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2萬的網紅香港花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三份關於香港的絕密文件原文﹕ https://youtu.be/SUF4fdQ77_w 路德在這個視頻把很多頁顯示出來,並逐字唸出來,可參考。 (不知鄭國強的附圖是不是這裏來的。網友如有這十多頁的完整文字版,祈請留言通知,同大家分享。) 台灣記者鄭國強2019年2月報導﹕ https://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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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時空🇭🇰】重溫一月的文章。
見諸國安處李桂華警司的記者會,和相關報導、建制風,警方「邏輯」似乎是這樣的:
l 鎖定戴耀廷教授為「主犯」,雖然國安法沒有追溯力,卻由佔中、雷動開始算總帳;
l 以他的專欄文章《攬炒十步曲》(由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開始),作為「顛覆國家政權」的計劃綱領;
l 假定他擔任發起人的非建制派初選,是履行這「綱領」的「歹毒行動」(並似暗示他負責經費事宜);
l 把初選組織者民主動力拘捕為「從犯」;
l 把所有初選候選人(不問政見)拘捕為「顛覆團夥」;
l 協助支援初選的民調中心、媒體列為(不排除再予拘捕的)「證人」;
l 「不排除再有其他人被捕」;
l 說初選投票的六十多萬人不會被「刑事調查」,但假如任何人被證明投票是知情地授權被指為「違反國安法」的行動,邏輯上,也就是可以被「其他形式調查」,都可以是共犯。
這個同心圓再劃下去,可以囊括香港六成人以上,規模堪稱空前(儘管不一定絕後),邏輯之荒謬程度,令人嘆為觀止。
我沒有參與初選及其任何討論,也不知道警方拘捕是憑甚麼「證據」,但根據公開資訊,以上上崗上線,似屬典型的中國邏輯、有罪假設,不相信人類有自由意志,必須製造一個「犯罪集團」(通常還要牽扯到「外國勢力」),來解釋本來很簡單的事實(政府無能令人民不滿)。這思維,又和另一極端:懷疑一切的網絡陰謀論殊途同歸,總相信不相干的東西背後有「deep state」,無論證據怎樣不充分,總能自圓其說。兩種演繹加在一起,令人格外無力,只想做回港豬,以衣食住行和姜濤逃避。
然而縱使不合時代,我們還是希望講道理。根據正常邏輯、無罪推論,究竟本「案」誰人在「顛覆國家」?我們不妨從警方劃出的同心圓,由外到內,反向逐一拆解:
1. 沒表態支持35+、但支持被視為非建制派口號「五大訴求」的候選人。例如「希望聯盟」潘焯鴻,曾說支持五大訴求、反對國安法、「關鍵時刻講人話」。根據國安法,這類要強行被聯繫,有四個可能:(1)說「五大訴求」就像「光復香港」含有顛覆元素,但須知每一個訴求內容,都曾被大量建制派分別接受;(2)說「五大訴求」內容「雙普選」會顛覆政權,但連民建聯也曾自豪地把爭取雙普選放入政綱;(3)說「五大訴求」與初選目標一致,但其實初選連「五大訴求」這共同綱領也沒有,也有不少支持「五大訴求」的不參與初選;(4)說這些人不承認,但客觀現實也屬於「35+」,但這已是明屈。總之,正常邏輯,不可能。
2. 支持35+概念、沒有參加初選的候選人。這一組,我有一定發言權,那就是我和35+有甚麼關係。去年初,「民間記者會」邀請我分享,沒有觸及直選部份,而是單純鼓勵在功能組別爭取非建制派候選人當選,否則非建制派沒有功能組別,不可能真正反映超過60%的民意,成為議會主流聲音。問題是他們為什麼請我分享?後來才知道,他們認為傳統泛民、不用說本土派,都擔心鼓勵參選功能組別被罵,而我不在乎這顧慮;同時功能組別候選人無論深黃淺黃,因為業界普遍保守、年長,必然不可能支持「過激」訴求(例如否決財政預算案),我說,他們會放心。
因為這原因,我認識一些參與功能組別的候選人,大多是素人。他們唯一的共同理念,就是取代各自組別不堪的建制派,此外按我觀察,他們有以下特色:(1)不要大台、組織,以免被標籤;(2)不要共同綱領,因為業界都有不同訴求;(3)業界只尋求體制內改變,不因民意而採用相對激進路線,大多明確不認同否決財政預算;(4)功能組別性質很難初選,根本參與無從。
