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一則新聞影響,勾起過去一些事後回想起來都會心有餘悸的回憶。
在馬來西亞唸大專的時候我每天早上都要六點出門坐兩個小時轉兩趟公車到學院上課,因為實在是太早了,公車站經常都是我一個人。
有一天我如常在離家五分鐘的公車站等公車,這時遠遠就看到一台小卡車急促地朝我駕駛過來,我快速地瞄了車裡有兩個印度男子,第六感告訴我情況不太對勁,於是我在他們還沒停車前轉身拔腿就往家裡的方向跑!果不其然這兩個人是衝著我來的,他們在我身後猛追著,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跑得那麼快,我一抵達家門他們就放棄了,我不敢想像如果被他們追上會是怎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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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次是我和阿英一起坐公車出門辦事,在公車站等公車時發現馬路對面有一台摩哆車上的兩個男子看著我們的方向竊竊私語。
第六感告訴我要警覺一些於是我示意阿英注意一下,摩哆車朝我們這邊開過來的同時,我也趕緊帶著阿英過馬路,我們就這樣你過來我就過去了兩次,我忽然緊抓阿英的手拔腿就跑,衝到高中馬來同學的小吃攤求救,他們全家拿著傢伙衝出來,嚇走了意圖不軌(我覺得應該是想打劫)的摩哆車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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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兩種經歷都是在我生長的國家發生,可能是習慣了這樣的備戰狀態,所以來到台灣定居的這些日子我也都如此,不一個人夜歸走暗路、隨時提高警覺注意周遭環境,錢財不外漏(豬隊友每次都唸我從提款機提錢出來要先一張張數鈔確定對了才離開,這個舉動根本是把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好嗎?!),把自己照顧好就是對遠方家人最大的疼愛。
看到這則新聞時我久久無法釋懷,已為人母親了,更加能夠體會失去孩子的生不如死。
我想說的是,壞人不分國界,尤其瘋起來隨機幹案的人根本就不會分你是從哪來。我認為,理性去探討犯罪問題,比情緒化地以國家對國家的名義互相謾罵來得有意義。
一命還一命對死者家屬來說是無法換回最心愛的人沒錯,但卻能起到警惕作用:逞一時爽快,就必須付出代價!#我支持死刑 #在面臨至親受傷害時我們都不是聖人 #人權只配給懂得尊重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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