檢測的9項重金屬,本與應符合底泥檢驗規定「共41項」相差懸殊,又堪稱以「環保署檢測結果」水質為無污染、不需檢測等陳述,惟環保署青草湖水質監測,其高污染指數達6.3!事實已勝於雄辯。所有標準、規定皆竹市府自己說了算!如何讓人信服水質被污染的青草湖,底泥是乾淨無污染的?
(馬太福音 10:26)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Matthew 10:26) Fear them not therefore: for there is nothing covered, that shall not be revealed; and hid, that shall not be known.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竹市府公然說「假訊息」 青草湖監測高污染指數6.3! 竹市府竟然說水質無污染!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10 條」規定其「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各級主管機關辦理各項底泥品質之監測、檢測或調查查證等工作時,應與底泥品質指標進行比對。 包含重金屬8項、有機化...
土壤及 地下水 污染整治法 管制標準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內湖東南客運漏油、土壤污染超標四倍
今年1月,臺北市內湖區的東南客運加油站,發生漏油污染事件,漫延至基隆河沿岸。
由於居民與基層公務員提出資料檢舉,北市府環保局雖然依《水污染防治法》科處罰鍰,但卻未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調查污染情形。
因此,我在2月20日至東南客運加油站現勘,並在當日立即要求環保署命北市環保局依法履行職責、採樣調查。
現在,採樣結果出爐,證實東南客運已造成內湖當地嚴重的土壤污染,總石油碳氫化合物超過管制標準4倍以上,必須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
請環保署督促北市環保局,除了依法裁罰,更應責令東南客運負起完全的清理責任。還給內湖居民原有的淨土,保障環境永續與民眾健康。
此外,建請北市府深入瞭解,當初環保局的公務員到底受到了什麼壓力,竟然在1月發現污染後,只依水污法輕罰,沒有依土污法履行本應進行的土壤污染檢測。畢竟,我會知道地這麼清楚,還是要感謝看不下去的基層公務員,提供非常具體的事證。
附註:
➡️2月20日臉書發文
https://reurl.cc/6KNpO
➡️相關新聞報導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02-20/210002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於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虞之場址,應即進行查證,並依相關環境保護法規管制污染源及調查環境污染情形。
前項場址之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其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濃度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以下簡稱控制場址)。
土壤及 地下水 污染整治法 管制標準 在 彰化縣議員賴清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5年11月16日第18屆第4次定期會
今天質詢了,歲入部分,第二項 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加16,19萬9千元, 主要是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飲用水管理條例、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海洋污染防治法等罰鍰收入增加!
關心了彰化又發現新污染農田 重金屬含銅量超標,高污染潛勢農地調查結果,結果又發現有41.6公頃農地,超過食用作物管制標準,重金屬含銅量超標,縣內原有列管污染農地為225公頃,這回新發現41.6公頃,累計共266.6公頃,因污染農地中7成以上集中在東西二、三圳灌溉沿域農田,又以彰化市、和美鎮、鹿港鎮為主,長年來爲何不減反增?糟蹋了農民,何時可以還地於民作為農業使用。
土壤及 地下水 污染整治法 管制標準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竹市府公然說「假訊息」
青草湖監測高污染指數6.3!
竹市府竟然說水質無污染!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10 條」規定其「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各級主管機關辦理各項底泥品質之監測、檢測或調查查證等工作時,應與底泥品質指標進行比對。
包含重金屬8項、有機化合物19項 (具生物累積性之半揮發性或非揮發有機污染物,包括氯苯類3項、多環芳香烴16項)、農藥8項 (已禁用且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之有機氯殺蟲劑)、其他有機化合物6項(包括人為排放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戴奧辛;用於工業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多氯聯苯;以及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4項),總共「41項」的底泥品質指標。但新竹市政府只對青草湖底泥檢驗9項重金屬。且「檢驗報告未出爐」即將底泥傾倒於南寮南堤海邊。
所謂底泥為許多水棲生物之棲息地,但同時也是諸多被帶入表面水體之持久性汙染物 質的主要蓄積處。在水體中,大多數合成化學物質及廢棄物包括毒性有積及無機物終究會累積在底泥之中。
水質污染管制標準是被設計用來保護水中生物,「而底泥中的污染物濃度可能千百倍於其上層水體中的污染物含量」,明顯指出底泥所含的污染會大於水質污染,這些都是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專題研究「底泥污染及危害性評估方法之比較及發展趨勢」中,特別強調的。
「青草湖在環保署的水質檢測品質」從今年1月到5月,皆是有污染的,其中1月更是屬於嚴重污染,其底泥會變污泥應不無可能。
竹市府對青草湖底泥所檢測的9項重金屬,本與應符合底泥檢驗規定「共41項」相差懸殊,又堪稱以「環保署檢測結果」水質為無污染、不需檢測等陳述,惟環保署青草湖水質監測,其高污染指數達6.3!事實已勝於雄辯。所有標準、規定皆竹市府自己說了算!如何讓人信服水質被污染的青草湖,底泥是乾淨無污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