換句話說,外界將他們視為「35+」,但其實從來沒有一個基準說誰屬於「35+」,都是各自表述;「35+」之後要怎樣,更是各自表述。像我曾在文章談及,過半不需施壓,卻可以等待有認受的特首提出改革功能組別,化公司票為個人票,投票通過,變相也接近普選;在當時社會氣氛,自然被罵太溫和。不同功能組別候選人曾談及不同版本,自然也不斷被罵太溫和。根據國安處邏輯,這一組被聯繫,唯一可能是警方能證明「35+」這名詞由戴耀廷擁有,任何聯繫都等同贊成「攬炒十步曲」。然而粗略搜索,「35+」的不同定義、過半方案的不同可能性,起碼有數十個,戴耀廷何能壟斷之?假如這些人是顛覆,我想不到誰不是。
3. 支持35+、曾表態否決財政預算案、沒參加初選的候選人。這首先要談「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顛覆行為:即使是李桂華警司,也明確說「不是」,「除非」有其他後續;同時國安法說明沒有追訴期。大多曾表態的候選人,是簽署被不斷引述的「墨落無悔」聲明,那遠在國安法生效前;初選被警方演繹為「橫跨國安法生效前後的時空」,已經極其牽強,至於沒有參與的要是被捲入,更不知從何說起。
4. 支持35+、參加初選、反對或沒表態贊成否決財政預算的候選人。這類包括醫護衛生界的超級和理非,印裔社工Jeffrey Andrews等有心人,純粹為製造競爭氣氛的阿布泰老闆林景楠等。假如他們也是「顛覆」,只能有兩個解釋:(1)初選本身就違反國安法,但基本法委員會譚惠珠明確表示「初選本身不違法」,相信不是個人意見;(2)警方即使鎖定戴耀廷為主犯(是否合理第六點再述),也必須證明整個初選,都是戴耀廷所控制的「陰謀」一部份。從媒體報導可見,初選組織者民主動力、技術協助的民調機構都明確表示沒有立場;參與的候選人明確存在大量分歧,不贊成以否決預算案為政綱的甚多(否則也毋須初選);即使是「抗爭派」的落墨無悔聲明,也從無支持「十步曲」(見第五點);作為協調者的區諾軒曾公開說35+也難做到翻天覆地的改革,似是和戴唱反調。百花齊放,怎可能證明所有初選就是「戴耀廷團夥」?
5. 支持35+、參加初選、曾表態贊成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候選人。必須注意,這些候選人,沒有一個支持「攬炒十步曲」;他們的共同宣言(民主黨、社民連沒有簽署),只是說「以基本法授權範圍內的方法,包括否決財政預算,去爭取五大訴求」。第一,這不是建制媒體常說的「一刀切」unconditional,而是有條件否決,就像漁農界候選人假如說「爭取休漁期、否則考慮否決財政預算」,不可能是「顛覆」;除非「五大訴求」這condition本身是顛覆,但從第一點可見,這首先就要把中間派、甚至曾說支持雙普選的民建聯一併處理,何況不少建制中人也曾就回應訴求有不同建議。第二,這宣言極其量只是政綱,而眾所週知,古今中外,政綱就是用來「走數」的。根據普通法原則,不妨看看這些候選人昔日政綱的「走數」百分率,除非落實政綱比率是100%,否則怎能肯定他們怎樣投票?第三,聲明無談及任何其他行動,與「十步曲」完全沾不上邊,不可能推論「旨在」顛覆政權。如此以言入罪,DQ已難理順,居然控告「顛覆政權」,比劉夢熊常引述的文革經歷「提及太陽黑子就是誣蔑毛主席」更荒唐。
6. 戴耀廷教授。從上述各項可見,初選也好、不初選也好,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候選人,同意、endorse他的「攬炒十步曲」。十步曲發表於國安法通過之前,如前述,根本不能證明初選和這篇散文有任何關係。退一萬步,假如沙盤推演,「十步曲」能否「癱瘓政府、令政府停擺」,「違反國安法」?根據基本法51條,財政預算案即時被否決,行政長官也可以申請臨時撥款,又或遇上立法會已解散時批准臨時撥款,這不是美式「財政懸崖」,政府從不會停擺。第三,根據「依法」原則,從現在可見,只要到了他的第三、四步「否決所有撥款申請」、甚至未到,政府已可DQ議員,然後風平浪靜,之後那些「步曲」,就只是天馬行空的文宣。既然現在特區政府有力「依法DQ」,更說明「攬炒十步曲」只是書生論政的文學創作。假如這是「顛覆」,根據同一邏輯,六四晚會的口號加上集會,已經令數十萬人犯法;法輪功的口號加上媒體讀者,又已經令數十萬人犯法。如果有其他證據,證明戴耀廷在文學家以外,還是拉登式恐怖大亨,公眾引頸期待;但假如只是黎智英follow 龐貝奧twitter那樣的「證據」,公道自在人心。
根據正常邏輯,和香港人習慣的普通法思維,本案沒有一人應被捕。但根據「新香港」邏輯,和國安法思維,這自然是政治劃線,固然可以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震攝過後分類處理;但假如「需要」,同樣可以把所有同心圓中人一併拘捕,甚至再推而廣之,亦不為奇。我只知道被捕的人在任何正常、文明、法治社會,都是社會棟樑,即使是大多數建制派私底下也不可能不承認,因為他們深知他朝君體也相同,只是身處文革,誰敢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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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鋒的三種傳統
約翰‧柏格(John Bogle)在1988年6月13日說道:
所謂的傳統,也只是過去對於現在的影響力。
憑藉著重要的傳統,我們先鋒集團(Vanguard Group)打造成一家出色的企業,但如果在未來需要捨棄某些傳統,也往往出於智慧的選擇、輔以長遠的考慮。
此時此刻,我們也在創造新的傳統,永遠與時俱進,永遠體現先鋒的精神、與承諾。
這三個傳統分別是平衡投資、長期投資以及公平交易。
▋平衡投資
用股票、債券和現金等組合進行配置,遵照投資的基本法則。
▋長期投資
無論是產品或是市場策略,都著眼於長年投資先鋒集團的老客戶。
盡量避免短期投資、跟風,盡量投資可預測性股票的保守型基金,不追求短期投機型、周轉率高的基金。
▋公平交易
先鋒對於低費用的策略行之已久,這也廣為人知。
惠靈頓基金就是最早提供浮動費率的代表,收取的費用隨著資產增加而降低,讓客戶共享規模經濟所帶來的收益。
即使對手紛紛提高費率,但先鋒也沒有動搖,而且還把降幅提高到難以置信的地步。
這些理念,最終都將成為先鋒的一部分。
https://pgfinnote.com/vanguard-group-1986-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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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關於香港的絕密文件原文﹕
https://youtu.be/SUF4fdQ77_w
路德在這個視頻把很多頁顯示出來,並逐字唸出來,可參考。
(不知鄭國強的附圖是不是這裏來的。網友如有這十多頁的完整文字版,祈請留言通知,同大家分享。)
台灣記者鄭國強2019年2月報導﹕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
三份文件 郭文貴揭千名解放軍趁夜入港逮捕肖建華等百人真相
(附圖)
郭文貴在春晚期間揭露中共機密文件,顯示有計畫性的控制香港金融、能源、司法系統。(攝影/ 鄭國強)
「把香港變成一國一制,這個文件看到,少數共產黨員透過秘密警察、間諜、國家安全部進入香港體系,從最高層奪取香港的自由,監管香港。」前白宮首席策略師班農(Steve Bannon)4日晚看完三份中共密件後感到震驚。郭文貴則說「可以看到共產黨如何打破當年與英國簽下的合約、威脅香港人民的安全和經濟利益。」
被中國通緝的富商郭文貴,4日晚大爆料時展示三份文件,分別是中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出的第32號文件,香港中聯辦的第92號文件及第39號文件,內容涉及赴港秘密執法、強化控制香港企業、控制司法系統,設立黨支部以及讓親共人士進入香港政府工作。
(附圖)
2017年中國國安委辦公室發出2頁的92號文件主要是關於中國司法人員潛入香港秘密非法抓人的指導。(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2017年中國國安委辦公室發出2頁的92號文件主要是關於中國司法人員潛入香港秘密執法的指導。內容提及「與香港、澳門政府溝通工作,以法責令其按照我方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優化其各自所屬的出入境管理系統,能識別我方赴港澳地區秘密安全執法人員使用的特殊識別證…能自動忽略其面部及指紋等生物訊息自動匹配操作後直接放行…」
千名解放軍入港,逮捕肖建華等百人
「這個文件說明了共產黨到香港去抓人、綁架人根本不會留下任何出入境證據,所以肖建華被綁架回國內時,香港政府說沒有查出來啊,就說肖自動回去的,全人類沒有像香港政府那麼卑鄙可恥、墮落的那麼快的。」郭文貴說。
他驚爆,4年前,約莫在2月4日前後晚上將近11點,中國「明天系」掌門人肖建華坐在四季酒店公寓椅子上,被中共人員打了針,呈半暈眩狀態,上百個特警把他帶回中國境內「那天晚上在香港抓了上百個人,沒有幾千個解放軍進到香港怎麼辦得到?那天晚上香港警察、政府全睡著了,官員全部都不在了。」
(附圖)
第32號文件揭露中共干預香港司法的內容,跨境逮捕對所謂對「國家安全」有危害者。(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因此,郭文貴抨擊這個文件說,「你既然認為香港已經是你的,為什麼要秘密執法?幹嘛什麼都要不留痕跡呢?你就光明正大執法啊,寫這些是因為準備要幹壞事,香港人民感受到了這種卑鄙、可恥種威脅了嗎?」
第32號文件是由國安委辦公室發給香港、澳門中聯辦的公文,主旨是「為進一步打擊潛伏在香港地區的境外敵對勢力…」要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精神,特別針對2014年928參加黃色雨傘占中的民主人士進行打擊,如果遇到不合作的香港司法人員,就將其調離現職。
針對占中人士逮捕,對不配合司法人員調職
文中特別提到利用現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為行政首長的契機,來完成交辦工作,郭文貴說這證明了林鄭月娥為中共工作,當年曾蔭權不聽共產黨的話就被抹黑,而且「對王岐山和海航的爆料,有些人講共產黨玩范冰冰,算不算危害重大國家安全?」、「參加928占中運動的全部都抓,這共產黨多黑暗啊。」
(附圖)
第92號文件前3頁強調幫助中資企業在港「融入當地」、「加強黨對中資企業領導」。(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第三份39號文件長達11頁,內容更為廣泛,前3頁強調幫助中資企業在港「融入當地」、「加強黨對中資企業領導」,在第4頁第6點有提到,目標是到2025年香港回歸中國25周年之際,中資企業履行言商言政雙重職責的能力明顯提高,郭文貴說,「這就是我說過的商政雙軌制,在香港言商必先言政。」
39號文件前面主要是談如何滲透、控制港資企業,包括成立黨支部,和中資多合作,例如第4頁第6點提到各種領域,例如下方提到在教育、媒體、法律、會計等服務業,要支持駐港中資企業透過合資、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能夠「為我所用的專業機構和人士,擴大專業影響力。」
(附圖)
第4頁第6點提到要支持駐港中資企業透過合資、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能夠「為我所用的專業機構和人士,擴大專業影響力。」(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人民幣國際化,目的是騙取美元
第6到8頁強調對香港金融系統的控制,以及推廣人民幣國際化,例如第12點中強調,國家主權財富基金、外匯儲蓄基金資產配置業務,優先給在港的中資金融機構辦理,支持中資金融機構參與香港股票託管業務,以及擴大在電力、基礎設施、天然氣、交通事業上的投資。
「人民幣國際化,就是拿假幣換真錢,因為美國不知道到2018年為止,中國印了29萬億美元的鈔票,通過香港人民幣國際化,讓美國人給他打工,當他奴隸。」郭文貴還說「港幣掛勾美元,就是要把班農先生這些人的錢全騙走。」
(附圖)
第6到8頁強調對香港金融系統的控制,以及推廣人民幣國際化,郭文貴的解讀其目的是拿過度發行的假鈔人民幣來騙取真鈔美元。(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郭文貴說,穩固擴大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支持中資金融機構參與股票市場託管業務,「說白了,就是在香港搞影子銀行,就是騙美國人,穩定有序的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通過滬港通,核心目標,就是把香港變成洗錢的中心。」
該份文件的第9到11頁,大意就是強力發展在港基本黨員,網羅優秀港人加入共產黨,第15點開宗明義提到「有計畫、有步驟、有管理的將部分素質好、適合長期留港工作、符合條件的內派骨幹轉為香港永久居民,長期扎根香港…,」還提到要讓能與共產黨合作的人進入香港政府工作。
讓認同共黨理念者,進入香港政府卡位
「通過香港的簽證制度、自由港制度、香港的永久護照,共產黨的人可以隨時來美國。」郭文貴說,這樣實施以後,中國大量的派出去間諜都是香港身份,同時理念與中共相合,也鼓勵傾共者進入特區政府結構,讓政府都變成被掌控的組織,這些目標都不是針對香港,而是針對美國。
(附圖)
第92號文件最後幾頁目標強力發展在港基本黨員,網羅優秀港人加入共產黨,讓以後派出去的間諜都拿香港護照。(圖片來源/ 翻攝自路德社頻道)
他痛罵中國說,「幾十年前,香港幾百萬人偷偷摸摸給中國養分、技術、金錢,像草原中的孤狼,我們聽著香港的歌,穿著港製的衣服,接受香港的文化,今天你有錢了,就把香港老百姓當成豬狗來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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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強報導「2019文貴看春晚」的其他部份﹕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
郭文貴揭機密文件 共產黨最擔心小英否定九二共識致統一無望
https://tag.analysis.tw/news/cmmedia/...
郭文貴將揭達賴遭中共陷害及中國謀害金正恩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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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輯[粵語郭文貴28B]的資料來源﹕
以下整體「2019文贵看春晚」之5的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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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爆料、和反共計劃並重的(五小時)除夕晚會
(普通話、英語原聲帶視頻 + 中英文字幕)
2019文贵看春晚1 杨澜找钥匙,凯琳谈人生观,班农先生在推广平民主义运动
https://youtu.be/XqmFL9B6gZg (3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2 香港已经被沦陷
https://youtu.be/lUDy9a9BUag (21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3 采访达赖喇嘛
https://youtu.be/kL3EPM9-6WQ (5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4 孟建柱要干掉达赖喇嘛,共产党信奉马列邪教抢夺百姓财产及的宗教信仰及人权的自由
https://youtu.be/kL3EPM9-6WQ (44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5 香港台湾被威胁被蓝金黄
https://youtu.be/tm2fQoYM1Xo (2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6 金正恩被共产党当作筹码,JHO LOW在马来西亚拥有大量资产和势力,背后有孟建柱亲爹的支持
https://youtu.be/2o_7DjeNxik (26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7 凯琳,班农展望未来,央视春晚是对14亿百姓的洗脑犯罪,共产党是制造仇恨的源泉
https://youtu.be/rVttfQq9GSU (18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8 郭文贵:只有灭掉共产党中国才会有自由,公平,法治,14亿人民不应该成为几个人的奴隶
https://youtu.be/YLKZU7ewJ90 (11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9 在中国消失的五百人上千万亿的财产都哪去了,班农说王岐山就是个魔鬼。
https://youtu.be/lB486iub-9c (24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10 人民群众是不是我们的敌人呢?现在这个国家就是被几个大流氓给绑架了。
https://youtu.be/HtZSbF9HaBc (19分鐘)
2019文贵看春晚11 法治基金的启动是灭共的倒计时,用法治基金依法灭共!文贵,班农,凯琳为中国人民祈祷祝福!
https://youtu.be/He36JRbhVts (1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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